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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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结果公告

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与我校认真复核,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成绩均无误,请各位考生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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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通知

一初试成绩查询根据2023年招生工作安排,江苏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于2月21日下午3:00向社会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查询或者可于2月21日下午6点后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查询,具体如下:1.登录网址http://202.119.243.70/#/app/rank/query,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等本人相关信息即可。2.可查询到的排名仅限200分以上(总分500)和150分以上(总分300)的排名情况。3.同一学院同一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统一排名。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4.排名仅供参考,具体复试名单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5.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经复核后如成绩有误导致排名变动的,查询系统不另做调整。二成绩复核考生如对初试成绩有异议,可按以下时间和方式申请成绩复核(每位考生只复核一门科目)。1、申请时间:2023年2月22日9:00至2月24日15:00(逾期不再受理)2、申请方式: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核查科目和申请原因等相关信息。请注意:如考生信息填写有误,将不予受理。3.复核结果:经审核同意后,将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进行复核,其中统考科目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复核,自命题科目由我校派专人进行复核,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成绩累计错误、登分错误。若复核确有错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更正成绩,并于3月3日前电话通知考生;若复核无误,不再另行通知。4.成绩复核申请一律采取网上复核方式,不接受考生来校、邮件和电话申请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形式申请或信息不完整的申请将不予受理。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链接http://gra.njtech.edu.cn/zsw/)或“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025-58139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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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 (普通招考类)报名考核工作通知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修订)》(南工校研〔2022〕50号)文件精神和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现将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类的报名考核工作通知如下:0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09:00-3月10日23:59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网上报名过程中,考生应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类别、报考院系、报考专业、报考博导、报考研究方向等重要信息在提交以后不能修改,请慎重选择。报名信息请务必反复核对无误后再确认提交,因信息错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请遵照报名说明和报名步骤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的各项报考信息务必真实有效,上传清晰的证件照(学信网的录取照片和校园卡上照片均为此照片)。报名结束后需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考生仅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未经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确认后需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02材料提交考生根据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学科或专业学位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于3月1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按照要求将申请材料寄送至指定地址,超时将视为报名不成功。03材料审核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并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初试的名单。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04综合考核初试考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4月16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16日学校将于综合考核复试前一周公布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方案及参加综合考核复试名单。05综合考核复试复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5月14日复试地点:另行通知06公示录取2023年6月底前,学校审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07其他1.本通知各项要求未尽事宜,参照《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修订)》执行。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2.报考期间请随时留意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最新招考信息。招考事宜如有变动,以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3.考试费用:报名考试费120元,复试费80元,具体缴费方式和流程咨询报考博士招生单位。4.报名条件和材料提交要求详见《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附件(链接http://gra.njtech.edu.cn/zsw/info/1008/1242.htm)。5.在职人员报考定向就业类别博士研究生,须事先征得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后果(不能复试、不能调档、不能录取等),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08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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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制定《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由校领导牵头、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2023年,我校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拟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我校学术学位各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生,部分专业学位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生,非全日制硕士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各招生专业详见《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校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一报名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招生专业报考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部分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五)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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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报考南京工业大学2020级研究生考生的一封信

2020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计划于2月20日公布(以确切公布日期为准),请报考我校的各位考生及时查询并安心做好复试准备。核分申请的时间、要求和程序将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另行确定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