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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福建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附名单)
2018年以来,全省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四个更大”重要要求,牢记嘱托、勇担使命,团结一心、攻坚克难,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推动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迈上了新台阶。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奋力拼搏的先进模范人物,他们是全省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优秀代表,是推动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的行动楷模,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的时代先锋。他们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和崇高品质,生动诠释了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彰显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全省人民树立了光辉榜样。为表彰他们的突出贡献,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进一步激励全省人民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的火热实践,值此“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马小伟等353人“福建省劳动模范”称号,授予毛丽华等143人“福建省先进工作者”称号。希望获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干劲、闯劲、钻劲鼓舞更多的人,努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再创新业、再立新功。全省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勤奋劳动、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而不懈奋斗!一起来看详细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