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堤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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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观察】好心不一定干好事,从新闻《亲生父母找回送人30年的孩子》说起……

​如果是这对父母巨额遗产没有继承人,急需找到30年前送人的女儿,继承遗产,那么我给警方点赞。其他的,我只能呵呵一下,警察应该反省一下吧,有那功夫,干点正事!尤其再好好学学收养法!注意新闻中的这段话:在警察长达半年的劝解开导后,女儿终于同意和亲生父母相认。警察在做什么事?这个女儿不同意见面,相认,没有任何问题,于情于理无法都没问题,而且也是明智选择!这种把孩子送人的和孩子被拐卖的,父母找孩子,性质动机完全不同,法律意义也截然不同,那些热心帮忙的人,表面是好心,实际没干好事!​从法律上讲,一旦收养完成,亲生父母与亲生儿女在法律上就没有任何关系了!更别说这种人家收养30年的,现在法律上的抚养赡养关系在养父母和养子女。这个事件,媒体也好,警方工作室也好,纯属瞎扯淡,道德绑架,而背离法律关系!作为这个被亲生父母送人30年的孩子,完全可以无视这些人,包括媒体,警察和亲生父母,现在这个孩子需要赡养的人是养父母,她已经跟亲生父母没有任何法律关系!他们不是一家人,更谈不上团聚,团圆,这些善良正义良知道德的好心人,纯属没干好事,给别人添乱,他们不是做好事,而是愚蠢和荒唐而不自知!​至于#夫妇后悔送养女儿寻女30年#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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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舆情反转,胡锡进是怎样偷偷修改评论的,真相来了,专家学者网红大V不感兴趣……

一、在丹东袭警案舆论上,胡锡进又吃了一个大苍蝇,之所以我用“又”,是说这不是老胡的第一次,当然,看老胡现在的激情,也不可能是最后一次。胡锡进关于丹东袭警案的评论是什么问题呢?举例类比说吧。胡锡进写到:蜜蜂是勤勤恳恳,辛苦采蜜,非常可爱。有人纠正,那不是蜜蜂而是苍蝇。于是胡锡进编辑修改为:苍蝇是勤勤恳恳,辛苦采蜜,非常可爱。我一点都不夸张,老胡就是这个问题。其实,这个事件,只要在真相基础上,怎么评论都应该尊重。事实有真伪,观点无对错。这也是我对老胡的评论的观点。而我们要做的,只不过是澄清事实,而不是改变别人的观点。下面这个截图,就是老胡编辑修改的内容,大家可以自己看。​二、我是建议老胡根据丹东真相重新发声的,依据是假的,修改成真的,而结论不变,这才是老胡的问题,从蜜蜂到苍蝇,这就是事实的真伪,而结论,这是一个人的主观看法,你说苍蝇很可爱,我也尊重,个人口味不同而已,但苍蝇就是苍蝇的事,蜜蜂就是蜜蜂的事,都可以说事,但不能拿蜜蜂说苍蝇,就是这个道理,老胡用虚假信息评论丹东袭警案,错的一塌糊涂,而他的做法不是澄清,不是更正,不是致歉,而是悄悄编辑了修改了,结论没变,流量保留,而左右通吃。​三、具体说说胡锡进评论的虚假信息使用问题:第一,父女俩不是看病,而是去取朋友从外地代买的药,这点非常重要了。第二,这件事并不是去医院看病问题,所以根本也不是一刀切防疫问题。第三,社区开的证明是女司机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老人偷偷跟着去,这父女俩都没有48小时核酸检测,老胡知道这个真实信息吗?第四,当日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这是老胡从哪获得的信息,这个事可不要任意编造呀。如果像老胡说的这样,那就不会发生这个袭警事件了。第五、一边倒的结论又是怎么得出来的?网民澄清事实真相的有很多呀。老胡怎么看不到,选择性失明?其实,老胡要是正派起来,写的东西还挺正派的。但老胡退休后就有点放纵自己了,有点任性,总是骑墙。​四、还是说说最新的女司机取药的真相实锤吧,这是她自己视频说的。这个事件,到底是看病还是取药,这是特别关键的一个问题,这关系到警察执法的正当性,还关系到舆论的发酵程度。因为,如果是女司机给父亲看病,那么就必须得带父亲亲自前往医院,如果是急病,那么就不该有什么限制,看病要紧,警察不但不应该拦截车辆,反而还要帮助甚至护送。但取药情况就不一样了,这就得严格遵守当地的抗疫政策,就得严格按照社区证明要求出行了,该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就得拿,该一个人就不能两个人。​​其实呢,事实的真伪是最容易分析判断的,而且是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事实只有一个。事实真相是,女司机自己发视频说的,这个女士和她父亲,不是上医院看病,也不是上医院买药,而是去取药,这个药是丹东没有这种药,托人从外地买的,带回丹东,然后他们过去取。​​真相就是这个真相,至于怎么评论,大家就随意吧。五、真相大白,舆论反转,对这个事件做一个小结吧。这件事,现在很多网民了解了事实,开始理性客观的看问题,在真相基础上的评论,都值得尊重。但还有些人在强词夺理,无理狡辩,这是正常网络舆论现象,不奇怪。我们也别指望那些造谣传谣,用虚假信息评论的专家学者教授网红大V,别指望他们良心发现,来澄清事实,说明真相了。这些人此前的评论基本会有三种处理方法:要点脸的,悄悄删了,脸皮厚点的,悄悄编辑,更改了内容,不要脸的,还在那留着,流量太大,还没结账,删了可惜。​​其实,这件事是太简单不过了,就是父女俩平时任性不去做核酸,连全民检测都不愿意做,结果托人在外地代买的药到了,要出去取药,但没有核酸检测着急了,就骗了社区证明,违规出行,因为违规,所以闯卡,因为闯卡,所以被拦截。之后的事,大家就都各种角度看到了。这件事,因为舆论对冲,事实真相与虚假信息正面硬磕,因为用事实和证据说话,以理服人,所以更多的人接受了事实真相,也无法反驳,这是舆论对冲的结果。目前,这件事舆论热度已经差不多了,这些专家学者网红大V,又开始寻找下一个热点了,他们在盯着哪个地方再出事,血盆大口张着,小翅膀扑闪着,随时出发。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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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打人案,警方通报,两个轻伤,两个轻微伤,跟想象的剧本不一样,怎么办?继续造谣……

​唐山警方公布了打人事件受害女子近况,最新通报,把关键事件画一个重点,四名受害女子2人为轻伤二级,2人为轻微伤,白纸黑字在那,与我此前分析,完全一致,因为这个案件,真的不难分析判断的!我对这个事件的看法,已经发了很多文章,到目前为止,基本判断准确,因为这个案件对我来说,真不是疑难案件,况且,全国每天各地这类打架事件有的是,有的也比这个严重多了,只是都没有这个舆情发酵大,想想为什么?谁在推波助澜?这个事件,我一早就说,法律专业认知和网民舆论认知完全不同,甚至差异会非常大,这也是这个案件一早我对案件受害人轻伤的判断,也是我一直建议当地警方一定要公开透明及时发布案情的关键原因,因为从视频看,到最后的伤害鉴定,必然引发舆论反弹。而各种造谣又不及时辟谣及处罚,加重了舆情发酵。在司法实践中,外伤没有内伤严重,拳头没有刀具严重,菜刀没有尖刀严重,这也是打架和判断经验,所以,仅仅是拳头造成的伤害,别看表面上很血腥暴力,但实践中,伤害鉴定并不严重,而且伤者治疗效果也会非常好,比如会很快从急诊室转入普通病房,本案,受害人并没有进入ICU,这是有人造谣渲染伤情严重,而当地该说的不说,不该说的胡乱说,再加上媒体的选择性发布,所以网上信息,一团狗血。其实,我们的舆论,正常的应该是:这几个女孩伤势不重,没有大事,这是不幸中的万幸,这也是真正的善良和正义。而不是有些网友那样,怎么没有重伤二级,没有死亡呢?跟据本不一样,有点失望。这不是正义良知,这是没安好心,别有用心,造谣生事,推波助澜,不是好玩意儿!唐山打人案,伤害鉴定结论是2个轻伤2个轻微伤,这让很多人失望了,这跟剧本也不一样呀,剧本说的是重伤二级和死亡强奸呀。轻伤和轻微伤是什么意思?这是司法伤害鉴定的专有名词,并不是网民所理解的伤轻,伤轻微的意思。一般情况下,轻伤以上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轻微伤以上可以治安处罚。其实,这个案件并不难判断为轻伤。我一早就认定为轻伤,本案没有追究故意伤害罪而是寻衅滋事罪,实际也是警方想严惩罪犯。因为,警方肯定可以预判出最高轻伤的结果,以往,这样案件警方见到的多了,而且通常调解解决,打人者赔钱,报案人撤案,以前此类案件。一般伤害鉴定可能仅仅是轻微伤。这个案件,从一开始就伴随着各种造谣。尤其是各种重伤,死亡,强奸的谣言,说的多了,很多网民就信了,加上这个案件的谣言背后明显的具有境外势力的色彩,有些造谣就是一条龙式的传播,最后接盘的是自以为正义良知的网民,事实上助纣为虐了。这是需要我们警惕的。其实,关于两个被打女子的伤情,完全可以从公开的信息中判断,比如,媒体报道,第3天两人就转入了普通病房,就目前掌握的信息,包括警方通报与媒体报道,经过10天的治疗,受伤的女子治疗情况应该差不多了,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使用刀具等凶器伤害,这种伤害经过10天治疗应该可以出院养伤了。警方通报:2022年6月10日凌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被害人就医后,远某(女,24岁)、李某(女,29岁)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王某某、刘某某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疗,目前伤情已好转。这个案子,有很多造谣,挑几个列举一下,大家对号入座对照一下:一、被打女子伤情​二、女子被拖进巷子里强奸​​三、中央电视台的车被砸!​​​四、19岁高考后被打​​五、北大女孩重伤二级​​六、女研究生被强奸​​八、被打女子死亡​​九、100万调解​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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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被打女生死没死?记者被警察暴力执法到底怎么回事?各类造谣传谣真相如何?应该做一个全面通报了!

​今天舆论卷土重来,要求公布唐山打人事件受害女子近况宜早不宜迟的呼声,震彻网络,我先做几个判断,看看能有多少是准确的?大家也分析分析,然后一起蹲一个蓝底白字。这种分析判断,最能展示一个网民,在网络上观察分析判断能力和水平的,光说不练假把式,含糊其辞是滑头,直截了当真本事。1、四名女子,两人住院,两人没事,住院的两人,没进ICU,不是重症抢救,而是急诊急救。2、第3天就从急诊室到普通病房,被打女生伤势恢复较好,也判断伤势并不严重。3、到今天是第10天,理论上被打女生应该可以出院了,这个可以听医嘱。常规皮外伤,10天差不多了。4、目前女生还没进行伤害鉴定,这个时间来得及,我分析,大概率是定轻伤。5、网络流传的二级重伤是造谣,造谣的依据是重伤检测标准。6、网络流传拖进胡同里强奸,是造谣,这是聊天记录式造谣,很熟悉的造谣方法。7、被打女孩死亡一二三人都是造谣,本案并没人死亡。8、打人凶手是警界官二代,我看造谣者,都不熟悉政法机构构成,这个是谣言。9、造谣者有相当一部分境外势力,包括NGO,内外勾结,他们装枪,网民放炮。跟以前的网络舆论态势雷同。10、受害方没有任何人出来发声,可能跟女生身份有关,自己从事的工作不适合说。11、嫌疑人曾半夜看病,头上有伤,是女生啤酒瓶子砸的,但女生属于正当防卫。12、本案异地办案,被抓的九人,至少两人无罪。我们可以看到有人拉架有人根本没动手。目前,当地警方迟迟不发声,有点不可理解,越不发声越被动。另外,办理此案应该排除干扰,回归法治。​贵州电视台公共频道《百姓关注》栏目组记者实名举报唐山警察暴力执法这个事件,不应该不了了之,也应该给老百姓给网民一个交代。这个事件发生后,就应该由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比如公安部和中宣部或者国家广电总局,一起调查事件真相,然后不纵不枉,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该是谁的责任就打谁的板子。这个事件,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调查清楚:1、不让记者出火车站是唐山抗疫政策还是打人事件后,为了堵截记者?记者在暗示堵记者,但事实真相是什么?比如记者当时是否出具了记者证,是否说明了执行公务采访?这个需要调查清楚,这个问题尤为关键。​2、拍摄放哀乐撒尿是巧合还是策划?我们可以在《百姓关注》栏目的抖音中,看到这个视频,这个视频作为媒体发布肯定是不合适的,是三俗的,这个需要广电部门认定处理,问题是,这个视频是怎么产生的?是否两人有串通?这个好解决,因为放哀乐撒尿的人,涉嫌寻衅滋事,依法应该拘留的。3、到派出所是单独抓记者还是与放哀乐的人一起?这个事件,记者被带到派出所,按照记者描述,是单独被抓,但事实上,是两个人一起被带到派出所,那么,警方是否因为有店主报警,才出警抓获放哀乐撒尿的,还有拍视频的,而把两个人当做团伙,一起抓的,这决定了警方抓人是否正当!​4、记者什么时候出示的记者证?记者证是记者采访工作的凭据,出具记者证,记者的权益应该得到保护,所以这个问题就是,记者被警察带到派出所,是否及时出具记者证,并说明情况。如果是,那么警察责任很大,如果不是,那么警察并无什么责任。因为他们在办理一起两人的寻衅滋事违法。实事求是的说,出具记者,有关部门,还是都能给点面子的。5、记者因为什么被按倒在地被暴力执法?记者描述警方暴力执法,这个地方语焉不详,我不相信警方无缘无故的就要难为记者。那么当时的前因后果是什么?这个应该说清楚,而不能仅仅说对自己有利的,回避不利的,趋利避害可以理解,但不利于获得真相,会说的不如会听的,明显这个地方事实缺失,比如,是否此处记者有违法行为,比如偷拍透录或者有自残行为等,此处必有缘故。6、什么情况下被宣传干部接走?又做什么了?按我分析,当记者出具记者证,警方核对完记者身份,那么,一般警方都不会难为记者,通常做法是,归还物品,把记者接走,安抚安抚,吃顿便饭,送回酒店,这个记者没说,不知道是否如此。这个事件,还有一个最重要的调查路径。就是除了调查唐山。还要调查贵州电视台,是否栏目组派出这个记者前往唐山采访,这是个人行为还是组织行为?选题单,是谁签字?签到哪个级别?这些都是需要调查的问题。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