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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的原则。复试过程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工作组织(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核有关政策,指导全校的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各学院负责实施。(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详见各招生学院(中心、实验室)网站。(三)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四)学校成立复试巡查工作组,依据有关规定对各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巡查,并指导学院开展复试工作。三、复试分数线(一)各学院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相应的差额复试比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20%的学科专业,应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分数线,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以及生源情况等因素综合划定,详见相关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三)学校不接受破格复试。四、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拟于3月底之前完成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中心、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调剂考生:拟4月中旬之前完成复试,具体时间由相关学院(中心、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五、复试形式一志愿考生:全日制专业及工程管理硕士(MEM)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调剂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六、复试工作实施(一)资格审查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必须在学院(中心、实验室)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1.初试准考证。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7.各学院(中心、实验室)要求考生提供的其他材料。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二)复试费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10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三)复试考查要求以选拔拔尖创新人才为导向,坚持综合评价和以德为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培养单位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专业素质和能力以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等级(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面试成绩来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管理类联考考生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在专业课测试中进行。3.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学生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125601)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加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为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四)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