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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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技厅公开征求《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23-2027年)(征求意见稿)》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意见》,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着力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厅起草了《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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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 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习近平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李强蔡奇丁薛祥出席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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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智赋能 共创生态|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2022年主要工作回顾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协力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之年。这一年,数经联在全体会员的积极参与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务实高效完成了年度目标和工作任务;连续四年获评杭州市科协优秀十佳学会,全年工作亮点频出,成效显著,基本实现了六个首次、两个唯一的突破,即举办首次中国未来工厂大会、首次参编国家信标委立项的《乡村大脑》白皮书、首次组织未来工厂建设高研班、首次举办迎亚运元宇宙活动、首次发布中小型离散制造企业未来工厂系列标准、首次出版专著《科技金融:金融促进科技创新》(中国科技金融出版社);并为唯一同时成功入选工信部重点实验室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数字孪生两个工作组的单位,以及唯一一家市级协会直接主持世界互联网大会“互联网之光”博览会产业数字化(工业互联网)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会等。还在党的工作小组坚强领导下,积极探索大科普、大科创、大公益、大联合,进一步完善和发挥“开放型、平台型、枢纽型、生态型”数字经济一站式创业创新综合服务功能和作用,在不断加强数智赋能体系建设的研究、探索与实践,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等相关方面和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取得了新进步。2022年主要工作回顾一、党建引领,砥砺前行加强党建及其引领作用,是数经联发展壮大和成绩卓著的魂和根。全年工作紧密结合省委市委相关战略部署和“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等,数经联也在协同助力建设数字中国示范省和杭州重塑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中,砥砺前行,成效显著。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主席孙雍容一行莅临数经联指导工作2022年我会获评市科协“2021年度十佳一流学会”,《杭州数字经济科普讲堂》项目荣获杭州市科协2022年科普优秀实施项目奖;成功入选工信部重点实验室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数字孪生两个工作组及大数据与制造业融合管理标准工作组(TC573/WG4)成员单位;先后荣选为杭州市慈善总会理事单位、浙江省社会组织总会理事单位等。成功立项杭州市科技局2022年度市软科学重点项目“元宇宙产业发展现状与对策分析”;成功立项并发布基于数据底座的《中小型离散制造企业主数据通用规范第1部分:人员》团体标准,参编浙大中国数字贸易研究院牵头、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立项发布的《跨境电商独立站运营管理规范》《跨境电商海外仓运营管理规范》两项团体标准;联合杭自院、中电海康、龙骞等会员单位参与浙江省标院、中国联通等编写的国家信标委立项的《乡村大脑》白皮书。联合中国金融出版社、浙江省金融学院等出版全国建设小康社会新金融系列丛书《科技金融:金融促进科技创新》专著。助力浙江省卫健委爱卫办成功中标中国爱卫办全国爱国卫生运动七十周年云展馆项目并获赠锦旗等。积极参展杭州市民政局万社助亚运活动,会上被授予5A级社会组织奖牌。会长徐赤、智库专家张建海教授与胡明教授被推荐为中国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秘书长明振东获评第二届“杭州市最美科普人”。联合杭州市经信局、杭州市中院推动数字经济“共享法庭”在滨江、萧山、桐庐等9区县落地授牌,为助力打造数字经济发展一流生态提供支撑。二、组织创新,协同发展数经联自成立以来,不断增强自身的集成服务能力和影响力,高效助推浙江建设数字中国示范区、杭州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协力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携手优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等共建共创共享数字经济创新生态和服务平台。一届四次理事会上进一步明确数经联三未来的战略布局,邀请陈敏玲等三位专家为数经联顾问,表彰了市人工智能学会等18家先进集体和卜琰等12位科技工作者为年度先进个人,全年新发展团体会员单位20家,专家115位,其中副会长单位2家、理事单位8家,普通会员10家,新成立产教融合工作委员会。围绕数字中国发展战略,聚焦产业发展需求、数字人才和创新资源集聚诉求,全年组织实施各类数字经济培训和咨询活动108期次,其中重点活动28场次、产学研活动和科创服务60期次、产教融合活动20期次,惠及线下3000余人次,线上30万余人次。依托“数字中国智库”,围绕数字经济各相关领域的前沿决策问题,开展专题深入研究。累计为各级部门提供专家近百人次,助力政府科学决策。秘书处成功申报并组织实施了数字经济各类项目9项,其中决策研究类2项,学术活动2项,科普活动、高研班、服务基地、服务站、技术服务各1项。与桐庐经济开发区、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在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实施数字化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的新形势下,更好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共谋发展。三、技术服务,科普为民01数字经济科普讲堂数经联在市科协机关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多次举办活动深入到各区县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及党员学习阵地,号召、组织党员积极参与数经联组织的科技志愿服务,深入基层,科普大众,服务居民。立足于我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围绕“数智杭州•宜居天堂”的发展导向,构建5G技术与未来工厂、元宇宙与数字文旅、数字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等八大专题科普培训课程。主动对接各区县市科普需求,根据科普受众的特点定制化讲堂。围绕数字经济科普分别在拱墅、桐庐、临安、富阳、萧山、钱塘共开展了15期次专题科普讲座。其中开展智慧助老专题讲座6期次,元宇宙、未来社区、未来工厂专题讲座各2期次,垃圾分类、短视频剪辑、数字创新与数字化管理专题讲座各1期次。数字经济科普系列活动认真贯彻省市政府决策部署,努力践行市科协科普为民办实事的理念,让越来越多的科技工作者、百姓了解数字经济,更好的共享数字化发展成果。02中国智能制造与未来工厂大讲堂数经联与浙江省自动化学会等联合打造数智共富系列活动:中国智能制造与未来工厂大讲堂,先后举办了4期次线上公益公开讲座,邀请到浙江大学苏宏业教授、杭州自动化技术研究院徐赤教授级高工、新迪数字陈志杨博士、浙江大学颜文俊教授分别展开专题分享,助力企业提质增效、低碳减排。03未来工厂建设高级研修班成功立项并举办浙江省人社厅“未来工厂建设高级研修班”。全省数字化转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以及其他从事未来工厂技术研发和应用等相关专业的中高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近100人参加培训。高研班邀请到省级有关单位、行业领域知名专家及具有典型创新案例的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授课,授课内容从未来工厂发展现状及趋势出发,重点围绕未来工厂的创新路径、建设内容、数字技术应用及案例分析等主题分别进行讲解。高研班以线上教学+互动交流的形式,使学员对未来工厂与产业数字化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工厂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等知识与技术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深受学员好评。042022年浙江省科协党校“领航计划”青年科技人才研修活动作为第十一届杭州·桐庐“君山引凤”科技人才周子活动,11月12日上午,2022年浙江省科协党校“领航计划”青年科技人才研修活动系列暨杭州数字经济科普讲堂第三十四期在桐庐举行。会上,教授级高工、杭州自动化技术研究院院长、杭州市科协兼职副主席、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会长徐赤为学员作《中小企业未来工厂建设的创新之路》报告。本次研修活动为全省青年科技人才提供了一次互学互鉴培养党性认识,分享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交流的机会。05中国数字贸易大讲堂之产教融合由数经联秘书长明振东主持的中国数字贸易大讲堂,由浙江大学中国数字贸易研究院主办、全年共举办16期次。邀请优链时代、联运环境、涂鸦智能、拓峰等会员单位负责人为浙大经济学院研究生分享前沿数字技术、解决方案、行业趋势及新模式新业态等内容,助力联合培养更多既了解数字技术,又懂得行业与经济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助力数字经济产教深度融合。06助力万物生长大会之企业数字化转型第六届万物生长大会在杭州国际博览中心隆重举行。明振东秘书长受邀作为第六届万物生长大会线上直播室“八仙桌”圆桌会“企业数字化转型”主持人和召集人,与来自杭州自动化技术研究院卜琰副院长、杭州新迪数字工程系统有限公司的CTO陈志杨博士、来自万向钱潮流程与IT管理部总经理刘华等数字化领域的资深专家嘉宾,一起探讨数字化企业数字化转型。06第二届长三角数字化改革论坛由中国信息经济学会数字化改革专委会主办、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等承办的第二届长三角数字化改革论坛。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秘书长明振东受邀作为分论坛特邀“与谈人”并代表新征程平行论坛参加闭幕式做总结报告。会上知名经济学家、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刘志彪教授,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谢康教授,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长讲座教授赵建良教授、浙江大学中国数字贸易研究院马述忠教授和南京市江北新区自主创新服务中心吴春华主任进行了主旨演讲,17位知名学者和11位企业家分别就数字经济改革新场景、新理论、新征程、新应用等主题进行了分享和交流,南京大学社会科学处陈冬华处长到会并致辞,全国500余人在线参会。四、数智赋能,助企纾困紧跟杭州市科协“办实事、解难题”的主题,结合“千名专家进千企”行动,持续邀请专家团队走进企业基层开展科技服务,帮助解决企业科技、人才需求,针对企业在研发及数字化转型升级过程中产生的具体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助力企业找到数字化高质量发展的快速路。向右滑动查看更多精彩瞬间→联合浙江省自动化学会、西湖未来工厂四大联盟等,充分发挥杭州技术和智库优势,组织专家团队多次到桐庐、安吉、平湖、温州等地开展“千博助千企”、“数智共富”等主题科技服务对接会,实地走进多家企业工厂车间现场开展数字化、信息化服务,联合开展未来工厂赋能体系研究,助力全省未来工厂与企业大脑建设。组织邀请专家100余人次先后走进浙江大学计算机创新技术研究院、杭州孚嘉科技、杭州橡树医院、浙江联运环境、杭州龙骞科技、杭州滴普科技、中钞区块链技术研究院、浙江拓峰智能、爱才集团、浙江晨光电缆、华芯(嘉兴)智能装备、浙江卡迪夫电缆、嘉兴市海诺科贸、浙江荣晟环保纸业、浙江艾罗能源、浙江富春江水电、浙江龙生控股、杭州泛亚卫浴、杭州千芝雅卫生用品、中微(杭州)智能制造、杭州祥龙物流、杭州象限科技、杭州拉丝机制造、杭州奥兴筑友科技等30余家企业调研服务。帮助解决企业、人才需求,针对企业在研发及数字化转型升级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助力企业找到数字化高质量发展的快速路。五、学术交流,科创助产1.数字经济重点学术大会今年我会主办了2022中国未来工厂大会暨第四届长三角数字经济大会。我会与杭州自动化技术研究院、临安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联合举办本次大会,同时还得到了近三十家政府单位、协会和企业的协办与特别支持。会议采用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形式,线下参会人数100余人,线上会议在多个平台同步直播,受到业界同行、研究院所、企业家的热烈响应,近3万人次在线观看。大会邀请到国际宇航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探月工程三期探测器系统总设计师和总指挥杨孟飞院士以及全国、长三角相关领导和专家做主题报告。同时会上举行了“未来工厂圆桌论坛”、“数智共富百人会”启动仪式和ToFast1.0中小企业通用数据底座的发布仪式。大会围绕“数字技术、智能制造、未来工厂建设及应用”等热点话题展开研讨,深入分析未来工厂与产业数字化的发展现状,解读未来工厂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发布相关成果,共同探讨未来工厂发展的机遇与挑战,为企业数字化转型健康发展指明方向和搭建生态。2.数字经济重点行业活动我会今年开展10场数字经济重点行业活动:01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互联网之光”博览会产业数字化(工业互联网)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会发布会旨在倡导科技创新与交流合作,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百余位企业代表和高校代表齐聚一堂。发布会上,美摄科技、清大科越、旺链科技、唯艺云、浙江工企、中国研究生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莱博研、全球羊毛衫网先后上台发布了企业的新产品新技术。为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促进我国产业迈向中高端做出努力。发布会现场气氛热烈,吸引不少观展人员进场聆听,共享科技盛宴。022022国际机器人组织峰会峰会以“机器人服务全人类”为主题,聚集国内外机器人领域专家学者及企业家就机器人在智能制造、健康医疗与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应用展开讨论与交流。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机器人总师李立新、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Jolie
202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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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国未来工厂大会暨第四届长三角数字经济大会成功举办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2022年12月27日,以“数实融合、智造未来”为主题的2022中国未来工厂大会暨第四届长三角数字经济大会在杭州隆重举办,大会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等单位指导,中国计算机学会工控机专委会、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智能工厂专委会、国家工业控制机及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安区人民政府、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等单位主办,长三角数字经济产业联盟、浙江省自动化学会、浙江省机器人产业发展协会、浙江省物联网行业协会、浙江省科协数字科技学联体、浙江省智能技术标准创新促进会等单位联合主办,杭州自动化技术研究院、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单位承办,杭州市自动化学会、浙江图快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承办,杭州市企业科技服务中心、杭州自动化技术研究院传感技术有限公司、绿城科技产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人工智能学会、杭州市软件行业协会、杭州市计算机学会、杭州市企业科协研究会、杭州市化工学会、杭州市信息经济人才协会、杭州市机械工程学会等单位协办。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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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单位动态|城云科技荣获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7月11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杭州举行。浙江大学与城云科技联合申报的《城市治理大数据智能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荣获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此次荣膺浙江省科学技术领域最高奖励,是城云科技坚持技术驱动、创新引领的重要里程碑,也是长期产学研深度合作的突破成果。勇立潮头,十年磨一剑。城云科技携手浙江大学人工智能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城云城市数字治理首席科学家庄越挺教授及其团队,十年持续深耕城市治理大数据智能关键技术及应用。通过创新性的面向城市治理的非结构化数据管理技术、智能视觉感知技术、城市治理指挥调度与决策分析技术等3大关键技术突破,成功解决了城市治理中“实时数据联通难、实时感知分析难、决策预警能力不足”等瓶颈问题。截至目前,基于该项目的技术成果,已沉淀了200余个城市治理大数据智能算法模型、50余个数智应用产品,并广泛和深度应用于浙江、内蒙古、湖南、云南等全国各地的800多个城市治理项目,助力实现城市治理的智能化、高效化、现代化的转变。随着“城市化”快速发展,城市治理面临“发现难、认定难、处置难”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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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数字经济优强企事业单位加入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的通知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为进一步增强数经联的集成服务能力和影响力,高效助推浙江建设数字中国示范区、杭州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协力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简称:数经联)现诚邀更多优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等加入数经联,携手共建共创共享数字经济创新生态和服务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数字经济优强企事业单位(指区域内经营规模和影响力较大或成长性较强的数字经济相关企业),凡在杭州从事数字经济领域研究、开发、销售服务和系统集成等方面的单位或办事处,以及参与或支持数字产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和科技创新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相关单位均可申请成为团体会员。二、入会基本条件1.有加入本会的意愿,能够承担和履行会员的各项责任与义务,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愿意为数经联事业发展贡献力量;2.拥护本会的章程,遵守本会的相关规章制度、自律规范和公约;3.在数字经济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三、入会资料1.《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入会申请书》并加盖公章;2.入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入会单位简介。以上资料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zgshuzi@163.com四、会费标准、权利义务及会员服务内容1.会费标准根据《浙江省社会团体收费管理规定》和《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章程》,本会会员应当按照本会章程和会费规定及时、足额交纳会费。会费标准如下:本会会费按年度缴纳。会长单位/常务副会长单位
202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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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首批“数智共富联合专家库”工作组专家的通知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各有关单位及个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印发一年来,浙江省紧扣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四大战略定位,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之路上稳步前进。为集成多方优势资源,更好地发挥专家在助推浙江省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技术支撑及相关规划和决策咨询等作用,经研究决定,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浙江省计算机应用与教育学会和浙江省自动化学会数字经济专委会(简称“三会”)共同建立“数智共富联合专家库”,分设未来工厂、元宇宙、标准化、数字乡村等专家组,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数智共富联合专家库”工作组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1.从事未来工厂、元宇宙、标准化、数字乡村等专业应用领域相关工作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服务机构与企业的科技工作者;2.研究方向主要为:物联网、大数据与云计算、5G、人工智能、机器人、区块链、VR/AR、工业互联网应用等数字技术的基础研究、标准制定与转化、科技攻关和创新应用及决策建议。二、专家库征集内容1.未来工厂工作组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新制造业融合应用为导向,推动关键技术和产品、工具、平台协同创新,整合产学研用优势力量,开展关键技术创新以及未来工厂赋能体系建立和生态培育,引导企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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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中央深改委:强化互联网存贷款、保险、证券、基金等业务监管,依法依规将平台企业支付和其他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来看八大要点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6月22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强化大型支付平台企业监管促进支付和金融科技规范健康发展工作方案》。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要推动大型支付和金融科技平台企业回归本源,健全监管规则,补齐制度短板,保障支付和金融基础设施安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支持平台企业在服务实体经济和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会议提出八大要点:1、要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2、要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更好发挥政府在数据要素收益分配中的引导调节作用,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3、要把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放在更重要位置,深入研究我国行政区划设置历史经验,稳慎对待行政区划更名,不随意更改老地名。4、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要坚持德才兼备,按照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以及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等分类进行人才评价。5、要依法依规将平台企业支付和其他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本,坚持金融业务持牌经营。6、要强化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和平台企业参控股金融机构监管,强化互联网存贷款、保险、证券、基金等业务监管。7、要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平台企业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加强平台企业沉淀数据监管,规制大数据杀熟和算法歧视。8、健全中央和地方协同监管格局,强化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加强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依法坚决查处非法金融活动。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会议指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已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个环节,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会议对发展数据要素做出部署:1、要建立数据产权制度,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2、要建立合规高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和监管规则体系,建设规范的数据交易市场。3、要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更好发挥政府在数据要素收益分配中的引导调节作用,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4、要把安全贯穿数据治理全过程,守住安全底线,明确监管红线,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司法,把必须管住的坚决管到位。5、要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治理模式,强化分行业监管和跨行业协同监管,压实企业数据安全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近日表示,发改委牵头编制的数据要素基础性制度文件目前已形成初稿。该文件围绕数据产权、交易流通、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内容,加快构建我国数据基础制度“四梁八柱”,构建与数据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下一步,发改委将加快推动文件出台,按程序上报后印发实施。强化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和平台企业参控股金融机构监管会议强调,要依法依规将平台企业支付和其他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本,坚持金融业务持牌经营,健全支付领域规则制度和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要强化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和平台企业参控股金融机构监管,强化互联网存贷款、保险、证券、基金等业务监管。近年来,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较快,为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多元化需求、服务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有少部分企业盲目向金融业扩张,风险不断累积。今年1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发布《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对支付工具、金融控股公司、服务收费等方面加强监管,要求要严格规范平台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督促平台企业及其控股、参股金融机构严格落实资本金和杠杆率要求。今年3月,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批准了全国首批金控集团。央行表示,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有利于推动非金融企业有效隔离金融与实业,防范风险交叉传染,实现金融股权集中统一管理,促进规范可持续发展。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曾发文指出,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坚持金融活动全部纳入金融监管,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引导平台企业和资本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措施有望加快出台会议还强调,要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平台企业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加强平台企业沉淀数据监管,规制大数据杀熟和算法歧视。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反垄断法修正草案中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中。此前,反垄断法一审稿在总则中明确,“经营者不得滥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排除限制竞争”;并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章中新增了专门条款,即“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以及平台规则设置障碍,对其他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的,属于前款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而在反垄断法二审稿中,根据平台经济领域竞争方式和特点,进一步完善相关适用规则。比如,在经营者集中方面,增加了未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的调查、处理程序,对于未达到申报标准但有证据证明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要求经营者申报,经营者不申报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规范是手段,发展是目的。”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陈兵指出,此次二审稿总体上会延续为发展而规范的思路,对平台反垄断更加具体和明确,以为相关市场主体厘清哪些不可为和如何更好地“可为”。尽管本次会议强调了要强化平台监管,但近期顶层会议和文件也同时释放出了积极信号。4月29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实施常态化监管,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近日发布的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举措强调,要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的稳就业作用,稳定平台企业及其共生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预期;鼓励平台企业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操作系统、处理器等领域技术研发突破。信达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解运亮表示,不难发现,从之前的“严监管”,到如今的“促进”与“支持”,政府部门传递的信号越来越积极。在政策的支持下,互联网平台有望继续成为稳就业的重要力量。他认为,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有望加快出台,推动互联网行业重新释放稳就业潜能。●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大盘点●2021浙江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大会暨第三届中国长三角数字经济大会成功召开●2019浙江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大会圆满召开●数经联2021年数字经济与数字化改革培训课程汇总●2020中国工业计算机大会在杭成功举办●首届中国长三角数字经济大会在杭召开●第五届中国(杭州)大数据科学家论坛在杭召开●第十七届京沪杭高科技论坛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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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数字经济科普讲堂第二十一期在拱墅区半道红社区成功举办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6月16日,由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办,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拱墅区科学技术协会、拱墅区半道红社区、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承办的杭州数字经济科普讲堂第二十一期在拱墅区半道红社区文化家园成功举办。本期讲堂旨在提高群众对诈骗的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帮助老年人更好地融入智慧社会,享受智能生活,来自半道红社区的居民、社区民警参加。本期讲堂邀请了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研室副主任,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副秘书长靖研作《智能时代防诈骗指南》的专题讲座。靖研老师结合近几年社会上各种老年金融的诈骗案例深入浅出的讲解了诈骗的特点、常见手段以及教大家如何识别诈骗。通过为大家列举几种主要的保健养生、投资养老、常见电信等各类诈骗案件,以此为鉴,告诫大家如何有效防范诈骗,并以互动教学的方式针对微信、支付宝上的延时转账做了详细指导,防止大家误转账,以及被骗钱后还有追回来的机会。讲堂结束后还有一些老年人积极提问,讲师也都耐心解答,社区表示这样的活动对大家非常有益,本场讲堂受到居民们的一致好评。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技术的进步,各种诈骗现象也成为社会日益突出的问题。诈骗愈加呈现出手段高科技化、形式多样化、过程迅速化、作案隐蔽化的特点。通过本次活动,社区老年居民对诈骗有了一定的了解,并掌握了一定的识别骗术方法。老年群体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在感知系统和思维系统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退化,对社会上骗子的各种骗局,老年人很容易中招。为了更好的关心、关爱老人,切实提升他们的防诈骗意识,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也将持续积极行动,通过举办一系列科普讲堂引导老年人提高识别和防骗能力,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让老年人更好共享数字化发展成果,跨越数字鸿沟。●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大盘点●2021浙江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大会暨第三届中国长三角数字经济大会成功召开●2019浙江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大会圆满召开●数经联2021年数字经济与数字化改革培训课程汇总●2020中国工业计算机大会在杭成功举办●首届中国长三角数字经济大会在杭召开●第五届中国(杭州)大数据科学家论坛在杭召开●第十七届京沪杭高科技论坛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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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加快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尽快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把发展数字经济自主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不但有利于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提高数字经济的价值创造能力,重塑创新发展新格局,而且有利于构建产业创新生态体系,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产业链安全和产业国际竞争力。实现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需要推动数字科技基础理论突破,提高关键数字软硬件供给能力,扩大高水平数字创新人才供给,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创新发展。本文刊于光明日报2022年6月21日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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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数西算”工程有哪些深远意义?新型算力网络体系构建得如何?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今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通知,同意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内蒙古、贵州、甘肃、宁夏等8地启动建设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并规划了10个国家数据中心集群。我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完成总体布局设计,“东数西算”工程正式全面启动。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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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数字工厂标杆企业认定类和培育类名单的公示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根据《浙江省培育建设数字工厂试行方案》和《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数字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市经信局审核推荐,我厅组织专家书面评审和现场考察评估,拟定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为2022年数字工厂标杆企业(认定类)、杭州涂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为2022年数字工厂标杆企业(培育类),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6月13日-2022年6月20日。联系电话:0571-87056913。附件至阅读原文下载2022年浙江省数字工厂标杆企业(认定类)公示名单2022年浙江省数字工厂标杆企业(培育类)公示名单关于浙江省数字工厂标杆企业认定类和培育类名单的公示(签章版本)●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大盘点●2021浙江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大会暨第三届中国长三角数字经济大会成功召开●2019浙江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大会圆满召开●数经联2021年数字经济与数字化改革培训课程汇总●2020中国工业计算机大会在杭成功举办●首届中国长三角数字经济大会在杭召开●第五届中国(杭州)大数据科学家论坛在杭召开●第十七届京沪杭高科技论坛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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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在推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了“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以及“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强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的工作目标。面向未来,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需要以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在实现“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的过程中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目标。来源:光明日报作者:张丽君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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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通院发布《工业互联网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研究报告(2022年)》(附下载)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信通院”)以近年来各方高度关注、产业链条较长、赋能方案可复制性较强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为研究对象,对行业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研判思路、工业互联网赋能工具和路径等开展系统研究,并于2022年6月8日发布《工业互联网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研究报告(2022年)》。下载请关注并回复:中国信通院工业互联网现代化2022下载请关注并回复:中国信通院工业互联网现代化2022●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大盘点●2021浙江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大会暨第三届中国长三角数字经济大会成功召开●2019浙江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大会圆满召开●数经联2021年数字经济与数字化改革培训课程汇总●2020中国工业计算机大会在杭成功举办●首届中国长三角数字经济大会在杭召开●第五届中国(杭州)大数据科学家论坛在杭召开●第十七届京沪杭高科技论坛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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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畅循环稳工业攻坚行动方案》印发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日前全省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工作推进会上,浙江提出将开展八大攻坚行动。《浙江省畅循环稳工业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正式出台。《行动方案》从十大方面共计25条具体举措,力促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推动工业经济企稳回升。(一)全面提升物流畅通水平。1、优化完善公路物流服务水平。货车来自低风险地区的,不查验核酸证明。规范通行证发放和使用,加强闭环管理。推进落实货车司机“白名单”机制,规范健康码管理,不得随意给外地货车司机赋红黄码。严格规范防疫检查站设置与管理,强化保障,优化流程。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关闭实施提级管控,确保100%开通。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落实各项货车通行优惠政策,阶段性降低客车通行费。强化高速公路路网运行监测,提升路网整体通畅率。2、提升水运物流服务水平。优化水路防疫服务措施,强化港口码头、内河水上服务区、中高风险地区来船管控。提高港口通过能力,提升舱位服务和海铁联运保障能力,提高港口应急处置能力。持续贯彻落实减并港口收费、减免冷链物流专项费用。提高船闸运行效率,统筹完善船闸运营管理;加大船员换班保障力度,进一步规范换班管理流程和要求。3、提升航空物流服务水平。支持国际航空物流和商务交流,支持开通浙江国际商务交流活动集中的国际航空枢纽城市的包机航班;构建航空物流产业链各方信息共享的航空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航空口岸入境邮件快件消杀。4、提升邮政物流服务水平。推进邮政快递纾困解难稳发展,加强与地方沟通协调,维护快递物流园区、重要区域分拨中心、末端网点等场所稳定,加大合规快递电动三轮车更新,畅通微循环和最后“100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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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信》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指引我国信息化发展纪实》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无边波浪拍天来。上世纪6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互联网应用加速普及,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信息革命的发展浪潮。这是工业革命以来影响最为广泛和深远的历史变革,给人类生产生活方式乃至经济社会各个领域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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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福利|数经联联合优图云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职称申报咨询辅导与培训服务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浙江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地市人社部门也已陆续出台了关于2022年度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为汇聚更多优质资源、更高品质服务于会员单位,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简称:数经联)与浙江优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优图云)达成战略合作。双方将在申报经济系列、建设工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系列等职称系列的专业学员提供职称申报咨询辅导与培训服务。一、职称申报咨询辅导与培训专业范围和级别工业和信息化工程领域、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领域工程系列的中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和经济管理系列的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职称。二、职称申报咨询辅导与培训内容概要此前,浙江省人社厅出台了《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参加继续教育90学时以上,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如果继续教育学时达不到这一要求的,将无法申报职称评审。关于职称,国家人社部出台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对职称评审的评价条件作了很大的调整,重点突出对职称申报人员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评价。数经联与优图云战略合作的职称申报咨询辅导服务包括:申报方向、继续教育学时规划、论文主题辅导规划、申报方向的个性化匹配规划等全过程跟踪辅导内容,让申报人省时省心。欢迎感兴趣的会员及科技工作者前来咨询数经联秘书处15757730011(微信同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大盘点●2021浙江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大会暨第三届中国长三角数字经济大会成功召开●2019浙江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大会圆满召开●数经联2021年数字经济与数字化改革培训课程汇总●2020中国工业计算机大会在杭成功举办●首届中国长三角数字经济大会在杭召开●第五届中国(杭州)大数据科学家论坛在杭召开●第十七届京沪杭高科技论坛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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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十大标志性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精神,省委省政府拟于近期召开全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为全面总结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实施以来的发展成就,经研究,现面向全省征集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十大标志性成果,为全国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浙江方案、浙江样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附件请至文末阅读原文下载一、征集方向(一)重大改革。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改革和数字化改革一体融合,以数字经济系统建设、体制机制改革等工作为重点,征集一批重大改革创新成果。(二)重大事件。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围绕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和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征集一批对数字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引导作用、示范作用和推动作用的重大事件。(三)重大技术及产品。聚焦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网络通信、集成电路、量子信息、柔性电子、元宇宙等领域,征集一批自主创新性强、应用前景好的数字经济重大技术及产品。(四)重大应用。围绕数字治理、数字社会、数字普惠、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拓展新场景,征集一批应用效果明显、社会价值突出、可复制推广的重大应用成果。二、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省直各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二)申报成果。重大改革案例要突出推动大突破实现大牵引,具有高辨识度和影响力;重大事件案例具有正面影响力,对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进程具有重要引导和推动作用;重大技术及产品案例具有技术先进性、自主创新性、安全可靠性,能够打破国外垄断,实现国产化替代,具有较强推广价值和商业应用前景;重大应用案例具有创新性,示范推广价值大。(三)相关要求。申报成果具有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申报单位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自愿与其他单位分享经验。三、申报程序(一)省直各单位和省部属事业单位的标志性成果由各单位初审后,直接向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申报。(二)各市、县(市、区)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发动,组织当地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申报标志性成果。各设区市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地标志性成果进行汇总和初审后,向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申报。(三)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标志性成果进行遴选,对入选的标志性成果将在“浙江经信”公众号、浙江数字经济网等网站、新媒体上发布,并选编成案例集,积极推广应用。四、材料报送此次征集工作由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信厅)组织开展,请各单位于6月5日前将推荐标志性成果申报材料(附件1、2、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省经信厅。联系人数字经济处李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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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时报:数字经济催生更多就业岗位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不断满足消费者期待”正成为当下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面临的一道必答题。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通过组织召开专家视频座谈会等方式,邀请来自市场一线专业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提出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政策建议,其中“促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带动更多就业”成为普遍共识。本文刊于中国经济时报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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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单位动态|走近科技 你我同行 杭州市交通运输学会亚运保畅项目现场交流会成功举行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2022年5月30日,是第六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当天下午,数经联理事单位杭州市交通运输学会组织会员单位的交通建设科技工作者,在杭州交通投资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的亚运保畅项目建设工地,举行现场考察活动和经验交流座谈会。淳安交投集团、汤始建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同睿科技公司、杭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公司、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杭甬运河新坝二线船闸工程指挥部等20多家单位的科技工作者、监理和管理人员参加。围绕“走进科技,你我同行”主题,开展智慧交通建设实践应用进行交流分享。如今,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大数据智能化为技术手段的新型建设管理方式正在改变交通建设产业链。得益于科技的赋能,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能力得到大幅提升,项目管控能力更加高效。与会人员首先来到了“235国道杭州老余杭至五常段改建工程隧道2#基坑”的施工现场。市交投集团的张振宇博士向与会人员作施工情况介绍,他说:“235国道杭州老余杭至五常段改建工程隧道一共划分为14个基坑,其中2#基坑周围环境最为复杂,施工难度最大。为加强对基坑变形监测,在传统方案基础上,我们开发使用了基坑变形智能监测系统实获取时数据,全天候24小时连续监测基坑变形状况,为基坑安全施工提供了有力保障。”“基坑变形智能监测系统包括硬件和软件两个部分,硬件部分主要包含全天候智能图像采集终端、综合处理服务器,4G模块、标志点、基准激光点、户外防水箱以及电源等辅料;软件是基于高清视觉位移算法平台搭建,包括位移系统算法和上位机系统。”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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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省市公布《数据条例》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是国家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肖亚庆在2022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上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数据产业发展,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近年来,一系列与数据及其安全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陆续发布,数据的价值不断被认可。国家层面,《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共同构筑了数据安全保护的基础性“法律堡垒”。地方层面,目前已有十八个省市公布了相关数据条例。其中贵州、天津、海南、山西、吉林、安徽、山东、福建、黑龙江和辽宁出台了大数据条例,深圳、上海、重庆和浙江出台了数据条例。此外,四川、广西、江西、河南等地公布了相关数据条例的草案。梳理发现,各地有关数据立法,以促进数据利用和产业发展为基本定位,最大程度促进数据流通和开发利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数字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少地方条例具有制度创新引领改革发展的鲜明特点。比如《上海市数据条例》以保护促利用的立法主线,聚焦数据权益保障、数据流通利用、数据安全管理三大环节。《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重点围绕“公共数据”,明确将在省级、设区市和县(市、区)三级建立起以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应用支撑、业务应用体系为主体,以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组织保障、网络安全体系为支撑的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则提出,市场主体对合法处理数据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可以依法自主使用,取得收益,进行处分;鼓励市场主体制定数据相关企业标准,参与制定相关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等。浙江省ZHEJIANG《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是全国首部以公共数据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也是保障浙江省数字化改革的基础性法规。明确公共数据范围、平台建设规范、收集归集规则。《条例》明确浙江省国家机关、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运营单位,在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收集、产生的数据属于公共数据。根据本省应用需求,税务、海关、金融监督管理等国家有关部门派驻浙江管理机构提供的数据,属于条例所称公共数据。同时,《条例》根据公共数据平台一体化、智能化的定位,提出六方面要求,包括建设一体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共享开放通道、构建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建设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建立一体化数据目录体系、建设一体化数据标准体系。为了保证公共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条例》还要求各地建立数据校核更正机制、建立健全数据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并能提供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数据。助力省域治理高效协同激活数据要素市场。《条例》将公共数据分为无条件共享、受限共享和不共享数据三类,明确公共数据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并进一步规定保障该原则落实的具体制度,助力省域治理高效协同。为激活数据要素市场,浙江还将推动公共数据有序开放,规定开放属性确定机制、明确开放范围和重点、分类开放,并明确受限开放条件和要求。同时,《条例》还设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制度》及《公共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推动数据创造价值,确保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贵州省GUIZHOU贵州作为全国首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也是国内第一个省级层面对大数据进行立法的省份,先后制定出台了《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等法规,通过法律的方式界定大数据各方面的关系,全面开展大数据安全治理方面的实践等。其中,《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是全国首部大数据地方法规,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紧扣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的现实需求和趋势,对数据采集、数据共享开发、数据权属、数据交易、数据安全以及“云上贵州”等基本问题作出了宣示性、原则性、概括性和指引性规定,把贵州省在以大数据兴业、惠民、优政等领域的创新做法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将大数据产业发展纳入了法治轨道。《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大数据安全责任人,是指在大数据全生命周期过程中对大数据安全产生或者可能产生影响的个人或单位,包括大数据所有人、持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以及其他从事大数据采集、存储、清洗、开发、应用、交易、服务等的个人和单位。《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对政府数据、政府数据共享、政府数据开放进行了明确,条例中所称的政府数据,是指行政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各类数据,包括行政机关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管理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府信息系统形成的数据。天津市TIANJIN《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八章五十七条,包括总则、政务数据、社会数据、开发应用、保障措施、数据安全、法律责任、附则。明确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在政务数据共享方面,政务部门通过共享平台获取的文书类、证照类、合同类政务数据,与纸质文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作为行政管理、服务和执法的依据。在政务数据开放方面,优先推动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教育、科技、农业、环境、金融、企业登记监管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务数据向社会开放。明确政府单位主体责任和主要职责。在数据采集管理方面,《条例》指出,通过共享平台可以获得的共享数据,政务部门不得向相关单位和个人重复采集,上级部门和单位不得要求下级部门和单位重复上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为数据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人才政策支持。在培育大数据产业方面,《条例》鼓励从事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的企业依法收集、存储业务数据,并向市和区政务数据平台提供,用于共享和开放。《条例》规定,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数据发展应用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设立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为社会提供大数据资源和应用场景。推动大数据在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应用。在大数据开发应用方面,《条例》指出,要推动大数据技术与制造业的融合,推动大数据在服务业广泛应用。支持企业跨界联合,鼓励大数据在制造业全产业链集成运用,支持壮大新兴业态。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加快发展科技服务、创意设计等现代服务业。海南省HAINAN《海南省大数据开发应用条例》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分为六章,共五十七条,从总则、大数据开发与共享、大数据开发与产业促进、数据安全与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规定,覆盖了大数据采集、汇聚、存储、管理、开放共享等各个环节。《条例》明确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大数据产业布局和导向,坚持市场主导,培育骨干企业,建立产业体系,推动大数据与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深度融合,深入开展大数据领域金融、人才、科研、技术、市场等方面制度创新,促进大数据产业高效健康发展。《条例》指明了大数据助力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的任务和途径。运用大数据营造优化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现代化水平,为海南自贸区、自贸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提供信息化基础支撑。山西省SHANXI《山西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自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从明确政府管理职责、制定促进发展优惠政策、提供服务保障措施等方面,推动大数据产业政策的法治化,为大数据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提出鼓励行业协会商会、联合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民航、铁路、道路客运等公共服务企业以及大数据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收集、存储相关数据,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依法向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统一开放平台提供,发挥政务数据的价值。二是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条例》支持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鼓励数据交易主体在依法设立的大数据交易平台上进行数据交易。三是推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新业态。《条例》明确“支持企业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第三方数据分析发掘服务、技术外包服务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培育大数据解决方案供应商;支持推动大数据与云计算、卫星导航、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的融合,培育大数据产业新技术和新业态”。四是设立省政府专项资金。《条例》明确省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对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大数据市场主体根据经营情况或者对地方财政的贡献情况给予奖励,对行业大数据融合应用示范、大数据机构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给予奖励。五是数据中心用电支持。《条例》明确支持数据中心全电量优先参加电力直接交易,鼓励开展风力、光伏等新能源电力交易。通过制定目标电价、给予电价补贴等措施,对数据中心用电进行支持,保障电量供应。六是税收优惠政策。大数据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活动,依法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吉林省JILIN《吉林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包括“总则”“数据处理”“发展应用”“促进措施”“数据安全与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7章61条。明确管理部门。《条例》规定了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工作,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大数据发展应用协同推进机制,统筹规划全省数字化基础设施。建立大数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体系。《条例》明确了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公共数据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开放和应用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公共数据质量、安全、管理等标准,促进公共数据管理规范化。强化省大数据平台的核心作用。《条例》规定了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负责建设、管理省大数据平台,本省公共数据应当通过省大数据平台予以归集、治理、共享和开放。规定依目录进行管理的机制。《条例》强调了行政机关和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应当按照一数一源、一源多用的要求,按公共数据目录采集公共数据,并将采集或者产生的公共数据向省大数据平台归集,实现公共数据集中存储。大力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和开放。在数据共享方面,着眼于破除信息孤岛,明确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将公共数据的共享属性分为无条件共享、授权共享和非共享三类。在数据开放方面,明确数据开放属性分为无条件开放、有条件开放和非开放三类,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迫切需要的高价值数据应当优先开放。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提出促进大数据资源在更多领域应用,发挥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价值,明确了在农业、制造业、服务业、民生服务、社会治理、政务服务、社会信用等方向深化大数据的创新应用。强调数据安全和法律责任。《条例》提出数据安全管理、风险评估、安全监测预警和安全应急处置等机制,明确各不同主体对数据安全保障的责任义务。安徽省ANHUI《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着眼于大数据的特征及其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行政管理、人民生活等方面产生的影响,从数据资源的归集整合、开发应用、安全管理和促进促进大数据发展的相关措施等方面进行规范。一是坚持大数据发展与安全并重。在全面推动大数据发展的同时,充分吸收借鉴《民法典》《数据安全法(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等有关内容,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和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二是充分体现安徽特色。在立法中将我省好的经验做法总结上升到地方立法层面,加以固化,如数字江淮建设、江淮大数据中心、“皖事通办”平台等都有相关规定。对数据实行分类管理,规定公共数据向江淮大数据中心归集,鼓励非公共数据向江淮大数据中心汇聚,推进数据资源汇聚融合、共享开放、有效流动和开发应用。三是大数据在各领域各行业发展应用更加丰富。坚持市场化导向,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培育数字产业集群,支持市场主体利用大数据赋能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治理。四是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政策措施更加全面。注重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推出了设立省大数据中心专项资金、依法设立大数据发展基金等财政、金融、产业政策,以及科研、人才、用地、用电、基础设施、标准化扶持政策措施,为大数据发展应用提供有力保障。深圳市SHENZHEN《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内容涵盖了个人数据、公共数据、数据要素市场、数据安全等方面,是国内数据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条例》率先在立法中探索数据相关权益范围和类型,明确自然人对个人数据依法享有人格权益,包括知情同意、补充更正、删除、查阅复制等权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其合法处理数据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及条例规定的财产权益,可以依法自主使用,取得收益,进行处分。为进一步规范个人数据处理活动,《条例》借鉴国际主流个人数据立法的规定,确立了以“告知——同意”为基础的个人数据处理规则:一是处理个人数据具有告知义务,应当在处理前向自然人告知数据处理者的基本信息,处理个人数据的种类、范围、目的和方式,存储个人数据的期限,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以及自然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使权利的方式等事项。二是处理个人数据应当征得自然人的同意,在其同意的范围内处理其个人数据,不得通过误导、欺骗、胁迫等违背自然人真实意愿的方式获取同意,并对同意规则的例外情形作出了规定。三是针对自然人撤回同意的情形,规定数据处理者应当提供撤回同意的途径,不得对撤回同意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并在立法中首次认可了数据处理者在自然人撤回同意前基于同意进行的合法数据处理的有效性。此外,《条例》对处理生物识别数据作出了较处理其他数据更加严格的规定,要求处理生物识别数据时,除该生物识别数据为处理个人数据目的所必需,且不能为其他非生物识别数据所替代的情形外,应当同时提供处理其他非生物识别数据的替代方案。上海市SHANGHAI《上海市数据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是继《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之后出台的第二部比较全面的地方数据条例。《条例》共十章九十一条,分为总则、数据权益保障、公共数据、数据要素市场、数据资源开发和应用、浦东新区数据改革、长三角区域数据合作、数据安全、法律责任和附则。明确数据发展管理体系。《条例》明确指出各级政府部门在数据产业发展中应划分职能,鼓励各区、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同时由市人民政府设立以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相关部门的专家组成的数据专家委员会。保障数据权益。依法保护自然人对其个人信息享有的人格权益,《条例》规定需以通过合法、正当的方式收集数据,保护在使用、加工等数据处理活动中形成的法定或者约定的财产权益,以及允许依法开展数据交易活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强调个人对于其数据处理的知情同意权,并规定不得以拒绝提供产品或禁止出入为由强迫个人提供信息,且禁止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公共数据方面,《条例》旨在健全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制定公共数据资源规划,通过上海市大数据中心统一规划大数据资源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目录管理体系,对公共数据实行分类管理,同时以大数据资源平台为基础,促进公共数据共享和开放,并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提高公共数据社会化开发利用水平。数据要素市场方面,培育公平、开放、有序、诚信的数据要素市场,建立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解决等市场运营体系,促进数据要素依法有序流动。建立健全数据交易机制,支持数据交易服务机构有序发展,创建完善数据交易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并由相关行业协会构建交易价格评估指标。数据资源开发和应用方面,以数据资源作为活水注入现有经济体系,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支持数据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壮大数据收集存储、加工处理、交易流通等数据核心产业,促进数据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数据技术和服务业深度融合,促进数据技术与政府管理、服务、运行深度融合。浦东新区数据改革方面,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推进数据权属界定、开放共享、交易流通、监督管理等标准制定和系统建设。与国家有关部门建立数据共享使用机制,在浦东新区设立数据交易所并运营,聚焦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简称临港新片区),打造全球数据汇聚流转枢纽平台,在片区内探索制定低风险跨境流动数据目录,同时支持浦东新区培育国际化数据产业,加强数据交易相关的数字信任体系建设。长三角区域数据合作方面,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与长三角区域其他省共同开展长三角区域数据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长三角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建立以需求清单、责任清单和共享数据资源目录为基础的长三角区域数据共享机制,促进长三角区数字认证体系、电子证照等的跨区域互认互通,推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数据安全流通技术的利用,建立跨区域的数据融合开发利用机制。数据安全方面,实行数据安全责任制,数据处理者是数据安全责任主体。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重要数据目录管理、公共数据安全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数据安全应急处置等机制。山东省SHANDONG《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分为总则、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发展应用、安全保护、促进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在数字基础设施方面,《条例》单独列为一章进行规定,要求编制和实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规定算力基础设施、信息通信网络、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推动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还突出强调加强农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在数据资源方面,《条例》将数据资源划分为公共数据和非公共数据,明确公共数据和非公共数据的范围,明确公共数据、非公共数据的所属范围及各自管理要求。对数据收集作出了规定,划出了收集“禁区”: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共数据提供单位不得重复收集能够通过共享方式获取的公共数据。在数据发展应用方面,《条例》强化大数据应用,对大数据在新动能转换、服务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创新应用作出具体规定,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数字经济、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在数据安全保护方面,《条例》明确山东实行数据安全责任制,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持有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数据安全责任;明确了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网信、公安、国家安全、大数据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数据安全责任单位的保护责任。《条例》还强调数据跨境审查,明确数据收集、持有、管理、使用等数据安全责任单位向境外提供国家规定的重要数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和国家安全审查。福建省FUJIAN《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紧扣福建省大数据发展应用现状和需求,对数据采集生成、汇聚共享、开放开发中的主要问题进行制度设计,明确划定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权限。在数据采集方面,《条例》规定采集数据应当向被采集者公开采集规则,明示采集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采集者同意。凡能通过共享获取的公共数据,政务部门不得重复采集。同时,为解决部门间数据壁垒、共享不充分等问题,《条例》明确公共数据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和暂不共享3种类型。凡列入暂不共享类公共数据的,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政策作为依据。在公共数据开放方面,《条例》明确应当优先开放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和需求度高的数据。公开数据分为普通开放和依申请开放两种类型。在数据开发利用方面,《条例》规定,依法获取的各类数据经处理无法识别被采集者且不能复原的,可以交易、交换或者以其他方式开发利用。按照有关规定开发利用公共数据资源获得的合法收益,受法律保护。在数据交易市场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培育数据交易市场,鼓励和引导数据交易主体在依法设立的数据平台进行交易,加强对数据交易平台的监管。重庆市CHONGQING《重庆市数据条例》自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分为总则、数据处理和安全、数据资源、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应用、区域协同、法律责任等8章,60条。在数据安全方面,《条例》明确,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按国家要求编制本地区重要数据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数据进行重点保护。在推动数据赋能数字化转型方面,《条例》提出,推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服务业、政府管理深度融合,加快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在区域协同方面,《条例》提出支持开展数据跨境流动,依托中新(重庆)等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推动国际数据港建设。同时,条例提出,重庆与四川省共同开展川渝地区数据标准化体系建设,按照区域数据共享需要,共同建立数据基础性标准和规范,促进数据资源共享和利用。在规范数据使用行为方面,《条例》明确,市场主体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从事操纵市场、设置排他性合作条款等活动,强调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通过合法、正当的方式依法收集数据;对合法取得的数据,可以依法使用、加工;对依法加工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可以依法获取收益。另外,《条例》规定,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与市数据主管部门签订的开放利用协议,未向市数据主管部门反馈数据使用情况的,或超出约定使用范围使用公共数据的,市数据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黑龙江省HEILONGJIANG《黑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条例》共8章70条,紧贴黑龙江实际,保障数字化改革,深化数字龙江建设,推进龙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在数据资源、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数据政策导向和促进措施等方面作出规定,形成一系列创新亮点。科学界定大数据相关法律概念。《条例》明确规定,所称大数据,是指以容量大、类型多、速度快、精度准、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数据集合,以及对数据集合开发利用形成的新技术和新业态。条例从获取数据主体、数据特征、获取方式等方面,将大数据分为公共数据和非公共数据,并明确了相关概念。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明确了数据资源的一般权益,对依法加工、使用数据,享有法定财产权益,建立数据权属登记制度,以及行使相关数据权益应当履行的义务等作出规定,使相关主体的数据行为约束在法定范围内,解决数据活动中主体权利、义务以及责任边界不清晰的问题。条例完善了公共数据管理机制,对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公共数据目录管理、公共数据标准、公共数据的采集和汇聚、公共数据质量管控、公共数据开放等作出规定,从法规层面强化公共数据平台支撑能力,提高公共数据质量,优化公共数据要素资源配置。促进数据资源安全高效流通。《条例》对“数据要素市场”从建立数据交易平台、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主体、促进数据高效流通、探索建立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制度、数据质量评估认证、构建数据资产定价指标体系、数据管理主体责任以及公平竞争等8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充分发挥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基础性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功能,培育壮大我省数据要素市场提供制度保障。辽宁省LIAONING《辽宁省大数据发展条例》自2022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共九章、五十四条,从培育壮大数据要素市场、突出工业大数据特色、夯实新型基础设施底座、全面保障数据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制度设计。培育壮大数据要素市场。《条例》设置“数据要素市场”专章,明确了市场主体在数据采集、加工、使用、交易等基本权益方面的保障性规定;同时,对数据交易和竞争行为以“负面清单”方式划定禁区,就交易市场配套制度建设予以规定,并对违法交易、侵害其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行为增设了处罚条款。此外,针对公共数据资源价值释放不充分问题,在“公共数据”一章中规定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将这一宝贵的数据资源导入市场化开发,以缓解数据资源总体供给不足,提升数据利用价值。突出辽宁工业大数据特色。《条例》设置“工业大数据”专章,围绕解决工业数据采集汇聚不全面、流通共享不充分、开发应用不深化、数据企业发育不健全等问题,突出发挥企业在工业大数据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兼顾企业能力条件,就企业在数据采集汇聚、开放共享、融合应用、安全保护和数据治理能力等方面的具体义务进行了规定。此外,还就政府培育数据服务企业、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等作出了规定。夯实新型基础设施底座。《条例》设置“基础设施”专章,规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和市场、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共同发力、分层分类实施,并根据国家“东数西算”总体安排,在全省大数据中心建设上,要求充分利用国家算力资源,因需适度建设,高效建设利用。同时,就通信网络、物联网、算力、新技术等信息基础设施、工业互联网和传统基础设施改造升级等融合基础设施、保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要的创新基础设施等布局建设进行了规定。全面保障数据安全。《条例》设置“数据安全”专章,规定实行数据安全责任制和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明确责任确定原则,搭建数据安全管理体制,并就全社会各主体建立落实数据安全保护制度、强化数据存储管理和应急处置等予以明确。●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大盘点●2021浙江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大会暨第三届中国长三角数字经济大会成功召开●2019浙江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大会圆满召开●数经联2021年数字经济与数字化改革培训课程汇总●2020中国工业计算机大会在杭成功举办●首届中国长三角数字经济大会在杭召开●第五届中国(杭州)大数据科学家论坛在杭召开●第十七届京沪杭高科技论坛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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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经联参展2022杭州市万社联动迎亚运活动,秘书长明振东代表数经联接受5A社会组织现场授牌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5月25日,2022年杭州市万社联动迎亚运暨萧山区社会组织公益嘉年华在浙江国际影视中心直播举行。本次嘉年华以“万社联动迎亚运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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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大市场如何“统一”?一文读懂→

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及时清理废除各地区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63.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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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大盘点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作为全国首家数字经济组织紧密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在科协的指导和支持下,以“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城乡数字化”为方向,按照全省数字化改革部署,充分发挥“开放型、平台型、枢纽型、生态型”数字经济一站式创业创新综合生态服务平台作用,努力当好政府的助手、学会与企业发展的帮手、数字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推手。2021年工作回顾我会根据章程和年初既定工作目标任务,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以“数字为基、经济为本,创新为源、发展为要”为宗旨,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履职尽责,各方面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并获得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认可。2021年学会获评“2021年度长三角优秀科技志愿服务组织”、市民政局“5A级社会组织”、市科协“2020年度十佳一流学会”、市科协科技智库研究基地(数字经济)等,承担的项目在2021年5月中央文明办等十六个部委组织的全国学雷锋“四个100”评比中荣获了最佳科技志愿服务项目,数经联会长徐赤荣获浙江省科协系统2021年度成绩突出个人、秘书长明振东先后荣获2021年度中国科协科技志愿者先进典型、长三角优秀科技志愿者、杭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等称号。>全年组织及参与党建活动13场次,联合浙江省民营经济研究中心在嘉兴举办党建座谈会,并积极响应杭州市网信办互联网行业党委“E心向党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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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数字化改革 赋能产业再升级|2021浙江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大会暨第三届中国长三角数字经济大会成功召开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12月30日,受疫情影响,2021浙江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大会暨第三届中国长三角数字经济大会通过线上直播方式如期举行。大会以“助力数字化改革,赋能产业再升级”为主题,来自全国的数字经济领域专家领导及协会代表通过视频寄语表达了对大会召开的祝贺。当天线上参与观看总人数近万人次。本次会议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指导,浙江省自动化学会、浙江省数字经济产教融合联盟、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浙江广电集团新闻广播、长三角数字经济产业联盟主办,浙江省科协智能制造学联体、浙江省科协数字科技学联体、浙江省计算机应用与教育学会、长三角嵌入式系统与软件产业联盟、上海市人工智能技术协会、江苏省苏商发展促进会、安徽省大数据产业联盟联合主办,同时还得到了近三十家协会和高校院所的协办和特别支持。浙江新闻广播主持人钟佳佳担任大会开幕式主持。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一级巡视员姜长才,原浙江省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长三角数字经济产业联盟主席张森教授为大会开幕式致辞。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一级巡视员姜长才致辞姜长才在致辞中表示,浙江省科协按照“科创中国”和我省打造“三大科创高地”的要求,在打造“世界青年科学家论坛”等国家级重大品牌活动的同时,大力搭建学会创新融合平台,组建“科创之江百人会”,汇聚科技人才与资源。分类组建成立了智能制造等6大联合体,旨在打造高端科技创新智库大平台,搭建高水平学术交流大平台、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大平台、创新人才培养大平台,推进学会改革创新发展,以产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加速技术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浙江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大会与中国长三角数字经济大会作为我省发起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要品牌活动之一,面向经济主战场、立足企业产学研生态服务,希望通过这次大会,探索形成以数字化双碳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激发高端智力在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独特优势,全面引领绿色转型、数字赋能产业,助推浙江新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原浙江省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长三角数字经济产业联盟主席张森教授致辞张森在致辞中提到,在前两天的浙江全省数字化改革推进会上,袁书记提出了勇立潮头、塑造变革,加快打造数字化改革标志性成果的新要求。据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2020长三角数字经济发展报告》显示,长三角城市群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稳步提升,产业数字化和公共数字化有力推动长三角地区整体数字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三省一市除共同签署了推进数字经济一体化的合作协议外,各地也分别因地制宜出台政策,促进产教对接、产教融合、产融互促,搭建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圈;充分发挥制造业大省和数字经济发展先行区等优势,加强多方位合作。在“双碳”的大背景大目标下,我们更应该注重数字经济生态建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持续完善产业发展创新生态,协力推动未来产业再升级,让数字技术在其中大有可为并发挥重要作用。大会还设置了四大奖项,通过申报和专家推选,有60家长三角地区数字经济优秀企业获得了2020-2021年度长三角数字经济优秀案例奖项及创新案例奖项,长三角嵌入式系统与软件联盟秘书长、上海市人工智能技术协会副会长丁志刚和安徽省大数据产业联盟秘书长张子斌分别在大会上宣读了获奖企业名单。为进一步助推产学研用相互融合,让更多好的思想和碰撞能促进技术交流。长三角数字经济产业联盟执行秘书长、浙江省自动化学会数字经济专委会主任明振东代表组委会公布了大会论文集优秀论文奖获奖名单,《厨电行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进行制造升级探索研究——基于老板电器实践分析》等十篇论文获得奖项。长三角数字经济产业联盟执行主席、杭州市科协副主席、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会长徐赤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年度现象评选结果颁奖环节,揭晓了数字经济特别贡献人物(张森教授)、浙江省数字经济媒体贡献奖、数字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实践贡献奖、数字经济产教融合贡献奖。浙江广电集团浙江之声副总监项勇发布了《数字化看浙江》2021年最受欢迎的数字化改革场景。大会主论坛院士分享和专家报告环节,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原副校长孙玲玲教授担任主持。大会邀请到加拿大工程院院士、加拿大工程研究院院士、ASMEFellow及CSMEFellow张丹作《InnovationDesign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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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附下载)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以数字化转型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正在成为引领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2021年上半年,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不断深入发展,推动数字技术与传统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数据保护、平台经济反垄断等领域立法与监管不断完善,助力数字化治理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日前发布的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互联网行业的基础支撑、创新驱动、融合引领作用更加凸显,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中的地位显著提升。下载请关注并回复: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字经济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凸显近年来,我国各传统产业纷纷利用新技术进行全方位改造,数字经济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凸显。今年上半年,数字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关键动力。“互联网进一步发挥支撑引领作用,促进数字经济规模不断扩大、质量日益提升、结构优化升级、创新更加活跃,成为未来产业的核心引擎,成为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力量。”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总经济师陈文玲表示。数字产业化进程加速,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16.14亿,较2020年12月增加1985万户,其中,5G手机终端连接数达3.65亿,较2020年12月增加1.66亿户。2021年上半年,电信业务收入累计完成7533亿元,同比增长8.7%;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完成业务收入6951亿元,同比增长25.6%;信息技术服务业完成业务收入2.83万亿元,同比增长26.0%;软件业完成业务收入4.42万亿元,同比增长23.2%;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6.33万亿元,同比增长22.1%。产业数字化对数字经济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凸显。《报告》显示,在消费领域,网络零售成为消费新引擎,上半年交易规模达6.11万亿元,同比增长23.2%;移动支付蓬勃发展,撬动餐饮、外卖、旅游等多个线下服务场景。在工业制造领域,全国建成具有一定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超过100家,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基本形成;智慧工厂、数字农业等产业数字化新模式持续升级,不断释放出更大的产业活力。CNNIC副主任张晓表示,数字化转型的浪潮已经形成,并将成为“十四五”时期发展的重要命题,产业端数字化彰显出“加速与融合”的新特征。数字消费积累隐性价值释放民生红利数字消费将线下消费与线上消费、实体消费与虚拟消费、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有机融合,形成了新的社会价值。《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汽车联网设备的使用率分别达19.8%、13.3%、12.3%,且潜在消费规模大,发展前景广阔。数字化产品及服务释放巨大隐性价值和民生红利,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产生重要影响。在数字贸易方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国目前已经发展到105个。“社会端数字化体现出‘扩大与缩小’的特点。”张晓表示,主要体现在用户总体规模的扩大和细分群体使用率差距缩小上。截至2021年6月,我国的网民规模已经突破10亿,超过七成的人口上网,超过10类互联网应用的用户规模在5亿以上,人均每周上网时长达到26.9个小时,互联网应用塑造了全新的生活方式和社会形态。与此同时,得益于基础设施与配套数字化服务“软硬件”的不断完善,农村群体与城镇居民互联网普及率差异较2020年12月缩小4.8个百分点,数字消费的海量隐性价值正逐步积累并释放出巨大的民生红利。数字消费逐渐成为大众不可或缺的生活要素。《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数字消费者认为网络支付、即时通信、网络新闻、搜索引擎、网络购物等应用的价值相比其他互联网应用更高;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等垂直品类丰富、满足大众多样化需求的互联网应用价值相对次之;网上外卖、网约车等线下可替代性较强的互联网应用在数字消费者主观认知中的价值相对较低。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三大产业提速发展“产业数字化对数字经济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凸显。”陈文玲表示。从《报告》来看,2021年上半年,农业、工业、服务业三大产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入推进。智慧农业应用水平提升。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技术加速与农业生产深度融合,无人拖拉机、无人抛秧机、“5G﹢智能大棚”等智能设备推动农业生产养殖过程的精准感知和智能决策,助力农业发展从信息化走向标准化和智能化。数字技术与制造业产业融合提速。截至2021年6月,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分别达53.7%和73.7%,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准备度持续提升。电子设备生产、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利用数字化技术不断推陈出新,构建出协同研发设计、远程设备操控、柔性生产制造、无人机巡检等“5G﹢工业互联网”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动产业数字化不断升级。数字化服务市场加速发展。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上外卖、在线旅行预订用户规模分别达4.69亿和3.67亿,分别占网民整体的46.4%和36.3%;在线办公、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用户规模分别达3.81亿、3.25亿、2.39亿,分别占网民整体的37.7%、32.1%和23.7%。从餐饮、旅游到办公、教育、医疗等各类传统服务市场因数字化赋能实现了线上线下融合,进一步带动服务业的繁荣发展。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余晓晖表示,正值“十四五”开局之年,信息通信业乘势而上,持续推动信息通信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聚焦工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创新应用,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迎来发展“开门红”。工业互联网成为行业创新发展突出亮点。《报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外网覆盖全国300多个地级行政区,部分省份已实现工业互联网外网所有地市全覆盖以及工业园区广覆盖。“5G﹢工业互联网”建设进程明显加快,累计在建项目超过1500个。标识解析体系“东西南北中”五大国家顶级节点稳定运行,运营二级节点达156个,覆盖全国25个省(区、市),标识注册量达到349亿。与此同时,工业互联网赋能数字化转型应用范围逐步扩大至40个国民经济重点行业,“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覆盖20余个国民经济重要行业。●征文活动|关于2021浙江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大会征文的通知●2019浙江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大会圆满召开●数经联2021年数字经济与数字化改革培训课程汇总●2020中国工业计算机大会在杭成功举办●首届中国长三角数字经济大会在杭召开●第五届中国(杭州)大数据科学家论坛在杭召开●第十七届京沪杭高科技论坛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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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活动|关于2021浙江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大会征文的通知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浙江省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先行示范省,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促进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和前沿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向全省乃至全国展示数字经济领域的创新技术、最新成果,最佳场景,构建浙江数字经济发展的良好生态系统,经研究,2021年9月中下旬在杭州举办“2021浙江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大会”。本次大会将出版论文集,现面向全省征集论文稿件,录取论文将收入大会论文集。同时,大会还将评选优秀论文并推荐到国家级期刊《智能物联技术》杂志发表。欢迎数字经济相关领域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应用和管理人员等踊跃投稿。征文通知一、征文范围论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5G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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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经联2021年数字经济与数字化改革培训课程汇总

为满足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学习、内训、考试等需求,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依托各领域专家,设计了数字化改革、数字技术、数字经济、TRIZ、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等专题课程,各单位可根据自身需求定制培训课程,同时我会也提供各类培训方案设计及授课服务。课程大纲数字化改革专题数字化改革理论体系数字化改革战略数字化改革战术路径数字技术专题大数据产业发展及应用区块链关键技术及其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趋势与应用云计算与发展应用物联网技术及应用5G关键技术及应用网络安全数字经济专题数字经济与创新数字经济赋能产业发展生态数字经济相关产业政策解读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重点、难点、优化工业互联网及应用机器视觉数字经济新商业模式TRIZTRIZ概述40个技术创新原理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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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届京沪杭高科技论坛 暨“双千”行动萧山行活动成功举办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12月22日,第十七届京沪杭高科技论坛暨“双千”行动萧山行活动,在杭州市萧山信息港小镇举行。中国工程院院士陈鲸出席活动并作主题报告。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卫红、浙江省科协一级巡视员姜长才、杭州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郑健波等领导出席活动。中国科学院院士杨树锋等通过视频寄语本届大会。本次活动由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萧山区人民政府主办,杭州市院士专家中心、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萧山区科学技术协会、萧山信息港小镇承办,萧山信息港小镇科协、长三角数字经济产业联盟数字大健康专委会协办。罗卫红在致辞中说,近年来,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院士专家服务工作,市科协狠抓机遇、主动作为,特别是院士专家中心成立以后,建立了联系服务院士专家工作机制,通过举办院士家乡行、召开杭州市“十四五”规划院士专家座谈会、打造院士路等工作载体,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积极发挥院士专家智库作用为杭州发展建言献策。全年开展“战疫情、促发展,千名专家进千企”专项行动,以“五站一基地”和“院士之家”建设为抓手,服务科技经济融合发展。可以说,亮点纷呈,成效显著。相信本届京沪杭高科技论坛的举办将继续成为杭州服务联系院士专家、服务科技决策咨询、服务科技创新和科技经济融合的重要平台和工作载体,将继续为杭州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发挥独特的作用。姜长才在致辞中表示,京沪杭高科技论坛自2004年创办以来,作为推动杭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品牌活动,已连续举办了16届。这一活动在深化京沪杭三地高科技合作,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也是展示杭州创新发展的一道窗口。会上,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卫红、浙江省科协一级巡视员姜长才为2020年12家新增杭州市院士工作站授牌。院士工作站旨在充分发挥院士的智力优势,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助推杭州企业高质量发展。本次新增院士工作站涉及癌症研究、产业融合、电子信息技术和医疗器械等领域,院士工作站的落成必将助推企业的创新发展。目前,全市已建立院士工作站64家,专家工作站54家,柔性引进两院院士61位,柔性引进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54位。其中,获得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19家。“杭州市生命健康学会联合体”正式成立,中国科学院院士黄荷凤担任“学联体名誉会长”。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郑健波和萧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华恩为26家成员学会颁发会员证书,数经联秘书长明振东作为代表上台领取会员证书。《“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30年,我国要建立起体系完整、结构优化的健康产业体系,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健康产业要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这是市科协落实习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提出的“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学科交叉融合的创新之举,是“科创中国”倡导的组织创新的一个生动实践,将为杭州市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高端智力支撑。开幕式后,中国工程院院士、通信与信息系统专家陈鲸作题为《天地一体化空间信息系统安全面临的挑战与思考》的报告。会上,还举行了园区企业分享。信息港小镇做产业推介;微医控股(浙江)有限公司、浙江诺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一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就大数据与医疗健康融合作了分享。“科技惠民、改善民生”是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宗旨。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打造生命健康产业生态体系,以创新引领,丰富供给,培育健康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运用云计算、健康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推动健康服务定制化、网络化、个性化、智能化,以人民生命健康护航人民高品质生活。本次京沪杭高科技论坛旨在充分发挥京沪杭等地高科技产业化发展优势,促进科技创新,深化京沪杭高科技合作,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贡献力量。下午,陈鲸院士走访信息港小镇企业新奇点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双千”行动,体验乘坐新奇点公司研发的无人驾驶微公交,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指导工作。THE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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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生态 赋能新制造 | 2020中国工业计算机大会在杭成功举办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庚子岁末,2020中国工业计算机大会于12月23日在松竹林茂、浩浩碧水的杭州青山湖畔隆重召开。大会以“构建新生态,赋能新制造”为主题,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指导;中国计算机学会、杭州临安区人民政府主办;中国计算机学会工业控制计算机专委会、北京控制工程研究所、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等单位承办;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科学技术局、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特别支持;国家、省、市区相关学(协)会等专业行业组织和企业联合协办。参加大会的人员主要包括国内工业计算机领域知名院士专家和地方政府、相关组织、优强企业的负责人以及相关业内精英等近300人。嫦娥五号揽月入怀,圆满而归,而刚刚实现这个壮举的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是本次大会的指导单位之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国际宇航科学院终身院士、嫦娥五号探测器系统总设计师、总指挥杨孟飞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工业自动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孙优贤联合担任本次大会的主席,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的多位科学家也出席了本次大会。大会主席杨孟飞院士通过视频致欢迎辞,杭州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主任陈国权、中国计算机学会专委会工委主任彭思龙、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正厅级巡视员凌云分别为大会致辞。杨孟飞院士在致辞中表示因为任务的需要,非常遗憾没能来到会议现场,感谢大家对嫦娥五号任务的关心和支持,嫦娥五号探测器成功实现自动采样返回,带着珍贵的月岩和月壤回到了祖国的怀抱。嫦娥五号是中国科技自立自强的体现,其星载高品质工业计算机是自主研制的,整个探测器使用了大量的计算机系统。希望大家通过本次大会交流学习,凝聚共识,引导合作创新,助力构建自主可控的工业产业新生态并祝大会圆满成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主任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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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明年2月实施!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为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水平,日前,银保监会发布实施《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一、《办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修订所遵循的原则是什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随着互联网等技术在保险行业的不断深入运用,互联网保险业务作为保险销售与服务的一种新形态,深刻影响了保险业态和保险监管。互联网保险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给行业和监管带来了挑战。为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水平,银保监会修订颁布《办法》。《办法》修订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决策部署,注意把握以下工作原则:一是问题导向,坚决贯彻落实各项防风险措施;二是统筹推进,做到互联网保险制度协调统一;三是服务实践,做到监管制度务实管用,提高可操作性;四是审慎包容,引导新型业态健康合规成长。《办法》共5章83条,具体包括总则、基本业务规则、特别业务规则、监督管理和附则。重点规范内容包括:一是厘清互联网保险业务本质,明确制度适用和衔接政策;二是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要求,强化持牌经营原则,定义持牌机构自营网络平台,规定持牌机构经营条件,明确非持牌机构禁止行为;三是规范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规定管理要求和业务行为标准;四是全流程规范互联网保险售后服务,改善消费体验;五是按经营主体分类监管,在规定“基本业务规则”的基础上,针对互联网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分别规定了“特别业务规则”;六是创新完善监管政策和制度措施,做好政策实施过渡安排。二、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定义是什么,《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情况?针对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如何衔接适用监管规则?《办法》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本质和发展规律,明确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定义,即“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办法》规定,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保险业务,即为互联网保险业务:一是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和自助终端设备销售保险产品或提供保险经纪服务;二是消费者能够通过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的销售页面独立了解产品信息;三是消费者能够自主完成投保行为。《办法》针对渠道融合情形规定了政策衔接适用方法:投保人通过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提供的保险产品投保链接自行完成投保的,应同时满足本《办法》及所属渠道相关监管规定。涉及线上线下融合开展保险销售或保险经纪业务的,其线上和线下经营活动分别适用线上和线下监管规则;无法分开适用监管规则的,同时适用线上和线下监管规则,规则不一致的,应坚持合规经营和有利于消费者的原则。另外,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借助互联网保险业务名义进行线下销售的,包括从业人员借助移动展业工具进行面对面销售、从业人员收集投保信息后进行线上录入等情形,应满足其所属渠道相关监管规定,不适用本《办法》。三、哪些机构可以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当满足哪些条件?是否需要申请业务许可或进行业务备案?《办法》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超出该机构许可证(备案表)上载明的业务范围。《办法》所称的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含相互保险组织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办法》所称的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依法获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的互联网企业。《办法》规定了保险机构及其自营网络平台应具备的条件,包括网站备案、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等级保护、营销模式、管理体系、制度建设、监管评价等。保险机构只要满足《办法》规定的条件,即可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需要申请业务许可或进行业务备案。不满足规定条件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已经开展的应立即停止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或提供保险经纪服务,整改后满足规定条件的可以恢复开展相关互联网保险业务。另外《办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从经营范围、险种限制、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几方面做了规定。四、银行能否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有哪些要求?根据《办法》,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可以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除了要满足《办法》对保险机构的一般要求外,还要满足针对银行的专门要求:一是应通过电子银行业务平台销售;二是应符合银保监会关于电子银行业务经营区域的监管规定;三是不得将互联网保险业务转委托给其他机构或个人。五、对于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有哪些要求?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要满足《办法》对保险机构的一般要求。此外,《办法》还针对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强化了以下要求:一是要求持牌经营,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应获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二是应有较强的合规管理能力、场景和流量优势、信息技术实力等;三是应实现业务独立运营,与主营业务实现业务隔离和风险隔离;四是不得将互联网保险业务转委托给其他机构或个人;五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售后服务快速反应机制。六、实践中存在非保险机构打擦边球、涉嫌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情况,《办法》对此有哪些规定?《办法》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办法》对非保险机构的行为边界作了明确规定,规定非保险机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商业行为:一是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服务;二是比较保险产品、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三是为投保人设计投保方案;四是代办投保手续;五是代收保费。七、《办法》对自营网络平台是如何规定的,严格定义自营网络平台的意义是什么?为有效贯彻持牌经营原则,《办法》对自营网络平台做了严格、明确的定义:自营网络平台是指保险机构为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依法设立的独立运营、享有完整数据权限的网络平台。只有保险机构总公司设立的网络平台才是自营网络平台,保险机构分支机构以及与保险机构具有股权、人员等关联关系的非保险机构设立的网络平台,不属于自营网络平台,不得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自营网络平台是保险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唯一载体,更是加强监管的主要抓手。《办法》严格定义自营网络平台,并要求客户投保页面必须属于持牌机构自营网络平台,主要是为了全面强化持牌经营理念,压实保险机构主体责任。另外,也有助于解决保险机构获取客户信息的难题,有助于杜绝截留保费、平衡市场力量、控制渠道费用,有助于减少销售误导、促进消费者教育、保障行业长期稳健发展。八、保险机构从业人员能否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关于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办法》对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分别是如何规定的?当前保险机构从业人员普遍通过微信朋友圈、公众号、微信群、微博、短视频、直播等方式参与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为规范营销宣传行为、保障市场稳定、促进就业和复工复产,《办法》规定保险机构从业人员经所属机构授权后,可以开展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办法》强化了保险机构的主体责任,对从业人员开展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进行了针对性的严格规定。《办法》强化了持牌机构管理责任,提出了有关要求:一是保险机构应为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建立一系列管理制度;二是保险机构应开展营销宣传信息审核、监测、检查,并承担合规主体责任;三是保险机构应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和管理,标识其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资质;四是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慎重向消费者发送互联网保险产品信息。另外,《办法》要求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活动应符合《广告法》、金融营销宣传以及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关于从业人员营销宣传,《办法》明确了具体要求:一是从业人员应在保险机构授权范围内开展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二是从业人员发布的营销宣传内容应由所属保险机构统一制作;三是从业人员应在营销宣传页面显著位置标明所属保险机构全称及个人姓名、执业证编号等信息。关于营销宣传内容,《办法》也做了针对性规定:一是开展营销宣传活动应遵循清晰准确、通俗易懂、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原则;二是营销宣传内容应与保险合同条款保持一致;三是营销宣传页面应准确描述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和特点。九、保险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销售哪些保险产品?经营区域是否有限制?互联网保险发展迅速,监管制度需要为未来的发展预留政策空间,《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八条对通过互联网销售的保险产品和经营区域做了原则性规定,银保监会将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阶段、不同保险产品的服务保障需要,另行规定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的险种范围和相关条件。银保监会将及时颁布相关政策,保障政策有效衔接。十、《办法》对互联网保险业务售后服务有哪些要求?《办法》对互联网保险业务售后服务的全流程提出经营要求和服务标准:一是要求保险机构配置充足的服务资源,保障与产品特点、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后续服务能力;二是要求保险机构充分披露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告知消费者售后服务能否全流程线上实现;三是对售后服务进行全面规范,提出批改、保全、退保、理赔和投诉处理等全流程服务标准,改善消费体验。十一、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是如何分工的?《办法》规定,银保监会统筹负责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制度制定,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按照关于保险机构的监管分工实施互联网保险业务日常监测与监管。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投诉或举报,由投诉人或举报人经常居住地的银保监局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银保监局可授权下级派出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相关监管工作。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特点之一是经营突破了地域限制,消费者经常居住地和保险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对于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投诉或举报,《办法》明确由投诉人或举报人经常居住地的银保监局负责,便于投诉举报第一时间得到处理,便于消费者与监管机构的沟通联系,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通过增加违法违规成本倒逼保险机构改进产品和服务。另外,相对于传统保险业务,互联网保险业务借助信息系统的版本管理、系统日志、分级存储等功能,可以更加方便地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溯,这也为监管部门异地调查取证提供了便利。十二、《办法》在防范化解风险方面有哪些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涉众面广、模式众多、问题复杂,在促进行业发展的同时带来新的风险隐患,也给监管带来新的挑战。《办法》将防范化解风险放在首位:一是坚持“机构持牌、人员持证”的原则,清晰界定持牌机构的权利义务、压实主体责任,并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非保险机构的禁止行为;二是明确自营网络平台定义,要求投保页面必须属于保险机构的自营网络平台;三是强化信息披露要求,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四是强化网络安全和客户信息保护的要求;五是建立监管信息系统,加强信息报送,提高监管的及时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十三、《办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有哪些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是金融保险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互联网保险业务健康发展的基础。《办法》修订工作全程贯彻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理念:一是规定不能有效管控风险、不能保障售后服务质量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销售或保险经纪活动;二是强化信息披露的要求,增加信息披露内容,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三是要求投保页面必须属于保险机构的自营网络平台,保障交易安全;四是要求保险机构建立售前售中售后的全流程服务体系,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五是要求保险机构建立客户信息保护制度,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客户信息保护体系,防范信息泄露;六是为便利消费者,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投诉或举报,由投诉人或举报人经常居住地的银保监局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十四、《办法》在保护互联网保险创新方面有哪些规定?互联网保险不仅是销售渠道,更是经营方式和服务形态,《办法》在规范经营、防范风险、划清红线的基础上,鼓励保险与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相融合,支持互联网保险在更高水平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一是鼓励开发符合互联网经济特点、服务多元化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让保险与场景、技术合理融合;二是鼓励拓展数据信息来源,运用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提高保险业务风险识别和处置的准确性;三是支持保险机构提升销售和服务的透明化水平,可在自营网络平台提供消费者在线评价功能,为消费者提供参考;四是支持保险中介机构开展基于数据创新应用的风险管理、健康管理、案件调查、防灾减损等服务;五是推动监管部门在有效防范市场风险的基础上,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建立健全适应互联网保险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一章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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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数经联再扩建智慧城市、工业互联网等20个专业委员会,第二批专家库成员同步征集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专家库成员申请表在线填写:https://jinshuju.net/f/Xv1izA专业委员会申请表在线填写:https://jinshuju.net/f/faj76NTHE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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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半年度工作报告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2020上半年收官,小数做了这半年来的小小复盘。自新冠肺炎爆发以来,全球各地深受影响,市场经济不容乐观。数经联坚定信念,砥砺前行,在疫情爆发期间,利用自媒体平台发布相关前沿资讯、科普及辟谣文章60余篇,并协助建立了疫情防控物资对接通道。同时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广泛开展各类线上活动20余场,举办各类线下活动10余场,走访各企事业单位30余次,拜访对接省市区县经信、科协、科技局、发改等相关部门20余次,旗下数字经济发布共二百篇,五万人次阅读。积极推动企业合作互补,助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以下是数经联上半年主要工作活动盘点,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吧!01数经联重要活动(2020年3月~6月)013.27主办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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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中国(杭州)大数据科学家论坛在杭州滨江召开

加关注点击“蓝字”,关注我们第五届中国大数据科学家论坛11月30日在杭召开当前人类已经进入大数据时代,大数据驱动经济,改变世界。11月30日,第五届中国(杭州)大数据科学家论坛在白马湖建国饭店隆重召开。论坛背景论坛由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杭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杭州创新研究院联合主办,杭州市计算机学会、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浙江省网络空间安全创新研究中心、杭州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滨江区科学技术协会等联合承办。杭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杭州市企业科技服务中心、杭州市企业科协研究会、杭州市人工智能学会、杭州市机械工程学会、杭州市软件行业协会、杭州市自动化学会、杭州市化工学会、杭州市城市科学研究会、杭州区块链与技术应用联合会、杭州市信息经济人才协会、浙江省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浙江省信息安全产业战略联盟、长三角数字经济产业联盟(筹)等协办。大会主题“大数据驱动数字经济”论坛详情回顾本届论坛以“大数据驱动数字经济”为主题,抓住驱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数据科学发展脉络,及其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和技术进步的热点难点,如数据安全治理、工业互联网与新制造业、城市大脑应用与云计算、物联网与区块链等,组织了院士专家前沿技术主题报告、政产学研的高端圆桌论坛对话、紧跟趋势的专题高峰论坛、业界同仁的交流与研讨等丰富精彩的活动。近千位来自全国的“政产学研用金介媒”各界人士和科技工作者们积极报名参加本次活动,希望由此获取更多新技术、新信息、新案例与优秀经验,擦碰出创新思维的火花,同时在推动数字经济以更快速度、更高质量、更优效率向前发展中有更多合作共赢的机会。出席上午活动的有:中国工程院院士沈昌祥,杭州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郑健波,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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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发布|长三角数字经济大型科普展在杭州举行;周江勇:以数字化赋能农业转型升级;WRC-19闭幕,中国代表团圆满完成参会任务

中国代表团圆满完成参会任务11月22日,历经四个星期备受瞩目的2019年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19)在埃及沙姆沙伊赫落下帷幕。来自国际电联193个成员国、900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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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驱动数字经济|第五届中国(杭州)大数据科学家论坛即将召开

···大数据科学家论坛···大数据驱动数字经济第五届中国(杭州)大数据科学家论坛诚邀您莅临大数据科学家论坛尊敬的各位专家、领导、同仁:为使“中国(杭州)大数据科学家论坛”能在各界的支持下,越办越好,不断延长其知识链、产业链和价值链,本届大会将以“大数据驱动数字经济”为主题,紧密围绕驱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数据科学发展脉络,及其相关产业和技术进步热点,如工业互联网、城市大脑、数据安全治理、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开展深入研讨,并希望由此擦碰出创新思维之火,从而推动我市数字经济以更快速度、更高质量、更优效率向前发展,为打造数字经济第一城、浙江数字经济示范省已经长三角数字经济协同发展等,贡献智慧和解决方案。会议联系人:曾巧15757730011(微信同号)大会组织委员会2019年11月20日大会组织主办单位: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杭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联合主办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杭州创新研究院承办单位:杭州市计算机学会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滨江区科学技术协会浙江省网络空间安全创新研究中心杭州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协办单位:杭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杭州市企业科技服务中心杭州市企业科协研究会杭州市城市科学研究会杭州市机械工程学会杭州市人工智能学会杭州市自动化学会杭州市软件行业协会长三角数字经济产业联盟(筹)浙江省信息安全产业战略联盟大会邀请嘉宾演讲嘉宾: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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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发布|6位院士齐聚滨江共商航空科技;全省首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落地余杭!

Asia)主办的“2019亚太智慧城市评选颁奖典礼”在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期间盛大召开。作为智慧城市的领军企业,华为公司一举囊括了Asia-Pacific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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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发布|习大大第二届进博会上演讲!梦想小镇沪杭创新中心在上海揭牌;安恒成功登录科创板;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在杭州正式上线

1、人工智能开发软件提商“DotData”获得2300万美元的A轮融资人工智能开发软件提商“DotData”宣布获得2300万美元的A轮融资,本轮融资由高盛领投,日本风险投资公司JAFCO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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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发布| 杭州数字经济人才平均年薪达22.68万;数经联为广西柳州赋能;全球数字金融中心在杭州启动

Q22会议上,中国信通院、深圳税务局和腾讯联合代表中国首次提出《基于区块链分布式账本的电子发票通用框架》标准立项,获得了成员国家的支持,顺利通过新标准立项,标志着区块链发票的标准起草工作正式启动。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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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浙大院士为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讲解区块链!

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重要突破口
201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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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发布|2019中国国际嵌入式大会暨首届中国长三角数字经济大会在杭召开;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圆满闭幕;浙江成为国家级试验区

进入小程序了解更多扫码关注小编获取各类数字经济技术前沿资讯,联合发起及参与数字经济相关活动,开展各类“产学研用”等战略合作及商务合作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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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码数字经济优秀样本 赋能美好生活 |2019浙江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大会圆满召开

变革2019浙江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大会大会由创业服务平台乐客独角兽联合创始人戴崧楠主持,以“引领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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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力推进长三角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2019中国国际嵌入式大会暨首届中国长三角数字经济大会在杭召开

加关注点击“蓝字”,关注我们桂花盛开满城香,喜迎宾朋赴盛会。10月17日,“2019中国(长三角·杭州)国际嵌入式大会暨首届中国长三角数字经济大会”,在“双创热土”浙江杭州余杭未来科技城学术交流中心隆重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应邀出席的国内外知名院士专家和地方政府、相关组织、优强企业的负责人等,更有众多闻讯报名的相关业内精英和创业者。会议旨在推动长三角一体化数字经济创新生态建设,受到广泛关注。参加上午三个平行分论坛与闭门会的观众及嘉宾共有近七百名科技工作者;下午大会主论坛的有上千人,线上还有超10万+人次观看。国内外专家的前沿主题报告、紧跟趋势的专题高峰论坛、政学产研的高端对话,业界同仁的广泛交流与切磋,给与会者以深刻启迪与帮助。点击边框调出视频工具条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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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布斯全球数字经济100强:阿里跻身前十

加关注点击“蓝字”,关注我们10月11日,福布斯发布全球数字经济100强榜单。前十企业依次为:苹果、微软、三星电子、谷歌母公司Alphabet、AT&T、亚马逊、威瑞森通信、中国移动、迪士尼、阿里巴巴。14家中国企业上榜,排名第二。其中,中国移动排名最高(第8位),阿里巴巴和腾讯分列第10位和第14位。其他上榜的中国企业,包括台积电、鸿海精密、中国电信、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京东、百度、小米集团、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联想控股、联想集团和网易。14家企业里,有8家企业目前或最近的掌舵人,是2019福布斯全球亿万富豪榜的上榜者。这体现了数字经济成就与财富的关系。他们是:马云(阿里巴巴)、马化腾(腾讯)、张忠谋(台积电)、郭台铭(鸿海精密)、刘强东(京东)、李彦宏(百度)、雷军(小米),以及丁磊(网易)。福布斯中国总编范鲁贤(Russell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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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长话创新丨五问五答解开杭州“双创”密码

冯局您刚也说到了,杭州现在的双创工作,已经形成了一个非常丰富的“热带雨林”生态,那也有人说,杭州这片创新创业的热土,本身就是一个大孵化器,也形成了一个全域化的创新格局,对此您是怎么看的?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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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向2019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致贺信

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本届数博会以“数字经济引领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将举行综合展览、智能雄安高峰论坛、企业项目对接等活动。(来源:新华社)扫描下方二维码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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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家杭企!2019年浙江本土民营企业跨国经营30强出炉

加关注点击“蓝字”,关注我们近日,“2019年浙江本土民营企业跨国经营30强”榜单正式揭晓,杭州继续领跑,以10家上榜企业名列省内城市第一。2019年,全省30强企业的平均跨国指数为36.89%,与2018年相比增长3.97个百分点,明显高于2019中国100大跨国公司的平均跨国指数(15.96%)。此次30强中,全省制造业企业表现强劲,共有26家机械、纺织、医药等制造业企业上榜。而杭州上榜企业则全部为制造业企业,其中既有吉利、万向、恒逸、华立等“老面孔”,也有富通集团、杭州东华链条集团有限公司等“新伙伴”。近年来,这些企业通过加快机器换人,加大互联网、大数据应用等,不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了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是杭州“新制造业”的典范和样板。以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例。一直以来,巨星科技坚守制造业,从手工具逐步发展升级到机器人、激光雷达、智能家居等多种先进制造产业,其自主研发的激光雷达,可广泛应用于各种移动机器人和无人驾驶辅助驾驶,成功打破了国际技术壁垒,填补了国内空白。同时,巨星科技还先后收购美国ARROW、Prime-Line和欧洲LISTA等海外企业,国际竞争力和全球影响力不断提升。今年上半年,巨星科技实现营收30.39亿元,同比增长38.28%,在国际形势复杂的大背景下仍保持高速增长。综合:浙江发布、杭州日报扫描下方二维码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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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首次面向全球招揽聘任制公务员和特聘雇员!

聘任期间实行协议年薪制,具体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面议。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聘任制公务员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后,按照规定享受有关人才待遇。市级机关特聘雇员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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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界协同创“芯” 数字赋能经济|2019中国(长三角·杭州)国际嵌入式大会 暨首届中国长三角数字经济大会

···长三角数字经济大会···跨界协同创“芯”数字赋能经济2019中国(长三角·杭州)国际嵌入式大会暨首届中国长三角数字经济大会诚邀您莅临嵌入式大会各位科技工作者及创业者:“首届中国长三角数字经济大会(2019中国国际嵌入式大会)”将于10月17日在杭州余杭未来科技城学术交流中心隆重举行,为更好地搭建长三角"政产学研用,才金介媒云"的创业创新服务平台,诚邀各位参加此次盛会。会议以“跨界协同创‘芯’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