委员建议:禁止将“双一流”作为引进人才落户条件,你怎么看?
高校毕业生毕业之后直接落户于就业地区,对于未来的职业发展都有很大优势。而北上广这些一线城市,在控制人口规模和争夺高端人才方面多年来一直犹豫不定。尽管对于高精尖人才不吝怀抱,但是更多的人依然被挡在落户门槛之外。
2020年以来,北京、上海、广州纷纷出台政策,放宽“双一流”毕业生落户条件:
2020年9月23日,上海发布《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明确提出了将之前“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试点,探索建立对本科阶段为国内高水平大学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的政策,范围扩大至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包括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4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直接落户。此外,文件还提到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因此,交大、复旦、同济和华师大的本科、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符合申报条件即可直接落户。
2020年12月25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放宽“双一流”高校大学本科学历人才入户社保年限的通知》,其中提及,“双一流”高校大学本科学历或者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无需半年连续社保,只要有广州社保记录,就可以直接落户。
2021年7月5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明确将建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管单位、用人单位组成的三级管理体系,对毕业生实行精准引进、分级管理,全国高校硕士及博士毕业生,北京地区高校、京外地区“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均可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引进。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且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都在引进范围之内。同时,毕业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也参照执行。
各地希望引进高端人才的想法是没有错的,但仅对“双一流”毕业生开放落户的政策标准,还是引起了很多争议。有部分评论认为,各地把“双一流”高校毕业作为认定一流人才的标准,本质上还是对“唯学历论”的坚持,这与破除“五唯”的教育评价改革是背道而驰的,也不符合“双一流”建设的初衷。
光明日报就曾发表过相关评论文章指出,把“双一流”毕业生作为重点引进对象,表面上看是重视人才,但其实并不利于各地真正招到优秀人才。有的进入“双一流”的学生,会因为自己已有“双一流”身份而不努力学习;有的“非双一流”学生也会在学历歧视背景下,放弃努力或者转而努力通过考研或考博改变自己的学历身份,而非提高自身能力。如此,将制造出大量学历泡沫,也不利于高等教育形成合理的人才培养结构。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府参事胡卫也对此发表观点,认为这是和“双一流”建设初衷相背离的,是在强化唯名校论。“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是重要的国家战略。但是,自从‘双一流’建设战略实施以来,‘双一流’高校毕业,也成了一些地方引进人才的重要标准。”
胡卫将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交《关于禁止将“双一流”作为引进人才落户条件》的提案。胡卫建议,各地特别是大城市要推进人才引进落户改革,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不能简单以高学历论人才。
01
以毕业学校作为引进人才的标准,或引导学生忽视能力提升
据记者了解,国务院印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明确,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就此,胡卫称,“双一流”建设要解决重点建设存在的身份固化、竞争缺失、重复交叉等问题,迫切需要加强资源整合,创新实施方式。
但是,从“双一流”建设实施以来,胡卫也注意到,在引进人才时一定程度存在将“双一流”作为学校新的身份标签问题。
他举例称,比如,《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提出,“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
胡卫表示,从人才落户改革角度看,这具有进步意义。但是,由于直接将“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作为引进人才、开放落户政策的对象,这存在诸多弊端。“简单以毕业学校作为引进人才的标准,会引导学生追逐学校身份,而忽视自己的能力提升,并挫伤非‘双一流’高校、职校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胡卫说,放宽落户条件的改革是进步的,但选择谁为对象放开,反映出一地政府部门的人才观。
胡卫称,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以“双一流”高校毕业作为引进人才的条件,并不利于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
02
建议:严禁招聘时把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人才排除在外
胡卫认为,要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为我国处于基础教育的学生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就必须明确禁止把毕业学校作为引进人才条件、录用标准的做法。
胡卫建议,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成立专门的“教育评价改革办公室”,对各地推进的教育评价改革进行适当指导。与此同时,在尊重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的基础上,对各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发布的招聘公告,进行指导、规范。
另外,胡卫建议,为遏制学历“高消费”,要给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人才平等的就业与职业发展机会,组织人事部门应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岗位招聘,建立基本的学历、职业技能标准指引。同时,不能招聘时抬高学历门槛,把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人才排除在外,也不能简单把高学历人才比例作为考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建设的指标。
1.支持!能力是关键,不能唯学历论
2.大学好与差是客观存在的
3.双一流未必都是人才,双非未必都平凡人,个人能力是王道
4.人才多指技术人才不以高学历论,难道以圆滑世故投机取巧论
5.那上学的目的是啥?好好学习的目的又是啥?如果这样不如取消大学,回归劳动力社会,多干多得,多劳多得
6.重要是论客观事实为招聘条件,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7.应该开放社保+居住年限,达到一定的标准即可无条件落户!
8.有利有弊!如何真正的落实是关键!
关于这个话题,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