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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讯 | 龙湾区检察院学习贯彻全市检察长座谈会精神

9月8日下午,龙湾区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市检察长座谈会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学志主持会议并讲话,班子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等参加会议。会上,陈学志检察长结合龙湾检察工作实际,就如何学习贯彻、深入推进落实全市检察长座谈会精神提出以下几点意见:1要提高站位,对标对表,切实担起职责使命。聚焦服务保障“两个先行”,高标准谋划、高质量推进检察工作。增强紧迫感,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除险保安百日攻坚行动,切实保障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以护航经济稳进提质为重点,更大力度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助力法治环境建设。依法能动履职,用政治引领业务、将业务融入政治,夯实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2要紧盯质效,突出重点,打造具有龙湾检察辨识度的标志成果。牢牢把握“重点”“亮点”工作,特别是在提升检察监督质效、数字检察实战成果、践行“三查融合”理念、精品典型案例培育等方面努力培树龙湾检察特色品牌,推动检察业务工作提档升级。同时,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检察故事,持续提升龙湾检察工作影响力。3要全力以赴,强化攻坚,努力跑出争先进位加速度。跟紧绩效评价“指挥棒”,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争分夺秒细化补强举措,强化责任落实,抓好闭环管理,全力以赴拼冲刺,确保各项检察业务协调推进,实现消除空白项、提升落后项、巩固先进项,奋力交出高分答卷。4要全面从严,刀刃向内,锻造过硬检察队伍。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常态化落实“三个规定”,强化专业能力建设,焕发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和争先创优的精神风貌。长按二维码,关注“龙湾检察”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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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进温州市委党校为80余名学员授课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6月11日,龙湾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学志走进温州市委党校,以“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
202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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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拔草警告!儿童化妆品购买要慎重

▲▲▼▼▲▲▼▼随着“六一”儿童节的临近,“儿童经济”再次引爆。家长们绞尽脑汁,提前策划,只为给孩子送上一份节日好礼。而近几年,随着儿童产品日趋高档化、成人化,儿童化妆品开始崭露头角,加之网红经济下各种力量的推波助澜,使得儿童指甲油、儿童唇膏、儿童彩妆盒等化妆品深受孩子们的喜欢。~但是~这些产品真的适合儿童吗?这些产品真的符合儿童产品的生产要求吗?相关部门的监管是否到位呢?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龙湾区检察院聚焦社会民生热点,前往辖区部分玩具店、文具店及超市等场所进行走访调查,发现确实存在以儿童玩具的名义销售一些不合格儿童化妆品的情况,且大多数产品是以卡通、动画等IP吸引儿童购买。~调查~龙湾区检察院立即对该案立案调查,并委托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发现文具店、玩具店等场所销售的部分儿童化妆品存在无批准文号、无儿童专用标识及重金属超标等情况,且均以“儿童玩具”的名义进行销售。而儿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可能对自身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皮肤等组织器官造成损伤,若长期使用可能导致生长迟缓及发育不良,严重危害孩子们的身体健康。▼▼▲▲▼▼▲▲▲▲▼▼▲▲▼▼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今年4月,经上级检察院审批后,龙湾区检察院对上述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对经营无妆字批号、无儿童专用标识、不合格不安全的儿童化妆品行为进行查处,对辖区内儿童化妆品销售进行规范整治。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与龙湾区检察院进行沟通协商,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对以销售儿童玩具名义售卖不安全儿童化妆品的商家进行严厉查处,督促儿童化妆品经营者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同时,加大对儿童化妆品安全的宣传力度,引导家长、儿童自觉抵制不良儿童产品。5月25日,相关职能部门将检察建议书的复函送至龙湾区检察院,并表示将加大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监管力度和督查力度,从而确保辖区未成年人在化妆品领域的安全使用和安全消费,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该案的成功办理,倒逼了儿童化妆品规范生产,强化了本地销售环节的监管,对全市儿童化妆品市场规范管理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下一步,龙湾区检察院将继续充分能动履职,通过检察监督,联合相关部门合力治理,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素材来源:第六检察部在此龙检君预祝各位小朋友~儿童节快乐~长按二维码,关注“龙湾检察”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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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V | 青春有检,龙检青年一起唱响“我的答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建团100周年青春,是一曲动人的旋律信念是青春的指路灯理想是青春的导航标青年有理想脚下就有希望检察青年的奋进与初心青春检察的使命与担当都是一曲《我的答案》今天龙检青年用青春描绘时代的画卷以青春之节拍唱响法治之梦一起乘风破浪扬起时代的风帆长按二维码,关注“龙湾检察”
2022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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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碰撞!龙湾检察成功立案监督一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天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而设立知识产权日的目的是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4月26日,龙湾区检察院积极落实全省数字化改革精神,运用数字化思维,以“大数据”为方向深挖线索,成功立案监督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依法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保障了企业及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维护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今年年初,龙湾区检察院紧跟省、市检察院数字检察工作要求,依托该院执法信息中心调取辖区内涉知识产权行政处罚相关数据和公安立案侦查数据,在数据汇集、建模演算、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比对发现监督线索并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发现某能源油公司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为及时有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龙湾区检察院依托该院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于4月15日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要求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月26日,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龙湾区检察院围绕“以数字化改革撬动法律监督”这一主线,将数字理念、思维、技术应用于深化法律监督工作,主动作为,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下一步,龙湾区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数字检察办案优势,运用好数字监督平台,依法能动履职,提高行刑衔接的协作效率,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保障企业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素材来源:第二检察部长按二维码,关注“龙湾检察”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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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后偷越国边境,竟是为了干这事…… | 龙检说案

短短一年的时间内95后林某偷越国边境3次竟是因在缅甸遇到了真爱?“偷渡的车是我在缅甸认识的对象帮我联系的,她对我很好……”在向检察官供述自己缅甸的“追爱之旅”时,林某这样说道。殊不知,林某坐上对象“贴心”安排的大巴车,多次从国边境偷渡的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甚至可能带来牢狱之灾!偷越国边境追爱,失恋后回国投案自首2020年2月底,林某的好友钱某邀请林某前往缅甸游玩,并声称自己认识一位在缅甸的哥哥,可以从云南派车接两人去缅甸。抱着“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和朋友一起出去玩玩”的心态,林某和钱某一同坐飞机从温州来到云南昆明。在昆明的酒店等候了小半个月,3月的某个凌晨,来接二人的车终于停在了酒店门口。七座的小面包车上密密麻麻挤满了十几个人,都是准备偷渡去缅甸的。黑车最终停在了一个长满苞米和杂草的山脚下,有两个自称是“蛇头”的人接应,一车人被勒令关掉手机,不知道爬了多久的夜路,直至天亮才终于到达缅甸境内。“毕竟还有其他人一起给我壮胆,再来一次我自己一个人肯定是不敢的。”林某说道。在缅甸吃吃喝喝了一段时间之后,林某花光了自己身上的积蓄,于是在当地的酒吧找了一份工作赚钱,正是在工作期间,林某和另一位在缅甸务工的中国女生恋爱了。半年后,好友钱某觉得在缅甸“没有意思”“呆不下去”,便再次邀请林某一同偷越国边境回国,林某同意了。相思心切的林某回国不过月余,便在女友的帮助下“故技重施”,再次从云南坐黑车、爬山路,偷越国边境来到缅甸,并暂住在女友那里。好景不长,半年后两个年轻人分了手,林某既失去了住所,又找不到车可以偷渡回国,最终向当地公安自首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并被带回国内。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龙湾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林某、钱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在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结伙从中缅边境往返两国,应当以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刑事责任。偷越国(边)境罪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偷越主要表现为不在出入境口岸、边防站等规定的地点出入国(边)境,或者使用伪造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偷越行为情节严重的,即构成偷越国(边)境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或者3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1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检察官提醒近期,网络上关于缅甸的营销层出不穷,一些中国公民出于好奇心理被诱骗往缅甸北部地区后惨遭绑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危害人身安全甚至命丧他乡。国境线神圣不可随意逾越,每个公民都需要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规定,办理合法出入境手续,切忌心存侥幸。”来源:第一检察部长按二维码,关注“龙湾检察”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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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守护地理商标

农药包、农药瓶等废弃物均已清理干净......近日,龙湾区检察院对此前发现的辖区内果园(包括“大岙溪杨梅”地理商标的杨梅园)随处散落农药包装废弃物问题组织了“回头看”,确保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今年杨梅季期间,龙湾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多处果园(包括“大岙溪杨梅”地理商标的杨梅园)散落着敌草快农药瓶、草铵膦农药瓶等十余种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药包装废弃物中的残留农药会进入土壤和水体环境中,给土壤、地下水等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破坏,甚至可能导致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严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大岙溪杨梅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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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祠石墩、祖坟墓碑石这些也偷?批准逮捕!| 龙检说案

闲在家中无事可做,为了赚钱,伙同他人跑到别人家宗祠或祖坟“搬”石墩、“撬”墓碑石(青石),以为能赚的盆满钵满,结果......近日,龙湾区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温州乐清人,2020年因有刑事案件在身,就一直待业在家。为了赚钱,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又打起了小算盘,伙同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林某某一起干赚钱的“大事儿”——偷宗祠里的物件、墓碑石(青石)等进行倒卖。2020年9月的一天夜里,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按照前期计划,伙同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吴某某、罗某某等人驾车来到龙湾区瑶溪街道某寺庙门口,张某某、朱某某负责在宗祠门口望风,吴某某、罗某某则负责进入寺内盗走3个圆形青石墩,在几人的共同协作下,张某某等人顺利将石墩运出。事后,张某某等人将物品运送到市场进行倒卖,并换得赃款。尝到“甜头”后,几人分工明确,又多次到龙湾、永嘉等地的宗祠、祖坟进行盗窃,且“从未失手”,盗得物品均被转卖,从中获得不少利益。“我们想着这些宗祠、祖坟平日也没有人看管,即便偷了一些物品,也不会被发现......”抱着侥幸心理,2021年3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人又到龙湾区状元街道王氏宗祠,用工具将宗祠的铁拉门锁撬掉,将两个作为顶柱的石盘盗走。而此次,他们就没有没那么“幸运”了。3月17日,公安机关就接到群众举报,称自家宗祠被人盗了。7月,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人抓捕归案。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涉嫌盗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作出批准逮捕犯决定。检察官提醒: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不要因一时贪念而产生“顺手牵羊”盗墓转卖他人财物、一夜暴富等不切实际的幻想,切不可为了非法利益铤而走险,否则你将要承担法律责任。长按二维码,关注“龙湾检察”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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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检察建议,倾倒成山的垃圾清空了!

一纸检察建议倾倒成山的垃圾清空了!农田边“冒出”垃圾山,臭气熏天谁来管?近日,龙湾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针对一起生活垃圾随意倾倒行为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整改处置。龙湾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时发现,天河街道郑岙村一农田附近路段,大量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积成山,致使蝇虫漫天,散发出阵阵难闻恶臭,不仅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给当地群众的生活通行造成不便,污水更是随着雨水直接流入周边农田,污染生态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龙湾区检察院随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一方面,通过现场取证和走访等一系列细致工作,固定相关证据;另一方面,积极与相关行政部门沟通协调,在“双赢、多赢、共赢”的公益诉讼监督理念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及时对堆积垃圾进行清理。相关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通知天河街道办事处做好现场垃圾清理工作,依法立案查处一家涉事运输单位,并在垃圾倾倒点沿线设置隔离网和宣传标识,加强周边区域巡查频次。在整改过程中,龙湾区检察院积极与职能部门沟通,共商问题解决方案,并跟踪回访。现在,原农田周边垃圾得到彻底的清除,群众生活环境和通行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切实保护了生态环境,得到周边群众的一致好评。公益诉讼不是“独角戏”。近年来,龙湾区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坚守生态底线,落实司法保护,扎实用好检察建议这一法律监督手段,加大与行政部门协作力度,形成履职合力,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长按二维码,关注“龙湾检察”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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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利剑“出鞘”,整治非法“流动炸弹”|教育整顿回头看,检察为民办实事

“三处非法加油点均已关停,相关加油设备均已拆除并整改完毕......”7月21日,龙湾区检察院在收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检察建议书回函后,迅速对几处非法加油点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群众公共利益不受损害。今年4月份,龙湾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调查中发现,辖区内存在多处非法加油站点,且这些加油点大多位于拆迁闲置空地或废弃车搭建的简易棚舍内,多用废旧铁桶储存油品,且周边随处可见散布杂乱的电线电缆,或是紧挨高压电线,甚至有人在附近搭建简易工棚居住,均无任何防火措施。(图为调查现场)众所周知,加油站是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场所,这是因为即使在低温情况下,汽油也会释放高度易燃的蒸汽,夏季高温又给油气聚集提供了外在条件,而这些非法加油站点,缺乏相关的配套安全设施,存在极大的生产安全隐患,可以说是“流动炸弹”。据调查,三处非法加油点由三家不同公司经营,其经营范围均不包含加油服务,属于无证、无照的非法经营,尤其是经营者都没有经过任何专业培训,在油品运输、贩售过程中未配备任何消防设备,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严重危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检察机关认为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监管部门,对上述违法行为应予以监督管理。随后,龙湾区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经营非法加油业务的企业予以查处,并在今后工作中加大对类似问题的监督管理力度。收到检察建议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联合区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开展现场调查,拆除非法加油点的相关加油设备并要求整改。同时,强化后续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成品油经营行为。检察官对现场进行“回头看”下一步,龙湾区检察院将持续关注非法加油点的情况,切实开展有效监督,提升检察建议刚性,确保群众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素材来源:第五检察部长按二维码,关注“龙湾检察”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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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检察院召开温州首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听证会

郑一因不服中院再审结果,依法向龙湾区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鉴于在一审判决和再审裁定中,申请人郑一均缺席判决,诉讼后双方未见面,龙湾区检察院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就本案审查召开听证会,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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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祖国丨共聚“检察蓝”,表白“阿中哥”!

曾经是军人、老师、警察、学生......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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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眼金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龙湾检察再上《检察日报》!

预拌混凝土时,技术员徐某为方便预拌混凝土泵送与施工,增加减水剂用量,明知坍落度高于控制值时仍予出货。后该批次混凝土不符合检测要求,被龙湾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查获,认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金额达
2019年4月26日
自由知乎 自由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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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故事中的【你们】和【我们】——致改革开放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

案件越来越多,疑难复杂案件也接踵而至。日常工作周而复始,偶尔在某些时刻也会因为工作性质的单调、紧张、劳累而想过放弃,但每每想到身为检察人的初心,你们抽丝剥茧,重抖精神;我们排疑解难,踏梦追寻。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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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进行时 l 学习俞秀成检察长先进事迹

我们要从俞秀成同志先进事迹中汲取精神的力量、信念的力量、奋进的力量,把先进模范的精神转化为向前的行动力,并以此为契机,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坚持讲政治讲奉献,努力为检察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