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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热药按需拆零销售!零售药店请收好这份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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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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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的通告

为迅速贯彻落实我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确保药品经营稳定有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01诚信经营,价格自律各药品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诚信经营,强化价格自律,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严禁出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外加收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02履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各药品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从正规渠道购进药品,落实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按药品包装标识要求储存药品、定期开展药品养护等管理措施,确保药品来源可溯、储运可控、去向可查、质量安全。03加大药品供应,保证正常运营各药品经营企业要强化大局意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千方百计加大感冒退热类药品等疫情防控药品的供应,保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停业歇业,不得囤货惜售。04做好用药安全科普宣传各零售药店要向消费者持续做好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积极引导消费者合理按需购药、科学安全用药,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员工培训,耐心细致向群众提供科学建议和优质服务。05理性购药、合理用药请广大消费者理性购药、合理用药,避免盲目跟风“囤药”。如发现涉嫌药品质量和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核查处理。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