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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后,巴州财政局加强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今天的《纾困解难权威访谈》,我们就连线巴州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科负责人崔斌。【记者连线】记者余晶:“您好,崔科长。”巴州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科负责人崔斌:“您好,主持人。”记者余晶:“请你来先给我们介绍一下政府采购助企纾困制订了那些具体的落实措施?”巴州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科负责人崔斌:“好的,主持人。巴州财政局接收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文件后,第一时间制定了具体详细的落实措施,其中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方面,将采取以下两方面的措施:一是提高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对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宜中小微企业的全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采购2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和400万元以上的工程,将预留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份额由30%提高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支持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比例政策。对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到10%提高至10%至20%,其中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适用价格扣除比例由3%至5%提高到6%至1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对联合体的评审优惠幅度为4%-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政府采购评审。”记者余晶:“从您刚才的介绍中,我们提取到一点,就是说对于采购2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和400万元以上的工程,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份额由30%提高至40%以上,这个预留方式是怎样的?”巴州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科负责人崔斌:“这个预留方式主要包括三种:一种是将项目整体或者设置单独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是投标的大型企业与中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并由中小微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40%以上的项目比例;第三种方式是在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中,由大型企业中标后向中小微企业分包。各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对未明确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鼓励按上限实施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得分,增加中小企业的合同规模。”记者余晶:“好的,那么下一步咱们政府采购助企纾困下一步又有哪些工作措施?”巴州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科负责人崔斌:“下一步,一是我们将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在巴州政府网站、巴音郭楞日报、“政采云”平台和微信平台等多种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信息,提高公众知晓率,为相关政策落实落地奠定基础。二是我们将加强对政府采购计划审核的方式,来落实各采购单位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对不适宜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进行情况说明,报主管单位同意后方开展采购活动。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我们将积极督导各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政府采购活动接受审计、财政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未贯彻落实预留份额和面向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比例政策的项目,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记者余晶:“好的,谢谢崔科长接受我们的采访,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一项项具体政策的落实必将减轻我们中小企业的负担,助力经济平稳有序发展。”(余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