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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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请注意,各县(市、区)特岗教师招聘细则纷纷出台!

昨日,毕节市教育局发布了毕节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方案计划招聘特岗教师1921名。今天,各县(市、区)也陆续公布了自己的招聘细则快来看看你感兴趣的县区岗位吧七星关区招聘特岗教师300人↓↓↓大方县招聘特岗教师300人↓↓↓黔西市招聘特岗教师220人↓↓↓金沙县招聘特岗教师200人↓↓↓织金县招聘特岗教师200人↓↓↓纳雍县招聘特岗教师100人↓↓↓威宁县招聘特岗教师396人↓↓↓赫章县招聘特岗教师200人↓↓↓百里杜鹃管理区招聘特岗教师5人↓↓↓总监制
5月24日 下午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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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名!毕节市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发布

号)等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5月23日 下午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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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中考成绩发布和录取的温馨提示

为做好我市2023年中考成绩发布和普通高中、“3+4”中本贯通培养等录取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中考成绩发布时间:2023年7月10日13:00;普通高中、“3+4”中本贯通录取发布时间:2023年7月11日15:00。二、发布方式。一是通过手机短信将成绩直接发送至考生中考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二是考生可登录毕节市中考报名系统,凭报名号和个人密码查询本人成绩,报名系统登录网址:https://www.eduyun-cn.com/。三、成绩复查。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于7月11日8:30至12:00到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登记申请复查,经市招考中心复查后将结果反馈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传达给考生。四、温馨提醒。为确保考生成绩信息安全,中考成绩只告知考生本人,不向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发布。各高中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以市招考中心公布的为准,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未经核实的分数线、分数对比、分数段人数等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如因此引起网络舆情,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2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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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2023年“特岗计划”招聘细则

根据《贵州省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为做好毕节市2023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招聘细则。一、招聘计划2023年,“特岗计划”在七星关区、大方县、黔西市、金沙县、织金县、威宁县、赫章县、百里杜鹃管理区实施,全市共招聘1525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招聘1365名,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地方“特岗计划”招聘160名,用于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具体各设岗县(自治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分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毕节市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见附表1)。二、招聘原则(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二)要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少数民族地区及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筹管理。(四)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音体美、外语、科学、劳动、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特殊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三、招聘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二)学历条件。初中阶段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学前阶段教师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须在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签约。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要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六)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七)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八)中央“特岗计划”教师岗位面向全国招聘。大方县、黔西市地方“特岗计划”面向毕节市户籍招聘,一是面向在参加高考或中考前属毕节市户籍且未迁往除毕业学校外的其他省、市的毕业生招聘;二是面向2023年6月28日(含6月28日)前迁入毕节市户籍且户籍现仍然在毕节市的毕业生招聘。威宁县地方“特岗计划”面向威宁县范围招聘,即限威宁县户籍。取得威宁县户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即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威宁县户籍且未迁往除毕业学校外的其他县区。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签约上岗的程序进行。各设岗县要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87.201.56/)”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高于295×413像素,大小不得超过1MB。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因信息有误所产生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须于7月1日8:00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1.网上报名时间段:2023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如愿意调剂岗位的,可在“是否同意调剂”选项选择相应的内容。(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设岗县须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建立报考档案(聘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教师个人档案)。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段:2023年7月5日至7月8日。2.市教育局将在考试前“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不能委托他人代审)。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地方“特岗计划”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3)毕业证书。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贵州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3.资格审查地点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毕节市大方县双山北路生态丽景东北侧约40米)(三)笔试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2023年7月13日至7月15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2.笔试考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3.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4.报考人员参加报考学科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音乐(含舞蹈)、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原信息技术)、科学、心理健康、学前教育等16个学科。考试科目不分学段。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毕节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子频道(http://www.bijie.gov.cn/bm/bjsjyj/)”或报考县教育部门相关网站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报考人员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四)面试1.面试时间: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由市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办法以“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子频道(http://www.bijie.gov.cn/bm/bjsjyj/)”及微信公众号“毕节教育发布”等发布工作方案为准。请应聘人员关注毕节市教育局网站,保持通信畅通,掌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2.面试要求:各设岗县分学段分学科划定进入面试的最低笔试分数线(分数线低于60分的须报省教育厅备案),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可进行调剂,仍不足的调整招聘计划),并及时公布。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面试人选。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试讲说课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五)体检1.体检时间及地点:由各设岗县按规定确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发布通知。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各设岗县组织本辖区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六)入职审查体检结束后,各设岗县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还要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线上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由设岗县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七)签约上岗1.公布名单:经体检和入职审查合格及准入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由设岗县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2.签订聘用合同:各设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于2023年8月31日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各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在2023年9月1日开学前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由设岗县按有关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由市统一调剂计划。五、有关要求(一)各设岗县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在规定时间不到岗的,须按本细则及时补录。(二)毕节市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公布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子频道(http://www.bijie.gov.cn/bm/bjsjyj/)”及微信公众号“毕节教育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三)各级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拨打报考地教育行政部门电话咨询。(四)咨询电话毕节市教育局:0857-8224396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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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考温馨提示(一)——新安检篇

一举首登龙虎榜,十年身到凤凰池!一年一度的高考即将于6月7日~8日举行。今年安检有新要求,即考生进入考场须经过3次安检,即进入考点时接受1次探测仪安检、进入考点后接受1次智能安检、进入考场时再次接受1次探测仪安检。为帮助考生顺利参加考试,我们帮助考生整理了相关注意事项,特作以下提示,供家长和考生参考执行。1.建议考生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避免安检时扎堆,确保入点入场时间充裕。2.考生只能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就参加考试,文具已统一准备好,含2B铅笔、带量角器的三角板、圆规、考试专用水性笔、橡皮擦、铅笔和水性笔替芯(每场考完不能带走,最后一场考完可带走)。3.建议考生赴考不带手机、电话手表、自备文具、书本、资料等,可准备必要零用钱,用于往返考点打车、公交等使用,避免扫码支付。确需带手机的,尽可能在进入考点前交给家长或带队老师保管。不能请场外人员保管的,请服从安排,将手机及闹铃均关闭,按要求放至指定位置,然后接受考点入口安检。4.考生参加考试的着装尽可能在家里认真检查,提前摘除可能引起探测仪误报的金属饰品,特别是内衣裤上的金属物品,如反复安检均不能通过,将由工作人员引领到封闭的复检室查验,直至通过。同时,女生不戴金属首饰、发夹等。5.考点内通过智能安检时,须严守秩序依次通过。如遇智能安检门报警,须服从考务人员安排,再次进行安检或复检,直至通过。6.考生进入考场时,须再次接受监考人员安检,服从安排。7.请家长和考生认真熟悉和落实以上6条,避免反复安检影响考生情绪。同时,请考生积极配合安检工作,出现误报保持理智,主动参与分析处置,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附相关规定:1.考生有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4)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5)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3.考试中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1)组织团伙作弊的;(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4.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2)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5.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携带手机的,其行为认定为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6.作弊考生的相关信息将记录、保留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删除、变更。7.在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1)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2)组织团伙作弊的;(3)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来源:毕节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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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过暑假!暑期安全提示50条,转给所有学生和家长 | 暑假来了②

暑期离校外出要把个人去向及联系方式告知辅导员、同学、家长,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参加勤工助学、社会实践、求职择业等活动须获得学校和家长同意,谨防传销、邪教等非法组织诱骗。■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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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毕节市委教育工委、毕节市教育局致全市家长和学生寒假、春节期间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和亲爱的同学:你们好!2021年寒假将至,为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请各位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责任,各位同学做好安全防范,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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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教育局中考招生工作提示

请转给毕节中考考生!关于中考填报志愿的说明这里都有
2020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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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毕节市民办学校高中阶段2020-2021学年度收费标准

为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提高家长及学生对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知晓率,结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规范民办教育收费行为暂行办法》(黔发改收费〔2015〕2133号)精神,并根据各县区上报的辖区内合法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附发改部门收费备案表),现将各合法民办学校高中阶段2020—2021学年度收费标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一、公示范围:各县(自治县、区)经市教育局审批具备办学资质及2020年招生资格的高中民办学校。二、各县(自治县、区)加大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规范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依法依规收费和退费。同时在辖区内公示各合法民办学校高中阶段经发改、教育部门备案的2020—2021学年度收费标准,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要按规定查处。三、公示内容为各合法民办学校高中阶段经发改、教育部门备案的2020—2021学年度收费标准,其中部分学校在备案标准内实行阶梯收费。学校具体收费请咨询学校相关负责人,但最高收费不得超过备案标准。各合法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公示后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在今后实际收费中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主动并及时向主管发改、财政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相关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毕节市合法民办学校高中阶段2020—2021学年度收费标准请点击“附件一”查看。附件一:毕节市合法民办学校高中阶段
2020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