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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法治论坛宣告成立!动物公益类组织认定标准(专家意见稿)顺利发布!
7月23日下午,在众多高校法学院系和法学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下,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聊城大学法学院、武汉理工大学法社学院、温州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等八家法学院共同发起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承办,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山东大学动物保护研究中心等合作单位协办的首届动物法治论坛顺利举办。本次会议有两大亮点,一是宣告由各家法学院组建的动物法治论坛成立,可谓动物法学研究一大幸事;二是公布并研讨《动物类组织纳入民政直接登记范围的认定标准(专家意见稿)》,如能回归动物保护管理活动的慈善公益定位,不再在执法理念和民众观念上持续被孤立、被排斥、被视为不和谐因素,将是动物保护事业的一大幸事。来自各高校以及动物保护社会机构的专家学者参与了本次研讨会,受到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第一环节:开幕式本次研讨会共分为三个环节,第一环节为开幕式,由动物法治论坛秘书长徐凯主持。主办方代表、首届动物法治论坛轮值主席、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魏治勋院长宣告由八家法学院组建的动物法治论坛正式成立,表示“动物法治论坛”的成立具有推进依法保护动物成为有组织的社会公益集体行动、促进动物保护组织的发展、塑造和建构动物保护话语权的重大意义。魏教授对动物保护组织的公益性和纳入直接登记范围的必要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对动物类公益慈善组织的认定标准(专家意见稿)提出要突出问题意识,指出现有立法在保护动物方面的不足,提出要突出动物法治的目的与重点、确立动物充分的家庭伦理地位、为相关立法提供可依赖的概念、架构等建设性意见。主办方代表、聊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海江对首届动物法治论坛的成立表示祝贺,从动物福利法律缘起与发展的角度介绍了英美国家和其他国家动物福利相关立法的情况,认为我国有必要将促进动物福利或者动物保护等内容写入相关慈善立法。刘教授结合聊城大学法学院在慈善法领域的研究现状,指出将动物保护或者动物福利纳入慈善目的具有合理性,对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以及动物法治研究的进一步加强表达了强烈期待。主办方代表、武汉理工大学法社学院副院长何平在致辞中表示,在社会发展的变革中能够感受到动物保护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指出要正确认识动物保护,避免保护动物的观念偏离,并提出动物保护需要各方团结合作,形成共同的动物文明观念。主办方代表、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教研室陈娟丽主任介绍了西北政法大学在动物法治领域的研究和推进历程,表示西北政法大学作为最早进行动物法治研究的科研单位之一,在众多法学专家的大力支持下,在动物法治领域的科研、教学等方面已经取得了较多的成果,将大力支持动物法治研究,推动动物法治论坛长效发展。主办方代表、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杨雅云老师对首届动物法治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和深切期待,指出在社会中并不缺乏关注和支持动物保护的人士,但是动物保护社会力量的凝聚以及法治化还有完善的空间。主办方代表、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菅从进院长在致辞中表示,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在动物法治的研究上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菅院长从法哲学的层面论证动物福利,提出在价值选择上的人类中心主义本身并不存在问题,但是要反对功利性的人类中心主义而将动物功利化;认为动物福利就是人类福利,动物福利的增加有利于促进人类福利的增加。菅院长提出各类组织要各司其职,完善动物保护管理的功能,另外要防止动物保护的异化,最后对动物慈善公益类组织的认定标准表示赞同。合作单位代表、北京爱他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张越介绍了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的发展历程,指出动物保护事业从兴起到发展,还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需要各方共同合作推动动物保护的法治化。合作单位代表、山东大学动物保护研究中心主任郭鹏对动物法治论坛的召开表示祝贺,并且结合自身的动物救助实践,指出大量民间公益性组织面临的困境,表达了通过本次会议形成共识,推动政府对民间动物保护组织的认可以及形成专业草案推动相关领域立法的强烈期望。第二环节:学术研讨第二环节研讨动物保护管理类组织的民政归类与认定标准,由动物法治论坛副秘书长刘一泽主持。首届动物法治论坛轮值主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钱叶芳代表论坛公布了《动物类公益慈善组织的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