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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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李文喜受贿案一审开庭

2022年7月7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辽宁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文喜受贿一案。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文喜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泰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文喜利用担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中国警察协会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逃避刑事追究、企业生产经营和办理采矿手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6亿余元。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文喜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文喜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泰安中院微信号:tafyxx司法为民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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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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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法院:“执转破”助推“僵尸企业”腾笼换鸟

“执转破”不但包含破产清算程序,还包括和解和重整程序。除了破产清算外,还兼具有预防、挽救等功能。泰安法院注重发挥“执转破”程序的预防挽救功能,积极挽救那些因诉讼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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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

泰山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泰安路德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燕民、苏有慧、泰安市亿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天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泰安路德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执行案号:(2020)鲁0902执344号。被执行人:燕民,男,1970年1月9日生,住泰安市泰山区文化路31号,身份证号:370902197001093016。被执行人:苏有慧,女,1971年5月26日生,住泰安市泰山区文化路31号,身份证号:370911197105264824。被执行人:泰安市亿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泰安市泰山区徐家楼街道办事处宅子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0274895590P。法定代表人:苏有慧。被执行人:山东天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泰安大汶口石膏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005522210478。法定代表人:燕民。执行依据:(2019)鲁0902民初649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本金1437万元、违约金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代理费、诉讼及保全担保费。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举报电话:0538-8625112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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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攻坚克顽疾---泰安法院集中执行行动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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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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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中院发布悬赏公告 提供线索可得金钱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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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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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慈善的幌子搞传销,泰安一“善心汇”组织成员获刑二年六个月

近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被告人孙某参加“善心汇”传销活动,发展下线,骗取财物,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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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卖烟百余万 八人以非法经营罪获刑罚金

因为羡慕微商来钱快,山西籍男子苏某才等人利用微信等平台做起销售香烟的“生意”,却没想到走上触犯刑律的“不归路”。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