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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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1991)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1991)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应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则,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限制高利率。根据审判实践经验,现提出以下意见,供审理此类案件时参照执行。一、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二、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四、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五、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会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八、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九、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十一、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十二、公民之间因借贷外币、台币发生纠纷,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参照偿还时当地外汇调剂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利息的,可参照偿还时中国银行外币储蓄利率计息。借贷外汇券发生的纠纷,参照以上原则处理。十三、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十四、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十五、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十六、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期届满,债务人未偿还欠款,借、贷双方未征求保证人同意而重新对偿还期限或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无保证人的借贷纠纷,债务人申请追加新的保证人参加诉讼,法院不应准许。对保证责任有争议的,按照《意见》(试行)第108条、109条、110条的规定处理。十七、审理借贷案件时,对于因借贷关系产生的正当的抵押关系应予保护。如发生纠纷,分别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二项以及《意见》(试行)第112条、113条、114条、115条、1l6条的规定处理。十八、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物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应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十九、对债务人一次偿付有困难的借贷案件,法院可以判决或调解分期偿付。根据当事人的给付能力,确定每次给付的数额。二十、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协商以债务人劳务或其他方式清偿债务,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应予准许,并将执行和解协议记录在案。二十一、被执行人无钱还债,要求以其他财物抵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应予准许。双方可以协议作价或请有关部门合理作价,按判决数额将相应部分财物交付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无钱还债,要求以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抵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应予准许;要求以其他债权抵偿债务的,须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并通知被执行人的债务人,办理相应的债权转移手续。二十二、被执行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被执行财产的,应及时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信息收整自网络,仅供参考如侵权请及时告知!)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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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文)(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编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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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2021)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第一百四十二条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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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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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释〔2020〕27号|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已于2020年11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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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 合同|民法典(2021)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第五百一十八条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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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物权|民法典(2021)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第二百七十八条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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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民法典(2021)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附则(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详情以官方正式文件为准,部分信息转自网络,如侵权请及时告知!)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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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总则|民法典(2021)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第一百六十九条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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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编 侵权责任|民法典(2021)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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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编 继承|民法典(2021)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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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编 婚姻家庭|民法典(2021)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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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人格权|民法典(2021)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第九百九十五条
2020年6月2日
自由知乎 自由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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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理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不完全)

版的赞赏功能被关闭,可通过二维码转账支持公众号。
2018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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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辉日程安排(1-20日更新)

北京市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国安局司法局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2018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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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土地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出让人或者受让人请求按照订立合同时的市场评估价格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应予支持;受让方不同意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补足,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出让方和受让方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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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土地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四)

开发商主导的开发模式。开发商资金雄厚,开发经验丰富,既可以缓解政府资金的压力,使财政资金可以投入更多的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上,又可以避免行政力量的介入,减少社会问题,这种模式是目前较为自觉的改造模式。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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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土地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三)

项目公司高管人员的聘用合同、普通员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的缴纳也必须关注,虽然通过收购股权方式,不涉及劳动合同的变更,但也经常会有意想不到的麻烦,有必要了解具体情况,在协议中针对不同人员作出妥善安排。
2018年1月10日
其他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土地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一)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的,应当在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后30日内申请。成片开发用地采取一次出让、分期付款、分期提供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在每期付款后30日内申请。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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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维权中心联系方式(含各省市)

维权邮箱:qglxwqzx@acla.org.cn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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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辉日程安排(1-10日更新)

北京市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国安局司法局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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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2018〕1号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

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将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在审判执行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的,请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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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理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不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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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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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为买受人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服务操作指引(中)

调解人可以在省级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专家库、省级或所在地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民事业务委员会或者消费者协会推荐的专家中选择,双方可选择由一名调解人进行调解或者3名调解人组成调解小组进行调解。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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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从事税法服务业务操作指引(上)

选择境内投资,从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由于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存在大量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要充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在企业其他设立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尽可能选择这些地区作为投资地点,以减轻企业税负。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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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为开发商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服务操作指引(下)

审查是否“具体确定”。具体确定的定义是指开发商对其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范围内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一些详尽具体的说明和允诺。因为具体确定是一个抽象概念,并没有统一标准。如有认为,如果开发商在广告中注明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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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为开发商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服务操作指引(中)

(3)由于仲裁员中较多执业律师兼任,故对仲裁委员会指定和对方选定的律师仲裁员,应予关注其与对方代理人及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的各种利害关系,如有发现应及时告知当事人并提请仲裁委员会注意是否存在回避情形。
2018年1月8日
其他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为开发商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服务操作指引(上)

特别说明:《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已经实施,对合同成立是一个突破,商品房买卖合同又是一个特殊的合同,是适用《司法解释》还是《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在实践中会有争议,律师应谨慎处理,密切关注司法实践的动向。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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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为买受人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服务操作指引(下)

若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收益分配没有约定,应按《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的规定处理,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基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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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为买受人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服务操作指引(上)

特别说明,《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已经实施,对合同成立是一个突破,商品房买卖合同又是一个特殊的合同,是适用《司法解释》还是《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在实践中会有争议,律师应谨慎处理,密切关注司法实践的动向。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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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指引

对于经办人,应当审核其授权委托权限或代理权限与交易内容是否相适,明确其与被代理方情况是否相符。合同主体为自然人的,还应核对其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联系地址,以及是否具备从事相关交易所必需的资格等。
2018年1月7日
其他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高新技术业务领域法律尽职调查业务操作指引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主要目的是揭示法律问题,进行法律风险警示,但一般不建议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中发表正式的法律意见。委托人如就特定法律问题要求律师发表法律意见的,建议另具正式文书,发表专项法律意见。
2018年1月7日
其他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从事法律顾问业务,应通过聘请方网站、宣传册等关注聘请方的基本情况,并同时关注其所在行业的普遍情况,以及与该企业、该行业相关的法律环境状况,以便于更深入地提供适合聘请方或其行业实际情况的解决方案。
2018年1月7日
其他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及相关治理业务操作指引

在设立分配制度时,既要保证对各种生产经营要素给予适当回报,注意吸引合作社发展的稀缺资源,保证经济组织的效率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又要维护合作社的特征,不断扩大公共积累,从而为成员带来更持久的收益。
2018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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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拆迁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面积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评估。
2018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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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应税船舶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海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查实并通知应税船舶办理退还手续。
2018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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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2018)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烟叶税。
2018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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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8)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018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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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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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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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又裁定和解的,除适用本章规定外,本指引规定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管理人在人民法院裁定和解时没有履行完毕的,由管理人在人民法院裁定和解后继续履行。
2018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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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操作指引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委托主体存在多样性,不同主体对于尽职调查的目的及需求也是不同的。但是基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委托主体在发出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需求之时,其自身对于尽职调查的内容及方向也不一定是准确的。
2018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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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应就收购方拟收购的目标公司进行深入调查,核实预备阶段获取的相关信息,以备收购方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作出收购决策。律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于调查的具体内容作适当增加和减少。
2018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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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风险投资与股权激励业务操作指引

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股权时的业绩目标水平,应不低于公司近3年平均业绩水平及同行业(或选取的同行业境内、外对标企业,行业参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行业分类标准确定,下同)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
2018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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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操作指引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律师可以协助设立企业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2018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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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辉日程安排(1-4日更新)

北京市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国安局司法局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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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理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不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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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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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律师协会维权中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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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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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律师协会维权中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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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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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律师协会维权中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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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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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律师协会维权中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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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