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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300万元!南山区各有关单位注意由南山区科技创新局负责的2021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支持计划科技奖励支持计划专利支持计划正在申报中!项目支持力度怎么样?怎么判断自己符不符合申报条件?一起往下看看(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支持计划政策内容:鼓励区内科技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上年度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20万元财政奖励;对上年度再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10万元财政奖励。申报对象:上年度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注册在南山,上年度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再给予奖励。申报时间:7月12日9:00-11月19日18:00责任科室:融合创新科申报电话:0755-26561905(二)科技奖励支持计划政策内容:1.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奖的奖励3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奖励15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的均奖励1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的均奖励50万元,非前3名的均奖励30万元。2.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的奖励2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奖励100万元,非第一完成单位的奖励5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前3名的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非前3名的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3.同一项目分别获得国家、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可以分别提出申请。4.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奖励5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奖励3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奖励2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专利金奖的奖励2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专利银奖的奖励15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专利优秀奖的奖励10万元。申报对象:在南山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在南山区工作的个人(个人仅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获奖人申报)。申报条件:(满足其中一项即可)1.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科技奖励;2.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奖和广东省专利奖,申请单位应为第一或第二专利权人。申报时间:7月12日9:00-11月19日18:00责任科室:科学技术普及部申报电话:0755-26565794(三)专利支持计划政策内容:1.对上一年度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欧洲专利局和日本特许厅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一次性奖励4万元/件;对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一次性奖励2万元/件。在欧盟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以欧洲专利局授权的为准,其他成员国授权的不予资助;在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署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不予资助,分别为:柬埔寨、塔吉克斯坦政府、越南、老挝、菲律宾、孟加拉国、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亚美尼亚、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埃及等国。每个单位年度国外发明专利奖励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2.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对维持年限达5至6年(以专利申请日为起算时间),并至今维持有效的国内发明专利,一次性补贴1000元/件;对维持年限达7至9年(以专利申请日为起算时间),并至今维持有效的国内发明专利,一次性补贴1500元/件;对维持年限达10年及以上(以专利申请日为起算时间),并至今维持有效的国内发明专利,一次性补贴2000元/件。申报对象:南山区企事业单位申报条件:1.单位需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2.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且近三年未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通报非正常专利申请;3.专利日期判定:(1)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国家或地区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以专利证书授权公告日为准;(2)提交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授权维持年费申请的,维持年限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发明专利证书以专利申请日起算时间为准;4.资助的对象为第一专利权人,其中申请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年费补贴项目的专利权人曾发生变更的,应以变更后的专利权利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专利登记簿副本证明其授权后的发明专利状态有效。申报时间:7月14日9:00-8月17日18:00责任科室:知识产权部申报电话:0755-86535327、26653769设定依据、资助方式、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请在科普南山公众号后台回复“支持计划”,获取公告原文,详见附件具体操作规程。该系列项目责任部门为南山区科技创新局,相关操作规程由南山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站(http://sfms.szns.gov.cn)进行在线申报。1.各单位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仔细研读《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各支持计划操作规程及申报通知,按具体要求进行申报。2.各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进行咨询。3.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通过手机短信或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请进展状态。线上审核通过,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请耐心等待下一环节审核。(一)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的几种情形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二)最近三年累计获得资金扶持额度1.1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企业,原则上应书面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三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不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2.3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原则上应书面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五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不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看准申报条件和申报时间快来申报项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