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配套经费最高可达千万!10月14日,锦州医科大学与您云端不见不散
锦州医科大学诚聘英才
锦州医科大学诞生于解放战争时期,学校前身为1946年在吉林省洮南市成立的辽吉军区卫生学校。1949年迁址辽宁省锦州市,1958年成立锦州医学院,2006年更名为辽宁医学院。2007年以优秀的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6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锦州医科大学。
经过76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多门类、多层次、多种办学形式的省属普通高等院校。有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国际教育3种办学类别;有医学、工学、农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6个学科门类;有27个本科专业。现有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与中国医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现与暨南大学、苏州大学、大连医科大学联办博士点。
学校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3人,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20人,辽宁省优秀专家4人,“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支持计划”入选者5人,辽宁省优秀教师14人,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示范性专业3个,省级特色(品牌)专业5个。省级精品课程14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与视频公开课7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6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12个。
锦州医科大学教师岗位长期招聘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药学类、生物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心理学类、护理学类、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物理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化学类、畜牧兽医学类、食品科学类、哲学类等专业的优秀博士研究生。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二、三医院临床医生岗位长期招聘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口腔医学类和药学类等专业的优秀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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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师德高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研究方向符合我校学科建设需要;
3.身心健康,背景与政审合格,能满足教学、科研等工作要求;
4.具有相应的业绩与能力水平,并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5.校内人员申请人才类别时的各项业绩所属单位需为锦州医科大学。
学术水平与业绩条件
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顶级专家、学者。
学术造诣高深,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原则上引进时年龄在55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5年内获得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
(2)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负责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分中心负责人;
(3)5年内获得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的获得者;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获得者;
(4)5年内以第一通讯作者在Nature、Science、Cell、NEJM、LANCET、JAMA、BMJ等顶级刊物发表研究型学术论文者;
(5)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科学技术研发、科研成果推广工作成绩卓著,5年内科研转化项目实际到校经费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完成人;
(6)5 年内获批的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负责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
(7)国家标准牵头起草人、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负责人;
(8)引进人才应具有海外著名高校(QS 排名前50)教授职务;
(9)其他在学术界与上述人才具有同等影响力的著名专家学者。
学术造诣深、学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业绩突出的中青年学者,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5年内获得的国家自然基金委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含海外项目)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课题(经费200万元及以上)负责人;
(2)5年内获得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获得者;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获得者;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中华医学科技奖、省科学技术奖、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本科与研究生教育的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一)的获得者;
(3)5年内在Nature、Science、Cell、NEJM、LANCET、 JAMA、BMJ 等顶级刊物出版集团重要子刊(中科院升级版I区且IF大于10)及PNAS发表研究型学术论文者,且论文赋值系数累计≥2;
(4)发挥学科专业优势,从事科学技术研发、科研成果推广工作,成绩卓著,单项成果转化项目实际到校经费为500 万元及以上;
(5)引进人才应在海外高水平大学(QS 排名前100)担任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
(6)在学术界有较大贡献和影响的青年专家、学者。
学术造诣深、学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业绩突出的中青年学者,原则上引进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5年内获得的国家自然基金项目(3项)的课题负责人;获得省部科技重大专项或揭榜挂帅项目(经费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课题负责人;
(2)5年内获得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获得者;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获得者;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中华医学科技奖、省科学技术奖、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本科与研究生教育的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一)的获得者;
(3)5年内在Nature、Science、Cell、NEJM、LANCET、 JAMA、BMJ 等顶级刊物出版集团重要子刊(中科院升级版I区且IF大于10)及PNAS发表研究型学术论文者,且论文赋值系数累计≥2;
(4)发挥学科专业优势,从事科学技术研发、科研成果推广工作,成绩卓著,单项成果转化项目实际到校经费为500 万元及以上;
(5)5年内承担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2项的课题负责人,获得2项省科学技术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中华医学科技奖、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或5年内主持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1项、且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科学技术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中华医学科技奖、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
(6)与上述人才具有同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
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并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具有申请和主持国际合作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5 年内获得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含青年基金)2 项及以上的课题负责人,
(2)5年内发表研究型学术论文(中科院升级版II区及以上)者,且赋值系数累计≥3。
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才,年龄 40 周岁以下,5年内需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及以上,且5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研究型学术论文(CSSCI或SSCI)者。
相关待遇
以下待遇为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基本待遇,具体以合同书为准。
保证科研平台与配套经费、组建团队,相关待遇面议。
(1)税前年薪100-150万元;
(2)安家费300万元;
(3)提供1000万元的科研配套经费;
(4)协助组建团队,为团队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办公、科研场所;
(5)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协助安排子女就业/入学问题。
(1)税前年薪60-100万元;
(2)税前安家费150万元;
(3)提供500万元的科研配套经费;
(4)为团队提供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办公、科研场所;
(5)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问题。
(1)税前年薪40-60万元;符合中年骨干人才学术水平与业绩条件第五条者税前年薪30万元;
(2)安家费100万元;
(3)提供200万元的科研配套经费;
(4)协助组建团队,为团队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办公、科研场所;
(5)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入学问题。
(1)税前20-30万年薪;
(2)安家费税前50万元;
(3)提供100万元的科研配套经费;
(4)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问题(符合校内岗位条件,给予同工同酬待遇)。
中年骨干人才及以上类型的人才可按实际需要进行柔性引进,参考同类型全职引进人才年薪标准,按实际到岗时间计算薪酬。学校根据柔性引进人才的层次和承担的职责与其协商确定年薪标准和发放方式等,签订聘期为3至5年的聘用合同,学校为其设立特聘教授岗位,同时为其提供工作和生活所需要的便利条件。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可适度放宽年龄限制。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品德高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博士学位,研究方向符合我校学科建设需要;
3、身心健康,背景与政审合格,能满足教学、科研等工作要求;
4、具有相应的业绩与能力水平,并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学术水平与业绩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原则上引进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高水平论著;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后出站人员。
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明确毕业后来我校工作并签署协议后,称储备师资。
引进博士相关待遇(以合同书为准)
(1)入职三年内给予每月税前3000元的博士津贴(每年按12个月计算);
(2)税前安家费20-40万元;
(3)自然科学类科研配套经费10-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配套经费5-10万元;
(4)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具有硕士学位者,给予同工同酬待遇)、子女入学问题。
博士研究生毕业前,签订预聘协议者可享受每个月2000元的生活补助。博士研究生毕业前,签署劳动合同者,参照学校职工攻读学位相关规定执行;毕业后,按优秀师资落实博士津贴、安家费、科研配套经费等相关待遇。
本文由锦州医科大学授权发布
责编:Hannah
审核:叶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