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老赖还是受害者?比亚迪“广告门”事件六大疑点重重
连续两年成为全球新能源单一汽车品牌销量第一名的比亚迪风光无限。但最近它再次站到风口浪尖却是因为一纸广告合同。这桩离奇的“广告门”事件让比亚迪在汽车圈、广告圈以及法律圈引起广泛关注。
事件始于2018年5月底,总部位于深圳的比亚迪不断接到几家广告商的电话,征询一位名叫“李娟”的人的下落。原来,在过去3年中,有30多家广告商跟李娟方面合作,从事比亚迪的品牌推广活动。其中,大部分广告商尚未拿到相应的业务款项。据《财经天下》报道,李娟方面欠 30 多家广告商约11 亿元,而其中有些企业垫钱垫到倒闭。在与这些广告商合作过程中,李娟对他们声称自己是比亚迪深圳总部在上海的一个外派机构——上海比亚迪公司华东区域市场部总经理。据澎湃新闻报道,因广告商提供服务后迟迟没有收到付款,又突然联系不上李娟,因此直接与比亚迪接触。
事件发端
整个事件爆发于媒体端则源于,比亚迪7月12日在其官方微博发布的一则《关于李娟等人冒用比亚迪名义开展相关业务的声明》,该声明表示李娟冒用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身份,使用与比亚迪邮箱域名@byd.com高度近似的邮箱域@sh-byd.com,并伪造比亚迪多枚印章,以比亚迪名义,与多家单位及机构展开广告宣传类合作。
声明中还称,李娟使用的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义,以自有资源(广告及活动)试用及免费使用为切入点,主动与比亚迪联系并开展免费广告宣传,并以资源赠送以及优惠价格的方式推进比亚迪与阿森纳足球俱乐部之间的广告宣传。该声明强调,对于上述事情比亚迪均不知情,也与比亚迪无关。比亚迪表示,因李娟涉嫌犯罪,目前已经报案,具体案情以警方侦查结果为准。
比亚迪7月12日在官方微博发布的声明
此声明引发一位涉事广告商“竞智广告”的不满,并发表一篇《人BY脸,天下无D!》的微信文章反驳比亚迪的说法。该文章称,他们为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服务内容包括全国试驾会,户外硬广投放。该广告商列出多份证据举证,晒出了区域活动中,比亚迪各4S店经销商负责人的文件和签字。文章作者称他本人亲眼见证了比亚迪总部品牌公关部部长李巍女士(Sherry)与阿森纳签署战略协议。文章最后直指比亚迪是“老赖”,“令整个汽车界,整个国产品牌蒙羞”。此文一发,点击量达到10万+,更让整个“广告门”事件迅速发酵。在媒体不断关注下,不断有新的人物和公司信息出现,也让这桩事件更加扑朔迷离。
核心人物
李娟是整个事件的核心人物。以目前比亚迪官方声明中透露的信息,李娟有两种身份,在比亚迪总部是供应商身份,在供应商面前是比亚迪员工。在《汽车商业评论》拿到的一份李娟声明中,李娟称“我与深圳比亚迪的联系中,对方均称呼我为‘雨鸿汪总’或‘汪总’,实际对方联系人都知道我是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李娟。”
李娟声明
《财经天下》报道中提到,大部分广告公司应该知道雨鸿文化是比亚迪的广告代理商。其工作模式是,比亚迪将其广告、公关宣传活动交给雨鸿文化,雨鸿文化则找其他广告公司、活动公司具体落实。上海尚士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伯男告诉《商业周刊/中文版》,很多大公司在做广告投放时,可能会寻找第三方代理公司,甚至不止一家,并由第三方实际与广告商或他方签订协议,此举可能是用以规避责任和风险。而许多广告商明知其中有风险,不过因为想要做成具指标性的案件,还是愿意签约。但是一旦出现问题,在该类无签署直接合同的法律关系里面,纵使进入法院或仲裁等争端解决程序仍不容易将责任直接归于最后实际使用广告服务的公司。
比亚迪阿森纳签约现场
即便如此,李娟本人也无法操纵高达十几个亿的业务。据澎湃新闻报道,李娟1985年生人,户籍在上海宝山,大专文凭,早期在瑞安房地产市场部工作,之后进入上海搜易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从事广告业务。多位广告商均向澎湃新闻记者提到,李娟口中常常提到她听命于一个名叫陈振宇的人,李娟所调用的比亚迪集团的资源,多来自于此人的安排。而当找李娟要说法的人越来越多时,李娟的上线陈振宇却失联了。《汽车商业评论》综合媒体报道认为,李娟或许只是个前台小角色,她背后的关键人物“陈振宇”才是最大的谜。
比亚迪7月16日发布的告知函
7月16日早上,就这则离奇的广告门事件,比亚迪发布第四份公告。比亚迪在公告中称,李娟及网传的“陈振宇”均非比亚迪在职或离职员工,更不是比亚迪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从未授权上述人员以比亚迪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代表比亚迪签署合同。该公司还表示,李娟冒用比亚迪员工身份、使用伪造印章对外签署合同,已涉嫌犯罪,比亚迪已就上述事项向警方报案,警方已介入调查,目前李娟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无法取得李娟的最新回应。《商业周刊/中文版》记者就这一事件进一步向比亚迪公关部进行咨询时,该公关人士表示:请以公司发布的公告为准,目前暂无信息可透露。
未解之谜
就目前的状况,整个事件还有众多谜点未解:
第一,如果如比亚迪所言“不知情”,那么竞智广告所提供的比亚迪高层展台、经销商同意提供试驾车,以及那些签字文件从哪里来?
第二,如果李娟是诈骗犯,为何在比亚迪发布声明之后,李娟没有逃跑,而是像往常一样正常上班?
第三,如果李娟是诈骗犯,所诈骗的钱应该到李娟手中。但多名广告商透露,各种活动费用均未给到李娟手中。李娟辛苦为比亚迪做传播是为了什么?
第四,比亚迪是广告传播的受益者,但却说毫不知情,如何界定知情或不知情?
第五,为什么比亚迪承认了李娟推动的比亚迪与阿森纳的合作,但又删除所有阿森纳内容?
第六,如果陈振宇本人并非比亚迪员工及高管,陈振宇为李娟提供的资源是从何而来?
在不能确认履约责任归属的状况下,广告商前期垫付的资金却是实实在在的,如今涉事广告商已经组成维权群。对于涉事广告商目前的胜算几何,张伯男表示,以目前媒体上得知情况从法律角度来说,如果合同上实际签约主体不是比亚迪,那广告商若希望要向比亚迪收回款项的,可能可以从存在“表见代理”的角度切入,广告商或有机会向比亚迪追责。目前,广告商首先要弄清楚签署合同的责任方,并确认其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然后抽丝剥茧从中找到利益与责任相关方。
同时,张伯男也提醒说,以后广告商在与甲方签署广告合同时,首先要弄清楚对方法律文件上的签约主体是谁,如果不是真实广告商认知的甲方,能否至少把甲方拉进来作为连带或担保责任。若是有些甲方公司仍刻意不涉入签约环节,那么广告商就要掂量这个单子是否值得签,如若签了,就要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与风险做出预判,在签合同前尽量争取将损失降到最低。
整理编辑:Winky、赵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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