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行 | 莫斯纳:秋日的宁静——休谟的晚年
文/欧内斯特·C.莫斯纳
Edinburgh from Calton Hills,by Thomas Miles Richardson
“我回到了爱丁堡……非常富有,身体健康,虽然上了年纪,但仍有望享受长久的安闲时光,并见证自己声誉日隆。”
在爱丁堡这个“自治市”(The Guid Toun),大卫·休谟安闲地定居下来。到了1769年10月,他如是评价道:“我……身心皆安顿于此,根本就没想过要退居伦敦,甚至也没有想过要退居巴黎。我想,在我的余生中,如果不是出于健康或愉悦身心的考虑而偶尔去一趟北英格兰,我绝不愿再跨过特威德河。”在离开伦敦前夕,休谟已得出如下结论:以今日的雄厚财力,他需要一处更大的寓所,而实际上,他已接手了艾伦·拉姆齐位于爱丁堡城堡附近的一处宅邸。然而,鉴于艾莉森·科伯恩夫人(Mrs Alison Cockburn)的描述,休谟最终放弃了该处房产,因为它坐落于一处高丘的北坡,地段欠佳。那位和蔼可亲的夫人这样抗议道:“生活在这样的房子里,我很快就会成为一个在冥河两岸游荡的孤魂野鬼。”不仅如此,艾莉森还亲自提出了两个建议。第一,大卫应在爱丁堡向南扩张的新城区也即在乔治广场找一处房子。她提醒休谟道,“你现在对我们这座城市完全没有了概念,其城区已经大大地扩展了。”第二,在不给大卫“添任何麻烦”的前提下,确保为其物色一位太太。不过,对于这两个提议,我们的哲学家都婉言谢绝了,因为他决定要在这两件事情上亲力亲为。
与向南扩建的城区不同,爱丁堡的“新城”是在老城以北逐渐兴起的。北湖(Nor’Loch)已被排干,并将被改建成一片公共绿地,宽阔气派的王子大街正坐落于其上,而王子大街的上方就是“新城”之所在。连接“新城”和“老城”的北桥正在兴建。“新城”所处的优越地理位置让休谟对其一见倾心,于是,他很快就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要在那儿买一块地皮,并兴建他自己的房子。
在令人兴奋的设计和建造过程中,休谟发现詹姆斯宅邸(James’s Court)虽然“非常赏心悦目,甚至可以说非常雅致,但就是太局促了,不足以展示我高超的厨艺——在我的余生里,我打算精研厨艺”。关于其厨艺,他向吉尔伯特·埃利奥特夸口道:“现在,我桌子上正放着一张我亲手抄录的菜谱,专门教我如何做皇后汤。在烹制牛肉炖白菜 (这真是一道诱人的美食)、红酒老羊肉方面,我敢夸口说无人能及。我同时还会烹制羊头汤,在喝过此汤八天后,基思先生依然恋恋不忘,而德·尼沃诺伊公爵(Duc de Nivernois)也甘愿拜我为师,向我学习这种汤的做法……所有的朋友都鼓励我在厨艺方面大展身手,他们都认为我的厨艺将给我带来无上的荣耀。”酒窖里储藏着最好的法国葡萄酒,橱柜里珍藏着最佳的法国食谱,休谟耐心地将其高超厨艺倾囊相授于他的“厨娘”,年迈却忠实的佩吉·欧文。亨利·麦肯齐(Henry Mackenzie)曾回忆起在休谟家所吃过的一顿精美绝伦的美食,而詹姆斯·鲍斯维尔则总是回想起在“北方的伊壁鸠鲁”家的那顿优雅晚餐,因为那一次他甚至吃到了三种不同口味的冰激凌。而埃德蒙斯顿上校则干巴巴地写道,“我和哲学家共进晚餐……结果把自己灌得东倒西歪。”
James’s Court 现址
在整个18世纪,那些前往苏格兰的英格兰游客常常会注意到苏格兰人和法国人在风俗习惯上的接近。托珀姆上尉(Captain Topham)评点道:“那种法国人所特有的欢快优游的气质、迅捷犀利的目光和兴高采烈的神色,同样可以在苏格兰人身上发现。这正是苏格兰人的民族性格;正是苏格兰人这种极其达观的性格才使他们甚至不以贫穷为意。”正如在法国,在爱丁堡的大街上,久别重逢的朋友们会亲吻致意。当缪尔男爵(Baron Mure)听说休谟即将于1769年重返故里时,他写道:“我很高兴听说你……我亲爱的大卫,很快就能与我们厮混在一起了。我可要好好地拥抱你……现在,选择以这种方式来表达友善的人们越来越少了。”伊丽莎白·蒙塔古夫人 (Elizabeth Montagu),这位伦敦“蓝袜社”的才女惊讶地发现:英格兰人所表现出的“无知或粗野”与苏格兰人与形成了鲜明对比。她发现苏格兰人“过着一种法国式的生活,不时有精致的小晚宴 (des Petits soupers fins),其言谈举止也如法国人一般轻松活泼。在苏格兰,无论是文人学士,还是乡村绅士,皆彬彬有礼”。
不过,大卫·休谟的“精致的小晚宴”,尽管品质堪称豪奢,但在分量上绝无限制。有一次,在晚餐时不请自来的大卫向科伯恩夫人 (Mrs Cockburn)信誓旦旦地保证道:“我可不是什么美食家,我只不过是一个贪吃鬼。”用缪尔夫人的话说,爱丁堡文人(Literati)——“大卫·休谟以及其他的牧师们”——想必个个食量惊人,因为凯利勋爵(Lord Kellie)曾建议将他们命名为“饕餮之徒(Eaterati)。所以,当英国诗人威廉·梅森(William Mason)吟诵出如下诗句时也并非故意刻薄:
让来自偏远北方的大卫·休谟
以顾虑重重的犹疑来展示其价值;
大卫,慵懒地仰卧在那,
他是伊壁鸠鲁猪栏里最胖的那一头;
尽管醉心于来自高卢的美酒和颂扬,
大卫将祈福于老英格兰的太平晨光。
William Mason(1724-1797)
而爱德华·吉本也向一位正在爱丁堡参访的朋友建议道:“我希望你不要错过参访伊壁鸠鲁猪栏里最肥那一头猪的机会,并亲自看看它是否还有抬起右爪的希望。”不过,大卫的右爪,几乎全部用于修订其已发表的作品,抄写食谱和给那些不在身边的朋友写信。
不在身边的朋友就包括亚当·斯密。尽管从詹姆斯宅邸放眼望去,斯密的故乡,福斯湾对面的科卡尔迪就能尽收眼底。但在返回爱丁堡后不久,休谟就不得不承认:“我晕船晕得厉害,故而一向将乘船视为畏途,而且一想到横亘在我们之间的那道巨大鸿沟我就心怀恐惧。”“我也讨厌旅行,一如您自然会讨厌老是待在家里。因此,我建议您到此处一游,陪我度过几日孤寂的时光。我想知道您现在正忙些什么,并希望您能详细说说您是如何打发隐修时光的。我确信,您的许多想法,特别是您不幸与我意见相左的那些想法都是错误的。”由于正埋首于《国富论》的写作,斯密那时很少去爱丁堡,但休谟总是为他预留了一个房间。
Adam Smith(1723-1790)
有一次,在华莱士夫人(她后来成为休谟的房客)的陪同下,大卫确实跨过了福斯湾。当一阵狂风袭来,平日里欢快自如的她由于害怕溺水,不禁失声尖叫起来,而休谟也脱口而出道:他们或许很快就要葬身鱼腹了。“那它们会先吃谁呢?”华莱士夫人绝望地哭喊道。“您干嘛哭啊,夫人,那些鱼要是贪吃鬼的话肯定会先吃我,那些鱼要是美食家的话,肯定会先吃您。”当这同一位夫人问休谟,当有人询问其年龄她该如何回答时,他立即应答道:“夫人,您就说您尚未到需要避讳的年龄。”
在詹姆斯宅邸,大卫楼下住着一位坎贝尔夫人,他们是牌友。在某个星期天晚上,出于恶作剧的目的,休谟不请自来,敲开了坎贝尔夫人的房门,并发现她正在与一群虔诚的老太太喝茶聊天。他便一本正经地端起一杯茶,与那帮老太太们亲切地攀谈起来。然而,茶具刚撤走,休谟便转向坎贝尔夫人,并一本正经地问道:“呃,坎贝尔夫人,牌呢?”
“牌,休谟先生!你肯定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
“我没忘,夫人。你知道,在星期天晚上,我们通常都会不动声色地鏖战一番的。”
虽然坎贝尔夫人让休谟收回这番诬蔑之词的努力徒劳无功,但她最终还是名正言顺地将休谟赶出了家门,并告诫道,“现在,大卫,你还是痛痛快快地离开我家吧,因为你今晚不适合待在这儿。”
当还住在詹姆斯宅邸之时,休谟收到了埃德蒙斯顿上校的一封来信,要求休谟将随附的一个基尼交给其前女佣。休谟回复道:“我很遗憾地告诉您,我已多年未见您心中的女神,据说,她已不复你初见她时的天真无邪。我相信,她确实已沦为一普通妓女……我欣赏您的人道为怀,但就目前而言,你或许用错了地方。放浪之人或许是同情的合宜对象,但救助或救济已对他们不起任何作用。不过钱我先替你保管着……直到下次碰见你。但我们见面的机会为什么这么少呢?您为什么从不到城里来呢?您到底在忙些什么呢?是在种田、读书、生儿育女呢,还是什么也没干?”在信末,休谟这样写道:“若不是忙于盖房,我本会和缪尔男爵一同造访,并在您家的炉火旁欢聚。”
1770年入秋后,休谟一直忙于盖他的“小房子”,正如他告知斯特拉恩的那样:“我意指对作家而言它无疑是一幢豪宅(或大房子),几乎和米拉先生位于蓓尔美尔街的寓所一样大。它坐落于我们的新广场,”也即圣安德鲁斯广场,位于王子街以北的一个街区。从1770年冬到1771年春,休谟一直都忙于督导其卧房、马车房及马厩的建造。由于北桥尚未开通,他于是经常抄近道去“新城”,并因而要穿过一片因北湖被排干而形成的沼泽地。此间的一天,当他像往常一样穿过这片沼泽地赶往圣安德鲁斯广场时,一不小心便径直从羊肠小道滑入泥坑,虽经奋力挣扎仍未能脱身。正在此时,他引起了一位老渔妇的注意。但不巧的是,这位老渔妇立马就认出他便是那位大名鼎鼎的“无神论者休谟”,并犹疑到底该不该救他。
“可是,我的大善人,”这位无助之人苦口婆心地规劝道,“难道你所信奉的基督教没有教导你要多多行善吗,即便是对你的敌人?”
“可能是吧,”她回答道,“但是,除非你自己成为一名基督徒,并复述我主的祷文,否则你就甭想上来。”让那位老妇人备感惊讶的是,休谟居然欣然应允了,并随即被救出了泥沼。从那以后,他总是逢人便说:爱丁堡的渔妇是他所遇到过的最厉害的神学家。
在1771年降灵节那一天,休谟搬出了詹姆斯宅邸。由于休谟并不想出售这间“老宅”,便将其租给了詹姆斯·鲍斯维尔,租期为四年。然而,两年后,由于鲍斯维尔需要更大的寓所,便搬到同一楼面的另一间“房子”,并把休谟房子转租给华莱士夫人(Lady Wallace)。正是鲍斯维尔的搬迁让休谟卷入一场官司——一个名叫亚当·吉利斯(Adam Gillies)的石匠在贝利法院(Baillie Court)向休谟提起了诉讼。
作为18世纪一起小小的敲诈案,这个官司并非不值一述。在1774年2月19日所写的一封授权信里,休谟要求代理人约翰·沃森(John Waston)代他出庭应诉。案件的相关实情如下:搬出休谟的“房子”时,鲍斯维尔太太曾叫来吉利斯让他将厨房重新粉刷一下。“但这个家伙进来后,就谣骗华莱士夫人说:房间里的许多物什都坏了,需要修理,”但华莱士夫人并未发现有什么东西需要修理。吉利斯便找到了休谟,称华莱士夫人希望将储煤间下面的石子路修一修。出于对华莱士夫人判断的信任,休谟就同意了。此后,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吉利斯还对其他物件做了修缮,并据此向休谟索取费用。当休谟拒绝为合同以外的修缮工作支付钱款时,吉利斯就把他告上了法庭。
面对吉利斯的诋毁,亲自出马充当自己辩护律师的休谟起草了一份备忘录予以回击。经过初审阶段的几次质证,贝利法院的主审法官于4月5日宣判“被告人大卫·休谟须承担全额为一镑十五先令一便士的诉讼费”,同时宣判他“须向原告支付十五先令的修理费”。没有人会心平气和地接受败诉,休谟申请复审并要求免除合同以外的所有费用。这份文件同样是由休谟亲笔起草的,其部分内容如下:
他很遗憾地注意到:他因一笔他从未欠过的债款而被起诉,事情并非如原告所声称的那样,是我雇他去做他在起诉书中所提及的那些工作。原告所能给出的唯一理由是:做这些工作是出于必需,但申诉人认为这个理由差强人意,因为按照这一规则,他可以在整个爱丁堡走街串巷、登堂入室,查看每一栋房子,并在未征得房主同意或许可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他自认为合适的任何修缮。而且他还可以对其所作所为给出同样的理由,也即其所做修缮是必要的,修缮过的房子变得更好了。但在本申请人看来,这种说辞尽管新奇,但完全是站不住脚的。
在辩护状中,申诉人否认曾雇原告为其工作,如果原告在申诉人不知情,或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对其房屋进行了修缮,那么,当申诉人告知原告他没有任何义务向其付费时,原告当然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抱怨。因为,依照同样的规则,如果我的房子已岌岌可危,随时都有坍塌之虞,而原告却自作主张将其推倒重建,并有可能据此向申诉人追讨重建费用,但这完全是一件无稽之事。
在答辩中,吉利斯的诉讼代理人对这份诉状进行了嘲讽——“当一个人在法庭上用假定的案例取代真实的问题时,就足以表明这是一场蹩脚的诉讼”,要求驳回休谟的申诉,并宣判被告“承担此次七先令六便士的答辩费”。无论休谟在道义立场上是多么无懈可击——对此无人怀疑,但休谟罔顾了这样一个事实,即贝利法院“有权对市内危房进行估价和出售,为了在房主拒绝重建或修缮的情况下让这些房屋得到重建”。此外,休谟似乎还忘了,贝利法庭总是无一例外地偏向商贾而非士绅。
由于档案中没有进一步的文献,同时考虑到这样一个事实:前面所引述的文献都可以在“贝利法院之诉讼全程纪要”中找到,由此可推定,休谟最后放弃了这场败诉了的官司,并在诉讼费还没有变本加厉之前向吉利斯支付了钱款。不难想象,休谟肯定为此愤愤不平了许久。
而此前,休谟就因为其新近在圣安德鲁斯广场新购进的地皮而卷入法律纠纷。为了取得这块地皮,休谟不仅支付了一笔共计为165 英镑4先令11便士的巨资,而且每年还须付2英镑18先令“地契税”。而休谟之所以愿意投入这笔巨资,全因为詹姆斯·克雷格(James Craig)的规划方案(克雷格关于“新城”的规划方案已被爱丁堡的“市政委员会”正式采纳)显示:王子大街以南将是一片空地。故而,为了保证他们能看到规划中的花园和后面的老城区,休谟和其他购地者一致同意限制坐落于其后、位于王子大街以北的建筑物的高度。然而,令他们失望的是,“市政委员会”不久即开始准允人们在王子大街以南建造房屋,而且是商业建筑,其中包括一个马车行和各种建材店。
圣安德鲁斯广场这些愤怒的购地人,包括大卫·休谟,安德鲁·克罗斯比(Andrew Crosbie)和威廉·福布斯爵士(Sir William Forbes),立即起而抗议,并向苏格兰最高民事法院提出诉请,要求“市政委员会”严禁人们在王子大街以南大兴土木。抗议者们表示,他们的首要目标是“维护他们的权利,以防止爱丁堡城擅自篡改这一让大不列颠王国增光添彩的城建规划,那些将使古人或皇家尊严蒙羞的违章建筑必须予以撤除或停建”。
St Andrews 街景
当最高民事法院的法官们——他们以“雷霆十五人”(Haill Fifteen)而著称于世——坐定下来集议之后,最终于1771年10月驳回了上述诉请。于是,他们随后又上诉至“上院”,并于次年4月转败为胜,赢得了诉讼。在法庭上,大法官曼斯菲尔德对爱丁堡市政委员会的行为进行了谴责,但在休谟看来,他显然是在为其在“道格拉斯一案”所做出的倒行逆施的判决做出某种补偿。通过这种方式,大卫·休谟分享了为后人捍卫王子大街的荣耀。
经由一条直达王子大街的边街,我们可以进入大卫·休谟位于圣安德鲁斯广场西南角的新居。无论是在克雷格的地图上,还是在其他任何“新城”的早期地图上,这条小街都是无名小路,不过习惯上人们总是把它与这位哲学家(指大卫)联系在一起。而关于其命名过程则有一个有趣的掌故。南希·奥德(Nancy Ord),系苏格兰财政法院首席法官罗伯特·奥德(Robert Ord) 的三女儿,是一位可爱迷人、正值妙龄的英格兰女士,也是大卫所心仪的对象。南希有着十足的幽默感,有一天,她调皮地用粉笔在其朋友房子的外墙上写下了“圣大卫街”几个字。女佣佩吉·欧文发现了这个标识,并愤愤不平地向其主人抗议。经过一番审视之后,大卫禁止佩吉去碰这几个字:“姑娘,没事儿,以前有许多比我更优秀的人都被封圣过。”这则笑话旋即传开了,而休谟新居所在的那条街道此后就“通常被称为”圣大卫街,并于此后受到了官方的正式认可。
如果说,实际上是南希·奥德将大卫“圣人化”了的话,这也不是头一遭了,无论是出于开玩笑,还是出于诚心诚意。哈里·欧斯金爵士(Sir Harry Erskine)就认为,大卫就本性而言是一位圣人,而埃利奥特-默里夫人 (Lady Elliot-Murray)对此也是衷心同意。在1757年发表的一首关于约翰·霍姆《道格拉斯》的短歌中,他被称为“苏格兰的圣大卫”。沙斯泰吕(Chastellux)将他和迈克尔·安吉洛(Michael Angelo)或拉斐尔的圣迈克尔(St Michael) 相提并论。伏尔泰称其为他的“圣大卫”。从“好大卫”到“圣大卫”并非大的跨越,大卫·休谟也没有理由因“圣大卫街”而感到被冒犯。毫无疑问,他理解南希的意图,这完全是因为我们的这位哲学家和这个妙龄女子都彼此深爱着对方。
“我正忙于建房,这是人生的第二件大事,”在1770年10月致默里男爵的信中,休谟如是写道,“因为娶妻是第一件大事,我希望我能如期抱得美人归。”——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不只是一句玩笑话。以能与休谟相伴为至上荣耀的亨利·麦肯齐写道:“我经常与他结伴到奥德大法官家,那是他最钟爱的去处,而他肯定曾一度打算向南希·奥德小姐表白,南希小姐可是我见过的最可爱、最多才多艺的女子。”而麦肯齐也曾在其他场合公开表示,正是“年龄的悬殊”使大卫怯于向南希表白。
对一个已年届60的男人而言,他对待首次婚姻肯定慎之又慎,而如果考虑到作为其结婚对象的女子只有他一半的年纪,那他几乎不可能去结婚。尽管如此,休谟还是做过一番慎重的考虑。大卫·休谟从来都不是铁了心要做一个单身汉。但是,尽管满怀各种温厚的激情,休谟从来都是一个谨言慎行之人。我们有理由相信,休谟早年曾向爱丁堡一位系出名门、魅力四射的年轻女士表白过。不过,他的追求并未成功。若干年后,当他功成名就,一位共同的朋友向他暗示:那位女士已经改变了心意。“我也变了,”哲学家回答道。直到1766年,“鱼”克劳福德仍可借“你此前曾钟情的妙龄美女”来打趣其老朋友。而休谟对意大利和法国的两位伯爵夫人的激情或许同样可以提醒我们,他最钟情的是那些外形靓丽而又举止活泼、思想深刻的女子。
大卫·休谟的许多女性崇拜者都认为,他属于那种应该结婚的男士,要是休谟真的结婚了,很少会有人感到万分惊讶。不过,当他与南希·奥德订婚的消息传到巴黎时,真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休谟先生娶了一位虔诚的女士,这是真的吗?”1770年6月,霍拉斯·沃波尔的德芳夫人如此问道。3个月前,艾莉森·科伯恩夫人亦听闻此事,她致信大卫道:“休谟先生为了一个凡夫俗子,为了一个妻子而即将远离不朽的缪斯。”假装愤愤不平的她抗议道,“难道一个男人能舍弃全世界的喝彩而成为一个女人的私财?呜呼哀哉,就权当我们没听说过吧!”然后,她的好奇心终占了上风——“或者以鲍斯维尔的方式让我们获知每一种细节……”
此时的休谟也许曾郑重其事地考虑过一场迟来的婚姻,他第一次开始感到力不从心。“我现在别无目标,除了
坐下来思考,并安详地死去——
像我这把年纪的男人还能有什么其他的消遣呢?”他1772年1月致信巴芙勒夫人道。朋友们都注意到了这位夫人在听闻休谟与南希·奥德结婚时的那份焦躁。不过,休谋继续享受着那些魅力四射、活泼风趣之女性的陪伴,在其《自传》里,他故意云淡风轻地写道,“我尤喜与谦和的女子做伴,而我也没有理由为她们待我的态度感到不快。”
基思大使的女儿安妮·穆雷·基思曾这样写道:“我和我的姐妹们都属于与大卫·休谟交往密切的那个圈子,他是一位最悦人的同伴!不像其写作,大卫的谈话从不涉及那些冒犯人的话题。他是有史以来最温柔、最仁慈之人。他早期的研究多专注于狂热的骇人后果,这使他在竭力矫正那些让他感到恐怖的错误的时候走得太远了。在社交中,其礼节之质朴与和悦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在家庭生活中,他充满了魅力!总之,在我所认识的人中,他是最有价值和最讨人喜欢的人之一。”
有一次,休谟在北默奇斯顿(North Merchiston)与亚当夫人喝下午茶,大卫出平意料地发现自已正与两、三位相识的年轻女士独处。正当休谟亲切地与她们交谈之时,其所坐的那把椅子因不堪重负而开始变形,而休谟也于不知不觉间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家虽然先是为这位哲学家的安全担心,但迅即就被他逗乐了,因为当这位哲学家挣扎着站起来后,就向在座的各位女士教训道:“年轻的女士们,你们必须得告诉亚当先生,要他为重量级的哲学家多准备几把结实点的椅子。”
不过,休谟“家庭生活中的魅力”也有其滑铁卢。一天晚上,在教堂山(Abbey Hill)与缪尔夫人打牌时,他不仅为牌局上一些细枝末节争得面红耳赤而且还发了脾气。他拿起帽子,并对着那条总是与他形影不离的波美拉尼亚犬喊道:“我们走,福克西 (Foxey)。”就这样,没等牌打完他就拂袖而去。次日凌晨当缪尔一家正准备动身前往考德威尔之际,住在好几英里外的大卫大清早就候在门前,手里拿着帽子,一脸的歉意。正是这位缪尔夫人将爱丁堡的文人圈称作“大卫·休谟和他的臣僚们”。
科伯恩夫人的一位故友巴尔卡里斯夫人 (Lady Balcarres),也一直深得大卫·休谟的欢心。在爱丁堡安度晚年的时候,休谟在上午总是喜欢到她家串门。一日,在一种怀旧情绪的驱使下,她邀请休谟到法夫郡海边的巴尔卡里斯城堡(Balcarres Castle)做一次圣诞之旅。而巴尔卡里斯夫人的女儿安妮·林赛夫人对此及其后续事件进行了描述:
当我们还是小女孩的时候——甚至因太小而记不清当时的情景,圣诞节时巴尔卡里斯(Balcarres)恰巧来了一帮聪明人,作为圣诞节的一个保留节目,他们一致同意写下各自的性格,并交给休谟,然后让他呈示给我父亲看,并称其抄自罗马的教皇图书馆。
休谟遵照如仪。我的父亲说道,“休谟,我不知道你那些好哥们和迷人的女士们都是谁;但是,如果你不是告诉我抄自教皇图书馆的话,我想说,这人是我的妻子。”
我母亲说道,“我很高兴听到我家先生的回答;它至少表明我是一个诚实的女人。”
我母亲还说道,“休谟对自己性格的刻画鞭辟入里、坦诚相见;他总是实话实说”;但是,她又补充道,让我们感到惊讶的是,“尽管他举止平易、行为粗犷,但虚荣竟然是他的主要弱点。正是在这种虚荣心的驱使下,他发表了各种离经叛道、震世骇俗的观点,而他也认为这些观点的传播有害于社会。”
“你还记得此后的事情吗?”休谟说。
“是的,我记得,”我母亲笑道,“你告诉我,尽管我认为你禀性真诚, 但也并非如此真诚——你省略了一个突出的性格特征,我们对此仍一无所知,你可以把它补上;我像个傻瓜一样把手稿交给你,你便把它扔到火里,补充道,喔!我差点证明了自已是一个十足的白痴,居然把这样的一份文件交到一个女人手里!”
“无赖!”我的母亲叫道,一边笑,一边对他直摇头。
“你还记得这一切吗,我的小姑娘?”休谟对我说道。
“我那时还太小,”我说,“已记不清了。”
“怎么会这样呢?难道我们不是一起长大的吗?”我满脸惊讶地看着他。
“是的,”他补充道,“你长高了,我长胖了。”
休谟如此英明地投入火中的性格自画像 (self-character),很可能在“某某人的性格——由他自己亲笔所写”中留存下来,这虽不是出自他本人的手笔,但经过他的校正。无论如何,值得将它与《我的自传》中所描绘的性格和亚当·斯密所描绘的性格作一番比较:
1.一个大好人,毕生追求的不变目标就是恶作剧。
2.对各种虚幻之物不感兴趣,因为虚荣已取代了其他的各种激情。
3.非常勤勉,但既不为自己也不为他人效劳。
4.下笔放肆,但出言谨慎,行动尤其如此。
5.如若他不曾奉迎,他本没有敌人。看起来似乎渴望被公众憎恨,但最后只落得骂名。
6.从未被敌人所伤,因为他从未恨过其敌人。
7.免于世俗偏见,但充满了自己的偏见。
8.非常害羞,有点谦恭,但绝不卑微。
9.一个能做事的傻瓜,其所做之事就是智者也鲜能完成。
10.一个经常犯浑的智者,这种浑事就是大傻瓜都不会犯的。
11.热衷社交,但喜欢独居。
12.尽管只有一点小机智和小幽默,但性格欢快。
13.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狂热分子,一个根本就不指望获知真理的哲学家。
14.一个推崇本能而非推崇理性的道德主义者。
15.一个既不曾冒犯丈夫也不曾冒犯妈妈的花花公子(gallant)。
16.一个不自炫渊博的学者。
David Hume(1711-1776)
安妮·林赛夫人也提到了“由神学家、智者和当今作家所主宰的”那些欢宴:“我们的朋友大卫·休谟和他的朋友罗伯逊校长,继续在这些欢宴上维持着自己的地盘。看到狮子和羔羊、无神论者和神学博士亲密无间地生活在一起,这总是一件稀奇事,它使人不由地希望:休谟某一天会对罗伯逊说,“你几乎成功地说服我成为一名基督徒。”艾莉森·科伯恩更是进一步表明:“大卫并未意识到他曾是一名基督徒。”她所给出的理由是:他“完全缺乏灵性之火”。这是倾向于将大卫“圣化”的又一个例证!不过,艾丽森注意到,大卫习惯于将女性称为“软弱、虔诚的性别”。
在与男性相处的过程中,休谟要表现得更加言行无状,因为羔羊并不总是能与狮子友好相处。比如,在约翰·瓦登牧师(Reverend John Warden)身上,休谟发现了另一位拉福主教(Bishop Raphoe)。他们是在凯姆斯勋爵家相遇的,当时在场的还有印刷商威廉·斯麦利(William Smellie)。他们一直相谈甚欢,直到瓦登博士碰巧提到乔纳森·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所刊布的一篇布道词,它起了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标题——《论罪之有用性》(The Usefulness of Sins)。“罪的有用性!”大卫附和道。“我想,”休谟若有所思地接着说道,“爱德华兹已接纳了莱布尼茨的思想体系,也即在这个所有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世界里,万事万物都是最好的。”然后,他脱口而出道:“但那个创造了地狱和天谴的家伙岂不是在作恶?”
让大家始料未及的是,瓦登博士拿起帽子拂袖而去,不管凯姆斯勋爵如何安抚。顺便说一句,此时的凯姆斯和休谟亲密无间。
与休谟交好的还有爱丁堡大学逻辑学教授约翰·布鲁斯(John Bruce)。他请休谟订正其讲义大纲。在看校样的过程中,休谟看到题为“神存在的证据”的部分。他停顿了片刻,然后说道,“好,非常好。”但读到下面题为“神统一的证据”这一部分时,他大叫道,“就此打住,约翰,就此打住。谁告诉你到底是有个神呢,还是有多个神呢?”正是这同一个布鲁斯有一天在爱丁堡大学图书馆的楼梯上遇见了休谟,而楼梯口处所刻铭文“爱丁堡的公民们以基督和摩西之名使其成为神圣的殿堂”(Christo et Musis has aedes sacrarunt cives Edinenses)让我们的这位怀疑论者(指休谟)发表了如下大不敬之词:能将他们自己的崇拜与异教崇拜区别开来的是爱丁堡的虔诚,而非爱丁堡古典的廉正。
某个星期天上午,在出门散步的时候,我们的哲学家遇到了爱丁堡鼎鼎大名的银行家詹姆斯·亨特·布莱尔爵士(Sir James Hunter Blair),他和其夫人正在去教堂的路上。他们让休谟折回头与他们同去。“什么,”休谟回答道,“与你们一道去教堂!那些税吏和兑换银钱之人可是被用鞭子逐出了神的殿堂!不,不,我绝不会与这样的人一道进教堂的。”
大卫·休谟有理由为自己的新家感到骄傲,那可是他亲自督造的。在给斯特拉恩的信中,休谋写道:“我多么希望您曾看到我坐落在圣安德鲁斯广场的新家(我希望您将来能看到),这样的话,您就不会对我何以发誓再也不踏进伦敦半步感到奇怪了。”他还向另一位通信人夸口道,“我们的新城……要胜过你所看到的世界上的其他任何地方。”这栋新房当然是由佩吉·欧文管理的,作为管家,她手下有一干仆从。这个家庭本身很小:其成员仅有大卫及其姐姐凯瑟琳二人,或许还可以算上大卫的小波美拉尼亚犬福克西。这对姐弟的饭桌一向丰盛,广迎八方来客,并赢得了热情好客的美誉。在他们所款待的第一批来客中,有一位是来自美洲的贵客,休谟称其为“首屈一指的哲学家,亦实为第一流的伟大文人,我们都应对孕育了他的美洲心存感激”。
“在经历了暴风雨和洪水之后,我于星期六深夜抵达此地,凄惶地下榻于一家小旅馆,”在给斯特拉恩的信中,本杰明·富兰克林这样写道,“但是,那个好心的基督徒大卫·休谟,遵照福音书的教导,收留了我这个陌生人,我现在快乐地和他生活在其位于新城的寓所里。”而在给斯特拉恩的信中,休谟也写道:“很高兴能说服富兰克林博士在此逗留期间在我家小住……他取道爱尔兰赶往这里的时候,正是两次飓风间的短暂间歇,真可谓冥冥中自有天意。至少我希望他能这样想。”富兰克林于1771年10月26日抵达爱丁堡。翠日,休谟便在圣大卫街热情地款待了他。11月21日,富兰克林动身前往伦敦,在此期间,他都与休谟待在一起,除了中间有五天他和凯姆斯勋爵一道待在布莱尔·德拉蒙德(Blait Drummond),还有两、三天待在格拉斯哥。富兰克林此行的一个显著标志便是爱丁堡文学界的轮番宴请。
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
当时,另一位美洲人,来自罗德岛的法学家亨利·马钱特(Henry Marchant)恰巧也在爱丁堡。10月31日,在用过早餐之后,罗伯逊校长便带他去“看望富兰克林先生,他正与大名鼎鼎的大卫·休谟同住在新城一栋别致的寓所里”。这个苏格兰哲学家给这位年轻的美洲人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休谋先生是一位绅士,我估计他年方 60,身形肥硕。光看他的面孔,你绝想不到他是一位心智超群之士,更想不到他竟是如此精雅活泼之人。但事实上,他的谈话极其风趣悦人。话题涉及欧洲和美洲的贸易,讨论一直持续到下午方告结束。几天后,休谟邀请马钱特与他和富兰克林共进晚餐。马钱特注意到,“由于只有我们三人,晚上茶歇后,我们更加无所拘束,开怀畅叙。”不幸的是,马钱特未曾留意到鲍斯维尔式的各种细节,但他确实对休谟的家仆在点灯送他回家后拒收小费表示了惊讶。
休谟早年曾执意反对的向仆人支付小费的做法,最终确实被废除了。而亨利·麦肯齐曾以一种鲍斯维尔式的眼光打量过休谟和富兰克林。他这样写道:“某日,当富兰克林博士详陈美洲的天然优势,并预言它将成为什么样的一种国家时,大卫说道,‘博士,在你所罗列的各项制造业中,你忘了一小项,也即制造人的产业。’”——这项预言已然成真。
11月5日上午,马钱特参加了爱丁堡大学的医学讲座。当天晚上,他在休谟家与富兰克林以及大学教授们一道共进晚餐。他写道,“我们被介绍给爱丁堡大学的校长以及在座的所有来宾,在这里,我发现早上开讲座的那些博士们全都在场。”次日,两位美洲人离开爱丁堡前往布莱尔·德拉蒙德和格拉斯哥。
11月18日,也即在其返回爱丁堡的第二天,富兰克林成为圣大卫街盛大晚宴的主宾。当时列席的有马钱特,凯姆斯勋爵,布莱克、弗格森和罗素教授。在其日记中,马钱特故作矜持,云淡风轻地写道:“有这些杰出人士的陪伴,我没有理由不尽兴。”次日,凯姆斯勋爵便在其位于新街的府邸设宴款待富兰克林和休谟。在富兰克林离开前夕,他们又都成为亚当·弗格森的座上宾。
安妮·穆雷·基思夫人说,在富兰克林1771 年参访休谟期间,她算是“看透了”富兰克林的“禀性和心胸”,并发现他是一个“狡猾的老家伙”。她补充道,对于休谟,“我不认为他有任何感激之情或谦和之态”,但她没有给出任何证据。当然,无论是从休谟这一方,还是从富兰克林这一方,我们都没有这方面的证据,尽管人们可能怀疑,作为两位主见极强之人,他们时常可能会为某些问题争的面红耳赤。富兰克林写给休谟的感谢信虽不复存世,但其友好的基调仍可从休谟1772年2月7日的回信中管窥一斑,“很高兴获悉,在像圣保罗一般历尽劫难之后,您已水陆兼程安全地抵达伦敦。患难见真情,您在此地的所有哲学家兄弟全都衷心地祝愿您万事顺遂,同时,也让他们颇感遗憾的是:您公务在身故而无法与他们多待一段时间。”
抵达伦敦后不久,在言及大卫·休谟时,富兰克林曾这样写道,“他给予我最大的善意和最热情的款待”,并且,富兰克林还通过斯特拉恩向休谟捎话道,“他对您以及令姐深怀感念,令姐对他非常友善。”1774年,由于受到副检察长亚历山大·韦德伯恩(Alexander Wedderburn)的猛烈攻击,富兰克林被革去了殖民地副邮政大臣(Deputy Postmaster-General)之职。在两位朋友间左右难,休谟写信给亚当·斯密道:“关于富兰克林所作所为的传闻实在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我很难相信他如传闻所称的那样犯下了滔天罪行。尽管我深知他热衷于派系活动,而在所有的激情当中,派系活动对道德的巨大破坏作用仅次于狂热……我听说韦德伯恩在枢密院前对他的审讯虽然极为无情,但毫无可指谪之处。这实在让人深感遗憾!”也许正是富兰克林这种派性,让基思夫人觉得他忘恩负义,对休谟恶声恶气。
随着富兰克林的离去,休谟在圣大卫街的生活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但未过多久,这种平静又被“家门不幸”所打破,正如休谟所告诉亚当·斯密的那样,当休谟因未能邀约斯密过来过圣诞而写信致歉时,我们不难从字里行间读出其姐弟间的深情。大卫解释道:“家姐高烧不退,生命垂危。尽管现在烧已退,但身体仍虚弱乏力,短时间内恐难康复。家中如此阴郁,恐不宜邀您前来。不过,我以为,家姐康复只是迟早的事,到那时,我再邀您前来相聚。”
大卫·休谟总是顾念亲情,对于九泉的家人,他总是倾囊相助,与他们慷慨地分享其晚年的余财。在其卸任大使馆秘书一职后,其最初于 1763 年所获得的那份200英镑一年的年金翻了一番,并在1769年又增加了200磅。但与之前的补助不同,这最后一笔是要交税的,故而每年到手的只有156英镑。在赫特福德勋爵和康威将军的说服下,休谟做出了一些微弱的努力,以便能在政府部门再谋个闲差,但最终一无所获。他不需要更多的钱,仅靠其一半不到的收入,休谟就可以过上体面的生活。他很高兴能向其姐姐及仆从提供额外的资助,而尤其让其感到自豪和开心的是:他资助并督导了其两个侄儿的教育。
由于约瑟夫·霍姆——他是九泉的约翰·霍姆的长子——对文学兴趣寥寥,于是他的叔叔在 1770年以1000英镑的总价为他买了第二龙骑兵团掌旗官的头衔。而五年后,为了让约瑟夫升任中尉,休谟又花了262磅10先令。此外,休谟还为约瑟夫支付每年约100英镑的开销,并于1775年支付了其远游法国的开支(约瑟夫在法国逗留长达八、九个月之久)。在一封写给巴芙勒夫人的介绍信中,针对其侄子的一个优点,这位宠溺的叔叔不失幽默地夸口道:“他还是一位学者,在他们的团,他一向被视为学富五车、才高八斗。我丝毫不怀疑:在那些年轻的法国军官中间,他在这方面也将是出类拔萃的。”
大卫·休谟的第二个侄子大卫·霍姆对文学确有偏好,而我们的哲学家对他也更加情有独钟。大卫(指大卫·霍姆)师从格拉斯哥大学的约翰·米拉教授,休谟不仅为其支付费用,而且也自豪地关注着其在法律学习方面的进展。即便是在其临终卧病期间,休谟也不改其文人本色,仍悉心地对大卫的暑期阅读提出建议。年轻的大卫后来果然不负其叔叔的厚望,并通过将自己的姓氏改成休谟,以表达对其叔叔的感激之情。当然,年轻大卫的这种举动肯定会招致其生父的嫌恶。
九泉的约翰·霍姆早已成为九泉和费尔尼城堡(Fairney-Castle)的约翰·霍姆。1767年,为了孩子们的教育,他迁居爱丁堡。在大卫·休谟任职副国务大臣期间,他们全家就借住在詹姆斯宅邸,而在后来,他们一家也总会受到圣大卫街的欢迎。不过,到了1776年,他们也落户于爱丁堡新城的巴特斯大厦(Butters Land)。作为圣大卫街的稀客,霍姆伯爵将一位来自英格兰的名叫塞拉·内维尔(Sylas Neville)的年轻的医学学生介绍给大卫,但起初,“因其糟糕的原则”,塞拉并不愿见我们这位哲学家。然而,会面后,内维尔改变了他的看法:“不难想见,作为一个阅历丰富、深谙世事之人,他非常平易近人、讨人喜欢。不过,就第一印象而言,人们怎么也想不到他竟是第一流的天才,但他确实是第一流的天才。他口中常常冒出一些粗鄙不堪的苏格兰话。”而作为一位在爱丁堡就学的来自美洲的年青医科生,本杰明·拉什(Benjamin Rush)所获得的印象是:我们的这位哲学家的性格仁善备至、无可指谪。
晚年卜居爱丁堡期间,休谟的一大乐事便是在夏末时分到乡下探亲访友,要么探访九泉的家宅,要么到考德威尔探访缪尔,或是到闵拓探访埃利奥特,或是到牛顿探访埃德蒙斯顿。又或者与康威将军和艾尔斯伯里夫人(阿盖尔公爵的妹妹)一道去阿盖尔家族位于盖尔洛克(Gareloch)的罗兹尼丝庄园(Roseneath)和位于法恩湖畔(Loch Fyne)的因弗拉雷城堡(Inveraray Castle)去消夏。1771年8月的“因弗拉雷大会”(Congress of Inveraray)因与会者甚众,以至于尽管已预备了50个床铺,“但即便是一位伟大的哲学家和历史学家,即便是肥胖如斯大卫·休谟也不得不与另两个人挤在一张被精心加固的床上”。有一次参访因弗拉雷不如往常那般摩肩接踵,期间,受教区牧师特邀,在伊丽莎白·汉密尔顿夫人的陪伴下,大卫·休谟去了教堂。整个布道是以不合理的怀疑主义为题。“这是讲给你听的,休谟先生,”汉密尔顿夫人评点道。在布道结束时,那位牧师说道,“现在,我的朋友们,我要对首席罪人说几句话。”——“这是说给你听的,夫人,”休谟反唇相讥道。
1772年秋,休谟乘马车从九泉赶往闵拓。不巧的是,吉尔伯特爵士刚好不在家,经短暂停留后,休谟又动身前往爱丁堡。此后不久,埃利奥特-默里夫人(Lady Elliot-Murray)就写信将此后所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休谟:
吉尔伯特爵士一进门,就问道,休谟先生在哪?——答道:他已经走了。他什么时候来的?——一点左右。他什么时候离开的?--五点左右。什么!你们吵架了吗?——是的。对于他的书,他和我有一点分歧,我试图劝他将它们全都烧了,并换一种写法:因为,正如我所说,如果他走对路的话我相信他终会成为一盏明灯,并与《天路历程》(Pilgrim’s Progress)的作者或埃比尼泽·厄斯金先生(Mr. Ebenezer Erskine)相比肩;可他却义愤填膺并气急败坏地走了!你怎么能认为可以说服他呢?呸!虽然我不过是一介妇孺,但是,要不了多久,他就会相信:我远比他目光远大;如果他接受了我的建议,他今晚就能在此睡个安稳觉,而不是栖身于一辆破马车在黑夜中颠行;在其他事情上莫不如此,如果他愿意听命于我,我也许会助其一臂之力。亲爱的,你怎么能如此蛮横?亲爱的,说出你的真实想法又有何妨?如果你认为这样做是为他好,他可是一个大好人,虽然犯了一点小错。拜托!真是痴心说梦!好吧,他离开还有别的原因吗?据我所知没有:除了他所收到的那封来自法国大使的不靠谱的信,信中说他有望在爱丁堡对大使先生尽地主之谊。啊,我现在明白了。但他什么时候回来?在爱丁堡尽完地主之谊后他为什么不跟德吉涅(De Guigne)先生一道回来?所以你看,你如果再不来,我就快要被扫地出门了;因为正是因为你,我才不得不欺骗自己的丈夫并向他撒了一个谎。虽然,就那件事而言,幸运的是,你我现下也没什么可害怕的,无论是被逐出教会,还是被赶出家门。
无疑,除了城市生活的乐趣,这些乡间远足本身也妙趣横生。我们或许可以从其《自传》中体会到这位迟暮之年的哲学家所获得那份福乐:“……假若要我指出我一生中哪一个时期,是我最愿意重过一遍的,我一定会挑出这一段晚年的时光。”对于休谟宁静的晚年时光的这种描绘,尽管大体上真实不诬,但在细节上却未免有些失真。因为一场或许是其一生中最尖酸刻薄、最具人身攻击性的论辩的出现,打破了其晚年生活的平静。
Statue of Hume
sculpted by Alexander Stoddart, on the Royal Mile in Edinburgh
本文选自欧内斯特·C.莫斯纳,《大卫·休谟传》,第三十七章,第601-619页。
编辑 丨许方毅
审核丨杨勇、李昊玮
源典 | 斯密:自然的欺骗
学行丨莫斯纳:法兰西的奉承——休谟在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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