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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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明天扣款!

@灵活就业人员9月灵活就业人员征缴业务申报截止日期由9月25日17时提前至明天(9月15日)17时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9月15日17时前确保银行账户留有足够资金灵活就业人员还需注意★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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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些社保业务有调整!

将于9月20日至10月10日在昆山切换上线!切换上线期间这些重要社保业务有调整!
2021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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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数字证书办理升级通知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发布《关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切换上线工作的通知》,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苏州CA”)将升级系统对接省平台,为保证各单位能正常使用省系统,在此提醒昆山市范围内各位网办用户,及时办理并升级苏州CA证书!已经有苏州CA证书的单位苏州CA证书升级指南放在文章后面啦请注意查收哦没有苏州CA证书的单位请参考以下苏州CA证书办理指南办理对象社保网上申报单位。办理机构✦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苏州CA)(网址:http://www.suzhouca.com/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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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1分钱到账 →

今天,您收到1分钱了吗?别急!人社君为您解惑!一、企业离退休等人员一分钱测试工作为做好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切换上线工作,验证社保发放账户和新系统待遇发放功能的准确性,9月8日至9日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模拟发放一分钱测试工作,部分参保和离退休人员发放账户内将有一分钱到账。此次发放仅为验证测试,与养老金等社保待遇的正常发放无关。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9月缴费事宜灵活就业人员9月的社保费最后一次扣款时间为9月15日,请及时在银行账户中预存足够资金,确保按时足额缴费,避免因余额不足扣款失败影响社保待遇。三、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根据省人社厅《关于疫情期间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340号)规定,我市工伤保险费率自2021年8月起降低20%。8月份多征收的20%,将在9月份的工伤保险费中抵扣,不能抵扣的单位将予以退费,自全省降为低风险地区次月起恢复。再次提醒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将于2021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在我市切换上线为平稳有序推进上线工作我市这些业务有调整!时间点一9月15日2021年9月灵活就业人员征缴业务✔1.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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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昆山市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的通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部署,2021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将在昆山市切换上线。现就昆山市切换上线期间社保卡相关业务作如下调整:一切换上线期间,我市所有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其中人社网点13个、各合作银行网点132个)均可正常受理社保卡相关业务。二用人单位网上申请社保卡业务将于9月18日17:00起正式停运,即日起,用人单位和个人可到昆山市各社保卡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社保卡业务。正式停运前用人单位已经提交成功的制卡申请,将由昆山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于9月20日17:00前完成制卡并尽快按原渠道发放到位。三昆山市于2021年5月20日启动发放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暨江苏(苏州)“一卡通”(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原社会保障卡二代停止发放。原昆山社会保障(市民)卡、社会保障卡二代均可正常使用,目前无停止使用计划。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9月5日扫一扫获取社保卡网点分布情况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切换上线相关信息往期回顾:▲“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切换上线期间社保业务调整问答▲关于调整就业创业、人才引进相关业务的通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来昆开展调研▲关于调整昆山市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期的通告▲即将上线!供稿:局信息中心指导:赵京斌编辑:陈城编审:陈芳
2021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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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切换上线期间社保业务调整问答

一、总篇Q1业务停办期是哪段期间?A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2021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将在我市切换上线,期间将停办所有人社业务。Q2“昆山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何时关机停运?A2021年9月20日,“昆山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关机停运。10月11日,省人社一体化平台正式对外运行,10月11日开始,各参保单位可登录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办理人社业务。届时开启11月业务申报期。二、企业篇Q12021年9月职工征缴业务申报期调整,是否会影响社会保险费的征收?A会。同步调整2021年9月职工社会保险费扣缴期。税务部门将于9月3日至9月18日18时扣缴6月份所属期三分之一及9月份所属期的职工社会保险费。请各用人单位确保扣缴账户留存足够资金。Q22021年10月职工征缴业务申报期调整的具体内容有哪些?A调整10月职工征缴业务申报期,9月6日开始,用人单位可申请办理10月份职工用工参保及退工停保等业务,9月20日17时关闭10月业务申报期,网上申报系统同时关闭。Q3“昆山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关机停运期间如何办理10月份征缴期职工用工参保及退工停保手续?A9月21日至10月10日关机停运期间,各用人单位请登陆昆山市企业职工用工备案临时系统(网址http://tc.szhtj.cn)及时办理10月份征缴期职工用工参保及退工停保手续,具体操作指南详见临时申报系统内的温馨提示。Q42021年9月企业退休审批手续何时截止受理?A9月企业职工退休审批业务的受理截止期至9月20日,部分业务可能延至系统切换后办理。三、灵活就业人员篇Q12021年9月份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征缴业务申报截止日期是多少?A2021年9月份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征缴业务申报截止日期提前至9月15日17时。Q29月份的扣款日期有哪些变化?A灵活就业人员9月的批扣日期调整为5日、10日、15日。请及时在银行账户中预存足够资金,确保按时足额缴费,以免因扣缴失败影响社会保险待遇。2021年10月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移交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另行通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切换上线相关信息往期回顾:▲关于调整就业创业、人才引进相关业务的通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来昆开展调研▲关于调整昆山市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期的通告▲即将上线!供稿:市社保中心指导:孙洪涛编辑:陈城编审:陈芳
2021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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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就业创业、人才引进相关业务的通告

关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切换上线期间就业创业、人才引进相关业务调整的通告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2021年9月20日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将在昆山切换上线。为平稳有序推进上线工作,现就昆山切换上线期间失业待遇、就业创业补贴、人才引进相关业务期作如下调整:一、调整失业待遇相关业务期1.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等业务在切换期间暂停受理,线下窗口受理截止日期为9月18日16:30分,线上办理渠道受理截止日期为9月18日16:30分。二、调整就业创业补贴相关业务期2.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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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来昆开展调研

8月26日上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副主任李晓芳带领省人社厅、无锡市和常州市人社局相关人员来昆调研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切换上线工作。市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何智勇,局相关分管领导及业务部门参加调研。会上,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我市省一体化平台切换上线工作的整体推进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各业务部门提出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并与无锡市、常州市人社局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李晓芳对市人社局前期工作表示了肯定,并就近期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强调:一是数据迁移工作。要就数据问题进行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召开专项问题分析会,确保问题逐一得到解决,切实提高数据质量,为平台上线打下坚实基础。二是业务测试工作。要通过苏州市级集中测试和本地持续测试相结合的模式,加大测试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测试达到实效,确保平台上线后平稳运行。何智勇对省人社厅、无锡市和常州市人社局的指导表示感谢。他表示,省一体化平台切换上线工作是全局的重点工作,接下来,市人社局将在全局上下形成合力,与上级部门做好衔接,以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企业为目标,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确保平台顺利上线。会后,参会人员按照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技术保障等条线分组就各自条线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讨论供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图片:叶玮婷文字:陈洋指导:赵京斌编辑:林华坤编审:陈芳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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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昆山市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期的通告

关于调整昆山市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期的通告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省医疗保障局总体工作部署,2021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将在昆山市切换上线。为平稳有序推进上线工作,现就昆山市切换上线期间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相关业务期作如下调整: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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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上线!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在昆正式切换上线已进入倒计时!为确保省一体化平台顺利上线今年年初以来昆山人社做了大量对接准备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省一体化信息平台昆山市上线领导小组,设立社会保险、劳动就业、职业培训、劳动关系、人事管理、人才服务、综合保障七个专项业务组,同时成立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基础库管理工作专班和专家组,举全系统之力做好上线准备各项工作,加强统筹、全力推进、落实成效。开展数据清洗,强化系统测试对接省系统一体化要求,局主要负责人深入一线督导,全面开展数据清洗工作和系统测试工作。按照测试要求,通过周例会、固定加班日等方式,对即将上线的系统进行功能测试、流程测试、联调测试、性能测试、仿真测试等测试。加强调研学习,梳理差异化需求事项为学习已上线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今年3月起,先后赴泰兴市社保中心、常州市武进区社保中心、宜兴市社保中心等地考察学习,为我市一体化信息平台的成功上线积累经验。同时对照省系统办理事项清单,梳理本地差异化需求,落实省系统不支持办理事项的系统开发及测试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强化人员培训按照省一体化平台业务模块、流程、服务等要求,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参与培训,保障所有工作人员有充足的时间了解、熟悉和适应一体化平台操作要求。那么,到底什么是省一体化平台省一体化平台上线有什么意义下面,人社君为你一一解惑什么是省一体化平台?省一体化平台是人社部全国统一软件和省级一体化系统建设试点项目,是基于全省统一的标准、规范、流程和数据体系,将各地分散的信息系统、项目和平台,整合成全省人社统一的省级信息大平台,全面打造全省人社经办业务、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5级纵向集中统一、横向集约整合、纵横对接一体的工作体系,形成全层级、全业务、全流程、全环节的一体联动。省一体化平台将带来哪些便利?省一体化平台各项经办业务“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为群众提供更多“快办、秒办、免办”的高效便捷人社服务。通过多样化的办事渠道的方式,实现了人社业务就近办、自助办、网上办、掌上办。江苏智慧人社APP和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提供了全天候24小时线上服务,通过大数据共享,实现部门业务联动,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省一体化平台何时在昆上线?我市作为第四批也是最后一批上线地区,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预计2021年9月20日到10月10日间切换上线。温馨提示切换上线期间,部分人社业务服务将暂停办理。请及时关注,建议可以在系统切换前办理的业务提前办理。自2021年10月11日起,将逐步恢复我市人社业务服务。平台切换在即各类业务事项具体进展情况将第一时间在“昆山人社”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请大家持续关注!策划:局督查信访科供稿:市社保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组稿:叶玮婷审核:陈芳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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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昆山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1、笔试日期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日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s.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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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速看!疫情防控昆山人社政策清单大全!

一、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对2019年裁员率大型企业低于1.84%,中小企业低于5.5%,30人以下企业低于20%,经相关部门联审通过的,按照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的50%给予企业稳岗返还。1政策依据苏人保就〔2020〕2号2办理方式无需企业申请,人社部门通过数据比对,确定拟发放企业名单。对通过联审公示的,直接将稳岗返还资金拨付至企业单位账户。3执行日期2020年3月31日4咨询电话57891725二、实施就业补贴政策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费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市重点企业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按在岗参保职工2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同一参保职工不可重复享受。1政策依据苏府办〔2020〕34号2办理方式企业提出申请3执行日期2020年12月31日4咨询电话57598082三、支持用工余缺调剂对利用“人力资源调剂平台”,以短期借用、服务外包等形式为制造业企业提供用工余缺调剂劳动力的服务业企业,按3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1政策依据苏府办〔2020〕34号2办理方式企业通过市“人力资源调剂平台”提出申请。3执行日期2020年3月10日4咨询电话57530683四、满足规模用工需求对输入劳动力达到1000人以上并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障用工成绩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贡献给予一定奖励。1政策依据苏府办〔2020〕34号2办理方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出申请3执行日期疫情防控期间4咨询电话57350072五、扩大职介补贴范围对成功介绍劳动者到我市重点龙头企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满2个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1政策依据苏府办〔2020〕34号2办理方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出申请3执行日期疫情防控期间4咨询电话57350072六、“防疫”培训补贴我市“三必须、一重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企业内培养评价备案企业、苏州市级以上诚信、骨干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我市重点企业面向参保职工开展不少于24课时的线上“防疫”培训,可按3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1政策依据苏人保培〔2020〕5号昆人社技〔2020〕2号2办理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完成线上“防疫”培训后提交申请。3执行日期疫情防控期间4咨询电话5755900157550131七、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登记失业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下岗人员等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可按不低于1000元/人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对就困人员等群体参加培训并获证的,同时给予培训生活费补贴;我市户籍城乡劳动者、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以及高校在校生参加政府创业培训并获证的,可按不低于1100元/人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1政策依据苏人保培〔2020〕1号2办理方式符合条件的对象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提交申请。3执行日期自发文之日起4咨询电话5755900157551740八、阶段性减免社保费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自2020年2月起,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养老16%、失业0.5%、工伤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0.3%-0.95%),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上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1政策依据人社部发﹝2020﹞11号2办理方式待上级明确后执行3执行日期中小微企业免征期不超过5个月,大型企业减征期不超过3个月4咨询电话57595709备注:1.待上级出台实施细则后组织实施。2.由于目前无明确口径,暂按苏州口径,将缴费人数1000人以上(含1000人)的企业确定为大型企业,1000人以下的企业确定为中小微企业。3.人社部发﹝2020﹞11号未明确个体工商户免征办法,暂按中小微企业确定。九、缓缴社保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可缓缴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养老24%、失业1%、工伤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0.3%-0.95%),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1政策依据苏政发﹝2020﹞15号昆政发〔2020〕3号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