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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贴2500元!珠海市这类长者可申请→
符合条件的老年朋友们可通过所在定点服务机构申请高龄重度失能长者长期照护服务补贴!最高可享每月2500元!《珠海市高龄重度失能长者长期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2021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快来了解详情!出台背景《珠海市高龄重度失能长者长期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是在珠海市未被列入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现状下,既结合试点城市经验又符合珠海市实际情况的长期照护服务解决方案,能够进一步完善珠海市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提高“兜底线、保基本”服务能力,减轻重点人群的长期照护基本服务负担,也有助于带动养老服务业整体发展,提高医疗、养老资源配置效率,与经济社会发展形成良性互动。服务对象根据试点城市经验,结合珠海市实际情况,按照从低水平起步,优先保障高龄、失能长者长期照护需求的原则,《方案》明确,享受长期照护服务的老年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珠海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已达或预期将达六个月以上,病情已基本稳定,未患有急需治疗的各种危重疾病,护理等级评定达到3级及以上;未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政府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的高龄老人。服务内容高龄重度失能长者按照失能等级对应的照护内容,接受定点服务机构提供的符合长期照护服务项目清单的服务项目。服务项目包括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和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两大类。定点服务机构目前,我市确定了高龄重度失能长者长期照护定点服务机构6家:根据《珠海市高龄重度失能长者长期照护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养老机构申请定点服务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应依法登记并经民政部门备案,内设有医疗机构,且该机构为珠海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在三星及以上等级,且在评定有效期内;申请机构的护理床位超过总床位50%。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补贴标准参保对象补贴标准。对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且入住定点服务机构的重度失能及以上的服务对象,按照不高于5000元/人/月的标准,予以50%的补贴,其余部分由服务对象个人承担。非参保对象补贴标准。对入住定点服务机构、未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重度失能及以上的服务对象,按照不高于5000元/人/月的标准,予以20%的补贴,其余部分由服务对象个人承担。补贴方式参保对象的补贴经费由市医保基金和财政按3:2的分配比例承担。非参保对象的补贴由财政承担。财政承担部分由服务对象户籍所在区负责,市财政给予50%的补助。在享受长期照护服务期间,服务对象不能同时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居民申请所需资料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非参保对象无需提供)、老年人照顾需求评定表原件提交《珠海市高龄重度失能长者长期照护服务补贴个人申请表》。如需了解我市定点养老机构更多情况可致电珠海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