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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旺,我们是鹿寨县公安局办案民警,今天使用远程提讯、示证系统依法对你执行逮捕,接下来还要对你依法进行讯问,你听清楚了吗?”“听清楚了!”被羁押于看守所讯问室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旺面对眼前的电视屏幕有点茫然,直到频幕里的民警向其宣读逮捕证时,周某旺才反映过来,原来自己早已处于远程提讯当中,周某旺此时的神情完全可以用怀疑人生来描述。10月16日,鹿寨县公安局民警在县局“五位一体”办案中心讯问室,使用最新上线的远程提讯、示证系统开展办案工作。分别对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羁押在县看守所的周某旺、周某元、周某军、周某分、周某华等5人远程执行逮捕,之后分别对该5人依法进行远程讯问。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熊启尧亲临办案中心现场进行观摩,对该系统的实战应用效果表示充分肯定,并就远程提讯工作及系统还需完善的细节提出具体指导性意见。10月16日,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熊启尧(前左一)在使用最新上线的远程提讯、示证系统启动日亲临办案现场指导观摩整个提讯过程民警依法依规,程序规范,画面与声音同步传输,图像清晰、音质优秀,充分保证了讯问的顺利进行,首次完成了时间、空间上无缝对接的“远程提讯”工作。小编看到,在提讯现场,位于县局办案中心讯问室的办案民警和被羁押于县看守所讯问室的犯罪嫌疑人通过高清摄像头和麦克风进行远程对话,使用系统电视屏幕“画中画”功能实时传输双方画面。该系统无需另外配备专用电脑,只需在办案中心和看守所讯问室原有的电脑设备同时打开远程提讯、示证应用即可,有效避免了原设备还可正常使用就被淘汰的浪费局面。系统应用打开后,民警首先向犯罪嫌疑人展示和使用电脑语音宣读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随后,借助系统应用中语音转文字功能按照讯问提纲开始讯问笔录的制作。小编注意到,办案民警和犯罪嫌疑人在使用语音转文字功能录入笔录时,该应用程序能准确识别,并自动转化为问答笔录格式,改变了历史使用键盘一字一句键入的传统模式,进一步提高了审讯质效。并且讯问全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通过电脑自动进行刻录。讯问结束后,办案民警通过远程提讯、示证系统的办案软件直接共享笔录,看守所值班人员将签字和捺印设备交给交给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通过该设备可以浏览讯问笔录,在对笔录内容无异议后使用电子笔直接在设备上签字摁手印,提交后办案民警就可以将嫌疑人签字捺印后的笔录通过身边的打印机打印出来。至此办案民警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圆满完成了对被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的提讯工作。这也标志着鹿寨县公安局与科技公司历时6个月共同调试、优化的远程提讯、示证系统成功正式启用。近年来,鹿寨县公安局一直致力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并取得一定成绩。2020年6月该局荣获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获此殊荣后,该局党委并没有停止对此项工作的探索和实践,而是在提档升级、提质增效中不断开拓创新。2020年3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在该局调研司法基层基础建设时提出要克服疫情防控期间提讯困难,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的要求。该局党委高度重视,紧紧围绕防风险、战“疫情”、保安全、护稳定的中心任务,提出了在不淘汰、不影响原有硬件系统情况下,在现有基础上研发出一套远程审讯系统的创新思路。3月31日上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左二)莅临鹿寨县公安局调研政法业务推进及政法基础建设等工作。该局与科技公司通力协作,以征集基层意见,党委提出要求,公司提供服务的方式,联系该局工作实际,率先研发出了一套鹿寨公安特有的远程提讯、示证系统。该系统实现民警远程提讯室线上预约、提讯室线上管理以免造成提讯室重复预约情况。提讯民警在两个独立的空间里,进行远程提审时,同步远程笔录制作、远程共享笔录内容、电子证据、文书材料远程示证、远程电子签名/指纹捺印。电子签名指纹捺印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并记录签字轨迹证据,保障电子签名的合法性、可靠性、不可篡改性,大幅提高工作效率。尤其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该系统重点解决了远程电子签名和电子指纹捺印的难点,有效减免办案民警在办案单位与看守所之间来回跑的次数,减轻了办案民警负担,提高了办案民警的工作效率,实现了办案民警与被羁押人员的“面对面”“零接触”,确保了监管场所的真正安全。9月9日下午,鹿寨县委副书记、县长杨毅(右一)莅临鹿寨县公安局调研指导工作。2020年6月,该系统开始试运行,经过双方多次研讨,对系统不断优化,不断升级,使得系统得以不断完善。2020年9月,鹿寨县委副书记、县长杨毅,柳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义分别调研了远程审讯试运行系统,均对该系统给予高度评价。2020年10月16日,该系统正式启用,这不仅仅是鹿寨县公安局加大科技信息化建设,依托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日常办公、服务、决策的智能化,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的一种全新警务运营模式的体现,也是该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创新道路上的又一新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