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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猪什么时候不是牲畜了?
呵呵,别急,先看一段文件。猪、兔的饲养,按“牲畜、家禽的饲养”项目处理;为什么“按”啊?猪不就是“牲畜”吗?还用按吗?春节贴春联时,可是在粮囤上贴“五谷丰登”,猪牛圈上贴“六畜兴旺”的哦!难道贴错了?其实呢,上述公告文件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公告说“企业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享受税收优惠的农、林、牧、渔业项目,除另有规定外,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规定标准执行”。那我们来看看这个GB/T4754-2002可好?在GB/T4754-2002中,把猪的饲养(0320)与牲畜的饲养(0310)并列,同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农林牧渔业”门类“畜牧业”大类下的两个平级的中类。而该标准也是自2002年10月1日实施,直至被GB/T4754-2011取代。而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是自2008年开始施行,所以,所以,就要参照GB/T4754-2002,从“牲畜”师门把二师兄开除出去了。但是,在China,你说“猪”不是牲畜,养猪不是牲畜饲养,TMD这没人相信啊?而2011年11月1日施行的GB/T4754-2011(替代GB/T4754-2002)中,“猪的饲养”归入031“牲畜饲养”中类,列为其下0313“猪的饲养”小类,与牛马羊驼的饲养并列。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GB/T4754-2017(替代GB/T4754-2011),也是如此列示,并且,把公告中“兔的饲养”列入0391“其他畜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