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渔政执法船载美女游玩?当地:不是美女,是大妈
作者|一剑
有些部门的脸,变得比天气还快;有些部门的话,P话都不如。
近日,网传安徽亳州市利辛县渔政执法船载着多名女性出去游玩。
渔政的船载了三四个女性在湖面上行驶,她们时不时地用手机拍照,搔首弄姿,千姿百态。
随后,记者致电利辛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问询有关情况。
该执法大队斩钉截铁地说:“都是造谣!将报警处理!”
同时,他还详细描述了细节,指出了视频中的船和自家船的不同之处。
按照网络平台的辟谣“金标准”,这下可以认定相关网络传言造假吧?
可以删除帖子吧?可以把造谣的网友法办吧?
谁知,打脸来得如此之快,远快过“鸭脖鼠头”事件,快得还没来得及对“造谣”的网友采取措施,事件的反转就到了!
很快,亳州市利辛县水利局发出最新情况通报。经调查,视频中的船只系县水政执法大队所属水政船。
一天前还信誓旦旦要报警的人,现在成了责任人!
看了利辛县的这份调查通告,觉得很有意思,拿出来解读一下,供大家一乐。
一、通告中称确有此事,不过是县水政执法大队的水政船。
之前执法大队的人矢口否认,说不是他们的渔政船。
水和渔,一字之差,你能说他撒谎么?敢情你在和我们玩文字游戏呢?
不管水政船还是渔政船,反正都是你家的船,违规了都是你的责任。
你能说是你的左手偷了东西,不是右手偷的,你就不是贼吗?
二、最有意思的是,通告中把所载女性的年龄特意一一标注了出来,这可是破天荒从未见过的举动。
利辛县此举究竟是何用意?
如果所载的女性是50多岁的大妈,而不是20多岁的名媛,水政执法大队的责任就会轻些?
除了强奸幼女之外,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客体的年龄和犯罪分子的罪行有关系?
强奸20岁的妇女,和强奸80岁的妇女,刑责完全一样,年龄根本不是量刑的考虑因素。
那为何利辛县还要专门告诉公众那些女子的年龄呢?
我想,他们应该很清楚,大家怀疑的是水政船搞腐败,有生活作风问题。
如果载着的是一群年轻女子,那是脱不了生活糜烂、包养情妇、权色交易、钱色交易等更为严重的干系,可能产生不可收拾的后果。
现在特别告诉公众,这些女子都是老大妈,你们就不要往歪处想了,和女色无关,顶多就是出来拍个照、看个风景而已。
这样一来,自然就消除了那方面的风险。
利辛县考虑得真是周到啊,只是这样欲盖弥彰,此地无银三百两,显得更加心虚。
只是从视频里看,无论从穿着还是体态,怎么看也看不出来那是一群大妈。
大概是当地妇女普遍生活幸福、身心愉悦、善于保养的缘故吧。
建议全国妇联组织去当地取经学习,各家保健品美容养生企业,集体前去考察,顺便签两个代言人回来。
三、通告中所称的女子,四人都姓一个姓。
这难道又是三代税务人、三代烟草人的翻版?这回是三代渔政人吗?
四、昨天官方人员说谣言,今天官方又称确有此事,到底官方的话还能不能信?
那些动辄以官方消息为真相的媒体、平台,你们的脸红不红?
你们以后判定是否谣言时,能不能吸取教训,不要以官方消息作为唯一正确的标准?
否则你们以后还会被持续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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