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政府关于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助力浦东建设上海“五个中心”“四大品牌”核心承载区,培养高水平的应用技术技能型人才,上海市浦东新区拟筹建一所新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康梧路978弄57号),该学院是由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学院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相关专业教师。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二、招聘条件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德才兼备,身心健康。(一)专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1.须持有高校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应聘专业(学科)一致或相关;2.年龄一般为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50周岁,具有教授职称的可放宽至55周岁;3.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博士学位的职称可不作要求;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5.专业(学科)带头人在本专业(学科)领域已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突出成功,能够引领专业(学科)发展;6.专业(学科)骨干教师须具备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具有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二)青年教师1.所学专业与应聘专业(学科)一致或相关;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3.年龄一般为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35周岁;4.具有相关教学经历或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具备相关职业技能证书者优先。三、应聘办法与流程(一)个人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16:00至2023年2月15日16:00。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平台(http://edu.pdhr.com/)。(二)资格审查与面试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根据岗位相关要求对应聘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和简历遴选。资格审查通过者,将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时间与地点。面试时根据《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材料目录》(附件1)要求提交个人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还),应聘材料现场确认无误后进行面试。(三)体检、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及考察政审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围人员。组织开展入围人员体检、教师职业素质测试、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四)拟录用人员确定和公示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个人与上海浦东职业技术学院(暂名)签订拟聘用意向书,待筹建成功后正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四、录用与待遇1.按照上海市高校事业单位标准兑现相关待遇,可享受相关绩效考核奖励。2.根据浦东新区教育人才引进政策,符合要求的可按照标准享受相应激励措施和人才公寓等扶持政策。联系人:季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