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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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违规接办宴席?罚!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但有些群众思想已经开始松懈存在侥幸心理对于违反疫情防控的行为鹿寨警方都将严惩不贷近日,寨沙镇2家饭店在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违规接办酒席,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均被寨沙派出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案例一2022年2月10日,寨沙镇某源酒店在未经相关部门允许的情况下,承接50人以上的酒席,酒席当天130余人聚集到该酒店用餐,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巨大风险隐患,3月15日,寨沙派出所对该酒店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案例二2022年2月9日至2月10日,寨沙镇某成饭店在未经相关部门允许的情况下,承接50人以上的酒席,违反了《关于鹿寨县202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健康管理的通告》,被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并于3月14日移交至寨沙派出所处理。3月16日,寨沙派出所对该饭店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经询问,两家饭店的负责人均参加了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的培训,但仍怀有侥幸心理分别接办了一场酒席,目前两家饭店负责人均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疫情期间,防控就是责任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广大群众要加强疫情防控意识遵从相关通知要求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做一份贡献End通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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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反诈】鹿寨县公安局每日电诈警情通报:(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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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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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反诈】鹿寨县公安局每日电诈警情通报:(2022年2月17日)

2月16日15时许,覃某报警称:他在微信群里看到刷单广告,于是扫描二维码下载某APP平台进行刷单赚佣金,共被骗4688元。被骗原因:“动动手指就能赚钱”心理作祟,轻易向陌生人转账汇款。警方提醒:1、不要轻易点击陌生人发来的网页链接或下载非正规平台,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2、不要轻信网络上“高佣金”“先垫付”等兼职刷单信息,往往诈骗分子会先给一点“甜头”作为诱饵引你陷入骗局。3、网络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任何要求垫资的网络刷单都是诈骗。如遇刷单骗局,请保存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公安机关报案。2月16日19时许,王某报警称:他一QQ好友以家人出事急需用钱为由向他借钱,未经核实他就按对方要求转账1万余元。转账后,好友才告知他自己QQ号码被盗。被骗原因:轻信他人,没有核实对方身份信息就轻易向陌生人转账。警方提醒:在与QQ好友聊天中,涉及借款、汇款问题时,要设法核实对方身份,与其电话联系,确定身份真实后再做决定。如果自己的QQ被盗,也要及时通知亲朋好友,防止他人上当受骗。通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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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公安局关于对近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简要通报

案例1:事主莫先生通过下载“唯品国际”APP进行刷单赚取佣金,按平台客服要求充值后被骗,遂后向公安机关报警。案例2:事主何女士“QQ好友”发来转账截图,何女士在未确认QQ好友身份及核对转账金额是否入账的前提下,通过扫码转账给“QQ好友”,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警。案例3:事主龙先生通过下载“中国海外奢侈品代购”APP进行奢侈品代购赚取差价,按对方要求操作后被骗,遂后向公安机关报警。案例4:事主覃先生欲在某平台上购买摩托车,后添加一陌生好友,按对方要求付款后未收到货物,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警。案例5:事主林先生在QQ群里添加一陌生好友,按对方要求点击链接付款后被骗,遂后向公安机关报警。案例6:事主陈女士通过下载“抖赞”APP做任务赚取佣金,按对方要求操作后被骗,遂后向公安机关报警。如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不轻信: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管不法分子使用什么甜言蜜语,花言巧语都不要轻易相信。不透露:巩固自己的心理防线,不要因贪小利而受不法分子或违法短信的诱惑。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不转账:绝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公司财务人员、经常有资金往来的人群及熟人好友间在通过电话QQ微信等渠道汇款转账前一定要再三核实对方的账户,不要让不法分子得逞。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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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利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的通告

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不断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构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鹿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利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在道路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信息进行采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现定于2021年3月24日零时起,在以下路口、路段启用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详细路口、路段附后),对闯红灯、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机动车逆向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信息进行采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证据。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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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之光|六旬老人投河轻生,鹿寨警方快反救援

世上没有从天而降的英雄,但有挺身而出的凡人。2月4日晚一名老人欲跳河轻生危急时刻,巡警大队火速出警两名队员褪去装备,直接跳水奋勇营救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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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公民举报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奖励办法

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打击暴力恐怖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鼓励公民举报涉恐涉暴违法犯罪线索,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广西实际,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制定施行《公民举报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奖励办法》,通告如下: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公民举报恐怖活动情报线索奖励办法
202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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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通报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我局将在全县开展“打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赌博违法犯罪线索。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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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福音!真正实现“面对面”“零接触”!暨鹿寨县公安局远程提讯、示证系统正式启用

“周某旺,我们是鹿寨县公安局办案民警,今天使用远程提讯、示证系统依法对你执行逮捕,接下来还要对你依法进行讯问,你听清楚了吗?”“听清楚了!”被羁押于看守所讯问室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旺面对眼前的电视屏幕有点茫然,直到频幕里的民警向其宣读逮捕证时,周某旺才反映过来,原来自己早已处于远程提讯当中,周某旺此时的神情完全可以用怀疑人生来描述。10月16日,鹿寨县公安局民警在县局“五位一体”办案中心讯问室,使用最新上线的远程提讯、示证系统开展办案工作。分别对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羁押在县看守所的周某旺、周某元、周某军、周某分、周某华等5人远程执行逮捕,之后分别对该5人依法进行远程讯问。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熊启尧亲临办案中心现场进行观摩,对该系统的实战应用效果表示充分肯定,并就远程提讯工作及系统还需完善的细节提出具体指导性意见。10月16日,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熊启尧(前左一)在使用最新上线的远程提讯、示证系统启动日亲临办案现场指导观摩整个提讯过程民警依法依规,程序规范,画面与声音同步传输,图像清晰、音质优秀,充分保证了讯问的顺利进行,首次完成了时间、空间上无缝对接的“远程提讯”工作。小编看到,在提讯现场,位于县局办案中心讯问室的办案民警和被羁押于县看守所讯问室的犯罪嫌疑人通过高清摄像头和麦克风进行远程对话,使用系统电视屏幕“画中画”功能实时传输双方画面。该系统无需另外配备专用电脑,只需在办案中心和看守所讯问室原有的电脑设备同时打开远程提讯、示证应用即可,有效避免了原设备还可正常使用就被淘汰的浪费局面。系统应用打开后,民警首先向犯罪嫌疑人展示和使用电脑语音宣读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随后,借助系统应用中语音转文字功能按照讯问提纲开始讯问笔录的制作。小编注意到,办案民警和犯罪嫌疑人在使用语音转文字功能录入笔录时,该应用程序能准确识别,并自动转化为问答笔录格式,改变了历史使用键盘一字一句键入的传统模式,进一步提高了审讯质效。并且讯问全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通过电脑自动进行刻录。讯问结束后,办案民警通过远程提讯、示证系统的办案软件直接共享笔录,看守所值班人员将签字和捺印设备交给交给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通过该设备可以浏览讯问笔录,在对笔录内容无异议后使用电子笔直接在设备上签字摁手印,提交后办案民警就可以将嫌疑人签字捺印后的笔录通过身边的打印机打印出来。至此办案民警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圆满完成了对被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的提讯工作。这也标志着鹿寨县公安局与科技公司历时6个月共同调试、优化的远程提讯、示证系统成功正式启用。近年来,鹿寨县公安局一直致力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并取得一定成绩。2020年6月该局荣获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获此殊荣后,该局党委并没有停止对此项工作的探索和实践,而是在提档升级、提质增效中不断开拓创新。2020年3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在该局调研司法基层基础建设时提出要克服疫情防控期间提讯困难,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的要求。该局党委高度重视,紧紧围绕防风险、战“疫情”、保安全、护稳定的中心任务,提出了在不淘汰、不影响原有硬件系统情况下,在现有基础上研发出一套远程审讯系统的创新思路。3月31日上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左二)莅临鹿寨县公安局调研政法业务推进及政法基础建设等工作。该局与科技公司通力协作,以征集基层意见,党委提出要求,公司提供服务的方式,联系该局工作实际,率先研发出了一套鹿寨公安特有的远程提讯、示证系统。该系统实现民警远程提讯室线上预约、提讯室线上管理以免造成提讯室重复预约情况。提讯民警在两个独立的空间里,进行远程提审时,同步远程笔录制作、远程共享笔录内容、电子证据、文书材料远程示证、远程电子签名/指纹捺印。电子签名指纹捺印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并记录签字轨迹证据,保障电子签名的合法性、可靠性、不可篡改性,大幅提高工作效率。尤其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该系统重点解决了远程电子签名和电子指纹捺印的难点,有效减免办案民警在办案单位与看守所之间来回跑的次数,减轻了办案民警负担,提高了办案民警的工作效率,实现了办案民警与被羁押人员的“面对面”“零接触”,确保了监管场所的真正安全。9月9日下午,鹿寨县委副书记、县长杨毅(右一)莅临鹿寨县公安局调研指导工作。2020年6月,该系统开始试运行,经过双方多次研讨,对系统不断优化,不断升级,使得系统得以不断完善。2020年9月,鹿寨县委副书记、县长杨毅,柳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义分别调研了远程审讯试运行系统,均对该系统给予高度评价。2020年10月16日,该系统正式启用,这不仅仅是鹿寨县公安局加大科技信息化建设,依托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日常办公、服务、决策的智能化,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的一种全新警务运营模式的体现,也是该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创新道路上的又一新里程碑。
2020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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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群里收资料费的“假班主任”落网了!!!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我局将在全县开展“打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赌博违法犯罪线索。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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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能预警‖电信诈骗频发案,以下几招让您远离电诈不挨骗

更多精彩请看下方虽然现在人民群众谨防诈骗的意识正在不断提高,但被诈骗的事情仍然时有发生,不是因为大家放松了警惕,而是因为现在诈骗的形式层出不穷、防不胜防,我们一起看看下面几个案例,希望大家多留个心眼,谨防电信诈骗!案例1辖区廖先生报警称:其妻关女士添加一个陌生QQ号后,对方以其征信有问题为由,骗其在手机APP上借款后转入1万余元到对方银行账户。案例2辖区周女士经淘宝店店主拉进刷单任务群,按照群公告在京东上购物刷单,先后通过对方发来的支付宝二维码分三次垫付,后让对方返本金时被踢出群聊,共被诈骗3600元。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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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鹿寨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发现或知悉涉黑涉恶等犯罪线索,可通过以下电话举报:
2020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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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鹿寨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发现或知悉涉黑涉恶等犯罪线索,可通过以下电话举报: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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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张罚单!鹿寨警方依法处罚不文明养犬行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鹿寨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发现或知悉涉黑涉恶等犯罪线索,可通过以下电话举报:
2020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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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鹿寨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发现或知悉涉黑涉恶等犯罪线索,可通过以下电话举报: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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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快速侦破一起杀人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鹿寨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发现或知悉涉黑涉恶等犯罪线索,可通过以下电话举报: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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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安保】中渡派出所快速处置一起扰乱景区秩序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鹿寨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发现或知悉涉黑涉恶等犯罪线索,可通过以下电话举报:
2019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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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燃限放】鹿寨又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了!

新年临近,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各项工作,根据《鹿寨县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严控方案》,连日来城北派出所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开展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并及时查处3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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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这些地方禁燃限放烟花爆竹,赶快来了解下!

日起,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推动全县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结合我县实际,以“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禁限结合、扩大覆盖”的方式对烟花爆竹进行禁燃限放要求。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