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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肥市住建局近日,合肥市住建局下发《关于加强我市建筑施工领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所有在建项目严格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不得私招乱雇,原则上不再使用临工、散工和突击工;如必须使用,应做好体温检查,核验安康码,在工地内须全程佩戴口罩。各在建项目应加强办公区、生活区的消杀工作,其中应重点关注宿舍、食堂、饮水区、休息区的通风与消毒。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提前制定春节期间施工安排,确定节前停工、节后复工时间,制定劳务人员往返工作计划。若发现14天内有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向属地社区报告。在肥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分别制定企业、项目层面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知原文:关于加强我市建筑施工领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工程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为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防疫工作相关部署,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现就加强我市建筑施工领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压实各方责任目前疫情防控处在关键节点,特别是春节临近,人员的流动和聚集将会骤增,加大了防控难度,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二要压实各方责任,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冬春季疫情防控这场硬仗。二、细化措施,抓好防控工作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一)强化用工管理。所有在建项目严格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加强对所有聘用人员的健康管理,不得私招乱雇,原则上不再使用临工、散工和突击工;如必须使用,应做好体温检查,核验安康码,在工地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统计人员进入工地前14天行程、进入离开时间、从事工种、活动区域,并实时登记建档、立案备查,由用工单位负责调查信息,建设单位(或由建设单位委托监理、总包单位)负责汇总建立台账。(二)及时报告信息。项目各参建单位应密切关注疫情中高风险区域更新情况,若发现14天内有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按照合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向属地社区报告,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建设单位负总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如发现有故意隐匿行程、隐瞒不报的情况,参照瞒报事故处理。(三)加强环境消杀。各在建项目应加强办公区、生活区的消杀工作,其中应重点关注宿舍、食堂、饮水区、休息区的通风与消毒,严格执行相关卫生防疫规定。(四)强化现场管理。减少非必要的人员聚集活动,班前教育、交底等尽量在空旷的室外场地或分散进行。各参建单位应认真落实工地防疫管理相关规定,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入口处设立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核对人员身份和健康状况。凡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禁止其进入,并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外来人员确需临时进入施工现场的,由项目部指定专人对接。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测体温、核对人员身份及健康状况等有关情况,核实无误并登记后方可进入。(五)提前制定停复工安排。鼓励错峰放假,各用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提前制定春节期间施工安排,确定节前停工、节后复工时间,制定劳务人员往返工作计划。各项目部应梳理项目人员及劳务人员离肥、返肥情况,指定专人认真填写《2021年合肥市建筑施工领域项目人员离肥、留守情况表》(见附件),经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上报至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六)加强应急储备。在肥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分别制定企业、项目层面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针对省、市、所在辖区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及时响应;各参建单位应积极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升级等紧急情况下的保障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使用及人员生活正常需求。防疫物资应加强管理,建立物资台账,并防止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七)鼓励就地过年。各用工单位应结合生产安排与人员意愿,引导本单位员工在肥过年,并妥善做好留肥员工服务工作;确须返乡的,应引导返乡人员错峰出行,合理安排返乡路线,避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尽量选择自驾或包车等交通方式,做好旅途个人防护。企业年会、年终总结大会宜采取线上会议方式进行,确需线下进行的,应严格控制参会人员规模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向属地报备;异地分公司及异地项目管理人员提倡采用视频等方式汇报,鼓励企业驻外地人员留在驻守地过年,减少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频次。(八)做好防疫宣传。各参建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防疫政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配备必要消杀物资、提供可靠条件,提升现场人员的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加强公共卫生教育培训,引导现场人员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各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要密切关注我市、属地县区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利用QQ群、微信群等手段及时传递信息,并积极配合辖区街道、村居开展防控措施落实工作。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工程监督机构要针对当前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及时传达省市有关部门要求,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配合属地政府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响应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令;对思想麻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依法给予严厉打击。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