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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将乐县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嘱托,在县委、县政府的悉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方面工作,强化使命担当,狠抓任务落实,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为目标,发挥河长作用,县内流域水质持续提升,县域地表水质监测达标率始终保持100%,全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全境河流水质均常年保持在Ⅱ类以上。一、夯实队伍建设不放松,凝聚工作合力全县河流69条,流域面积2246km²,强化对全县174名乡村三级河长和116名河道专管员的监督管理,通过日常督查和河长制指挥平台管理两项机制,进行量化考核。在174名三级河长体系基础上,聘用政协委员河长27名,设立河道警长17名,首创“村级河长工作室”27个,成立志愿护河队伍52支。二、督促检查尺度从严,切实抓细抓好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组织人员按照“每周一督查、一月一通报”要求,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各河(段)长、河道专管员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级河长、流域河长每月到河道开展巡河活动,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并督促相关乡(镇)和部门限期整改。2022年以来共下发通报5次,共通报152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开展河湖“清四乱”提升工程。结合水利部遥感发现的353个疑似问题图斑,已全部整改销号。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进一步将排查范围拓展至流域面积50km²以上河流,全面摸清我县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三、持续在治理上发力,提升治理水平农村水源地提升工程。通过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规范化建设与管理,防止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障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县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218个,已全部完成划定工作。率先在全省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在全县13个乡镇、61个行政村人口较为集中居住的村庄开展污水收集处理。现污水收集规模达到3580吨/天,配套管网约95km,出水水质达到一级B标准。偏远村庄的生活污水采用三格化粪池或氧化塘方式处理。目前,农村PPP污水处理覆盖率达69%,三格化粪池等方式处理为31%。规模养殖提升工程。全县共拆除152家,升级改造生猪养殖场9家。同时,对拆除后的生猪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建设标准养殖厂房、安装干温分离机,采取漏缝地面冲洗和雨污分离措施,通过建设沼气池、生化处理池、氧化塘等方式,因地制宜推广生态环保养殖模式。全县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6.3%以上,污粪处理设施配套率100%。水生物资源提升工程。严厉打击非法电毒鱼行为,全面摸排从事水域渔业捕捞人员64人,与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破坏渔业资源、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处罚。同时积极与检察院、法院等单位联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促进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和水域生态环境改善。2022年以来共打击电鱼违法行为38起,收缴71张渔网以及一批电鱼机等禁用捕捞器具,放流各类鱼苗80万余尾。小水电整治提升工程。分批次共完成29座自然保护区和老旧小水电站的退出工作,退出总装机7935kw。对117座电站执行生态下泄流量在线监测考核,合格电站抽检合格率100%。四、落实委员河长履职,改善生态环境聘用政协委员担任河长,“委员河长”发挥优势、积极履职,筑起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实屏障。全县共聘用政协委员河长27名,开展巡河4415次,发现并整改问题40个,探索委员河长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的“三进”宣传活动。将河长制工作延伸至最末端,最大限度打通水体管护“最后一公里”,促进了水生态环境的持续提升。开展“推动河湖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