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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厅函〔202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深化全民阅读活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依据《教育部评审和竞赛项目清单》和《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国家语委决定举办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宗旨雅言传承文明,经典浸润人生。大赛以诠释中华优秀文化内涵、彰显中华语言文化魅力、弘扬中国精神为目标,旨在提升社会大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养,激发其对中华经典的热爱,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助力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二、大赛主题本届大赛主题:书香新时代,“典”亮新征程。通过诵读、讲解、书写、篆刻等语言文化活动,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从中华经典中汲取智慧力量、坚定理想信念、彰显时代精神,展现社会大众尤其是青少年对中华经典的传承与创新,助力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磅礴力量。三、赛事平台大赛官网:www.jingdiansxj.cn。参赛者可通过官网报名参赛、上传作品、查看赛事通知和名单公示、下载证书等。各赛项赛段具体要求等事宜均通过大赛官网发布。同时,可通过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的微信公众号(zhjdsdgc)、抖音号、视频号、微信小程序和中国语言文字学习强国号等获取大赛相关信息。四、大赛赛项本届大赛分四个赛项:“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简称诵读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简称讲解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简称书写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简称篆刻大赛)。各赛项实施方案见附件。五、赛项组织(一)诵读大赛诵读大赛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赛区初赛。各省级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组织方式,选拔推荐入围复赛作品、上传官网,赛区管理员在官网确认被推荐作品。(二)讲解大赛、书写大赛、篆刻大赛北京、山西、上海、江苏、浙江、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新疆等11个赛区组织讲解大赛初复赛。北京、河北、山西、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14个赛区组织书写大赛初复赛。北京、山西、上海、浙江、广西、贵州、甘肃等7个赛区组织篆刻大赛初复赛。上述赛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组织方式,选拔推荐入围决赛作品、上传官网,并在官网中确认入围决赛作品信息。其他赛区的参赛者可登录大赛官网,个人自主报名参加相关赛项比赛。六、时间安排(一)初赛:2023年4月至7月(具体时间以赛项方案为准)组织初赛(初复赛)的赛区,参赛者按所在赛区要求报名参赛;其他赛区的参赛者自行登录大赛官网报名,参加初赛知识测试,合格后上传参赛作品。(二)复赛及决赛:2023年7月至9月参赛者根据赛事要求提交作品或参与现场评比。各分赛项执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完成相关赛段工作,确定获奖名单。(三)展示:2023年10月至12月通过电视节目、展演、展览等形式,充分利用全媒体平台进行成果展示。七、奖项设置各赛项面向参赛作品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面向指导教师设立指导教师奖,面向各地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学校及相关赛事组织单位和个人设立优秀组织奖(团体、个人),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颁发纸质证书,其他奖项在大赛官网自行下载电子证书)。各奖项奖励对象、选拔方式和数量按大赛相关制度执行。八、其他事项(一)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负责大赛全面统筹工作,大赛执委会(语文出版社)负责大赛组织协调工作、各分赛项执委会(各赛项承办单位)负责大赛具体实施。各省级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应积极配合大赛执委会和各分赛项执委会,结合本地区全民阅读活动安排和青少年读书行动等工作部署,广泛发动、大力宣传、周密组织、精心安排,保障赛事工作高质量开展。(二)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任何单位不得以大赛名义向参赛者及参赛单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三)大赛鼓励民族地区、农村地区教师和学生参加。(四)参赛信息须依据大赛官网提示准确、规范填写。作品标题、所在学校/单位等信息须用全称。作品及作品信息不得出现错别字、错误名称、不规范表述等。(五)大赛组委会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益性展示、汇编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益,参赛者拥有署名权。寄送的作品实物,赛项方案中明确不予退还的,视为参赛者向大赛组委会转让作品实物的所有权。(六)联系方式联系人:大赛执委会尹老师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