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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死亡!气浮池取样发生中毒窒息事故,环保公司被罚70万元!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应急管理局对乌海市倍杰特环保有限公司1.31中毒窒息事故给予处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4年1月31日下午16时55分左右,乌海市倍杰特环保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取样人员(为内蒙古东景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人员)在北系列综合调节池上气浮间溶气气浮装置取水样时的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1人经抢救无效后死亡,1人受伤。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并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试工程师王自立,负责污水处理项目调试工作。未辨识出调试过程中安全风险,在调试一级O池曝气装置时未将综合调节池曝气管道阀门关闭,使得气体搅动综合调节池底部的污泥,使含有高毒物质H2S的气体逸散至气浮间。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并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乌海市倍杰特环保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缺失。未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落实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消除,对此次事故负有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处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污水处理常见有毒有害物质1、污水池常见的有毒物质1、电镀及电路板类生产企业的污水中主要有:铬、镉、镍、锌、铜、金银等重金属化合物,氰化物(由有氰电镀用的“金盐”、山奈等),砷化物(砒霜),含腐蚀性的酸碱物质(用于污水中重金属类的沉降、中和等)2、皮革和造纸企业、印染等的污水中主要有:铬、镉、钡等重金属及非金属化合物(皮革鞣制、染料等),硫化氢及甲烷、氨气、二氧化碳(由皮革、纸类及天然纤维等有机物腐烂生成等),含腐蚀性的酸碱物质(用于污水中重金属类的沉降、中和等)3、生活类污水、化粪池类污水等主要有:硫化氢及甲烷、二氧化碳、氨气(由各类有机物腐烂生成等)此外,位于地下设置的污水池,由于自然规律,底部空气中二氧化碳自然沉积。2、污水池有毒物质的危害1、由刺激性、窒息性气体造成中毒:硫化氢(刺激性兼窒息性),甲烷及二氧化碳(单纯窒息性)、氰化氢(窒息性,由高浓度氰化物遇酸生成)、氨气(刺激性兼腐蚀性)等,这是造成污水池清理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2、由剧毒物质造成中毒:氰化物、砷化物(砒霜)等误入口、眼及破损皮肤造成,这是造成污水池清理人员伤亡的次要原因。3、由酸碱物质造成腐蚀:对眼睛、皮肤等,这是造成污水池清理人员受伤的主要原因。4、由重金属化合物,染料等造成过敏反应:通过对皮肤、黏膜的刺激,部分物质可通过破损皮肤进入体内进一步造成中毒,这是造成污水池清理人员受伤的次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