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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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校财政税务学院硕士研究生庄竞谊同学被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在学术探索的道路上,总有些身影携梦前行,孜孜矻矻。他们对待研究满腔热血,面对困境亦能坚韧不屈,期盼有朝一日能在知识的殿堂中绽放独特色彩。他们,以坚实的脚步追逐科研的前沿,始终坚守初心,奋力向前。而今天,我校财政税务学院庄竞谊同学正是通过长期以来对学术研究的刻苦钻研和辛勤付出,成功获得了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录取通知!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简介2024
4月29日 下午 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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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陆续公布

/2024/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已陆续公布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查看预祝各位考生圆梦研途!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查看
3月26日 下午 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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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培训在我校举办

湖北省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培训在我校举办3月15日上午,湖北省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培训在我校举办。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覃红、省教育厅招生办公室主任罗金辉、副主任王飞等出席。全省各研究生招生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约10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教育厅招生办公室副主任王飞主持。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覃红作致辞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覃红致辞。他首先对省招办和与会领导、同仁表示感谢。他指出,我校始终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探索“研究生高质量培养体系”的改革和创新,力争打造为“科技突破的策源地”“高层次人才的集聚地”“创新人才培养的主阵地”。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交流环节,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兼招生办公室主任陈瑞学就《严格规范管理,细化考生服务》作交流发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任张玉婷就《科技赋能,全校一盘棋把好研招三关》作交流发言,指出我校以科技赋能“三全管理”模式,把好人才选拔“风险关”“质量关”“命题关”;以“招培就”联动形成全校高层次人才选拔“一盘棋”。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兼招生办公室主任陈瑞学作交流发言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任张玉婷作交流发言省招办张羿同志就研招工作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就研招复试中成绩发布、计划制定、复试组织、网上调剂、数据上报等环节详细分析典型问题表现,并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建议。省招办四级调研员黄波解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对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复试、调剂、录取、信息公开公示等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省教育厅招生办公室主任罗金辉作发言省教育厅招生办公室副主任王飞主持省教育厅招生办公室四级调研员黄波作解读培训省教育厅招生办公室张羿作典型案例分析省招办主任罗金辉同志强调,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要坚持落实立德树人任务,着力选拔拔尖创新人才,高标准高质量做好2024年研招工作。
3月24日 下午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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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的要求,根据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组)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突出学科特色和需求,确保复试录取质量;严格规范考核流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具体工作的布置、指导、审查及监督等。各学院(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遴选参加复试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各学院(中心)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复试监督巡视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及巡视检查,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校纪委办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保证招生任务顺利完成。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一)各专业招生人数、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详见各学院(中心)公布的复试细则。各学院(中心)复试细则将在近期陆续发布。(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为:(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各学院(中心)依据招生计划自行划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与非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同时参加复试。(四)学校分配各学院(中心)的招生计划如出现生源不足,学校将统一收回进行再次分配。复试方式学校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诚信复试承诺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应与资格审核材料一并提交。复试时间复试工作安排在2024年3月30日(周六)至4月1日(周一)期间,其中笔试时间为3月30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各学院(中心)发布的实施细则。各学院(中心)在给非全日制专硕专业的考生预留充裕时间的前提下,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复试时间。复试考核内容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成绩计算方法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复试分值复试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20分。1.笔试:测试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考试科目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为准,考试内容由各学院(中心)确定。管理类联考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笔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笔试成绩,具体分值构成由相关学院(中心)另行规定。2.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进行测试。综合面试满分70分,具体结构为:专业知识广度深度25分、外语听力口语25分、综合素质2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3.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在复试阶段完成,由各学院(中心)组织进行。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科目,试卷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具体由学院(中心)组织实施。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可以不加试。资格审查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学校研招网发布的《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的通知》。各学院(中心)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复试资格审查的补充规定。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缴纳复试费考生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应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一)我校全日制各专业不接收调剂;非全日制专业是否接收调剂将另行公告。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调剂。(二)调剂时间以接受调剂的学院(中心)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三)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剂单位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四)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五)在达到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院(中心)按照接收调剂计划数乘以200%—300%的比例的方式确定调剂复试人数。如申请调剂人数低于接收调剂计划数乘以200%,则以实际申请人数为上限。(六)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收调剂的学院(中心)将提前在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关学院(中心)负责。已经向我校缴纳复试费的第一志愿考生,参加我校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第一志愿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参加我校调剂复试,需缴纳复试费。(一)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二)非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32分(满分220分)为不合格,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10分(满分220分)为不合格。(三)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录取参考,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各学院(中心)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各学院(中心)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公告、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申诉的联系方式等,并严格执行。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请考生密切关注各学院(中心)网站。拟录取名单在学院(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报考学院(中心)提出申诉,学院(中心)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学院(中心)公示结束后,学校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校咨询电话:027-88386706;监督电话:027-88386196;申诉邮箱:jw@zuel.edu.cn。学院咨询和监督电话详见各学院(中心)复试细则。(一)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准确把握客观标准,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加强复试工作相关人员的考务纪律管理,落实回避要求,强化考务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二)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学院(中心)复试监督巡视组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考生负有遵守报考条件的责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视为已承诺遵守这些政策规定。(四)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一)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二)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3月22日 下午 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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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2024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研初试成绩查询

根据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现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初试成绩查询0101查询时间2月26日上午9:00以后。由于查询人数较多,如出现网络堵塞,请选择不同时段查询。02查询方式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成绩-硕士初试成绩查询”(http://yz.chsi.com.cn/apply/cjcx/),考生需凭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即考生编号)查询。成绩复核申请02初试成绩包括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01申请复核条件及规定1.复核内容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复核内容包含: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主观题分数是否漏记、错记以及是否有统分差错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核范围,成绩复核不提供考生查看答卷服务,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核。2.复核方式全国统考科目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复核,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复核。3.科目类型全国统考科目包括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6经济学联考综合能力、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其它科目为自命题科目。02考生申请复核时间2月26日9:00—2月28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03申请复核程序1.考生如需要申请复核,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http://yanzhao.zuel.edu.cn/kspt/,系统将在2月26日9:00后开放),凭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即考生编号)注册,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即可提交复核申请。申请一旦提交,则不能修改;不接受其他申请方式。每位考生仅有一次提交申请的机会。2.学校汇总考生复核申请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复核或组织专人复核。3.3月4日17:00后,考生通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http://yanzhao.zuel.edu.cn/kspt/)查到的成绩为最终成绩。其它事项0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学校将于“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确定学校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办法。复试通知将采取网络查询并下载的形式,不另行发放纸质复试通知。请各位考生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zuel.edu.cn)相关公告。学校复试工作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安排。特此公告。
2月23日 上午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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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确认个人培养计划审核状态在选课前,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xyjs.zuel.edu.cn/),确保个人培养计划已提交并经导师审核通过。个人培养计划未通过审核将无法选课。二、选课时间第一阶段(选择专业课、公共选修课):2月18日(星期日)8:00—2月26日(星期一)8:00;第二阶段(学术型硕士选修跨学科专业课):2月23日(星期五)8:00—2月26日(星期一)8:00;第三阶段(课程试听、补/退选):2月26日(星期一)8:00—3月3日(星期日)17:00。3月4日及以后如需退课,请于研究生院官网“资料下载”“培养与督导”菜单中下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退课申请表》,在课程开课当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办理,逾期不再受理。三、开课时间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第一周为2月25日—3月2日。正式上课从2月26日(星期一,教学第一周)开始。四、选课说明01本次选课对象为所有在校在读硕士及博士研究生。研究生必须在选课规定时间内完成选课,若选课期间内无法在系统中选修本学院课程的,可到本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咨询办理选课。02公共必修课《第一外国语(下)》将在学术型硕士的法律、经济、管理英语班实行分级教学,根据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并参考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将相关学生划分到A班、B班,请相关课堂学生在开课前再次核对课表,确定上课班级。03学术型硕士需在毕业前修读至少2学分跨学科专业课,请相关研究生咨询导师组意见后进行课程选择,跨学科专业课将与开设该课程的专业学生一同授课,课程容量选满不能增选。04本学期将开设86门公共选修课(课程信息见附件1),其中博士研究生可选课堂63个,硕士研究生可选课堂86个。请各位研究生咨询导师组意见后进行公共选修课的课程选择,选修课课容量选满则不能增选。选课人数不足10人(体育课、小语种课堂除外)的公共选修课在当学期停开,请同学们关注研究生院相关公告。05本学期共开设12门公共艺术类课程,其中线下课程2门,线上课程10门。公共艺术类课程选课方式与其他公共选修课相同,在线开放课程教学安排将另行通知,请留意研究生院网站信息。06与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互开课程在我校按公共选修课认定,本学期将有11门课程供全体研究生选修,具体选课方式和时间与校内公共选修课相同,有兴趣的同学可提前下载附件1查阅相关课程信息。07个人课表中已选课程是由研究生院按照专业(方向)培养方案作初始安排,公共必修课由研究生院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选课,研究生无需额外选课。公共必修课原则上不允许调班、退选。小语种课程(德语、法语、日语)均单独开班。研究生务必根据本人培养计划的要求在选课期间内确认是否修读。08原则上博士与硕士不得交叉选择课程,课程类别与本人培养类别不同者,不计入学分。09请慎重选修课程,选修的课程应保质保量完成。如因选课数量过多导致无法修完课程、重修、课程分数较低或影响奖学金评定等情况,由研究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10拟申请学分互换的学生,需在选课时选入拟进行互换的课程,提前告知任课教师学分互换意向。11所有研究生应在正式开课前进入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查看我的课表”菜单中再次确认本学期需修读的课程。如有漏选,将影响该门课的成绩录入,本学期将无法取得该门课的学分,严重者将影响毕业资格审核,请各位研究生高度重视,确认在系统内已选课后再修读。五、选课流程(详细操作步骤见附件2)01选课网址:http://yjsxk.zuel.edu.cn02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系统,登录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有字母则大写。之前修改过密码的研究生请使用修改后的密码登录,如遗忘密码,请按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界面提示内容找回密码。03点击“我的计划”,查看个人培养计划内本学期需要修读的课程以及培养计划中学分要求。04点击“我的选课”,依次选择计划内课程、公共选修课程、跨学科专业课程。05点击“已选课程”,查看已经选择的教学班。06点击“查看我的课表”,查看当学期课表。六、课程重补修01重补修办理时间均为2月21日(星期三)8:00—2月25(星期日)17:00,逾期不予补办。02办理流程: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xyjs.zuel.edu.cn/),点击“培养管理”“学生重补修申请”进行办理(详细操作步骤见附件3)。七、其他事宜01研究生上课地点一般为文澴楼和文添楼,请仔细查看课表。02如有课程上课地点为学院教室,请相关同学关注学院通知,或者直接咨询本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以免遗漏课程教室信息。关于专业培养相关信息请咨询学生所属学院。03已通过公共英语课程免修考核的研究生,课程成绩处将会显示免修,计入学分,不计入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04选课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027-88386680。研究生院
2月16日 下午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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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财政部和湖北省共建高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8年的中原大学,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全国首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现有硕士研究生8600余人,博士研究生1200余人。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以及各层次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权。学校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哲学、教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和交叉学科等11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现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3个,作为创始成员之一成立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牵头发起中国财经一流学科建设联盟并当选理事长单位。学校在与财政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良性互动中,打造了一批高质量智库。现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委改革智库1个、省委新型智库1个、湖北省中特中心1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8个,以及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联合组建的行业研究基地等20余个高水平学术平台。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之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学校占地2800余亩,建筑面积120万余平方米。图书馆拥有图文藏书1588万余册,中外文学术文献资源数据库68个、子库593个。建有中国货币金融历史博物馆、中国会计史文博馆等特色文化展馆。运动场曾作为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运动会主会场和主赛场、全国足球甲级联赛赛场。校园内绿树掩映、湖光潋滟,景色优美。学校学术氛围浓厚,学风严谨朴实,在七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秉承了“博文明理,厚德济世”的校训,践行着“砥砺德行、守望正义、崇尚创新、止于至善”的大学精神,形成了“人文化成,融通创新”的研究生教育特色,桃李遍及海内外。一招生规模、考试方式及学习方式(一)招生规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相关规定,我校2024年预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000余名(含推荐免试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等)。各学院(中心)目前公布的2024年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各专业拟招收硕士研究生(非专项计划)人数汇总表》(附件5),拟招生人数包括推免生,不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研究生,仅供报名时参考。接收推免生人数须以当年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学校最终招生计划总数以教育部当年印发的分单位招生计划文件下达数为准。录取时学校会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学科发展需求等情况进行调整。(二)考试方式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生1000余名,推免生接收工作预计于2023年9月下旬启动(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报名、复试、录取、奖励措施等具体事宜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推免生工作”栏目发布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等专项工作通知。我校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情况将在推免工作结束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约为10月中旬),请考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结束前及时查阅。(三)学习方式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下“研究方向”处注明了“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招生类别。我校非专项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按“非定向”类别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按“定向”类别录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按“定向”类别录取。考生应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及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2024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和研究方向为: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审计硕士(MAud)、金融专硕(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方向)、人工智能。各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学习方式、修业年限、收费标准等内容详见相应学院、中心招生简章。二报考条件考生负有遵守报考条件的责任。考生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教育部、湖北省考试院各类招生文件和我校《招生章程》中所列的各项报考条件及具体要求。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我校各专业(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不接收最后学历为专科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审计硕士除外)。(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应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外,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应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外,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方向)、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应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EMBA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应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毕业学历后具有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有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法与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数字经济与法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双硕士教育合作项目报考条件详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完成网上报名程序。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相关要求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9月发布的《考点须知》。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二)网上确认1.网上确认时间一般为11月初。具体时间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和公布,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10月底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3.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6.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7.应届考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往届考生应就近选择本人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的报考点。8.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网上确认、资格审查等任何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预计于10月底发布网上确认公告,相关事宜以公告信息为准。(三)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所列的各项报考条件和具体要求,在初复试、录取检查等各阶段,教育部、学校和学院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多次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报考资格、各阶段成绩无效,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原因使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调取考生档案,影响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2.考生(含推免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4.我校管理科学与工程、社会工作、国际商务等专业下设有不同研究方向,分别隶属不同学院,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完整填写所报考学院、专业和研究方向。5.我校非全日制各专业及研究方向只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报考非全日制专业、方向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需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字段信息。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进入拟录取阶段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否则不予录取。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全日制研究生必须按“非定向就业”录取,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7.报名、网上确认、初试成绩与初试合格线、复试名单、复试方案、拟录取手续办理、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各个阶段关键信息均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专项工作通知,不另向考生邮寄书面材料,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留意学校研招网站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均以网页信息为准。四初试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全部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专业:会计、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我校除上述专业的其他专业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五复试复试预计将在2024年4月左右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布的复试工作通知为准),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在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测试等。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其中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复试安排以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六调剂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七拟录取和录取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各省级教育招生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章程、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在招生计划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或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后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再经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才能正式确定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新生入学后,如在资格复查中发现其在拟录取、录取阶段存在人事档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之规定等情形,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八学制与培养学制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1〕9号)相关规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有关专业硕士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学校相关规定,基本学制为2年或3年。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基本学制2年。培养全日制研究生学习与培养相关规定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培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链接:http://yjsy.zuel.edu.cn/pyydd/list.htm)。非全日制研究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学习与培养相关规定见相关学院、中心、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许可证编号:MOE42ITA02DNR20222299N)的招生简章及相关文件规定。学校设置“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通过5大平台、17类项目鼓励、支持研究生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推荐优秀研究生进行国内访学、国际化联合培养。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链接:http://yjsy.zuel.edu.cn/2016/1024/c4320a119494/page.htm)。九收费和奖助体系收费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如下:此收费标准从2024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实际收费标准以学校财务部网站“收费公示”栏目公布的“2024年各专业收费标准与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内容为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按其录取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学制信息详见相关招生简章(链接:)。奖助体系学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与实践奖励、学年评优、专项奖学金、“三助”酬金和特困补助等。硕士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参评对象参照相应管理办法执行,评选办法可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查询(链接:http://ygb.zuel.edu.cn/145/list.htm)。十硕博连读及公派留学(一)硕博连读接收条件、专业、人数比例以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硕博连读生的申请条件、选拔流程等相关规定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链接:http://yjsy.zuel.edu.cn/2021/0408/c4303a267831/page.htm)。(二)我校每年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推荐优秀研究生(限我校在籍学生)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者进行联合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十一其它(一)推免生接收工作。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含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二)法与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数字经济与法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双硕士教育合作项目,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罗马第一大学联合培养,合格者同时授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学位及罗马第一大学硕士学位,颁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罗马一大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许可证编号:MOE42ITA02DNR20222299N,相关信息详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三)根据教育部要求,初试自命题各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可参考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四)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所有考生在报考和复试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或学历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在复试阶段,所有复试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交复试学院核验、存档。(五)我校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国家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硕士研究生。具体政策请参考国家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的有关文件及学校专门招生简章。(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七)我校2024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请见我校另行发布的招生简章。(八)硕士考生报考时不确定导师,新生报到入学后由导师组确定培养导师。(九)我校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学习。特殊情况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链接:http://ygb.zuel.edu.cn/145/list.htm)。(十)学校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试辅导与培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历年试卷、不办理购书。(十一)若上级部门在2024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请务必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了解招生考试政策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报考。十二联系方式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文件请查询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zuel.edu.cn。研招办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3研招办电话:(027)88386706。研招办E-mail:yjszsb@zuel.edu.cn。
202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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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8年的中原大学,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全国首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拥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10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8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3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2个。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3个基地;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学校现有6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各层次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权。学校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之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学校占地2800余亩,建筑面积120万余平方米。图书馆拥有图文藏书993万余册,中外文学术文献资源数据库81个、子库416个。学校学术氛围浓厚,学风严谨朴实,在七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秉承了“博文明理,厚德济世”的校训,践行着“砥砺德行、守望正义、崇尚创新、止于至善”的大学精神,形成了“人文化成,融通创新”的研究生教育特色,桃李遍及海内外。一、招生规模、考试方式及学习方式(一)招生规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相关规定,我校2021年预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000余名(含推荐免试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等)。各学院(中心)目前公布的2021年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各专业拟招生人数汇总表》(附件5),拟招生人数是以2020年实际录取人数为基数,包括推免生,不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研究生,仅供报名时参考。接收推免生人数须以当年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学校最终招生计划总数以教育部当年印发的分单位招生计划文件下达数为准。录取时学校会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学科发展需求等情况进行调整。(二)考试方式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生近1300名,推免生接收工作预计于2020年9月下旬启动(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报名、复试、录取、奖励措施等具体事宜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推免生工作”栏目发布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等专项工作通知。我校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情况将在推免工作结束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约为10月中旬),请考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结束前及时查阅。(三)学习方式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下“研究方向”处注明了“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招生类别,考生应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及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国家仅对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生均拨款。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2021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和研究方向为: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审计专硕(MAud)、金融专硕(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方向)。各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学习方式、修业年限、收费标准等内容详见相应学院、中心招生简章(链接:http://yzb.zuel.edu.cn/4640/lis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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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南大全体研究生同学、研究生导师及2020级考生的一封信

各培养单位要建立疫情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值班值守和联防联控,及时做好疫情分析研判和信息报送,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