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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来资讯】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黄永发言实录:少捕慎诉慎押制度如何更合理化、体系化?如何与刑事合规进一步契合?
“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与企业刑事合规新发展专题研讨会”发言摘录系列(四)黄永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感谢陈老师、程老师、赵主席邀请我参加这个研讨会。今天我主要是抱着学习的态度来的。陈老师一开始就提到了刑事司法在理念上的变化问题,高主任也就高检院在刑事合规、少捕慎诉慎押方面的实践和制度建设情况做了介绍。这给我最大的感触是,我们的刑事司法理念可能有了一个很大的突破。今天的研讨会将少捕慎诉慎押和刑事合规放在一起,这是一个很新鲜的组合。如果回顾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就可以发现少捕慎诉慎押一直以来就是刑事诉讼研究和制度构建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几十年,特别是近20年来,人权保护的观念是我们刑事诉讼理论和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理论基点,是一个主流性的原则,也可以说是20多年来的一个重要进展。陈老师及在座的一些老师参加推动过历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完善,人权保障理念是一直以来就是贯穿刑事诉讼法的重要主线之一。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随着人权保障理念的进展同步进行的,还存在理念的多样化这样一个方向。2018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虽然不是一次全面的修改完善,但在刑事司法理念的多样化方面已经有所突破。在修法过程中,我们实际上是在坚持人权保障基本理念的前提下,在刑事诉讼法中注入了新的元素,比如说关于人民检察院职能的调整,关于缺席审判制度的建立,关于认罪认罚制度等等。2018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完善并不是由某个单一的理念推动的,实际上体现出刑事诉讼的其他重要的价值取向。新的价值理念取向和人权保障理念并驾齐驱,共同发挥作用,这为我们展现了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一个新的视角。上述讲到的多元化理念在今后必然还会有新的发展,刑事合规就体现出这样一个新的突破。刑事合规体现出的理念与人权保障理念存在很大的不同,是推动刑事诉讼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力量。此前专家们介绍的,我国的刑事合规所展现出的新途径、新做法,或者一些新探索,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现有的刑事诉讼制度框架,这些东西是我们现在的制度框架所没有的。因此,我认为当前刑事诉讼的发展过程已经展现出新的理念、新的角度,包括刑事合规所体现的刑事法律在服务于社会治理,在推动国家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中发挥作用,就是其中一个方面。对此,我持有开放、欢迎的心态。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