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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115人引进公告招聘公告哈尔滨师范大学115人引进公告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国内外引进各类人才,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一、学校简介哈尔滨师范大学成立于1951年,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是“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百所中西部高校之一,是黑龙江省唯一入选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的高校。学校设有25个学院(部),83个本科专业,具有完备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体系,有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美术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世界史、物理学、生物学、地理学共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2个,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8个专业硕士学位培养类别。我校材料科学学科、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美术学和中国语言文学4个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30%。学校有多名教师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有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领军人才梯队。为继续建设和充实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拓宽人才来源渠道,我校现面向国内外引进各类人才。(学校简介详见http://www.hrbnu.edu.cn/)二、引进人才类型和需求引进人才类型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附件1)。引进人才需求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年上半年引进人才需求表》(附件2)三、引进人才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二)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三)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不含专升本)毕业并获学士学位;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并获得相应学位;第一学历毕业学校须是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或科研院所(不含艺术类岗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本科、研究生教育背景,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教学、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四)原则上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有特殊年龄要求的岗位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2。(五)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六)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七)同等条件下,具有教学工作经验或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人员。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四、享受待遇被录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同时享有以下待遇:1.安家费5万元;2.可申请博士科研启动金,人文社会科学类4万元,自然科学类6万元,工程技术类8万元(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3.符合我校人才引进条件的优秀博士,可与学校签订引进人才协议,兑现人才待遇。五、引进人才程序(一)报名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2.报名方式(1)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hsdrczp@126.com。(2)接受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3.报名提交材料(1)《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年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3);(2)《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年引进人才政审表》(附件4);(3)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推荐表;(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6)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SCI、S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7)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rar)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