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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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推行应用5种行政审批电子证照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2024年1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应用农业农村部本级颁发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肥料登记证》、《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国(境)外引进农业种苗检疫审批单》共5种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制发、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再制发上述5种电子证照的纸质证照。
10月11日 下午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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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公布(附政策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公布2025—202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4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9月24日 下午 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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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丨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4年7月24日上午10时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请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韩俊,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兴旺,农业农村部总畜牧师王乐君出席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
7月24日 上午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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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下达5.46亿元应对南涝北旱灾情

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今天(4日)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5.46亿元,积极应对南涝北旱灾情,支持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秩序。具体来看,此次下达的5.46亿元资金中:安排4.47亿元,支持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贵州等地开展农业防汛救灾相关工作,重点对农作物改种补种、水毁农业设施修复、疏渠排涝等救灾措施给予适当补助。安排0.99亿元,支持内蒙古等地做好农业抗旱救灾相关工作,重点对喷肥保苗、浇水补墒、饲草料购买调运等救灾措施给予适当补助。助力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秩序,打牢秋粮丰收基础。来源:新闻联播编辑:张璟监审:郭平稳、蔡薇萍投稿邮箱:wgsntg@126.com
7月4日 下午 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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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部署实施

近日,《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印发实施。《意见》提出,要大力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农机研产推用全链协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在支持重点方面,《意见》提出要突出高性能播种机、智能高速插秧机、大型智能高端联合收获机械等有助于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急需、农机装备补短板、农业其他领域发展急需的农业机械。在补贴资质方面,鼓励开展鉴定机制创新,开辟急需适用农机鉴定“绿色通道”,科学规范采信农机产品质量认证和第三方机构检验检测结果。在补贴标准方面,推动实施差异化补贴,提高部分重点机具补贴额,实施补短板创新机具特定补贴,深入推进优机优补;对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实行降低补贴标准、退坡处理直至退出补贴范围。在支持创新方面,深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逐步推广与农机作业量挂钩的兑付补贴资金的操作方式。在风险防控方面,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多部门联动,完善省、市、县三级监管机制,全流程加强补贴机具研产推用各环节监督管理。在补贴兑付方面,优化简化资金兑付流程,增加结算批次,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鼓励探索加快补贴资金兑付的新机制。《意见》要求,要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联合实施和监管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开拓创新、公开公正,把优机优补落到实处。要着力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及检验检测管理,把严把住补贴机具资质关口;推动落实农机企业申请鉴定的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证前核查证后监督;用好我国工业系统检验检测体系成果,加快提升农机试验鉴定及检验检测能力。要强化多部门联合查处和省际联动处理,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力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编辑:蔡薇萍监审:郭平稳、徐锋投稿邮箱:wgsntg@126.com
6月4日 下午 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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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会见马英九一行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10日下午在京会见马英九一行。习近平表示,两岸同胞同属中华民族。中华民族是世界上伟大的民族,创造了源远流长、辉煌灿烂、举世无双的中华文明,每一个中华儿女都为之感到骄傲和荣光。中华民族5000多年的漫长历史,记载着历代先民迁居台湾、繁衍生息,记载着两岸同胞共御外侮、光复台湾。中华民族一路走来,书写了海峡两岸不可分割的历史,镌刻着两岸同胞血脉相连的史实。两岸同胞都是中国人,没有什么心结不能化解,没有什么问题不能商量,没有什么势力能把我们分开。海峡的距离,阻隔不断两岸同胞的骨肉亲情。制度的不同,改变不了两岸同属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客观事实。外部的干涉,阻挡不了家国团圆的历史大势。两岸同胞一路走来,始终一脉相承、心手相连、守望相助。青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两岸青年好,两岸未来才会好。两岸青年要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共创中华民族绵长福祉,续写中华民族历史新辉煌。习近平强调,两岸同胞有共同的血脉、共同的文化、共同的历史,更重要的是我们对民族有共同的责任、对未来有共同的期盼。我们要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来把握两岸关系大局。第一,坚定守护中华民族共同家园。中华民族、中华文明几千年来历经沧桑、饱受磨难,却生生不息、绵延不断,关键在于中华民族始终有着国土不能分、国家不可乱、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断的共同信念。一个坚强统一的国家始终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的命运所系。两岸同胞要坚决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和外部势力干涉,坚定守护中华民族共同家园,共同追求和平统一的美好未来,把中华民族的命运牢牢掌握在中国人自己手中。两岸同胞都盼望家园和平安宁、家人和谐相处,为此就必须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关键是坚持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核心是对两岸同属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基本事实有共同的认知。只要不分裂国家,只要认同两岸都是中国人、一家人,两岸同胞完全可以坐下来,就家里人的事先接触交流起来,增进了解,累积互信,化解矛盾,寻求共识。第二,坚定共创中华民族绵长福祉。为两岸同胞谋福祉是我们发展两岸关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共创中华民族绵长福祉,这个目标很宏伟,也很朴素,归根到底就是实现两岸同胞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过上更好的日子,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有能力带领14亿多大陆同胞过上好日子,也完全有能力同台湾同胞一起共创美好未来。我们始终以台湾同胞福祉为念,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机遇,共享祖国大陆发展进步成果,积极为台湾同胞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台湾同胞利益更多、福祉更实、未来更好。第三,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在漫长历史中,共同建设了包括宝岛台湾在内的祖国疆域,共同书写了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民族精神。两岸同胞从来都是一家人,应该常来常往,越走越近、越走越亲。我们将采取更有力措施积极推动两岸交流交往交融,让两岸同胞在交流中交心,在交往中增信,促进心灵契合。我们热诚邀请广大台湾同胞多来大陆走一走,也乐见大陆民众多去祖国宝岛看一看。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两岸同胞共同的精神家园。两岸同胞要坚定中华文化自信,自觉做中华文化的守护者、传承者、弘扬者,增强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荣誉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第四,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经过百年奋斗,我们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迎来了民族复兴的光明前景,不仅实现了孙中山先生当年描绘的蓝图,而且创造了许多远远超出孙中山先生设想的成就。民族复兴的历史车轮滚滚向前,凝结着两岸同胞的奋斗和汗水,需要两岸同胞同心共创、接续奋斗,也终将在两岸同胞的接力奋斗中实现。两岸青年必将大有可为,也必定大有作为。我们欢迎台湾青年来祖国大陆追梦、筑梦、圆梦,持续为两岸青年成长、成才、成功创造更好条件、更多机遇。希望两岸青年互学互鉴、相依相伴、同心同行,跑好历史的接力棒,为实现民族复兴贡献青春力量。习近平说,4月3日,花莲县海域发生7.3级地震,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我对遇难同胞表示哀悼,对灾区民众表示慰问。马英九表示,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共同政治基础。两岸人民同属中华民族、都是炎黄子孙,应深化交流合作,共同传承中华文化,提升两岸同胞福祉,携手前行,致力振兴中华。与会台湾青年代表作了发言。王沪宁、蔡奇等参加会见。来源:新华社编辑:朱梓荥监审:郭平稳、徐锋投稿邮箱:wgsntg@126.com
4月10日 下午 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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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 全民植树增绿 共建美丽中国

习近平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
4月3日 下午 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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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公告4种高毒农药将禁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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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公布

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第七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贺信精神,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部组织开展了第七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认定工作。依据《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在市县申报、省级推荐的基础上,经过评议公示、制定规划、综合评估等程序,认定北京怀柔板栗栽培系统等50项传统农业系统为第七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在挖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持续加强工作指导和宣传展示,引导社会提升保护传承自觉意识,促进农业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第七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所在地要切实履行保护传承责任,有效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入挖掘农业文化遗产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科技等方面的价值,展现新时代农耕文化的魅力风采。附件:第七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农业农村部2023年9月15日第七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1.北京怀柔板栗栽培系统2.北京门头沟京白梨栽培系统3.河北赵县古梨园4.河北涿鹿龙眼葡萄栽培系统5.河北泊头古桑林6.山西浑源恒山黄芪栽培系统7.山西长治党参栽培系统(长治市平顺县、壶关县)8.内蒙古库伦荞麦旱作系统9.辽宁西丰梅花鹿养殖系统10.吉林长白山人参栽培系统(通化市集安市、白山市抚松县、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11.上海金山蟠桃栽培系统12.江苏吴中传统水生蔬菜栽培系统13.江苏吴江基塘农业系统14.浙江吴兴溇港圩田农业系统15.浙江东阳元胡水稻轮作系统16.浙江天台乌药林下栽培系统17.安徽义安凤丹栽培系统18.安徽青阳九华黄精栽培系统19.安徽歙县梯地茶园系统20.福建长乐番薯种植系统21.福建武夷岩茶文化系统22.江西湖口大豆栽培系统23.山东昌邑山阳大梨栽培系统24.山东平邑金银花—山楂复合系统25.山东临清黄河故道古桑树群26.河南宁陵黄河故道古梨园27.河南林州太行菊栽培系统28.湖北秭归柑橘栽培系统29.湖北京山稻作文化系统30.湖北咸宁古桂花树群31.湖南洪江山地香稻栽培文化系统32.广东增城丝苗米文化系统33.广东南雄水旱轮作系统34.广东饶平单丛茶文化系统35.广西永福罗汉果栽培系统36.广西苍梧六堡茶文化系统37.海南白沙黎族山兰稻作文化系统38.重庆江津花椒栽培系统39.重庆荣昌猪养殖系统40.四川北川苔子茶复合栽培系统41.四川高坪蚕桑文化系统42.四川筠连山地茶文化系统43.贵州兴仁薏仁米栽培系统44.西藏芒康葡萄栽培系统45.西藏工布江达藏猪养殖系统46.陕西府谷海红果栽培系统47.青海三江源曲麻莱高寒游牧系统48.宁夏平原引黄灌溉农业系统(石嘴山市平罗县,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中卫市沙坡头区)49.新疆叶城核桃栽培系统50.新疆昭苏草原马牧养系统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编辑:张璟监审:徐锋、蔡薇萍投稿邮箱:wgsntg@126.com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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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秋粮的面积稳中有增,预计达13.1亿亩

今天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白露,白露是我国热与冷的分水岭,白露过后天气逐渐转凉,秋粮也开始陆续成熟。秋粮是全年的最后一季粮食,也是全年粮食的大头,占到了全年粮食总产量的7成以上。今年秋粮的面积稳中有增,预计达13.1亿亩。秋粮都有什么?怎么分布?我国粮食按季节分夏粮、早稻和秋粮,分别占全年粮食总产量的21%、4%和75%。秋粮主要包括水稻、玉米、大豆等品种。秋粮里的水稻分为中稻和晚稻,同一地区,种完早稻可以接着种植晚稻,俗称双季稻。而中稻生育期较长,同一地区一年只能种植一次。我国的中稻主要分布在四川、湖北、江西、黑龙江、吉林、辽宁等地,晚稻种植面积较为广泛,几乎都分布在湖南、广东、广西、江西等15个南方省份。秋粮中的玉米和大豆在我国南北方均有种植。秋粮如何稳产增产?今年秋粮保稳产增产主要靠两大方面,一是防灾减灾夺丰收,二是推动大面积单产提升夺丰收。在防灾减灾方面,今年强化病虫害的监测预警、联防联控,种子处理、高效植保机械、绿色综合防控等相关技术到位率达98.3%,可提高单产5.6%。此外,今年国家累计下拨农业防灾救灾资金37.1亿元,支持东北、华北洪涝和西北干旱重灾区防灾救灾和开展灾后生产恢复工作。在推动大面积单产提升方面,首先把资金向重点地区重点作物倾斜,聚焦单产提升潜力大的玉米、大豆等作物,统筹整合各类项目资金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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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2023年8月28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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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认证制度来啦!什么样的种子是好种子→

记者9月6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子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国家统一推行的农作物种子认证制度正式建立。实施意见确定了农作物种子认证“统一管理、共同规范、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工作原则,明确了市场监管总局和农业农村部在相关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明确了农作物种子认证机构的资质条件、审批程序和行为规范要求;制定了农作物种子认证推广应用的有关措施,鼓励种子企业获得认证;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对农作物种子认证工作的监督管理措施。据介绍,种子认证是以高质量种子为目标、强调过程管理的标准化质量保证体系,是体现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国际通行的种子质量管理模式,被誉为好种子的“信用证”、种子企业的“体检证”、国际贸易的“通行证”。实施农作物种子认证,不仅有利于提升种子质量和种子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而且可以提升我国种业的国际竞争力,对推动我国种子“走出去”意义重大。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和农业农村部还将制定发布农作物种子认证目录、认证实施规则、技术规范等配套文件,并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农作物种子认证制度宣传和政策解读,推动行业管理、市场流通等领域采信认证结果,共同推进认证工作全面实施。以下是文件原文: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9月7日
自由知乎 自由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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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农业农村部关于《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我部研究起草了《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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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

8月24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的公告。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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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开始征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征集第五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的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部署,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总结推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先进经验,示范引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模式,农业农村部决定开展第五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征集主题(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1.提升运营水平。农民合作社或联合社(以下统称“农民合作社”)规范经营管理,完善章程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引进职业经理人探索内部决策权与经营权分离,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家庭农场开展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和适度规模经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利用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有效参与市场竞争。2.规范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社认真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使用财务管理软件提高经营服务信息化水平。家庭农场应用“家庭农场随手记”等记账软件规范财务收支和成本核算,实现生产经营数字化、财务收支规范化、销量库存即时化。3.农民合作社办公司。农民合作社依法向企业投资,采取新设、收购或者入股等形式办公司,延伸产业链条,集聚资源要素,提高经营效益,扩大交易规模,进一步做大做强。农民合作社与所办公司产权关系清晰,双方财务独立核算,运营关系明晰,保障农民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对所办公司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和公司的经营自主权。4.主体融合发展。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服务,提高统一服务水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行业协会、服务联盟或联合体,形成规模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5.参与乡村发展和乡村建设。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积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由种养业向产销一体化拓展,发展绿色、生态、高效农业,促进生产经营增效。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建设,承担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等项目实施和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取得明显成效。(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粮油作物单产水平1.有效促进大豆玉米大面积单产提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积极参与大豆玉米单产提升技术集成组装方案筛选、熟化,通过组织带动、服务引领等方式大面积推广应用,提高大田生产技术到位率,推动试验示范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2.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和扩种大豆油料。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积极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学习掌握适宜模式和关键技术要领,实现玉米不减产、多收一季豆。因地制宜扩大大豆种植面积,创新探索林下大豆套作、大豆马铃薯套种、大豆红薯间作、大豆蔬菜轮作等种植模式。扩大油料种植面积,积极利用冬闲田复播、撂荒地整治、作物轮作倒茬等方式扩大油菜、花生及特色油料生产,提高油料作物生产能力。(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丰富公共服务供给1.承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联合会、涉农企业、社会组织等承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创新服务内容和模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财税代理、事务代办等公共服务。2.深化社企对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各类优质企业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开展对接合作,共建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向农户提供农资供应、技术培训、产品营销、寄递物流等服务,促进生产经营数据形成融资增信,利用农业保单实现贷款担保。二、案例要求(一)每个案例要聚焦一个主题,深入详实阐述经验做法,避免泛泛而谈、面面俱到。农民合作社案例要清晰具体阐述成员构成、治理结构、运营机制、盈余分配方式等。家庭农场案例要清晰具体阐述家庭成员构成及分工、常年雇工数量、生产经营特色、运营管理模式、经济产出效益等。(二)案例要求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文字表达流畅,内容结构应包括主体基本情况、具体做法、成效经验等,每个案例字数不超过3000字,需提供150字以内的摘要。可选送与案例主题密切相关的电子照片3—4张,并附以简要说明,照片格式为JPG,单张照片不小于3M。(三)案例涉及的主体要具有良好社会声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示范带动作用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等。三、报送程序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案例选报工作,根据当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特点确定案例主题,确保案例文稿质量。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所报送案例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每个省份择优推荐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各2个,经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分管领导审定后,于2023年9月28日前连同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一并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联系人及电话:李政良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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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个部门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方案》印发

农业农村部、国家标准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方案》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标准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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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牛蛙养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3年8月8日来源: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编辑:蔡薇萍监审:郭平稳投稿邮箱:wgsntg@126.com
202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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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业统计管理,提高农业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在服务建设农业强国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我部研究起草了《农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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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办等九部门印发指导意见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

《中央财办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日前印发,旨在加快建设高效顺畅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推进农村流通设施和业态全面融入现代流通体系,促进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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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开始申报

3.履行社会责任。诚信守法经营,按时发放工资、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无重大违法行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产品符合国家环保政策;履行食品安全责任,近2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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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再派工作组赴东北四省区开展台风防范指导

近期,受台风“杜苏芮”影响,东北地区出现极端强降雨,引发严重洪涝灾害,给粮食生产带来较大威胁。据气象部门预测,台风“卡努”“兰恩”可能形成“双涡轮送水”态势,影响东北地区。为有效应对台风影响、降低灾害损失,农业农村部再派工作组和科技小分队,赴东北四省(区)开展台风防范指导。重点是根据不同作物受灾程度,分类提出田管措施和补救方案;研判台风“卡努”“兰恩”移动路径及对粮食生产影响,提出应对方案;及时落实田管技术和改种补种措施;指导有关地区提前做好清沟排涝、防倒伏等台风应对准备。同时,协助解决地方在防灾救灾、田间管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资金、技术措施落实落地,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编辑:霍然监审:郭平稳、徐锋投稿邮箱:wgsntg@126.com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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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召开专题会议 进一步部署农业抗灾救灾和秋粮生产工作

8月9日,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常务会部署要求,进一步研究推进农业抗灾救灾和秋粮生产工作。会议指出,近期华北、黄淮和东北地区极端强降雨引发洪涝灾害,给农业生产造成较大影响,特别是蓄滞洪区和行洪区等区域受灾较重,近日东北部分地区还可能遭遇台风等极端天气,防灾减灾形势严峻,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手抓受灾地区排涝救灾,尽最大努力减轻灾害损失,一手抓未受灾地区秋粮田管,全力以赴提升单产,力争以丰补歉。会议强调,蓄滞洪区农业生产受灾程度重,当务之急是协调加快排涝,调剂调度排涝机具,帮助受淹地块尽快排水,排水时间较长的地区要提前制定小麦晚播预案,多备履带式拖拉机等,确保不影响冬小麦播种。要摸清农业受灾情况,科学分类指导,对受灾较轻地块落实排涝降渍、补栏补苗等措施,对绝收地块逐一研究提出改种补种方案,调剂调运好种子、种苗和农药、化肥等农资。要切实做好受灾地区动物疫病防控,尤其针对蓄滞洪区大范围、长时间洪水浸泡死亡畜禽的情况,制定动物防疫技术指导意见,逐项细化打捞收集、无害化处理、环境消杀等标准规程,必要时派出工作组点对点指导规范执行,确保灾区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要指导各地及时将救灾资金下拨到受灾农户,抓紧修复灾毁田块和农业设施,做好保险理赔和金融扶持,重点支持受灾地区重建一批现代设施,促进设施农业提档升级。会议要求,要精细抓好秋粮田管,继续发挥好包省包片和专家指导组、科技小分队作用,落实好增施肥、“一喷多促”等稳产增产措施,最大限度发挥增产因素作用,力争非灾区多增产、轻灾区保稳产、重灾区少减产。要持续强化农业灾害防控,紧盯台风等气象灾害,加密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指导地方提早做好防御准备。针对玉米南方锈病、水稻“两迁”害虫等灾后加重发生趋势,强化应急防治和统防统治,努力把病虫害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编辑:程明监审:郭平稳、徐锋投稿邮箱:wgsntg@126.com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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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第四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工作

综合考虑各地资源禀赋、区域特点和发展基础等因素,聚焦重点、突出特色,全链统筹、系统推进,加快探索符合不同生态类型的农业绿色发展模式,示范带动同类地区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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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因灾返贫风险农户 可先落实帮扶措施

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通知安排部署进一步做好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最根本的是要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近期,部分省份牛羊肉等农产品价格呈下跌趋势,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面临较大压力,洪涝等自然灾害对一些地区造成影响,脱贫群众持续增收面临不少挑战。日前,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知》明确,各地区要加强监测排查,深入分析研判。聚焦监测对象、低收入人口、收入明显下降以及支出负担骤增的脱贫人口和易地扶贫搬迁群众,通过面上排查和点上解剖等方式搞好跟踪监测。深入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影响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切实运行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及早发现干预,简化程序手续,务求精准施策,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对有因灾返贫风险的农户,符合政策规定的,可通过设立绿色通道先落实帮扶措施再及时完善手续,切实防止因灾返贫。《通知》指出,各地区要推动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提高工资性收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脱贫人口务工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东部地区要指导企业加大岗位开发力度,深化劳务协作,想方设法把脱贫人口稳在企业、稳在当地,稳住岗位、稳住收入。中西部地区要开展有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脱贫人口就业竞争力,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做好脱贫人口省内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对返乡回流脱贫人口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加强对零工等就业群体的市场化社会化服务,支持帮扶车间可持续发展,管好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鼓励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实施项目,动员更多脱贫劳动力参加项目建设,增加务工收入。落实好脱贫人口跨省务工交通补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企业依法享受税费减免等政策。深入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促进雨露计划毕业生、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通知》指出,各地区要促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稳定经营性收入。全面梳理排查帮扶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落实情况,使用各级各类帮扶资金投资或扶持实施的经营性项目原则上要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开展消费帮扶助农增收行动,东部地区、各级定点帮扶单位等要加大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力度,鼓励各级预算单位进一步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动员电商企业与脱贫地区对接,共同助力脱贫地区提升农产品销售规模,把更多收益留给脱贫人口。鼓励通过以效定补、专业合作社带动等方式加大到户产业帮扶力度,加快推进庭院经济、乡村旅游等项目实施进度,多渠道增加脱贫群众收入。及时落实产业保险政策,有效对冲价格下跌、灾情等对脱贫人口增收带来的影响。《通知》强调,各地区要切实发挥扶贫项目资产效益,保障财产性收入。落实好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政策,抓好项目设计和实施,切实发挥带动增收效益。引导支持脱贫地区农村盘活闲置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带动并及时发放脱贫群众收益分红。强化确权到村的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护,督促市场主体及时足额支付租金、兑现分红,收益分配倾斜支持脱贫人口。《通知》强调,各地区要及时落实帮扶政策,增加转移性收入。及时落实各类奖补政策,因地制宜创新产业就业奖补措施,引导脱贫户及时把产品变商品、实物变现金,鼓励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增收,倡导勤劳致富,促进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养老和临时救助等民生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及时全部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落实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增强救助时效性,减轻脱贫群众医疗支出负担。《通知》要求,各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级乡村振兴、对口协作部门要把促进脱贫人口增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根本措施,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谋划,结合当地实际,研判增收风险点,挖掘收入增长点,找准工作发力点,拿出务实管用措施,把脱贫人口增收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要进村入户,全面掌握脱贫家庭情况,在促进脱贫人口增收上发挥更大作用。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将把脱贫人口增收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各地要规范收入统计监测,确保增收工作求真务实、增收数据真实可靠。要加强宣传引导,总结推广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的典型案例,营造良好氛围。来源:国家乡村振兴局网站编辑:程明监审:徐锋、蔡薇萍投稿邮箱:wgsntg@126.com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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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2023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公示

关于2023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的公示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规发〔2023〕15号)要求,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完成了2023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评审工作。现将拟创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8月1—4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证明材料。联系方式:010—59192555附件:2023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2023年8月1日附件2023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1.北京市大兴区2.天津市宝坻区3.河北省青县4.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5.河北省固安县6.河北省鸡泽县7.山西省曲沃县8.山西省怀仁市9.山西省寿阳县10.山西省长子县11.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12.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13.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14.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15.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16.辽宁省北票市17.辽宁省台安县18.辽宁省灯塔市19.辽宁省阜蒙县20.吉林省双辽市21.吉林省德惠市22.吉林省磐石市23.黑龙江省密山市24.黑龙江省青冈县25.黑龙江省肇源县26.黑龙江省方正县27.上海市奉贤区28.江苏省盱眙县29.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30.江苏省溧阳市31.浙江省桐庐县32.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33.浙江省余姚市34.安徽省怀宁县35.安徽省霍山县36.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37.安徽省灵璧县38.福建省漳平市39.福建省福安市40.江西省会昌县41.江西省武宁县42.江西省信丰县43.山东省高青县44.山东省巨野县45.山东省兰陵县46.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47.山东省莒县48.河南省郸城县49.河南省淇县50.河南省潢川县51.河南省清丰县52.河南省永城市53.湖北省仙桃市54.湖北省钟祥市55.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56.湖南省新宁县57.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58.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59.湖南省资兴市60.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61.广东省陆丰市62.广东省南雄市63.广东省新兴县64.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65.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66.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县67.海南省万宁市68.海南省儋州市69.重庆市开州区70.重庆市万州区71.重庆市合川区72.四川省青神县73.四川省井研县74.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75.四川省渠县76.四川省江油市77.贵州省织金县78.贵州省长顺县79.贵州省余庆县80.云南省陆良县81.云南省双江县82.云南省姚安县83.西藏自治区米林县84.西藏自治区扎囊县85.陕西省柞水县86.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87.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88.甘肃省静宁县89.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90.甘肃省徽县91.青海省贵南县92.青海省都兰县93.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94.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9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9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县9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9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13团99.北大荒农垦集团黑龙江七星农场有限公司100.广东省农垦总局湛江垦区(遂溪片区)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编辑:蔡薇萍监审:徐锋投稿邮箱:wgsntg@126.com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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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台风天气过后,要特别注意防范这些重大病虫害发生→

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加强台风“杜苏芮”过境后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当前秋粮生产面临“龙口夺粮”“虫口夺粮”多道关卡,“以秋补夏”任务艰巨,防灾减灾形势严峻。7月底至8月初,受第5号台风“杜苏芮”在我国东南部地区登陆以及残余环流向北偏西深入内陆影响,水稻“两迁”害虫、草地贪夜蛾等迁飞性害虫以及玉米南方锈病、水稻细菌性病害等流行性病害,在华南、江南、长江中下游等水稻主产区以及江淮、黄淮和华北夏玉米主产区重发风险高,亟待加密加力监测、及时准确预警,为科学精准防控提供可靠依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厘清重点监测区域和监测对象第5号台风“杜苏芮”已经先后在福建、江西、安徽等多地登陆,且残余环流持续向北偏西方向移动,导致福建、浙江、江西东北部、安徽、江苏北部、河南东部和北部、山东、河北、山西东部、北京、天津、辽宁、内蒙古中东部偏南等地先后出现大到暴雨和强对流天气,台风登陆地区及强对流天气影响地区,应密切关注迁飞性害虫北上路径和流行性病害适宜条件,分区分类做好监测工作:一是迁飞性害虫集中迁入区随机性更大,需严密监测。目前,正值水稻“两迁”害虫从华南、江南迁飞至长江中下游、江淮,以及草地贪夜蛾从华南、江南、长江中下游、江淮迁飞至黄淮、华北的关键时期,受台风北上及其带来的强对流天气影响,极有可能出现虫源地集中迁出、迁入地集中降落现象,且迁入地随机性更大。迁飞路径涉及地区需密切关注测报灯下、诱捕器中成虫虫量动态,做好卵巢发育进度剖查、判断虫源性质,加强田间虫、卵量系统调查,谨防“落地成灾”。二是江淮黄淮华北夏玉米区需警惕玉米南方锈病大流行。当前,我国福建等华南地区玉米南方锈病已经显症,大量菌源可随台风北上,传播至近菌源地的江西、湖南、湖北等江南、长江中下游地区,以及更北的安徽、河南、山东、河北等江淮、黄淮华北地区。玉米南方锈病夏孢子适于在高温下萌发、入侵寄主并在组织内扩展,而显症则需要较低的温度,台风带来的大范围降雨及温度阶段性偏低,极易导致病害在各地大面积集中显症、迅速加重危害。根据专家分析及模型预测,未来2—3周,江西和湖南大部、湖北南部、安徽和江苏北部、河南和河北大部、山东西部以及山西陕西局部玉米南方锈病暴发流行风险较高(见图1),需要各地加强田间调查,及时开展预防和防控措施,避免大范围暴发流行。图1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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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最高奖励15万!

近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联合制定了《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凡举报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属实的,最高奖励15万元。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编辑:朱梓荥监审:徐锋、蔡薇萍投稿邮箱:wgsntg@126.com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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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丨两部门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原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形成了《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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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个水产新品种公布→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87号》,公布罗非鱼“百容1号”、罗氏沼虾“数丰1号”、栉孔扇贝“蓬莱红4号”、海带“海农1号”等17个经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水产新品种。截至目前,农业农村部已公告283个水产新品种,为有力推进水产种业振兴、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种源保障。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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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文加强渔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

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2023年7月18日来源: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编辑:蔡薇萍监审:郭平稳、徐锋投稿邮箱:wgsntg@126.com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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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负责人就《关于稳妥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稳妥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政改发〔202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对解决农村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工作有哪些要求?如何维护好广大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记者就此采访了农业农村部负责人。问:此次出台《指导意见》的考虑主要是什么?答:近年来,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平原地区,细碎的承包地越来越不便于农户等耕种经营。当前,解决承包地细碎化已经具备切实可行性,一是农民有期盼,据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电话调查,有76.2%的农户愿意把自家分散的小块承包地集中成一块耕种。二是党中央有部署,2013年以来,多个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采取多种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总结地方‘小田并大田’等经验,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三是工作有支撑,通过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利用现代测绘技术,明晰了承包地块的空间位置、面积,为地块连片归并后追溯权属信息提供了支撑。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为归并田块、集中连片耕种提供了项目资金保障和工程支持。四是实践有基础,各地积极顺应农民需求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结合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实践路径。为落实中央要求、顺应农民意愿,农业农村部认真总结各地经验,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主要目的是更好保障和实现农户承包经营权益,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耕地利用效率。同时,为防止个别地方简单推动土地集中规模经营、违背农民意愿搞强迫流转,损害农民利益,《指导意见》明确,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必须坚守“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工作底线,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合理分配收益、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等政策要求和科学选定试点范围、因地制宜探索路径、规范履行工作程序等工作要求,为做好解决承包地细碎化工作、进一步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上了一道“保险”。问:近年来各地为破解承包地细碎化难题,开展了一些探索,《指导意见》吸收了地方探索的哪些经验?为什么要提倡“承包权不动、经营权连片”的路径?答:“先试点探路、再总结推广”,是农村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经验,解决承包地细碎化也遵循了这一有效路径。近年来,各地为解决承包地细碎化,开展了积极探索,例如,江苏盐城通过“小田变大田”在保障农户承包权益的前提下,有效满足了不同经营主体的种地需求;安徽蒙城通过“互换并地”实现了“一户一块田”;湖北沙洋采取“按户连片耕种”的方式,有效解决了自耕农户分散经营不便的问题。这些做法,总结起来可以分为两种路径:一是承包权不动、经营权连片,即各户承包地承包权不动,通过流转经营权实现集中连片。二是土地承包权互换、承包地连片,即通过互换承包权的方式实现承包地集中连片耕种。从各地实践看,解决承包地细碎化以“承包权不动、经营权连片”的路径为主,且具有多方面的优势。一是风险小,保持农户承包权不动,最大限度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给农户吃下“定心丸”,不易引发风险。二是易操作,农户与农户之间、农户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只需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程序简单,流程清晰,操作难度较小。三是成本低,如保持承包权不动、仅将经营权集中连片,可以最大限度利用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有效节省重新测绘、换证、登记等费用,降低工作成本。这一路径很好地把握了政策界限,同时兼顾了可操作性和改造成本,既契合了党中央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要求,也丰富了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还适应了广大农户“稳定承包地财产权和集中连片耕种”的双重需求,可在有条件的地方稳步推广。问:在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中,如何切实维护好农民的权益?答:农民是土地的主人,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应由农民说了算,让农民自主讨论决定搞不搞、怎么搞、如何经营耕种等重大问题。对此,《指导意见》既明确了原则性要求,也规定了具体程序。一是尊重农民意愿。各地组织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必须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多“示范引导”,少“整齐划一”,坚决不搞“强行推动”,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二是不能打乱重分。要落实好中央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要求,坚决防止借解决农户承包地细碎化之机搞打乱重分,这是我们土地承包政策的底线,不能触碰。三是规范工作程序。拟开展试点的村组,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组织开展试点。凡是涉及承包农户的事项,均要做到政策解读到户、征询意愿到户、信息核实到户、签字确认到户,保证程序合规、农户认可。问: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如何选择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地区和实施方式?答:《指导意见》明确,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由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各地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进,不能搞“一刀切”“齐步走”。要综合考虑地形地貌、灌溉条件、作物品种、劳动力转移情况等因素,优先在群众意愿高、基层组织强、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扎实的平原、浅丘地区开展试点,也就是要在“适宜干、愿意干、能干好”的地方开展试点,不能定指标、下任务。同时,根据基层探索的经验,《指导意见》提出分类实施路径:一是对于多数农户仍直接耕种承包地的,可以探索将农户承包地经营权集中,实现按户连片经营,解决耕种不便等问题。二是对于多数农村劳动力已经转移到二三产业的,在集中连片的基础上,可以探索设置自耕农户按户连片经营的自种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经营的租种区等方式,满足不同主体解决承包地细碎化的多元需求。问:在试点工作中,要如何规范组织实施?答:解决承包地细碎化,涉及农户众多,利益关系复杂,必须审慎稳妥推进、做到“有方案、有程序、有档案”,把保障农民权益的工作做扎实。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一要结合村组实际制定试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路径、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二要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动员、拟定方案、民主议决、组织实施、总结验收等工作,确保试点任务规范有序完成。三要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实施方案、地块示意图、农户签字确认记录、流转合同等资料应严格归档管理,为保障农户权益提供支撑。问: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过程中,如果已经打破田埂界限,请问有什么措施能确保农户可以找回自己的承包地?答:在解决承包地细碎化工作中,确实有部分农户存在顾虑,担心田埂打破后,找不回自己的承包地。对此,基层试点中已经探索了一些经验,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也提供了有效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通过现代测绘技术,已经明确了农户承包地块的空间位置、四至范围、面积等信息,强化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也为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要充分利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要确保在打破田垄界限、土地集中连片后,能依据确权数据回溯承包地块原来的空间位置、四至范围和面积。如有农户想找回自己的承包地,或者承包地被征收,能据此保障农户土地承包权益不受损。如果这些基础工作做得不扎实,就不能盲目开展试点。问:通过打破田埂、平整地块会新增一些可耕种面积,由此产生的新增收益怎么分配?答:通过解决细碎化,小地块之间的田埂、垄沟等得到整平,沟壑、水渠和小路得到复垦,实现了农地可耕种面积的增多和收益增长。据各地试点,平整后的土地可耕种面积一般可增加3%-5%。对于这部分新增的面积和收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依法依规通过民主协商决定,要坚决杜绝少数人私相授受,损害农民权益。问:在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中,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分别发挥什么作用?答:解决承包地细碎化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村集体、农户和承包地经营者等多元主体协同推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工作指导、宣传培训、试点组织、政策支持和风险防范等工作。《指导意见》明确,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符合条件的试点地区纳入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支持范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主体,在协调承包农户整合地块、整理土地方面具有天然的组织优势。在推进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统筹协调功能,做好试点组织实施,科学合理分配收益,化解矛盾纠纷,防范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好农户土地承包权益。文字来源:农民日报视频来源:微观三农编辑:朱梓荥监审:郭平稳、徐锋投稿邮箱:wgsntg@126.com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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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稳妥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农业农村部关于稳妥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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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农业农村部通知谋划项目储备

7月18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建设以节能宜机为主的现代设施种植业,支持建设以高效集约为主的现代设施畜牧业,支持建设以生态健康养殖为主的现代设施渔业,支持建设以仓储保鲜和烘干为主的现代物流设施等。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的通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安排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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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个!2023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认定名单公布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认定2023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建设的通知》(农办外〔2023〕1号),在省级推荐、专家评审、综合评议和网上公示的基础上,决定认定天津三鹰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等106个基地为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以下简称“国贸基地”),将上海比瑞吉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等7个基地纳入国贸基地管理体系(具体名单见附件)。请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建设国贸基地的总体目标,继续加强对国贸基地工作的组织领导,培育打造产业集聚度高、生产标准高、出口附加值高、品牌认可度高、综合服务水平高的农业对外贸易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国贸基地内引外联作用,更好地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附件:1.2023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认定名单2.2023年纳入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管理体系名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3年7月13日2023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认定名单1.天津三鹰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蔬菜)2.唐山市丰南区新兴海产品有限公司(水产品)3.唐山市美客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坚果)4.秦皇岛燕山板栗食品有限公司(坚果)5.青龙满族自治县百峰贸易有限公司(坚果)6.保定天川食品有限公司(水果)7.雪川食品河北有限公司(蔬菜)8.河北泥河湾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粮食加工品)9.山西金顺源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水果)10.山西振钢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粮食加工品)11.山西马一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坚果)12.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乳制品)13.呼伦贝尔东北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植物提取物)14.内蒙古裕丰番茄制品有限公司(蔬菜)15.沈阳华康新新食品有限公司(畜禽产品)16.长春朝日国际经贸合作有限公司(农业副产品)17.梅河口冠林土特产品有限公司(坚果)18.吉林弘越食品有限公司(坚果)19.延边向阳经贸有限公司(水产品)20.黑龙江和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坚果)21.宝清县中庆农副食品有限公司(坚果)22.黑龙江省万里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植物提取物)23.绥芬河市蓝洋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蔬菜)24.黑龙江成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粮食加工品)25.邳州恒丰宝食品有限公司(蔬菜)26.江苏农爱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蔬菜)27.微康益生菌(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蔬菜)28.南通海达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水产品)29.杭州富阳杭富罐头食品有限公司(蔬菜)30.象山华宇食品有限公司(水果)31.浙江丰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水果)32.浙江华发茶业有限公司(茶叶)33.龙游外贸笋厂有限公司(蔬菜)34.浙江荣舟海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水产品)35.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水产品)36.安徽江淮园艺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服务贸易)37.黄山一品有机茶业有限公司(茶叶)38.安徽一帆香料有限公司(植物提取物)39.福建茶叶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茶叶)40.长乐聚泉食品有限公司(水产品)41.福慧达股份有限公司(水果)42.福建紫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蔬菜)43.中港(福建)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水产品)44.福建省安溪县兴溪茶叶有限责任公司(茶叶)45.石狮正源水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水产品)46.华达茶叶有限公司(茶叶)47.莆田市汇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水产品)48.福建三都澳食品有限公司(水产品)49.青岛万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蔬菜)50.山东池上桔梗出口企业联合体(蔬菜)51.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水果)52.山东凯欣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蔬菜)53.诸城外贸有限责任公司(畜禽产品)54.威海浦源食品有限公司(水产品)55.山东中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蔬菜)56.金典(山东)食品有限公司(坚果)57.山东青果食品有限公司(蔬菜)58.山东中谷淀粉糖有限公司(粮食加工品)59.山东禹王生态食业有限公司(粮食加工品)60.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粮食制品)61.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粮食加工品)62.山东丰香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油脂油料)63.杞县金地农产品有限公司(蔬菜)64.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饲料添加剂)65.河南艺鑫工艺品有限公司(柳条编结品)66.湖北神丹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畜禽产品)67.宜昌丰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畜禽产品)68.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蔬菜)69.襄阳三珍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粮食加工品)70.襄阳菌生园生态食品有限公司(蔬菜)71.襄阳中泰德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蔬菜)72.南漳县裕农菌业有限责任公司(蔬菜)73.洪湖市万农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水产品)74.湖北宇祥畜禽有限公司(畜禽产品)75.湖北省鹤峰鑫农茶业有限公司(茶叶)76.湖南绿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植物提取物)77.长沙市惠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植物提取物)78.湖南怡清源有机茶业有限公司(茶叶)79.汉寿县三建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水产品)80.湖南郴州粮油机械有限公司(服务贸易)81.湖南果秀食品有限公司(水果)82.新田东升秀峰富硒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蔬菜)83.深圳农牧美益肉业有限公司(畜禽产品)84.广东润丰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蔬菜)85.广东远宏水产集团有限公司(水产品)86.肇庆市振业水产冷冻有限公司(水产品)87.广东创发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水产品)88.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植物提取物)89.海南佳德信食品有限公司(水产品)90.海南蔚蓝海洋食品有限公司(水产品)91.海南中本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水产品)92.四川元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材)93.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酒类)94.宁南县南丝路集团有限公司(茧丝绸)95.贵州印江宏源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茶叶)96.云南云上佳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蔬菜)97.云南龙云大有实业有限公司(蔬菜)98.陕西齐峰果业有限责任公司(水果)99.天水长城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果)100.圣源地毯集团有限公司(纺织品)101.宁夏迪葳食品有限公司(蔬菜)102.早康枸杞股份有限公司(水果)103.宁夏顺元堂汉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药材)104.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莎车有限公司(植物提取物)105.中粮屯河额敏番茄制品有限公司(蔬菜)106.新疆北疆果蔬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水果)2023年纳入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管理体系名单1.上海比瑞吉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宠物食品)2.江西丹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植物提取物)3.烟台海裕食品有限公司(水产品)4.安丘华涛食品有限公司(粮食加工品)5.泗水利丰食品有限公司(粮食加工品)6.山东三兴食品有限公司(蔬菜)7.重庆德佳肉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畜禽产品)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编辑:程明监审:郭平稳、徐锋投稿邮箱:wgsntg@126.com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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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10项证明事项,农业农村部公布16项渔船管理便民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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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自然资源部关于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对于依法保护农民财产权益、夯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基础、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各地攻坚克难、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一些地方仍存在工作底数不清、数据汇交不到位、颁证不到户、成果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为持续推进全国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地籍调查(一)各地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统一组织开展地籍调查,查清宅基地及房屋的坐落、界址、面积、权属等,满足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需要。仅完成宅基地调查的,补充开展房屋调查;宅基地和房屋均未调查的,开展房地一体地籍调查;已完成房地一体地籍调查未登记的,核实已有成果,做好完善更新。(二)要按照《地籍调查规程》《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指南》等技术标准,规范开展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绘。对于权属来源不明确或实地界址不清晰的,要认真履行四邻指界程序并由权利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确认。因地制宜,选取合适的不动产测绘技术方法。有条件的或靠近城镇的,可采用解析法;不具备采用解析法条件的,可利用现势性较强的航空或高分辨率卫星影像数据编制工作底图,灵活采用图解法或部分解析法;暂不具备解析法和图解法条件的,可利用“国土调查云”等软件结合勘丈法进行不动产测绘。(三)各地要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等已有工作成果,全面掌握已调查登记、已调查未登记、已登记发证、已登记未发证宅基地的宗数和面积等情况,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夯实确权登记工作基础。二、抓紧完成已有成果清理整合和入库汇交(四)各地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以及《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等要求,抓紧完成已有数字化登记成果整合入库,以县(市、区)为单位,2023年底前汇交至国家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以下简称“国家级信息平台”)。已调查未登记的,先将不动产单元空间数据等地籍调查成果以单独图层形式汇交至国家级信息平台,登记完成后再更新汇交。(五)对尚未数字化的纸质登记资料,要抓紧数字化建库,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录入权利人、权利类型、面积、登记时间、证书号等登记簿信息,做到应填必填;对缺少空间信息的,可利用航空或高分辨率卫星影像图完成图形矢量化,也可利用“国土调查云”等软件补充空间位置信息,先汇交入库,再逐步更新提升。三、规范有序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六)对权属合法、登记要件齐全的宅基地及房屋均未登记的,要尽快办理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宅基地已登记、房屋未登记的,根据群众需求及时办理房地一体登记,换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已登记的宅基地及房屋自然状况和权利状况发生变化的,依法办理相关登记。(七)对“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非本集体成员占用宅基地、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以及合法宅基地上的房屋没有符合规划或建设相关材料等情形,各地可依据《国土资源部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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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丨《冷链物流和烘干设施建设专项实施方案》(2023—2030 年)

(2023—2030年)评论丨设施农业,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抓手一图读懂丨《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一图读懂丨《现代设施种植建设专项实施方案》(2023—2030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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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丨《现代设施渔业建设专项实施方案》(2023—2030 年)

(2023—2030年)评论丨设施农业,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抓手一图读懂丨《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一图读懂丨《现代设施种植建设专项实施方案》(2023—2030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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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声明

近期,有不法分子假冒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名义,伪造“关于印发《2023家庭农场专项补贴资金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下发《2023家庭农场‘新农人’相关补贴》的通知”等文件,并加盖伪造的部门公章。在此,郑重声明如下: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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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丨《现代设施种植建设专项实施方案》(2023—2030 年)

相关阅读:全文丨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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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丨《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

(2023—2030年)评论丨设施农业,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抓手来源:中国农村网设计:段伊鸣编辑:张璟监审:郭平稳、蔡薇萍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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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丨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 (2023—2030年)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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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丨设施农业,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抓手

设施农业,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抓手中国农村杂志社评论员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设施农业发展,对设施农业寄予厚望。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近日,农业农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制定印发《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规划》着眼布局2023-2030年,对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做了顶层设计和部署,明确了政策支持方向和重点,既有“十四五”近期的建设内容,也有“十五五”谋划推动的工作内容,既包括现代设施农业总体安排,也包括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及冷链和烘干等四个专项实施方案。这也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对促进设施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发展设施农业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必然选择和重要抓手。传统农业生产高度依赖地区自然资源禀赋。现代农业区别于传统农业,某种意义上,就是看能够在多大程度上突破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限制,实现时不分四季、地不分南北,农产品全年均衡供应。与世界设施农业先进水平相比,我国的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当前,迫切需要加快现代设施农业提档升级,提高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绿色化、数字化水平,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强国之路。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构建多元食物供给体系,迫切需要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农业强,首要是供给保障强。目前为满足国内粮食需求,每年需要粮食播种面积大约25亿亩,按照1.3的复种指数计算需要耕地19.2亿亩。在耕地和水资源约束日益趋紧的背景下,满足人民肉蛋奶、果菜渔等多样化需求,必须也只有从设施农业上挖潜力、想办法,才能够拓宽农业生产空间领域。激活农业农村内需潜能,促进形成国内经济大循环格局,迫切需要强化现代设施农业投资拉动效应。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乡消费升级,设施农业在拉动经济增长与社会就业方面的作用将不断显现。一方面,发展设施农业可以带动钢筋水泥建材等工业材料消费,促进装备制造、智能设施等配套产业发展,投资拉动效应强劲。据测算,对全国现有1900万亩老旧蔬菜大棚进行改造提升、再新建500万亩高端设施农业,能带动钢材水泥消费1亿吨以上,可拉动投资近2万亿元,同时可以有效促进农民就地就业,带动活跃农村消费市场。另一方面,设施农业是高投入、高效益的产业,也是民间资本投入农业农村的热点领域。据统计,2022年我国民间资本投入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9409亿元,其中很大比例是投向设施农业。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有利于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带动资金、人才与科技等资源要素向农业农村领域集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推动实现共同富裕,迫切需要现代设施农业不断提质增效。设施农业在很多地方都是比较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县域富民产业,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将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引入农业,能有效促进农业经营增效,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各地在实践中也探索出了一些富有成效的联农带农模式,通过龙头企业+村集体+农户、村集体+农户等模式,推行租赁经营、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园区务工、农户自建自营等方式实现利益共享、合作共赢,把设施农业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让农民挑上了“金扁担”。瞩目未来,随着《规划》的深入落实,我国设施农业必将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发展之路,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作出重要贡献。来源:中国农村网编辑:张璟监审:郭平稳、蔡薇萍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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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的意见》

近日,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海警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大食物观、向江河湖海要食物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市场主导、科学布局、科技引领、绿色生态、安全发展原则,紧紧围绕深远海养殖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全产业链全环节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的重点任务,是我国首个关于深远海养殖发展的指导性意见,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规范和支持深远海养殖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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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继续实施公海自主休渔措施

在上述(一)(二)(三)海域(详见附图)作业的我国所有鱿鱼钓、拖网、围网、敷网、罩网等远洋渔船(不含金枪鱼延绳钓、金枪鱼围网渔船),统一实施自主休渔,休渔期间停止一切捕捞作业。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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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启动2023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工作

5月17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启动2023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工作。《通知》指出,2023年综合考虑产业规模、品牌基础、市场消费和国内外影响力等因素,重点培育32个品类的区域公用品牌,包括粮油、果品、蔬菜、畜禽、水产、饮料作物、中药材等类别,重点从品牌发展优势、品牌竞争力、品牌发展力、品牌影响力、品牌带动力等方面进行评价。《通知》强调,农业农村部对纳入精品培育计划的品牌将重点在政策支持、营销推介、渠道对接、海外推广、金融扶持、消费促进等方面提供支持。2023年将组织开展全媒体公益宣展活动、优质渠道对接会、“菜篮子”产品暨品牌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中国品牌全球行等。相关阅读:2023年重点培育32个品类区域公用品牌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编辑:朱梓荥监审:郭平稳、蔡薇萍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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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点培育32个品类区域公用品牌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1号文件关于加快农业品牌精品培育的要求,根据《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2—2025年)》总体安排,现将2023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2023年,综合产业规模、品牌基础、市场消费和国内外影响力等因素,在2022年培育工作基础上,重点培育32个品类的区域公用品牌,包括粮油(大豆、小麦、小米、甘薯、花生、茶油)、果品(梨、葡萄、西甜瓜、蓝莓、火龙果、猕猴桃、芒果、石榴)、蔬菜(葱、山药、白菜、花椒)、畜禽(羊、鸭、禽蛋、蜂产品)、水产(鱼、贝、甲壳、藻)、饮料作物(黑茶、乌龙茶、黄茶、咖啡)、中药材(参、黄芪),及其他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品类。二、培育条件本计划培育的区域公用品牌,是指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即在一个具有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的明确生产区域内,由相关组织所有,由若干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共同使用的农产品品牌。品牌名称由“产地名+产品名”构成,产地为县级或地市级。(一)基本条件。区域公用品牌持有主体在中国境内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社团、事业)资格;取得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连续使用3年以上;已获得地理标志相关认定/登记或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登录;已纳入省级农业品牌目录或省级农业品牌重点培育范围;已实施农业品牌授权管理,品牌授权使用主体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且至少拥有1家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二)品牌发展优势明显。品牌定位清晰,目标市场明确,具有明显的区域资源优势、历史人文特征和产业特色。区域环境资源独特,种养历史悠久,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占比较高,具有较强的发展优势和市场潜力。(三)品牌竞争力较强。品种优良,竞争优势明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品质突出,实施标准化生产,加强质量管理,强化品质保障,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主体通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等认证比例较高。注重科技创新,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和独特生产加工工艺。文化底蕴深厚,具备传承弘扬中华传统农耕文化的独特内涵,具有独特的品牌核心价值和品牌故事,积极开展品牌文化交流和推广。(四)品牌发展力突出。政策扶持体系健全,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为品牌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品牌管理规范,具有品牌管理机构和运营团队,制定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加强品牌保护,实施积极的保护策略,注重品牌监测、评价和服务。(五)品牌影响力较大。品牌具有较好的知名度、美誉度和消费忠诚度。具有品牌传播识别体系,具有较强的品牌传播能力和渠道运营能力。市场优势明显,品牌接触点便捷多样,在同类产品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品牌及其主体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或称号,获得国内外消费者积极认可。(六)品牌带动力明显。品牌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力,有力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注重生态保护,履行社会责任,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强支撑力。三、培育措施(一)加强政策支持。完善农业品牌精品培育支持政策,建立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的工作机制,推动优势资源向精品培育品牌集聚。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精品培育扶持和促进机制,确立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与举措,着力在资金、政策、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促进精品培育品牌发展壮大。(二)加大营销推介。以“锻造国家农业品牌”为主题,组织开展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全媒体公益宣展活动,由部属媒体牵头联合中央媒体、互联网传播平台等赴品牌产地开展联合采访和宣传推广,形成主流传播矩阵效应,提高品牌传播声量。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展会节庆活动,组织开展专题展示展销活动,加大品牌营销推广力度。推动建立农业品牌营销服务中心,注重文化塑魂、数字赋能,搭建农业数字化推广平台。(三)推动渠道对接。举办中国农业品牌创新发展大会,组织果品、畜牧、渔业、茶叶等全国性行业协会分品类举办优质渠道对接会,支持品牌主体与大型供应链企业、优质电商等合作。指导有关单位举办形式多样的渠道对接活动,促进精品培育品牌渠道升级,推动品牌产品优质优价。(四)加大海外推广。开展中国农业品牌全球行,组织品牌主体参加意大利果蔬展、香港食品展等境外知名展会,对标主要目标市场,开展展销供需对接活动。利用现有宣传资源平台,加大海外宣传力度,扩大精品品牌国际知名度和认可度。(五)加大金融扶持。用好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项目库两个服务平台,探索与中国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专项合作,构建金融支持农业品牌精品培育的有效模式和长效机制。鼓励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模式,创设专属产品,优化信贷条件,为品牌核心授权使用主体提供精准高效的信贷支持。鼓励有关金融机构发挥网点、人员和平台优势,提供招商引资、供需对接等撮合服务,助力精品品牌打造。(六)推动消费促进。组织开展“菜篮子”产品暨品牌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纳入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重点活动,进一步激发品牌消费活力,促进农村消费提质扩容。组织编制《中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消费指南(第一辑)》,加强与电商等平台合作对接,支持做好产品推广和销售。四、组织实施(一)组织推荐。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初审和推荐工作,综合考虑产业发展布局、品牌特色优势和竞争力、市场消费趋势、文化底蕴内涵和国内外影响力等要素,建立科学的推荐遴选机制。培育推荐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格把关,规范程序,特别要对各地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其中,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每个品类最多推荐1个区域公用品牌,每个区域公用品牌推介1—3个核心授权使用主体,每个使用主体推介1—2个核心产品,可适当向脱贫地区倾斜。推荐的核心授权使用主体须持有区域公用品牌授权证明,为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或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核心授权使用主体及其高管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舆情,五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件、环境污染事件、产品抽检不合格等情况。推荐的核心授权使用主体的核心产品,须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等至少一项认证,须有商标注册,且在有效期内。(二)统筹实施。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统筹负责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工作。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三)动态管理。纳入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的品牌,有效期为4年。品牌主体须提交年度建设进展情况。我部将每年组织抽查复核及评价,有效期内如发现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撤销。(四)规范开展。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工作坚持公益性原则,禁止以此项工作名义谋取利益,不得向品牌主体收取费用,严守财经纪律,严防廉政风险。(五)有关要求。申报主体登录中国农业品牌公共服务平台(http://aboc.agri.cn)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在线打印生成申报书,经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并盖章后,于2023年6月20日前邮寄至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五、联系方式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联系人:吴倩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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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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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实施并启动新的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

河北、山东、河南、广东、四川5个乡村人口大省可申报2个试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申报1个,可不申报或少申报,但不可多申报。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