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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群众舌尖安全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今年来,嘉定区检察院结合“检护民生”专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时刻牢记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聚焦销售过期食品、未经检验检疫肉类、违规使用不合格照明设施等食品安全问题,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4件,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聚焦食品检查确保质量安全无虞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生活中的寻常物品,却是公益诉讼检察关注的重点。6月12日,“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本区某超市售卖过期料酒,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对被举报超市调查核实。在现场勘验后发现,该超市售卖超过保质期的料酒、黄酒、酱油及自煮火锅等多种商品,过期时间最长达80天。检察人员通过调取进货记录、调查询问等方式,准确认定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事实。区检察院及时立案,并依法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对涉案超市销售过期食品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加大对辖区内各超市销售过期食品的查处力度。行政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对涉案超市及时开展现场检查,责令该超市全面排查所有货架,清理过期或临期食品。对于过期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设立临期食品专区,并设置醒目提醒,建立进销货台账,完善索证索票制度,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聚焦农产品调查守护餐桌源头安全为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2月22日,区检察院对本区某林地内存在圈养活禽并销售的情况开展调查。经调查发现,行为人将地块用围墙拦挡,在围墙内用木板、网绳、铁丝网等圈养大量活禽,现场查见鸡、鸭等活禽几十只。另外,存在大量铁质鸡笼及木板搭建的笼舍,地面上污水横流,伴有恶臭等异味,且在大门处贴有“散养鸡”及电话的广告牌,现场未发现营业执照、有效检疫证明。上述饲养、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活禽问题,不仅对林地资源造成破坏,同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区检察院遂立案调查并向属地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相关行为进行处理。属地政府立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约谈场地负责人,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对圈养鸡鸭的笼舍、大门口广告牌进行拆除及翻土处理。聚焦“生鲜灯”整改保障消费真实透明自2023年12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生鲜灯”监管盲区,对农贸市场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整改前本辖区内部分农贸市场、沿街商铺销售生鲜肉类的摊位悬挂使用能够改变肉类色泽的“生鲜灯”,在灯光照射下肉类呈现粉红色泽,与在普通照明灯下显示的色泽大相径庭。“生鲜灯”的使用影响到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新鲜度的感官判断,隐瞒食品不新鲜、变质或受污染等问题,易导致消费者购买不新鲜肉类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区检察院对上述情况立案调查,依法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农贸市场、饭店等使用不符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照明设施的行为予以查处,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被建议单位对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并接受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依法对上述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作出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整改后目前,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商超内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使用照明设施情况进行专项排查,共摸排商户243个,发现问题6个,责令整改5个,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个,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聚焦环境卫生整治营造良好就餐环境外出聚餐已经成为生活中的常态,就餐环境是消费者选择餐馆的重要考量因素,也是食品卫生安全的外在体现。4月29日,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某饭店厨房内环境脏乱,油水分离器上方管道呈敞开状,管口处用塑料网盆对管道内油水进行滴漏分离,隔油池内油脂、污垢堆积,异味刺鼻,且构造不符合规范,无法起到油水分离作用。经对饭店餐厨废弃油脂记录台账进行检查,发现该饭店未按照要求建立餐厨废弃油脂记录台账。区检察院依法立案调查,并向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对上述问题依法进行整治,全面规范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属地政府依法对涉案饭店作出行政处罚,同时以该案为契机,组织城管、居委等共同对辖区餐饮店铺开展专项检查和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对相关经营者提醒教育,并向油脂收集处理企业进行提示,加大定期收集处理频次,有效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供稿丨公益检察部门
10月16日 上午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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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 | “嘉言懿行”品牌工作室多措并举解“法结”、化“心结”

主讲人本期“顾文祥控告申诉检察业务普法宣传员”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是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日前,“嘉言懿行”品牌工作室入选区级机关“表率号直通车”党建品牌首批党建赋能基层治理“民生服务”项目。今年以来,嘉定区检察院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依托“嘉言懿行”品牌工作室,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职能,持续擦亮为民服务窗口,着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近期,区检察院针对一起熟人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信访矛盾,积极促进“法结”“心结”一起解。“她把我肋骨都打骨折了,公安机关对她只有行政处罚,这我不能接受,要给我个说法!”2023年11月,韦女士来到嘉定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情绪激动地说。(图源自网络)事情回到同年8月一天晚上,韦女士和姐妹们在本区一室外公共场地跳着广场舞。期间,一起跳舞的王女士因不喜欢播放的音乐,上前关闭了音响。韦女士见状,与王女士理论并发生了争吵。情绪激动之下,韦女士先动手扇了王女士一巴掌,王女士也不甘示弱,双方进而发生了肢体冲突,幸好在朋友的劝架下,这场冲突得以结束。五天后,韦女士感到肋骨处隐隐作痛,并始终不见好转,于是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经鉴定,韦女士的伤势构成轻伤。但鉴于韦女士本身先动手等原因,公安机关认为本案不构成刑事犯罪。在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后,韦女士来到了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申请立案监督。为化解信访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区检察院检察长亲自包案办理,并成立包案小组开展调查处理,全面审查监督申请书、法律文书及案件相关证据等材料。同时,为更加深入了解情况,包案小组派检察干警赴韦女士家中了解生活现状和诉求症结,全面梳理掌握案件情况。经审查,区检察院认为该案不构成刑事犯罪。•一方面,司法鉴定意见书、监控视频、当事人以及证人笔录等在案证据材料,均不足以证明本案轻伤后果系王女士基于主观故意实施的加害行为所致,韦女士伤势成因存疑;✦•另一方面,韦女士亦存在过错,其存在先动手扇王女士耳光等行为。区检察院当面听取韦女士意见,针对其要求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诉求,仔细阐明事实证据和法律法规,耐心开展释法说理。在检察长指示下,区检察院依托“三所联动”工作机制赴基层派出所开展工作协商,牵头组织开展矛盾调解会,并邀请人民调解员、律师、派出所民警共同参与。通过多方联合释法说理,最终当事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韦女士心结解开后就此撤回刑事立案监督申请。案件办结后,承办检察官上门探望韦女士家庭,其表示已恢复正常生活,并感谢检察机关的持续关怀。该案中申请人立案监督的申请虽不符合刑事立案条件,但针对其合理诉求,区检察院坚持充分发挥“嘉言懿行”品牌工作室作用,按照“调查核实+事事回应+化解矛盾+持续关爱”的工作步骤,以“三个善于”为引领做实高质效监督办案,积极依托“三所联动”机制促成矛盾实质性化解,让信访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做实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民生小事,真正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素材来源丨第六检察部
10月12日 上午 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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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同行 行稳致远——“检察护企”在行动

8月9日下午,嘉定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携手开展促进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专题推进会。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唐晓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建军,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王宇伟,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海翔、区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攀出席会议。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菁主持会议。公安嘉定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投促中心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市政协常委、社会法制委副主任、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章毅,市人大代表纪翌、柴维汉以及部分民营企业家、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代表受邀参加。检察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会议伊始,检察干警介绍了嘉定区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和“检察护企”典型案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嘉定区检察院紧贴区域优化营商环境法治需求,立足基层检察工作实际,推出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二条举措,合力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区检察院对近年来办理的涉民营经济案件进行总结、归纳,形成了知识产权保护、严惩企业内部腐败、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检察护企案例集,为民营企业合法经营,保护自身合法权利提供参考。朱海翔副检察长与陈攀副主席向企业家代表赠送案例集。深化民营经济发展保护协作近年来,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深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在新发展形势下,双方持续发力,就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合力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形成《关于持续深化民营经济发展保护协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朱海翔副检察长与王宇伟书记会签《意见》。《意见》共有17条,明确从“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优化协作模式,着力形成民营经济发展保护合力”“依法全面履职,持续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各项护企举措落地落实”四个方面,合力保障区域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8月12日 下午 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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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序列号被多辆新能源汽车“共享”?

同一序列号被多辆新能源汽车“共享”?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突飞猛进,电池的环保性、高效率等优势赢得了越来越多客户青睐。新能源汽车的核心技术在于动力电池,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将目光瞄准动力电池,从事违法犯罪来牟取利益,这些“害虫”正在侵蚀新能源汽车行业这颗大树健康发展。两年前,刘大鹏、刘二飞两兄弟为牟取利益,违反国家规定,将某品牌新能源汽车上的电池控制器参数配置信息,复制并导入该品牌的故障或被锁电池管理系统,并对相关电池管理系统数据进行修改。通过上述方式,二人修改两块新能源汽车电池管理系统数据,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5000元。2024年6月31日,嘉定区检察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被告人刘大鹏、刘二飞提起公诉。企业报案新能源汽车电池数据出现异常2023年5月23日,嘉定警方接到某品牌汽车电池运营部门的报案,称其企业平台动力电池数据存在异常,同一个新能源汽车电池序列号在同一时间内出现在北京、上海等不同地点,还不止一两起。根据《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电池生产企业应与汽车生产企业协同,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对所生产动力蓄电池进行编码,汽车生产企业应记录新能源汽车及其动力蓄电池编码对应信息。也就是说,每一块新能源汽车配置的电池,配备唯一的序列号。同一辆车同时出现在不同地区?此事必有蹊跷!进一步侦查后公安机关发现,有人私自拆装了汽车电池,并将同一序列号的电池信息复制后,替换到该品牌多辆不同的新能源汽车上使用。经查,这些被替换序列号的新能源汽车都有一个共同的特性,即因之前遭遇过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导致电池组被锁电(新能源汽车在特定情况下,电池的充电或放电被限制),而无法充电和行驶。“将一辆正常新能源汽车电池序列号复制覆盖至被锁电的电池上,这些故障新能源汽车即可再次正常使用,但这些有隐患的新能源汽车在道路上行驶,具有安全风险。”承办检察官表示,该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复制并覆盖电池信息,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由于案件犯罪手法新颖,嘉定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同年6月,刘大鹏、刘二飞被警方抓获。2024年1月18日,该案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到案后,刘大鹏、刘二飞两人对自身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真相浮现店主为揽客非法“克隆”电池刘氏两兄弟常年经营一家汽车电路维修厂,又于2022年注册了一家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哥哥刘大鹏是公司的负责人,弟弟刘二飞负责维修汽车电器等业务。2022年年底,顾客用板车拖了一辆新能源汽车来到刘大鹏店里,询问是否能维修泡水车。此前,刘大鹏的同款新能源汽车也因为电池被浸泡变成了泡水车,导致车内电池被上锁。这类泡水车具有一定安全隐患,需要经过4S店专业人员检查、维修后,确保电池能够正常使用,才会给电池解锁。刘大鹏前往汽车销售服务4S店维修后,汽车得以正常使用,这笔维修费用可不低。有了上述经历后,刘大鹏检查完顾客的车,与刘二飞商量,打算尝试维修这辆泡水车。二人自行琢磨维修方式,最终把顾客故障电池解开了。他们将刘大鹏自己新能源汽车电池信息完整复制下来后,再将该信息覆盖到顾客新能源汽车中的故障电池上,故障电池即可解锁并再次使用,所对应的序列号也发生了改变。这次“成功”的案例让刘大鹏嗅到了商机,他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发布相关维修新能源汽车电池锁电的视频,以低价出售维修服务。等维修业务熟练后,甚至可以把故障电池寄到维修厂,将故障电池解锁后再寄回。然而,让刘大鹏、刘二飞两人没想到的是,这一新能源汽车电池维修行为竟然是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起非法篡改新能源汽车电池数据案件在全市尚无可借鉴的案例,且涉及专业领域,嘉定区检察院多次邀请市检察院、市检二分院、嘉定公安分局相关专业人士对案件开展深入研讨。同时,联合上述单位共同上门走访被害新能源汽车企业,详细了解新能源汽车电池、企业电池管理等相关内容。走访企业根据相关规定,所有新能源汽车的电池数据需要上传到企业检测平台和新能源汽车国家数据监管平台。被告人刘大鹏、刘二飞通过修改新能源汽车电池上的数据,导致该公司网络平台和国家数据监管平台上的数据被修改、失真,从而无法对相应的行驶进行正常监管。“非法篡改新能源汽车电池数据的行为,让那些故障电池能够重新上路,极大增加了车辆自焚、交通事故等发生概率,带来严重安全隐患。”承办检察官说,“本案中,被告人刘大鹏、刘二飞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进行修改,后果严重,应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刑事责任。”6月下旬,嘉定区检察院联合多家单位再度奔赴被害新能源汽车企业,深度了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悉心听取企业在服务保障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和诉求。接下来,嘉定区检察院将一如既往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加强与汽车企业的互动协作,针对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新类型犯罪,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助力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文中姓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来源网络)素材来源丨第三检察部
7月20日 下午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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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 | 检司联手护企 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依法监管”两不误

编者按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依法行使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为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嘉定区检察院以规范辖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审批管理工作为切入点,与区司法局会签《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因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请假外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畅通和规范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生产经营通道,在维护刑事执行“刚性”的前提下,体现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柔性”,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办法》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及本市《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明确以白名单管理模式,为符合条件的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惠企”外出政策。企业外出发展有需求社区矫正监管有顾虑如何平衡刑法执行权威与保证民营经济发展的关系?下面由嘉检普法宣传员细细解读创新机制一一为您解答《办法》里提到的白名单管理模式是什么?《办法》建立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白名单制度,并实行备案管理,为相关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因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请假外出设置绿色通道。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在满足条件的基础上,经过审核通过后,可列入白名单管理。对于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作出请假证明材料弄虚作假、外出期间不如实报告情况等违反规定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并移除白名单管理。加入白名单后,在请假外出审批管理上有什么变化?针对白名单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因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外出的,对符合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外出申请应于一定时间内完成审批。此外,《办法》明确了,通过简化申请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紧急快速通道等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社区矫正对象前往外省市后如何监管?刑事执行领域检察监督如何有效开展?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因生产经营活动外出期间,区司法局应当加强监督管理,通过电话通讯、实时视频、手机报告等方式核查外出情况,并做好监管记录。同时,区检察院将依法对外出审批、外出监管、违规处罚等进行监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对于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下一步,区检察院将切实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落实到检察履职中,检司协作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破解监管执法中制约企业发展障碍,确保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素材来源丨第四检察部供稿丨许叶菲执行编辑丨陈晓燕责任编辑丨杨嘉晨分享点赞在看
6月1日 上午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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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假借社区团购之名实施诈骗的被告人提起公诉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今天(4月20日)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假借社区团购之名实施诈骗的被告人龚某某提起公诉。经查,今年4月7日,龚某某从他人处获悉某超市社区团购信息以后,在未获得货源保证的情况下,故意隐瞒未达到团购条件的事实,采用伪造居委会证明、虚构货源信息等方式,在两个小区微信群内组织团购,骗取团购费用共计4.6万余元,后多次将上述部分钱款用于虚拟货币交易。案发前,龚某某已退还2.4万余元。求分享求点赞求在看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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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嘉定区检察院召开了这个发布会

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生产者、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2021年3月12日,嘉定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2020年区院侵犯消费者权益犯罪案件办理情况及5起典型案例,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假冒伪劣产品多集中于日常消费品近年来,嘉定区检察院立足主责主业,积极推进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据统计,2020年,区院共办理侵犯消费者权益犯罪案件82件192人,办理案件数、人数分别同比增长57.7%和43%,其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案件占比超过90%。嘉定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侵犯消费者权益犯罪案件涵盖了众多消费者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统计分析去年办理的该类型案件,其中化妆品、服饰等生活用品类占比47%,白糖、阿胶等食品类占比17%,烟草类占比10%,珠宝等奢侈品占比9%,硒鼓、手机配件、车辆反光贴等其他商品占比约17%。”商场购物,警惕售假的“特卖会”典型案例一2020年5月,被告人杜某伙同他人租赁一商场场地搭建售卖区,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商品,利用“特卖会”的形式,销售假冒多个品牌注册商标的鞋帽服饰,销售金额达2万余元。据介绍,该案系利用商场“特卖会”售假案件,不法分子入驻商场后相当于获得商场信任背书,消费者对于商场的信任,主观上为假货贴上了真品的标签。在“特卖会”上的售假不法分子背后往往有完整的售假团队或售假产业链,看似性价比超高的大牌品牌,其实均出自地下黑作坊。不法分子通过搞所谓的“特卖会”,标的都是正品价格,用“工厂直销”“库存清理”“2-5折”的噱头诱骗消费者。严厉打击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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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妈们注意了!你家里有这款奶瓶吗?

2020年12月18日,朱某销售伪劣产品案在嘉定区法院开庭审理,嘉定区检察院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朱某当庭表示,“我愿意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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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丨不满私家车占道 老汉划花车子求重视

2017年12月的一天深夜,喝了酒的老王途径小桥时,又见有车停在桥上,老王顿时气不打一处来,用钥匙扣上的金属片对着车身就划了上去。几天之后的晚上,他又用同样的方式划伤另一辆车。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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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丨拿“熊孩子”没办法?保护处分制度来约束

其中检察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对于需要进行保护处分的未成年人,单独或者联合相关部门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责令加以管教、政府收容教养、实施社会观护等。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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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听听人大代表怎么说

8月9日上午,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对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租汽车分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书并进行公开宣告。会议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并发表意见。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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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检老师与大家讲讲小汉和小艾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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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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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丨“绿书签2018”,我们做了这些……

依托“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为2所学校学生开展法治讲座,通过案例、视频短片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非法出版物和不良网络信息的危害,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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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满的干货!公诉案件审查分几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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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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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日丨面对面解答、心贴心服务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嘉定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参加了在上海国际汽车城科技创新港举办的“知识产权保护咨询会”。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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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开放日丨当检察制服遇上航空制服

活动中,南航上海分公司货运部党总支党员在检察官的带领下,参观了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办案场所、文化长廊、院史陈列室,近距离了解检察院的办案流程及文化建设工作。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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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调研丨走进上汽大众,检察官这样做……

另一方面,积极发挥社区检察室窗口优势,强化司法保护实践基地作用,探索“送人入园、送课入园、送展入园”的工作模式,积极为园区企业开展现场咨询、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等服务,为企业提供零距离的司法保障。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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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调研丨优化行贿档案查询服务获企业点赞

4月13日,该公司负责人专门前往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赠送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办事认真效率高、服务热情素质好”,感谢该院及检察干警在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业务过程中提供的规范、便捷、高效的服务。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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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丨网恋 “女友”竟是男儿身

网络时代,线上相亲找对象也成了许多大龄单身青年脱单求偶的主阵地,婚恋网站、交友APP层出不穷,但网络的虚拟性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便捷,而急于脱单人士自然也就成了他们瞄准的“猎物”。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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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研、促合力、建平台,实现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跨越式发展

为扭转刑事诉讼中“重人轻物”“重案轻物”的错误倾向,针对赃证物品管理失序、仓库饱和以及效率低下等制约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前期开展系列调查研究,力求找准涉案物品管理工作的新出路。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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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丨昔日友好邻居竟因小小摩擦致对方夫妇双双受伤

经鉴定,李某因外伤致左耳鼓膜紧张部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构成轻伤二级,其体表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李某的妻子因外伤致左眉骨外端软组织创伤、左眼部挫伤、体表软组织挫伤,均构成轻微伤。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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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丨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重大开设赌场案被告人提起公诉

2018年4月4日,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开设赌场案被告人邱某某等39人提起公诉。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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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绿色同行,与环保相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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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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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了!这组检察官手绘蕴含满满正能量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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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特辑丨安全出行 一起过平安幸福年!

果然,经验丰富的民警察觉出陈某的车子有超载的嫌疑,辅警小张立刻上前要求陈某将两证交于民警检查。面对辅警的示意,陈某心急如焚又无计可施。情急之下,为了躲避罚款和扣分的处罚的陈某竟萌生了硬闯的想法。
2017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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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丨未检科干警陪孩子们迎新春

新年前夕,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干警来到新春学校社会观护基地,为该校十余名流浪儿童举办新年联欢活动,通过互动交流共同迎接新一年的到来。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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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获高票通过

1月20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闭幕,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所作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98.4%的赞成率高票通过!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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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看就懂了:检察工作报告亮点、特色全梳理!

法律知识宣传、律师诉讼进程查询等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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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起袖子这么干,2017年上海检察工作“蓝图”抢先看!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对2017年上海检察工作有何“规划”?往下看↓↓↓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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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了,Word检察院!2016年最高检竟然干了这些大事!

前几天,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对最高检党组2016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会上介绍了2016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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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全面提升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水平

习近平指出,近年来,政法战线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一手抓当前、一手谋长远,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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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丨一图读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主要任务

在昨天的微信中,小编为大家梳理了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重点工作。本期微信小编要给大家剧透一下该院2017年工作的主要任务啦!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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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丨一图读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期微信中,小编将继续为大家奉上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的2017年的主要工作,不要错过哦!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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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两会】嘉定区政协委员们提了啥提案?

其中,涉及经济建设106件,占15.4%;涉及城市建设229件,占33.3%;涉及科技教育75件,占10.9%;涉及文化、体育、医疗卫生118件,占17.2%;涉及社会法制159件,占23.2%。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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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丨我院荣获2016年度上海市“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十佳示范案例!

为了加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落实平等保护,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推进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为抓手,积极创新拓展、注重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三位一体”涉罪未成年人观护体系,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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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丨这些部门晒新年民生“小目标” 将惠及你我生活

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提出,合理安排扶贫、农业、教育、社保、医疗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合理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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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丨2017年1月:这些新的法律法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2016年马上结束,2017年触手可及。但别光惦记着马上就能休个元旦假,也来关心一下新年新气象,一批马上就要实施的法律法规和新政,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变化?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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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丨我院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两项优秀案(事)例

嘉定地处上海西北郊,制造业、加工业占据一定比重,企业违法排污的问题较为突出,为此,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契机,积极参与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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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网”行动已有16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归案

日前,上海市检察院向该市政协作专题通报:自2015年4月以来,上海市检察机关已成功追捕、劝返、审结16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其中境外、境内各8名,涉案金额1500余万元。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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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做客《平安上海》节目

12月6日,李鉴振做客《平安上海》节目,围绕一起诬告陷害案畅谈我院在办理该案件时的相关做法,并通过该案向人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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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提高改革整体效能 推进司改任务落实落地

最高检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最高检机关各内设机构及相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戴佳)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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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笑丨法律人填表格,都自带正义BGM吗?

法律知识宣传、律师诉讼进程查询等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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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丨自称“有门路捞人” 男子涉嫌诈骗被起诉

经上网追逃,警方于浙江杭州萧山机场将郑某抓获。日前,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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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丨检察官必看!最高检印发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准则》共有5条,第一条为坚持忠诚品格,永葆政治本色。第二条为坚持为民宗旨,保障人民权益。第三条为坚持担当精神,强化法律监督。第四条为坚持公正理念,维护法制统一。第五条为坚持廉洁操守,自觉接受监督。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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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丨参观法治体验馆 争做学法用法小模范

点开视频,跟着小编一起回到活动现场吧!
2016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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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丨你们的成长由我们来守护

要知道自己处在青少年时期,容易冲动,容易感情用事,并且不计后果,不懂得负责任。因此,在同学之间遇到矛盾时,一定要冷静,要理智,千万不要用拳头或其他武力代替说理,避免给自己和同学带来不良的后果。
2016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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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丨你有问题我来答!

此外,针对人民群众较为关心的“民事诉讼监督”以及“刑事立案监督”,小编特地找出了最高检下发的权威解释,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