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自2022年6月20日起,我馆调整在布人员赴华签证政策,具体如下:一、签证邀请函(PU)的颁发主体为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外事和商务部门、中央企业和市级外事部门。二、经中国主管部门批准赴华就业人员,申请工作签证时无需提交签证邀请函(PU)。三、申请赴华随居或探亲的复工复产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即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无需提交签证邀请函(PU)。四、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即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申请赴华团聚或探亲签证。五、继续执行对全程接种(含第三针加强针)中国疫苗人员赴华做出的相关便利化安排。六、更新后的办理流程和材料如下:1、打印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格》http://bi.china-embassy.gov.cn/lsfw/bgxz/201009/P020210828622009538025.pdf。2、签证资料①签证申请表;②护照原件和资料复印件;③新冠疫苗接种证明;④各类签证材料如下:签证受理范围和申请材料(一)复工复产1、就业人员:赴华就业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