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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立足规范目的界定不正当手段

刑事司法实践中,对于认定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犯罪行为而言,关键在于——立足规范目的界定不正当手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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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墙,每一面都闪耀着光辉

近日,园区检察院的干警们在去食堂用餐的路上,抬眼便会看到几行醒目的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在获评全国节约型机关后,他们将习近平总书记的这段重要指示镌刻在墙上,作为今后的行动指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也是具体方法和路径。我们将总书记的部分重要指示、讲话内容放在不同办公区域,让大家时时处处、方方面面同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对标对表,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接下来,一起来学习吧!走进一楼大厅左侧墙面右侧墙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走进园区检察院,大厅两侧赫然悬刻的字句,如同指路明灯,引领检察干警前行。走入电梯在手捧一本本案卷时,要时刻牢记法治和德治不可偏废,办好个案更要做好诉源治理。来到控申接访室面对当事人,要始终牢记司法办案需有温度。我们办的不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在办公区控申、民行办公区墙面刑检办公区墙面五楼综合部门办公区墙面公共阅读、活动区墙面新时代检察干警既要更新办案理念、练就过硬本领,也要常怀为民情怀、践行初心使命。在会议室党组会议室全院大会议室检委会会议室全院小会议室永远听党话、跟党走。在组织学习、决策部署时,用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初心和使命。在每层走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能正确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为引导干警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指示精神,我们在楼层走廊里交错悬挂数十幅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文章中的用典,为干警坚定文化自信、增进文化认同创造浓厚的文化氛围。点点滴滴,春风化雨,让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时刻浸润着每一位干警的脑海心田,成为园区检察人办公、办案、办文、办事的根本遵循和行为指引。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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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会签,让“家庭侵害”远离孩子!

3月10日,由苏州工业园区妇女工作委员会、苏州工业园区巾帼守护者联盟共同举办的“巾帼普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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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驱动高质量引擎,引领检察现代化发展

驱动高质量引擎引领检察现代化发展——检察业务管理持续优化完善促推法律监督质效双提升现代化建设千万条,高质量发展第一条。“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特别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令人振奋的是,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开展的全国检察公信力测评结果显示,近8年来,“全国检察公信力”得分数据变化整体呈现增长态势,“服务大局”和“及时高效”2022年得分为8年来最高。党的检察工作欣逢最好发展时期,如何乘着中国式现代化的东风,驱动高质量发展引擎,践行人民至上的初心使命,驶向检察工作现代化的理想彼岸,新时代检察人始终孜孜以求,于细微之处践使命、显温情。对检察办案的管理即是如此……创设“案-件比”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步入新时代,党中央提出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命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要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高检党组审时度势,提出通过科学设置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优化检察业务管理,更好地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引领、促进全体检察人员自觉主动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细,以更优检察履职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最高检创造性地提出‘案-件比’这一概念,通过强调案件经历的真实诉讼环节(即“件”),首次将人民群众的诉讼感受纳入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宏耀表示。2019年,某省级检察院检察长在某市级院阅卷时曾当场责问:“这个交通肇事案中,承办人仅为了补充一张交通事故现场图,在未经讯问的情况下就径行退补,原因是什么?”“主要原因是当时正忙着其他工作,有点来不及,所以想着先退回公安机关,等忙完这一阵再办结这个案件。”彼时,承办检察官的回答,从侧面反映出以往各地检察机关办案中还存在的退补、延期不规范等问题。殊不知这一退,公安机关再移送回检察院后重新计算检察办案期限,办案期限自动各增加一个月。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司法机关办理一起刑事犯罪案件,一般会经历刑事侦查(含审查逮捕活动)、起诉、审判三个大的环节,就检察机关的办理环节来说,在人民群众比较熟悉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活动之外,还可能会经历诸如对不批捕案件或者不起诉案件的复议复核,对不批捕、不起诉案件的申诉和审查起诉阶段的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以及起诉后的撤回起诉等10多项依程序可以开展推进的业务活动。而这些程序内业务活动,一旦被激活、展开,对当事人来说还是他的一个“案子”,“案子”经历的司法程序越多、司法统计中的“案件”越多,司法资源耗费就越多,当事人陷案时间越长、讼累也越重。为了督促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2019年7月,“案-件比”质效评价指标开始在检察机关内部适用。“案-件比”以实际发生的“案子”与进入检察环节后经历若干程序统计的“案件”数量相比,考核首办负责、案结事了。三年多来,切实有效地推动着检察工作机制、检察办案作风的实质性转变。“设置‘案-件比’质效评价指标旨在引导,当事人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后,检察官能够首办负责,第一环节就努力‘求极致’,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结果。”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赵雯娜说。2022年初,赵雯娜审查批捕一件迷惑年轻女性以拍“卖家秀”付酬劳为诱饵骗财骗色的案件时,报案的被害人仅4名,但当她对犯罪嫌疑人两部手机中200G的数据资料梳理后发现,犯罪嫌疑人使用多个微信号,被害人可能不止4名,批捕后,赵雯娜继续梳理犯罪嫌疑人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会同公安机关持续侦查,最终确认了13名被害人,涉案金额近4万元。该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未延期、退补,从审查逮捕到判决仅经历了3个月时间,13名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全部得到赔偿,纷纷向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致电表示感谢。赵雯娜说,如果审查批捕后,不去自行补充侦查、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坐等”公安机关侦查完毕,一旦审查起诉时发现未侦查到位、证据不够,需要通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方式查明案件事实,这中间的“三延两退”就增加了5个办理环节,虽然这一办案方式并不违背法律规定,但办案效果并不好。而通过自行补充侦查,有时只是多占用三五天,但亲历了调查取证,对自己取的证据最清楚证明了什么、说明了什么,在法庭上指控证明犯罪时,对证据的把握更实,与律师辩论更自信。赵雯娜表示,目前自己已经习惯于收案后自行补充侦查,因为这一方式既能提升自身能力,也对办案质量更有信心。与2018年相比,2022年检察机关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增加了260多倍,江苏省太仓市公安局浏河派出所四级警长秦宇恭颇有感触:“现在,检察官自行补充侦查的更多,引导侦查主动性更强、更加精准,与侦查人员的沟通交流也更加频繁,退回补充侦查数量大幅减少。”科学的“风向标”撬动高质量杠杆“科学管理如同滚石上山,稍一松懈就会前功尽弃,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绩效评价和干部考核的要求抓实,把政治考核、业务考核融于一体,真正考出监督实效,考出能力素质,考出检察铁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多次对考核工作作出指示。2020年1月,最高检建立了以“案-件比”为核心、包含87项具体指标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涵盖“四大检察”主要案件类型、主要办案活动、主要诉讼流程,以及立案监督、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各类检察监督方式。三年来,随着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不断优化,指标在引导各地提升办案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引领作用,产生的积极效果日益明显。以全国检察机关2022年检察业务数据为例,检察机关对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提出抗诉,法院审结后改变率为79.2%,同比增加7.3个百分点;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14477件,同比上升60.8%;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36439件,同比上升27%。行政检察工作积极推进,充分体现了能动检察,工作质量、效率、效果不断提升。刑事检察方面,在不捕率、不诉率大幅上升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提出不同意见复议复核及对方当事人提出申诉同比分别下降41.2%、15.7%;不捕和不诉的复议复核改变率也均达到近年来最低。这表明检察机关不捕不诉案件质量在不断提升,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让公安机关及案件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的不捕不诉决定更加认同。“从近几年我院的办案情况看,最高检针对刑事检察工作设置‘案-件比’、不诉率、不诉复议复核改变率等组合式评价指标,有效引导检察官办准办好办活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办案过程中释法说理更加到位,减少了当事人因疑惑而申诉。”重庆市合川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洪广说。张某因土地纠纷,将同村村民任某打成轻伤。“都是一个村的,采取严厉的刑罚手段,可能不利于弥合双方的矛盾。”考虑到案件因邻里纠纷引起,张某作案时系限制责任能力人,且被害人对案件引发和激发有一定责任,合川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决定作出,不等于案子就可以画上句号。”办理该案的检察官姜德明在与助理交流时谈到,被害人拿到不起诉决定书,对不起诉决定怎么看?有没有“心结”?……解决好这些问题,案子才算圆满。他们邀请侦查机关人员一起到被害人家中释法说理。“酌定不起诉,不是说他这个行为做得对”“冤家宜解不宜结”……一番耐心讲解下来,被害人理解了检察官的良苦用心。而对于一些仅靠检察官办案说理还不足以被公安机关、当事人接受的可不捕不诉案件,各地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自我加压,普遍开展公开听证。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对拟不起诉案件、审查逮捕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分别开展听证90424件次、7247件次、1261件次。正是这样到位的工作,避免减少了复议复核、申诉等内生案件。评价指标是检察办案的“风向标”,科学的“风向标”才能正确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最高检在设置和修订主要评价指标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管理的科学性,强调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的要求,尤其是各项指标数值全部以比率形式体现,不再以具体数值评价办案质量。同时强调各项指标的组合运用,实现跨办案流程、跨案件类型的综合评价。2022年,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诉前羁押率、不捕率远低于全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6%,并非全国最高,但认罪认罚案件无一人上诉,律师参与率100%。“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已经内化于心,指引我们办案做到‘三个效果’的统一。”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勇说,该院在案件管理工作中始终高度关注各项指标的关联性,不孤立地看待任何一项指标,也不追求某一项指标的高低,而是追求一个合理的区间,并在最高检制定的评价指标基础上,又本地化增加了一些新指标,几个指标一起综合地运用,相互牵制、相互平衡,共同反映办案活动的质量、效率和效果,让全院的考核管理更加科学。“经过长期的磨合,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的执法司法理念越来越统一,少捕慎诉慎押已经传导到公安机关,没有逮捕必要的就不再报捕了,提捕的案件就少了,因此不捕率较低。我们的目标一直就是做到该捕的捕、不该捕的不捕,通过办案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王勇表示。持续优化的指标体系引领未来办案工作要“求极致”,指标数据不能“求极值”。“没指标不行,唯指标也不行。”前不久,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应勇深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调研检察工作现代化和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运行情况时指出,促进检察工作提升质效,需要不断完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最高检第一检察厅主办检察官刘辰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实施之初,检察办案普遍存在不敢用、不愿用、不善用的问题,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不高。最高检提出要坚持实事求是,积极主动担当,全面落实制度规定,同时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设置“认罪认罚适用率”,推动各地检察机关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体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随着各地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迅猛增长,个别地方片面追求适用率,盲目攀比指标排名,造成数据畸高。最高检党组敏锐发现这一问题,提出对一些已经达到一定数量、已切实“做起来”的工作,不再简单做“量”的排序,而更要做实“质”的考核,引导检察人员把能力、余量放在促进犯罪嫌疑人真心认罪上,带动其他案件办得更好,推动该项制度行稳致远。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石献智介绍,最高检共对刑事检察“案-件比”、认罪认罚适用率等13项指标设定通报值,当指标数据达到通报值后,就不再通报具体数据。“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不可能一蹴而就。”石献智说,施行过程中,根据各级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最高检及时研究改进,2021年9月对评价指标进行修订,去除过细、重复、不尽科学的部分指标,87项指标精简为60项。近期,最高检继续探索完善,开展实地调研、开通意见箱广泛收集吸纳全国检察人员意见建议,力求指标设置在迭代升级中更加科学实用。社会调查制度是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监护教育等情况作全面、细致的调查,为办案选择最恰当的处理方法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因其对办案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最高检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设置了“社会调查适用率”。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告诉记者,实践中,有的地方检察院社会调查适用率存在失真,可能只是打了一个电话就记录一次,各地普遍反映这一指标不够科学。另外,社会调查已经成为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一项常态化的工作。为此,建议在修订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时去掉该项指标。“最高检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体现出从管理者的视角开始转向当事人视角。”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晓娜指出,虽然人民群众大多没参与到案件中,无法直观感受司法的实际效果,不过从整体数据上看,核心的评价数据向好,办案办得好,司法质效提高,当事人会直接受益,人民群众也会间接从中感受到。“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一头连着检察管理、检察业务,一头连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科学的方法和路径,以此实现科学运用,促进科学管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申国军表示,最高检将不断优化案件管理,围绕“优质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和地方检察机关意见,进一步抓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持续优化指标体系,力求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同时,不断完善检察人员考核机制,在考实、评准、用好上下功夫。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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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举措,创非凡!园区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

2月7日,全省检察长会议召开后,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迅速传达了会议精神,根据会议要求,进一步思考谋划如何“走在前、争第一”。2月8日上午,园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原原本本传达学习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和石时态检察长讲话要求,对全院下一步工作作出研究部署,全面吹响“四敢”精神集结号。院领导、各部门及专业化办案团队负责人对标全省检察工作目标要求,逐项找差距、逐一谈打算,直奔主题,只讲干货。会议指出全省检察长会议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目标、新思路、新要求。要全面学习、深刻领会石时态检察长讲话精神,主动调高要求、对标找差。苏州市检察院连续三年蝉联全省检察工作第一,苏州工业园区在国家级经开区综合考评中摘得“七连冠”。身处先进地带和改革发展试验区,园区检察院要始终把握坐标方位,明确责任使命,锚定“三个一流”目标,全力跑出园区检察“加速度”,精心塑造“非凡园区·质量兴检”特色品牌,为园区建设开放创新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贡献检察智慧、检察力量。会议对各部门提出的工作思路和打算进行了逐一分析,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争创目标和全院重点工作。会议要求:一是强责任,更好履行检察职能。坚持政治铸魂,推动全体检察人员正确认识检察机关职责,将案件质量、人民群众满意、社会公平正义作为自觉追求和崇高使命,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围绕“有指标争第一,无指标创典型”要求,常态化开展“外脑”法律文书评比、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二是转理念,切实维护社会公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在司法办案中坚持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破解只唯法条,循理用情不足等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让园区成为“企业被犯罪侵害率最低、企业本身犯罪率最低”的“双最低”区域。三是建机制,积极拓宽思路举措。在构建“大控方”格局、刑民一体化、青年干警培养等重点工作上强化探索创新,通过机制体制建设破解制约各项工作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建立符合苏州自贸片区需求的专门司法平台,在服务保障金融、科技、知识产权等领域中加强典型案例打造、经验做法总结宣传,产出更优质的检察产品。四是强协作,不断激发内外合力。对内构建大刑检、大民行(公益诉讼)、大综合、大文字工作格局,打通部门壁垒,形成上下一体、左右互通的良好氛围。对外强化与其他政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五是提能力,持续打造过硬队伍。加快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青剑坊”青年干警培养品牌为抓手,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压担子进一步完善青年干警的发掘、培养、使用机制,打造园区检察“人才高地”。六是抓落实,全力提升工作质效。项目化抓好上级部署要求的落实,对账销号、常抓不懈,确保上级要求原原本本落实到检察工作方方面面。坚持以一流管理塑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引导干警将认真规范当作职业习惯,成为肌肉记忆。左右滑动查看更多各部门及办案团队负责人发言表示:金融检察工作:要进一步明晰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关联交易、融资并购等方面的法律漏洞,探索开展上市公司合规经营。加大对民营企业被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性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力度,维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引导公安机关采取逆向审计、资金回溯等方法,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回应被害企业和被害人诉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要加强实质性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强化“繁简分流”,实现30%的检察官办理70%的速裁案件,70%的检察官办理30%疑难、复杂、新型案件的目标。集中力量办理一批有影响、有特点、有示范性的大要案。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工作:要聚焦知识产权和环食药司法保护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依法能动履职,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助力社会治理和公共利益保护,更好服务园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有力保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要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业务融合履职。就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守护未成年人成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探索开展涉企人员刑事执行监督专项工作,深化执行检察与企业合规的融合对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在监督能动性和精准性上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在强管理提能力、大数据赋能监督上下功夫。坚持需求导向,重点在刑民一体化、弱势群体支持起诉、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做好民事监督;围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违法或不作为监督、一般监督等开展行政检察监督;清单式明确公益诉讼重点领域与方向,强化典型案件办理和机制建设。综合业务工作:要深化案件质量评查,提升重点案件评查覆盖率;“实质性化解”群众信访问题,完善“青年干警接访制度”,提升干警群众工作能力;强化政治督察、执法督察、廉政风险防控以及“三个规定”落实,扎实开展纪律作风建设,推动作风效能不断提升。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发挥好党建阵地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党建工作品牌影响力。结合专业化人才培养的要求,抓好以“青剑坊”与“聘用人员管理”为核心的“一体两翼”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检察队伍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典型培养与选树机制,提高队伍凝聚力。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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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园区检察院荣获苏州自贸片区“金融环境建设创新奖”

近日,2022年苏州自贸片区金融创新奖评选结果公布,园区检察院申报的“金融检察‘供给侧’改革优化金融创新环境”项目荣获“金融环境建设创新奖”,是三个获奖单位之一。近年来,园区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从检察供给端发力,围绕办案机制、风险防范、追赃挽损等方面创新突破,努力输出优质金融检察产品,为园区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贡献检察力量。1创新办案机制,提升办案质效创新类案监督机制,制作《集资犯罪类案监督指南》《类型化案件差别化证据指引手册》《经济犯罪案件司法审计指引》,引导金融犯罪类案的侦查取证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司法审计更加专业规范。妥善办理一系列重大疑难复杂集资犯罪案件,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优化检警联络机制,提升引导侦查质效。创建“同行领域平行评价工作机制”,邀请具备金融专业知识、专门技能的人员,帮助破解办案专业性难题,高效办理了一批涉及商业保理、私募投资基金等领域的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私募基金领域相关案例被最高检专刊转发。2强化风险防范,助推社会治理创新推出《法律风险提示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金融风险隐患,向相关金融机构与主管部门发送风险提示函,提出风险防控举措,推动商业保理、私募基金等行业开展专项治理。打造“金色避雷针”法治宣传矩阵。采用线上与线下普法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宣传动画、普法讲座、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走进社区企业进行金融法治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对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3坚持司法为民,强化追赃挽损针对被害人迫切想挽回损失的诉求,多措并举做好追赃挽损。与公安、法院共同会签《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处置意见》,建立权责分明、衔接有序、规范统一的涉案财产处理机制,保障金融犯罪案件及时追赃挽损,有力铲除犯罪活动的经济基础。积极运用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督促涉案人员退赃退赔,杜绝犯罪嫌疑人因违法犯罪不当得利,切实维护被害人权益。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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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楫 | “鑫”检团队的2022

“十佳办案团队”。干警在全市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荣获“检察新秀奖”,并获“优秀公诉人”称号。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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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楫 | 刑检“担当”的2022

2022年第一检察部围绕刑检工作主线努力拼博,更新理念突出主责主业提升办案质效破解监督瓶颈加强业务规范化建设重塑刑检工作品牌一、宽严相济,当好刑事诉讼的把关者办理了总量占全院刑事案件总数77%的普通及重大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478件,占比82%。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零上诉,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接近100%。综合考量起诉必要性,对183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二、主动作为,当好社会治理的参与者积极参加抗疫志愿者团队,参与制作“十问十答”系列普法文章,以法治手段助力疫情防控有序开展。制定《线上办案规范》,积极打造“规范+高效+服务”的云上办案新模式。充分重视文书质量,制作格式规范说明,组织对照学习,干警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有明显提升。针对近年来办理的类型化案件,发出检察建议,制作办案指引,加强诉源治理。赌博类案检察建议入选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三、能动履职,当好检察产品的生产者牵头刑检部门与公安机关共同签署“共建新时代检警关系框架协议”,全面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出台《关于评估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的提捕指引(试行)》,相关做法被最高检第一检察厅简报录用。开展取保候审专项监督活动,对违反取保规定的5人改变强制措施,相关做法在全市推广。编写“五应五禁”规定与警示案例,制作展板及告知书,提升活动成效。制定《不起诉公开宣布工作规范》,明确具体规范要求,让不起诉宣布更加公开透明、规范严谨。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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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特辑】园检2022年答卷,请查收~

2022年,对园检而言是在难点、痛点、堵点中寻求发力点、增长点、创新点的攻坚年是奋力书写争先答卷的大考年这些案和事描摹了砥砺前行的光影刻画了温暖人心的坚定请和我们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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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榜YOUNG力量来袭

政治部、检研办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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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审查“案头书”成为质量建设“压舱石”

最高检将今年确定为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案件质量无疑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石,而“证据审查”就是这块基石的基础和核心。面对35周岁以下年轻干警占全院干警一半以上,从事刑检工作不满三年的干警占刑检承办人一半以上的队伍结构,如何让“证据审查”不再成为年轻干警的“拦路虎”,夯实案件质量这块基石,成为园区检察院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重点思考的问题。为此,园区检察院以《证据审查百问》的更新为抓手,全面提升年轻干警证据审查能力。如何通过《证据审查百问》实现办案能力提升一起来看看01编写就是实战练兵与以往不同,此次负责编写的人员主要是该院刑检部门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警,其中60%的干警工作不到三年。为保障编写质量,苏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园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主持工作)王勇带头组织了多轮讨论,并会同刑检部门的负责人作为“顾问”进行指导和把关。除了现场讨论之外,干警的微信上还建有一个“百问百答分工群”,随时可在群里相互提问和探讨。在“师傅”们的带领下,年轻干警们自学、提问、讨论、再学、再讨论,在较短时间内提高了证据审查能力。在《证据审查百问》试行后,干警们还就编写过程中的所学所思进行了分享,进一步促进在办案中用好用活《证据审查百问》。02充分体现“用户思维”本次修订充分考虑一线办案的年轻检察官经验不足、办案量大等实际。一方面,《证据审查百问》以表格形式呈现常见证据问题,便于承办人根据案件证据情况逐一对照勾选。另一方面,改变此前对证据的简单定性方法,针对能否补正、证明力强弱、提取过程是否存在监督点等,细化证据处理方式,形成“可补正证据”等7种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证据处理指引。此外,不同于2020年版本中先将证据定性、再列明法律依据的呈现思路,该版采用了“审查问题—法律依据—处理方向”的全新呈现顺序,更符合办案时的思维习惯,便于干警发现问题、寻找规范、依法处理,从而更加高效顺畅地审查证据和发现侦查取证问题。03紧贴实务全面更新编写人员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的更新,删去2020版中已失去典型意义的审查要点,增加了新出现的难点、重点问题。同时,整合归纳相近、类型化的审查要点,通过列举子项目丰富要点内容。此外,紧跟刑事检察业务热点问题和发展需要,结合近年来认罪认罚案件办理实际,增设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查要点。据统计,本次更新整体删除、替换47项证据问题,更新94项问题的法律依据,更新率达到80%,力求满足刑事证据审查新需求。如今,苏州市检察院已将新版《证据审查百问》在全市检察机关刑检部门中推广试用。刑检部门承办人审查案件时,同步对照《证据审查百问》进行排查,对全案证据进行全面检视。《证据审查百问》运用以来,园区检察院围绕证据问题向侦查机关发出补正意见和纠正意见10余条。为共建刑事诉讼“大控方”格局,园区检察院还将2022版《证据审查百问》与侦查机关共享,侦查人员可在调取证据时进行对照,共同提升办案质效。据了解,下一步,该院还将推出“证据审查百答”,目前已初步形成十余万字,以“百问百答”的完整体系为载体,指导和促进办案人员以求极致态度把好刑事案件质量关,认真落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质量建设年”要求。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