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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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2023年中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的公告

根据省有关规定,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时,应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注册者,应向录取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录取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否则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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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2022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防疫要求温馨提示

我市2022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进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确保考生顺利赴考,请考生及时查阅《广东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防疫要求温馨提示》和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发布的最新健康提示,知悉赴考防疫要求,按有关规定配合做好健康管理措施。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发布的最新健康提示查询方法如下:一、关注“健康汕头”公众号,查询“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二、拨打咨询电话:1.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54-88280646(服务时间:8:30-12:00,14:30-18:00);2.汕头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754-12345(服务时间:全天24小时)。----------end----------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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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汕头市中心城区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分数及同分最低序位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市直属有关学校:汕头市中心城区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分数及同分最低序位公布如下:一、市直属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及同分最低序位(一)汕头市金山中学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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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 请查收这份做好春节后返岗返工返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今天是春节假期的最后一天了明天就是虎年的第一个工作日请收下这份节后返岗返工返校提醒!2月6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后返岗返工返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从严从实做好节后返岗返工返校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各用人单位要提前做好春节假期结束后返岗返工返校疫情防控工作,即日起迅速对全体干部、职工、员工、师生等春节假期旅居情况进行摸排,建立离汕返汕人员名单台账,逐一开展体温、异常症状等监测和健康码、行程卡核验。二、省外或省内发生疫情的城市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汕,抵汕24小时内主动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从省内未发生疫情的城市来(返)汕,提倡抵汕后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三、有关用人单位、企业对上述人员在节后返岗返工返校时应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市疾控中心提醒:百色来(返)汕人员请马上报备!今日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发布提醒广西百色新增6例本土确诊病例
2022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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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汕头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招生办:为做好汕头市2022年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下统称“学业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至16日,17日为各区(县)招生办数据整理、解决遗留问题时间。二、报名条件(一)本市户籍考生1.凡应届初中毕业生,属本市常住户籍者(以下简称“户籍生”),均可报名。2.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也可报名。(二)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凡在我市读完初中阶段教育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者均可报名。1.考生父母至少有一方在我市居住满3年,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2.考生父母至少有一方工作场所必须在汕头市;3.考生父母至少一方按照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4.随迁子女具备我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下称“第一类考生”),可享受我市户籍考生考试和录取同等待遇;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者(下称“第二类考生”),可参加我市2022年学业考试和我市各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但不得享受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资格(志愿填报办法另行通知)。(三)政策性照顾对象在本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照顾享受与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户籍生同等报考录取资格(下称“照顾生”)。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残疾军人的子女;2.驻汕部队现役军人子女;3.在本市工作一年以上的环卫工人和殡葬工人的子女;4.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5.经市人社局确认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6.已在本市申请入户但还在办理过程的考生;7.港澳台学生;8.华侨学生。(四)下列考生不得报名1.七年级、八年级的在校生;2.高中在校生(含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考生报名数据的准确性,要求考生使用本人身份证进行报名。(一)户籍生1.在户籍所在区(县)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往届生原则上在原毕业学校报名,若因特殊情况,也可在户籍所在区(县)招生办指定报名点报名。2.在非户籍所在区(县)就读的考生可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并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升学,志愿按该区(县)户籍生同等条件填报;考生也可选择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回户籍区(县)升学。选择回户籍区(县)升学的,须办理借考手续,填写《汕头市2022年学业考试借考申请表》(下称《借考申请表》,见附件1),志愿按户籍区(县)考生同等条件填报。3.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申请回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由户口所在区(县)招生办指定报名点报名。(二)随迁子女1.随迁子女可由其父母向考生所在毕业学校提出随迁子女参加我市学业考试的报名申请,填写《汕头市2022年学业考试随迁子女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区(县)招生办备案,一份由学校存档。第一类考生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户口簿(如随迁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簿或户口簿体现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出具随迁子女出生证明以及申请人夫妇结婚证);(2)申请人居住证;(3)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合同;(4)申请人社保证明或“个人投保历史(加盖社保局公章)”;(5)由毕业学校出具并加盖区(县)教育股印章的我市3年初中完整学籍证明;(6)申请人工作证明(个体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2.第一类考生就读学校和申请人居住地不同区(县)的:一是可选择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并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升学,志愿按该区(县)户籍生同等条件填报;二是可选择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回申请人居住区(县)升学。选择回申请人居住区(县)升学的,在报名时必须填写《借考申请表》,志愿按申请人居住区(县)户籍生同等条件填报。(三)照顾生照顾生(上述政策性照顾8类考生)由家长、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填写《汕头市2022年学业考试照顾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照顾生申请表》,详见附件3)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区(县)招生办备案,一份由学校存档。申请时需提交如下材料:第1类照顾生,须提供国家颁发的烈士证书或部队政治机关颁发的因公牺牲证明书或因公致残证明书;第2类照顾生,须提供驻汕师级以上部队政治部证明;第3类照顾生,须提供区(县)级环卫部门出具从事环卫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从事殡葬工作一年以上证明;第4类照顾生,须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父母结婚证、考生出生证;第5类照顾生,须提供市人社局颁发的有效证件;第6类照顾生,须提供:①中心城区凭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或派出所办证回执;②其他区(县)凭区公安局户政部门或派出所办证回执)。迁移证明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并于2022年2月28日前提供本市户口簿。第7类照顾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粤教外函〔2018〕456号)精神,对港澳台居民子女在我市读完义务教育阶段并申请在我市升学的初中毕业生,须向学校提供由公安机关制作、发放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学生就读学校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住地不同区(县)的:一是可选择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并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升学,志愿按该区(县)户籍生同等条件填报;二是可选择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回居住区(县)升学。选择回申请人居住区(县)升学的,在报名时必须填写《借考申请表》,志愿按申请人居住区(县)户籍生同等条件填报。第8类照顾生,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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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2021年中考成绩和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的公告

经研究决定,汕头市2021年中考(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录取结果(含五年一贯制“公费定向”)定于7月19日上午11:00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教育局频道、汕头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和汕头橄榄台、汕头移动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可于7月20日回报名点领取本人的成绩通知单和录取通知书。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7月21日17:00前持准考证到报名点提出成绩复查申请,进行成绩复查复核。根据省有关规定,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时,应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注册者,应向录取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录取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否则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汕头市教育局2021年7月8日----------end----------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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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温馨提示 (考试篇)

我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在6月26日-28日举行,汕头市教育局提醒全市考生及考生家长关注以下考试相关事项:一、记牢时间特别提醒:6月28日上午英语考试务必在08:15分前到达考点!二、备齐用品(一)考前要从正规渠道购买2B铅笔,备好橡皮擦和黑色字迹的签字笔(0.5以上)或钢笔;(二)可自行准备无任何液晶显示及电子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手表(机械和石英等纯指针式手表均可),并校准时间;(三)备好透明文具袋和透明水杯;(四)每场考试凭准考证进入指定考场,要主动接受监考老师身份核验和金属探测仪检查;(五)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电子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三、规范答题(一)作答选择题时,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的“选择题答题区”内将对应题目的选项信息点涂满涂黑。作答非选择题时,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上的“非选择题答题区”对应题目答题区域内作答。(二)修改选择题答案,可用橡皮擦擦干净,重新填涂。修改非选择题答案,直接用笔划掉重写即可,不要使用涂改液、修正带。(三)交卷前务必认真检查,确保所有答案书写在答题卡答题区域内。祝各位考生出色发挥,考出水平!----------end----------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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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汕头教育资讯,公开教育政务信息,宣传教育政策法规,提供教育便民服务。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