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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看《会计师事务所质量评估和分级分类办法》
2020年6月10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征求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办法》),在业内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也引起了法律人士的关注,而在本律师看来,《办法》的出台值得商榷。首先《办法》第十条对会计师事务所类别和对应的业务做了划分,会计师事务所将划分为A+、A、B、C、D四类。其中:A+类评分为95分以上,一般具备较强国际服务能力;A类评分为85分以上,具有承担上市公司、大型金融机构、中央企业集团公司等企业审计业务的能力;B类评分75分以上,一般具有承担新三板等非上市公司类证券服务业务、非公众利益实体审计业务的能力;C类评分在60分以上,一般具有承担某些专项审计业务的能力;D类评分60分以下的会计师事务所。其次,根据《办法》附录的评分项标准(节选部分),(一)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及人员规模情况20分
2020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