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以德为行,以学为上一、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二、招生对象及要求(一)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从广东省应征入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的人员;2.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人员。(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三、考查及报名办法(一)考查办法。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综合学校办学条件、考生报考规模,组织开展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下称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及综合考查。(二)报名办法。具体报名办法详见《关于做好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2〕7号)。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的考生须在2月28日-3月2日期间登录“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系统)(http://www.eeagd.edu.cn/ptzsbks)选择填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填报拟参加的综合考查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每位考生最多可参加5个院校专业组的综合考查,不需填报具体专业。部分院校专业组可能有前置专业要求和身体条件要求,考生填报前,务必要仔细查阅相关院校专业组的各项要求。如因不符合院校专业组前置专业或身体条件要求而导致后续的填报志愿无效或投档后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系统会动态更新各院校专业组报考人数,考生在截止时间前可不限次数调整院校专业组,调整截止时间与填报截止时间一致,考生最终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以填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提交的为准。填报截止后,省招生办不再接受调整院校专业组申请。填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截止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各院校专业组最终报考人数,根据招生简章要求交费并参加综合考查,报考费40元/科。(三)综合考查形式及内容1.学校组织职业适应性考查。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22年4月9日9:00-11:30(150分钟),总分为100分,考试地点为广州校区。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州工商学院招生办gzgszsb,留意最新消息)。2.考查内容分为以下部分:(1)职业素养与道德法治(总分40分)。考查考生对时事政治的了解、对法律法规常识的了解,以及选择并从事某种职业的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用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能力。(2)逻辑推理能力(总分30分)。考查考生的类比推理、图形推理能力。(3)常识判断(总分30分)。考查考生对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常识的认识和运用能力。四、填报志愿及投档录取(一)填报志愿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填报安排在综合考查成绩公布后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具体安排由省考试院另文通知。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可以普通考生身份同时报考我省2022年普通专升本。我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在普通专升本录取前进行,待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完成后,再进行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阶段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面的投档录取。(二)录取规则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2.在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合格基础上,原则上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到低检索,成绩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报考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学校组织职业适应性考查内容(职业素养与道德法治、逻辑推理能力、常识判断)分数依次排序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只进行一次投档录取,原则上不进行征集志愿或调剂,考生须合理报考,避免滑档。从2022年招生起,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五、普通高校专升本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招生院校应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