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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学刊》2019年第2期论文速览


《中国特色话语: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自序

陈安

厦门大学法学院


摘要:<正>当代中国,正处于和平发展与实现中国梦的关键阶段。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引发了发达国家当权者的持续关注以及鹰派人士的猛烈抨击。例如,2010年4月15日,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明目张胆地在白宫对全世界声称:"如果超过十亿的中国居民也像澳大利亚人、美国人现在这样生活,那么我们所有的人都将陷入十分悲惨的境地,因为那是这个星球所无法承受的。”东海问题、南海问题、台海问题以及韩国“萨德”问题等,归根结底,也都是以美国为首的强霸发达国家打压中国崛起的具体表现。

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的扛鼎之作

——祝贺《中国特色话语: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出版

曹建明

全国人大常委会


摘要:<正>尊敬的陈安教授:欣闻先生的专著《中国特色话语: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四卷本)正式出版,谨向您致以衷心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拜读先生大作,感动和敬佩之情,再一次从心底油然而生。这部著作既是您四十年学术成就的集大成之作,也是以中国方案向国际经济新秩序发出的中国之声;既凝聚着您四十年奋蹄不息、研精覃思的深邃睿智,又彰显了岁月沉淀、时代淬炼的深厚造诣;既是您四十年主要研究成果的“升级版”,更是中国国际经济法理论与实践的“升华版”。全书四卷七编,体系纵横分明、脉络清晰,论理厚重渊博、求真务实。细细读来,章章篇篇都烙印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刻印记,字里行间都彰显着国际经济法学的交流交融和交锋,不愧是一部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的扛鼎之作! 我想,这是您对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最好的献礼和纪念!

《中国特色话语: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吴志攀教授序言

吴志攀

北京大学


摘要:<正>陈安老师的大作即将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嘱我作序。借用陈老师自己的说法,就是"修旧补新,融为一体,成为‘第四代升级版多卷本’"。这段话出自耄耋学者的手笔,这是何等的幽默与勤奋啊!老师的书让学生作序,我诚惶诚恐。虽然,史上也有先生让学生作序的,但那些人都是老师的得意门生,而我是私淑弟子,只看过老师的书,未曾经老师面授。

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献礼
——《中国特色话语: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发布会实录

《中国特色话语: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发布会报道组


摘要:<正>李存捧(主持人):我是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的巡视员李存捧。今天上午的新书发布会现在开始。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再有一个星期,2019年即将到来,在这个值得纪念的时刻,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厦门大学、北京大学出版社合办的庆祝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献礼——《中国特色话语: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新书发布会隆重举行。

关于中国在非洲经济存在的国际法思考——兼驳西方“移花接木”的“新殖民主义”谰言

韩秀丽

厦门大学法学院


摘要:西方国家在非洲的存在经历了由殖民主义到新殖民主义的转变,新殖民主义原本无涉中国。随着中非经济合作的深入发展,中国经常被西方国家贴上"新殖民主义"的标签。西方各种"新殖民主义"谰言对中国在非洲的经济存在带来负面影响,损害中非双方利益,并阻碍中非经济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在论述反殖民主义、反新殖民主义国际法发展的基础上,本文论证了中国在非洲的经济存在是反新殖民主义国际法的创新实践,批驳了西方"移花接木"的"新殖民主义"谰言,揭示了中非经济合作"同舟共济""共同发展"的实质,并进而探讨了践行中非命运共同体理念下的国际法治之路。


关键词:殖民主义;新殖民主义;中国在非洲的经济存在;合作共赢;中非命运共同体

国际法院判决执行的典型案例分析
及完善方案

刘卫锋

西北政法大学


摘要:国际法院的判决作出后,诉讼当事国是否执行该判决成为新的争议焦点,且该争议不断地增加,而现行《联合国宪章》《国际法院规约》《国际法院规则》更多地规定了争议处理的前半部,而对于判决作出后的执行问题未作出具体规定,由此只能委托给联合国安理会。然而,现行体系并没有明确"未执行"的判断标准以及确定未执行后更有效的处理方式等。为此,目前修订《联合国宪章》几乎不太可能,那么可以在现行体系下检讨对该问题的解决方案,即从确立判决执行与否的判断依据、保障判决执行的监督机制、建议或劝告制度等层面来完善现行体系所面临的困境。


关键词:国际法院;《联合国宪章》;判决执行;安理会;国际法院书记官处

诸边贸易协定和WTO谈判的路径选择

谢珵

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常驻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代表处


摘要:诸边贸易协定曾在多边贸易谈判历史上发挥过重要作用。在世贸组织(WTO)多哈回合谈判长期陷入僵局、区域贸易协定迅猛发展的形势下,支持在特定议题上开展诸边协定谈判,有助于提振WTO的谈判功能,巩固多边贸易体制。WTO第11届部长级会议之后,多项诸边议题已经显现。借鉴历史经验,本文认为开放式诸边主义有望使WTO走出贸易治理的困境,是今后WTO谈判机制改革的选项之一。我国可善加利用并主张以下立场:诸边协定机制旨在为多边谈判提供补充,不以取代多边谈判为目的;谈判议题须广泛反映WTO成员关注,符合"临界数量"预期;谈判进程保持开放、透明,各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决定是否参与。


关键词:WTO改革;多哈回合谈判;诸边贸易协定;临界数量;区域贸易协定

WTO安全例外条款的限制性适用

李欣玥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摘要:2018年3月,特朗普总统援引模糊的安全例外条款规避WTO对关税的限制,对WTO争端解决机制乃至整个贸易体制的可靠性与合法性发起了新的挑战。WTO安全例外条款作为WTO法律机制之一,至今仍缺乏权威的条款解释、明确的适用规则以及可参考的判例。本文结合WTO实践经验与学术成果,提出互补性方案:划分安全利益类别,保证适用的灵活性;设立援引的一般性限制,保证适用的普遍性。同时,国际法基本原则应被视为最终救济手段,维护世界经贸秩序。


关键词:WTO安全例外条款;基本安全利益;自决权;贸易战

国际投资涉税措施构成间接征收之实证分析

兰兰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俞炜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叶露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摘要:随着国际投资仲裁的发展,投资者和东道国更多地利用仲裁机制以稳定、有效地解决国际投资争议是大势所趋。在诸多国际投资争议中,东道国的税收措施是否构成间接征收问题是常见的争议焦点之一。这一问题的本质实际上是东道国行使国家管理权力和海外投资者利益保护两者之间的权益平衡问题,对于矛盾双方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国际投资涉税争议之ICSID相关案例的分析,以期更好地认识仲裁庭判断东道国税收措施是否构成间接征收的各项具体考量因素,从而为国际投资涉税争议各方提供可资借鉴的有益经验。


关键词:间接征收;ICSID;比例原则;完全剥夺

美国《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下的监管变革:立法与应对

张天行

山东大学法学院


摘要: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外国直接投资流入国,在"美国优先"战略引导下美国国内的经济保护主义持续升温,此次FIRRMA法案下美国外资审查机制的现代化改革为实施强硬监管提供了法理基础,在权力配置、评估方法和流程设计方面的制度构建和发展趋势将会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间产生示范效应,对全球外资监管格局和跨境并购交易带来深远影响。赴美投资者在更为严格的监管规制路径下应充分利用CFIUS审查程序中的投资者保障措施和东道国国内的司法救济与立法监督,同时积极寻求双边投资协定中的争端解决机制来搭建风险管控体系。


关键词:外资审查;FIRRMA;CFIUS;监管变革;投资者保障

从谷歌集团税务风波看后BEPS时代国际税收政策与环境之变迁

邱冬梅

厦门大学法学院


摘要:从谷歌集团晚近几年来在全球经历的税务风波可以看出,近三年来,BEPS行动计划对于跨国高科技企业在全球的税务架构和税负水平已产生了切实的影响。然而,由BEPS行动计划带来的税源增加的利益,并非由所有参与BEPS行动计划的国家以"利益均沾"的方式享有,而是由先行在国内税法中采取了单边措施的国家优先取得,尤其是美国在2017年12月起推行的国内税改对于跨国企业在美国的税负带来了冲击。对于我国而言,如何在数字经济环境下对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利润课税是当下亟须研究的问题。


关键词:BEPS行动计划;双层爱尔兰架构;转移利润税;均衡税

从BEPS视角看我国合伙企业税收法律制度之完善

黄素梅

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BEPS行为是跨国公司避税的重要手段,其中混合实体的错配亦是较常采用的避税方式,合伙企业是主要的混合实体。在国际税收合作日益加强的当下,我国国内税法对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存在着诸多不足,应尽快加以完善。具体包括:明确合伙人与合伙企业之间交易的定性、制定合伙企业反避税规则、给予中外合伙企业同样的税收待遇、在中外双边税收协定中制定合伙企业特别条款,尽量避免合伙企业被利用为国际避税的手段。


关键词: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混合实体;混合错配;税收待遇;不足与完善

往期精彩回顾

《国际经济法学刊》2019年第1期

《国际经济法学刊》2018年第4期

《国际经济法学刊》2018年第3期

《国际经济法学刊》2018年第2期

《国际经济法学刊》2018年第1期

NOTE


《国际经济法学刊》是厦门大学陈安国际法学发展基金会资助的重要项目之一。本刊已启用线上审稿系统,欢迎作者踊跃投稿,投稿网址为:http://cjiel.cbpt.cnki.net/WKD/WebPublication/index.aspx?mid=gj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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