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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和面上基金申请项目应聚焦于“小而精”的科学问题

近几天,貌似基金申请者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我几乎每天都会收到“青椒”发来的一两个青年或面上基金本子,让我把把关,提提意见。作为一位“老江湖”,如能帮助TA们提高本子写作质量,助其“中标”,自然是乐意学“雷锋”滴。看完这些基金本子,有一个共同的感受,那就是拟申请项目研究的问题太多、太泛、太大,想以“大而全”取胜,这既是申请者难以完成的任务,又是基金申请的大忌。即使基金重点项目,也提倡面向“小而精”的科学问题,至于青年和面上基金项目申请,更应如此。例如,某拟申请的面上基金项目,研究软岩隧道底鼓机理,研究的时段从设计、施工到运营期间,内容包括软岩特性、地下水、荷载、支护时机和方式对底鼓机理的影响,想把所有问题一网打尽。我毫不客气地指出“该申请涉及的时间跨度(从设计、施工到运营)太长,研究的问题太多、太泛,但看不出杀手锏在哪里。此外,未从众多影响底鼓的因素中提炼出一两个关键因素,觉得像大杂烩。这对面上申请项目是不合适的,贪大求全是基金申请的大忌。建议理顺下思路,找出个可行的、小的、且是瓶颈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方能说服评审专家。”基金申请项目未中标的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少申请者没有提出明确的科学问题,或者凝练出的科学问题“欠火候”。那么,关键科学问题的内涵是什么呢?在我看来,得满足:(1)若向前推进一步或解决之,有重要意义;(2)属于制约某具体学科领域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一旦找到正确的“突破口”或开启“那把锁”的“钥匙”,则势若破竹,能深入揭示隐藏在“黑暗”中的自然现象演化奥秘。虽然自然现象的演化受多种因素影响,但往往“万变不离其宗”,找到了这个“宗”,就等于找到了“突破口”或“钥匙”。多数情况下,申请者提出的科学问题虽有重要意义,但太泛不具体,看不出“突破口”在哪儿,说明对关键科学问题的凝练不到位,容易被评审专家“灭掉”。所谓抓住了关键科学问题,往往是找到了那个“宗”,“宗”往往是“小而精”的问题。所以说,要想基金申请项目中标,在凝练关键科学问题方面要多下功夫。凝练的科学问题够“火候”,往往出乎预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这样的申请项目如果具有可行性和申请者有一定的科研基础,还愁不中标吗?转载本文请联系原作者获取授权,同时请注明本文来自秦四清科学网博客。链接地址:http://blog.sciencenet.cn/blog-575926-1247650.html
2月17日 上午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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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研经费发愁的青年人,从中央到地方有这些新支持

作为科研队伍中的重要力量,科研人员尤其是青年阶段面临着独特的压力:收入问题、高校“非升即走”环境、个人发展空间等。《第四次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科技工作者平均年龄为35.9岁,呈现年轻化和高学历化趋势,青年科技人才在很多领域已成为攻坚克难的排头兵。各界也在相继出台政策文件支持青年人才。《关于加快推动北京高校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日前发布,提出六大重要措施、八类重大任务、30条具体意见,包括支持35岁以下优秀青年科学家、45岁以下优秀青年人才等。上海市科委等印发《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全部或部分所有权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主任窦贤康14日发表的文章称,将前移资助端口,进一步探索对青年人才采取更有力、更直接的资助模式,培养年轻一代理工科人才的科学素养和自主研究能力,为构建高质量基础研究人才队伍提供“源头活水”。推动构建基础研究人才的长周期培养机制。在传统科研环境中,青年科创人才普遍面临着事业和生活的双重压力,一方面固化的人才评价标准和晋升路径、高强度的科研压力、有限的资源支持等问题已经逐渐成为影响和制约青年人才成长和发展的“天花板”;另一方面购房、子女教育等家庭生活压力导致人才产生情绪上的疲劳和心理上的失落感。不管是《意见》还是此前上海的基础研究特区计划,各地都在推进人才评价方式改革优化,完善青年人才评价的相关人才管理制度,逐渐打破制约人才成长的各类限制。|重点支持3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作为整个科学技术体系的源头,基础研究也是突破核心技术问题的根源所在。然而资历尚浅的青年科研人在获取竞争性项目时面临更大的压力。尤其是高校中的“非升即走”制度也是众多“青椒”(青年教师)面临的现实问题。在“非升即走”的人事制度下,科研项目能“中”,是青年教师们职业生涯的关键一步。以即将公布结果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的青年教师们“第一桶金”——青年基金为例,不管中选与否,青年基金申请的结束,才只是开展后续学术研究的敲门砖,青年教师们若是不能在规定的年龄期内被选中,则会直接影响着他们的职位和未来其他项目的申请及职称评定。根据规定,男、女青年教师一旦年龄分别超过35岁、40岁,就失去了申请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机会;分别超过38岁、40岁,将无法申请国家优青项目等。本次《意见》就提出,健全同基础研究长周期相匹配的科技评价激励、成果应用转化等制度,长期稳定支持一批基础研究创新基地、优势团队和重点方向,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和基础研究先锋力量;引导高校自主布局基础研究,加强自由探索、突出原创,重点支持35岁以下优秀青年科学家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开展前瞻探索研究,开辟新领域、提出新理论、设计新方法、发现新现象、取得新突破。窦贤康日前表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在一些高校进行试点,选拔少数优秀本科生进行资助。第一财经制图|让优秀人才得到稳定支持由于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研究的科研人往往是自由探索式研究和非共识创新研究,如何获得更充裕的经费心无旁骛地投身科研也是近年来改革的重点。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魏世杰撰文称,我国科研人员的科研经费主要来自竞争性项目资助。过度依靠竞争性项目以及在科研资源配置中存在的过强“马太效应”,非常不利于青年人员潜心研究。“持续性项目资助过少、稳定资助经费被机构以内部竞争方式分配、青年科研人员的成长道路依靠一路‘打怪升级’。”该文指出,当前,我国的科技计划项目主要是一次性资助,很少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在一个细分领域进行长期跟踪研究,也较少考虑如何维持稳定的人才梯队,导致一些需要长期、稳定资助的领域和科研方向难以做到持续积累,一些优秀团队转换科研方向过快,难以形成重大创新成果。建议赋予科研机构设置和调整岗位的充分自主权,扩大青年科研人员资助渠道,进一步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进一步推进科技评价激励机制改革等。从中央到地方,今年也都围绕基础研究的投入进行布局。今年国家预算报告指出,将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实施基础研究人才专项试点。窦贤康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青年人才是科研的主力军,科学界是“不能讲究头衔的”,要让最有活力的科学家得到稳定支持。对于杰青基金项目,正在计划进行一项改革,探索设立杰青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通过选拔的杰青,特别优秀的最高可获得15年的稳定支持。版权声明本文来源:科奖中心整理修改自第一财经、科技日报等,仅用于学术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若有侵权,请联系微信:nsf-online
202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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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位院士,获颁重要奖项

在中国化学会第33届学术年会开幕式上,第三届中国化学会终身成就奖隆重颁出,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佟振合院士荣膺奖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贺军科,中国化学会理事长、中国侨联主席万立骏院士共同为佟振合院士颁发奖励证书。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贺军科,中国化学会理事长、中国侨联主席万立骏院士为佟振合院士颁发第三届中国化学会终身成就奖佟振合院士是我国超分子光化学的主要奠基人。上世纪60年代佟振合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教,70年代初调入中国科学院感光化学研究所。十年动乱结束后他积极推动在感光所开展光化学研究,并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作研究生。80年代初获得博士学位后回到感光所继续从事物理有机和光化学研究。他先后承担和出色地完成了科技部、基金委、中科院在物理有机、超分子化学、人工光合作用等领域的多项重大项目,在超分子体系中光诱导电子转移、能量传递和化学转换等方面的研究取得许多具有重要影响的成果:他利用分子聚集体和多孔固体的孔腔或界面作为微反应器控制化学反应的方向,提高了反应的化学选择性、区域选择性和立体选择性,使许多溶液中进行的产物非常复杂的化学反应,在微反应器中生成单一产物,为绿色合成提供了新的方法;他在国际上较早地利用光化学和光物理相结合的方法证实在给体和受体相距很远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化学键”有效地进行电子转移和三重态能量传递,为设计高效光电功能材料和实现高效光化学转换提供了理论依据;近年来他所在的团队在光催化分解水制氢、光催化活化惰性化学键等人工光合作用领域开展研究,取得了许多重要创新成果,为我国实现“双碳”任务作出积极贡献。他培养了百余名研究生,许多已成为我国科教战线的骨干。中国化学会终身成就奖是中国化学会面向中国化学工作者设立的最高奖项,授予长期致力于我国化学科研事业,成绩卓著、贡献巨大,以及(或者)为中国化学会的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资深化学家。佟振合院士曾长期担任中国化学会理事、常务理事,为中国化学会的发展做出了长期、杰出的贡献。第八届中国化学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学贡献奖正式揭晓,何鸣元院士、林国强院士、席振峰院士、张涛院士荣膺奖励。在6月17日上午的中国化学会第33届学术年会开幕式上,中国化学会理事长、中国侨联主席万立骏院士和中国石化总工程师、中国化学会副理事长谢在库院士共同为四位获奖者颁奖。获奖者何鸣元院士与颁奖嘉宾万立骏院士、谢在库院士合影获奖者林国强院士与颁奖嘉宾万立骏院士、谢在库院士合影获奖者席振峰院士与颁奖嘉宾万立骏院士、谢在库院士合影获奖者张涛院士与颁奖嘉宾万立骏院士、谢在库院士合影中国化学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学贡献奖,设立于2008年,授予为促进国民经济建设和促进科学事业以及人才培养做出杰出贡献的化学家。奖励每两年组织提名、评审、颁发一次,每届奖励(不超过)4名化学家。版权声明本文来源:中国化学会,仅用于学术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若有侵权,请联系微信:nsf-online
202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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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提名工作启动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环境技术进步奖是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设立,并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备案的社会力量奖励。该奖聚焦应用技术创新,注重成果应用实效,以及对环境技术进步的引领和对环境质量改善的贡献。经过四年的培育,奖励权威性和公正性受到业界广泛认可,2019年特等奖项目荣获2020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多项获奖项目荣获“中国生态环境十大科技进展”称号。现启动2023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提名征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名资格(一)环境技术进步奖采取第三方提名制征集。以下单位和个人可提名环境技术进步奖:(1)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厅局级及以上);(2)全国性行业协会;(3)各省(区、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4)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各分支机构、副会长单位;(5)环保领域的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等;(6)1名院士(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与1名正高级职称人员可联合提名;(7)3名正高级职称人员可联合提名。(二)专家每人每年度提名的环境技术进步奖限1项,本人不能自荐。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技术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的技术领域内提名。专家联合提名时,所有项目完成单位至多有1名专家参与提名。(三)请提名单位严格筛选,并对拟提名项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完成人、项目简介等。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由提名单位向我会报送提名材料,提名单位不能自我提名。二、提名项目及项目完成人的条件(一)提名环境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1)技术成果依托的项目能使用清晰的概念、可靠的数据,真实、准确地反映技术原理及客观规律,技术方法可重复、可再现,技术指标可量化、可评判;(2)项目采用的工艺方法、核心或关键技术具有原创性或集成创新性,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3)列入政府科技计划的研发项目已验收,企事业单位自主研发项目的核心技术获得知识产权授权或者通过科技评价(鉴定);(4)核心技术成果已经商业规模化应用一年以上,获得用户使用证明及效益证明;(5)提供的论文、著作等证明材料应已公开发表;(6)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不得在同一年度提名参加环境技术进步奖的同时提名参加其他同类奖项的评审。(二)项目完成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设计中做出重要贡献;(2)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做出重大技术创新;(3)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4)在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5)在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环境技术进步奖的完成人。(三)单个项目完成人数不超过15人,单位不超过7个。三、提名材料及报送要求提名书是环境技术进步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按照《环境技术奖提名书(2023年度)》(附件1)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一)专家提名注册提名账号并生成项目申报账号:提名者登录协会官网(http://www.caepi.org.cn/),在“服务中心”中点击“环境技术进步奖”,进入该栏目后点击“项目提名”进入提名系统,然后点击“项目申报”进入登录页面,点击“立即注册”按钮,注册提名账户,经审核通过后,提名者登录系统生成项目申报账号。上一年度已经注册提名者的账户密码不变。在线填写提名书:填报人员使用提名者提供的项目申报账号,在线填写提名书主件内容,并上传附件。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并导出带有“环境技术进步奖”字样水印的正式版提名书,保证纸质材料内容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提名系统操作方法见《环境技术进步奖提名系统使用手册》(附件2)。报送材料要求:1份纸质的提名书主件和附件合并装订成册,由提名责任专家交送或寄送我会。(二)单位提名除上述(一)中要求材料外,提名单位应报送提名函1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汇总表包含: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完成人等信息)、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提名材料由提名单位交送或寄送我会。四、提名时间要求提名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五、联系方式QQ群号(优先联系方式):854572139联系人及电话:王睿
202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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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的决定(草案)》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的决定(草案)》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科技奖励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市科技奖励制度,本市正在进行《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的修订工作。现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的决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市民和有关单位可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来信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综合发展处,邮编:200003。电子邮件地址:suggestions@stcsm.sh.gov.cn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5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3年6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的决定(草案)》全文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作如下修改: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奖励导向):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对科学规律的第一发现者、技术发明的第一创造者、创新产业的第一开拓者、创新理念的第一实践者的奖励。二、将第六条修改为: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包括七个类别:(一)科技功臣奖;(二)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三)自然科学奖;(四)技术发明奖;(五)科技进步奖;(六)科学技术普及奖;(七)国际科技合作奖。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科技功臣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国际科技合作奖不分等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普及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2个等级;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科学技术普及做出特别重大贡献的,可以授予特等奖。三、将第七条修改为:科技功臣奖授予符合下列条件的科学技术工作者:(一)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著贡献的;(二)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科技功臣奖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四、将第八条修改为: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授予提名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取得重大科学发现、重大发明创造或者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或在科学技术普及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工作者。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10名。五、将第十四条修改为: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相关候选个人、组织(以下统称候选对象)由符合本市提名资格规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和政府部门等单位以及科学技术专家(以下统称提名者)提名。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资格的具体条件,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另行规定。六、将第十五条修改为:提名者在提名候选对象时,应当填写统一格式的提名书,提供真实、可靠的材料,并在答辩和异议处理等工作中承担相应责任。提名者和候选人所在单位在提名前对候选项目的科学性、真实性、合规性以及候选人在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科研诚信等方面的情况做好审核把关。七、将第十六条修改为:奖励办公室应当对候选对象提名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等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形式审查情况报告评审委员会。八、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候选对象要求):在科学技术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个人、组织不得被提名或者授予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一)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二)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三)有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九、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获奖者以剽窃、侵占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撤销奖励,追回奖章、证书和奖金,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十、将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候选对象进行可能影响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和评审公正性活动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其他个人、组织进行可能影响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和评审公正性活动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予以通报批评;相关候选对象有责任的,取消相关候选对象的参评资格;涉嫌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通报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十一、将第二十九条修改为:对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受到处理的个人、组织,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十二、将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三十条。本决定自
202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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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家,湖南省组建重点实验室公布!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建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各市州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省属本科院校,各有关单位:重点实验室是我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培养和稳定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根据《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组建工作的通知》《湖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布局组建原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经申请推荐、专家论证、会议审定和组建公示等程序,决定批复组建“特种线缆制备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等22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见附件)。各实验室要坚持高标准建设,进一步明确目标,凝练研究方向,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创新引领作用。要坚持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要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财务和设备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学术氛围。要通过课题开放、国内外科技合作和学术会议等方式,提升开放创新能力,扩大社会影响力。要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探索和建立产学研结合的运行模式,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各依托单位是实验室的责任单位,要根据有关要求切实推进实验室建设,加强实验室运行管理和督促指导。在实验室人才团队建设、经费和科研条件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建设期内兑现不低于300万元的配套经费。支持实验室探索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管理模式和制度,为实验室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附件: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组建名单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6月14日版权声明本文来源:湖南科技厅,仅用于学术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若有侵权,请联系微信:nsf-online
202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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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杰青!北大,迎来2位新院长

近日,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和基础医学院分别迎来新院长。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口腔医学院)2023年6月14日下午,北京大学口腔医院新一届行政班子任命宣布会在教学楼报告厅召开。会上宣布了北京大学口腔医院新一届行政领导班子人选,邓旭亮接替郭传瑸担任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口腔医学院)院长,蔡志刚、江泳、胡文杰任副院长。邓旭亮邓旭亮,男,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学部委员;农工党中央委员,农工党北京市委副主委。现任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院长,兼任国家口腔医学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跨学部生物医学工程系常务副系主任。英国皇家化学学会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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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全国学会期刊出版能力提升计划入选项目

按照《关于申报2023年度全国学会期刊出版能力提升计划的通知》(科协创函刊字〔2023〕35号)要求,通过项目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结果公示,确定2023年度全国学会期刊出版能力提升计划入选项目共计80项(附件1)。其中,学会出版管理改革项目10项,支持额度30万元/项;高水平中文期刊培育项目55项,支持额度10万元/项;高水平英文期刊培育项目15项,支持额度10万元/项(附件1)。版权声明本文来源:中国科协,仅用于学术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若有侵权,请联系微信:nsf-online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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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权利被削弱!院士增选靠人情世故行不通了!

王勇”的致信函回应“饶议科学”公众号,呼吁“饶议科学”提供其提到的院士增选工作中行贿受贿的相关证据和线索。中科院将按规定启动调查,坚决一查到底。问题一经查实,无论涉及何人,必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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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首届专利奖!77个项目,10名个人获奖

近日,江苏省政府发布《关于公布首届江苏专利奖的决定》,授予77个项目江苏专利奖、10名个人江苏专利发明人奖。其中,一种多功能抗裂外加剂等9个项目荣获江苏专利金奖,监测系统故障自诊断方法等20个项目获江苏专利银奖,HIV感染的肽衍生物融合抑制剂等48个项目获江苏专利优秀奖。江苏专利奖由江苏省人民政府设立,每两年评选一届,为江苏知识产权领域的最高奖项,是江苏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旨在增强全民创新意识,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益运用,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据介绍,获得首届江苏专利奖的专利项目和个人呈现出六大特点。引领了产业发展前沿方向。获奖的77个专利项目和10名发明人的相关专利,涵盖智能电网、先进材料、生物医药等江苏重点发展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涉及特高压智能控制、肿瘤分子靶向治疗、纳米聚合涂层等前沿技术,为江苏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自主可控提供了有力支撑。强化了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获奖的专利项目中,企业为专利权人的56项,占比72.7%,特别是获得金奖的项目均为企业的专利;获得发明人奖的个人中也有5人来自企业,占比达50%,充分体现了江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高价值专利创造能力。拓展了海外市场布局。获奖的专利项目,有30件专利在海外有专利布局,占比39%,平均每件专利拥有海外同族专利9.93件;获得发明人奖的个人累计拥有海外专利393件,涵盖美国、日本、韩国及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助力江苏企业及相关技术拓展国际市场提供了有力保障。加速了民生领域创新发展。获奖专利项目涉及医疗卫生、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等领域的相关专利有16项,占比超过20%,体现了专利技术在保障人民生活幸福、推动经济绿色发展、推进“平安江苏”建设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展现了高价值专利培育成果。获奖专利项目,专利权人为江苏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单位的38项,占比近50%;获得发明人奖的个人,有6人所在单位承担了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项目,体现了江苏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在提升全省专利创造质量和效益方面的显著成效。涌现了一批青年创新人才。获得发明人奖的个人平均年龄47.5岁,其中,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人才4人,特别是有2位来自高校的“80后”青年人才,年龄最小的为37岁,充分显现了江苏创新力量的蓬勃朝气。附首届江苏专利奖获奖名单:一、江苏专利金奖(9项)1.一种多功能抗裂外加剂(ZL201210141639.2)专利权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博特建材(天津)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2.一种止血夹(ZL201410222753.7)专利权人: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一种三区域电流差动保护方法(ZL201410462694.0)专利权人: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换相控制方法及换相控制装置(ZL201410810716.8)专利权人: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5.EGFR抑制剂及其制备和应用(ZL201580045311.2)专利权人: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6.一种等离子体聚合涂层装置(ZL201611076904.8)专利权人: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履带起重机(ZL201830721208.1)专利权人:江苏徐工工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8.车辆液控转向系统及控制方法(ZL201910633162.1)专利权人: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9.海底电缆及其制造方法(ZL202011568968.6)专利权人: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二、江苏专利银奖(20项)1.监测系统故障自诊断方法(ZL200910030990.2)专利权人: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一种适用于干喷湿纺的高粘度纺丝原液的制备方法(ZL200910234653.5)专利权人: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3.不锈钢带接头自动焊接设备及其生产方法(ZL201210455950.4)专利权人:中天电力光缆有限公司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一种双肟酯类光引发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ZL201410100523.3)专利权人: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适用于GPU纯矩阵运算的快速离散元数值计算方法(ZL201410405053.1)专利权人:南京大学6.一种特高压电流互感器检定用大电流升流装置(ZL201510373191.0)专利权人:国家电网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磐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一种自平衡耐压壳装置(ZL201510586853.2)专利权人:江苏科技大学8.一种含硅改性耐高温氰酸酯树脂、其制备方法及应用(ZL201510746188.9)专利权人:苏州太湖电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9.粘弹性介质的粘弹性参数检测方法和设备(ZL201510993421.3)专利权人:无锡海斯凯尔医学技术有限公司10.一种半导体超级结功率器件及其制造方法(ZL201680010382.3)专利权人: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11.一种基于快速相关邻域特征点的滑窗目标跟踪方法及系统(ZL201610562320.5)专利权人:南京莱斯电子设备有限公司12.高可靠性介质波导滤波器(ZL201610715616.6)专利权人: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一种超薄双玻光伏组件的制备方法及其产物(ZL201610945118.0)专利权人: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14.基于光强传输方程的环形光照明高分辨率定量相位显微成像方法(ZL201710182694.9)专利权人:南京理工大学15.一种用于高精度定位和测量的二维三自由度微动平台结构(ZL201710821868.1)专利权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6.闸片托组件、闸片组件、制动装置以及轨道车辆(ZL201780076617.3)专利权人: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常州中车铁马科技实业有限公司17.一种巷道掘进面移动式干式过滤除尘系统(ZL201711346211.0)专利权人:中国矿业大学18.一种基于相推法的光器件时延测量方法及装置(ZL201911057880.5)专利权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六幺四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9.基于多视角点云数据的飞机标准件模型快速重构方法(ZL201911262611.2)专利权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一种复合纤维滤料及其制备方法(ZL201911308624.9)专利权人: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江苏专利优秀奖(48项)1.HIV感染的肽衍生物融合抑制剂(ZL03816434.5)专利权人: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一种改进的比阿培南的制备方法(ZL200610038044.9)专利权人:先声药业有限公司江苏先声药业有限公司3.一种矿用安全监控系统的瓦斯传感器的在线调校方法(ZL200810019971.5)专利权人:天地(常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常州自动化研究院4.一种氘代的ω-二苯基脲的合成及生产的方法和工艺(ZL201180014397.4)专利权人: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5.静电喷雾式无人直升机施药系统(ZL201210182807.2)专利权人:南京林业大学6.一种云存储系统中提升并发访问性能的数据快速存储方法(ZL201210403644.6)专利权人: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碳包裹多面体银纳米粒子及其可控自组装的制备方法(ZL201310190322.2)专利权人:南京大学8.半导体封装结构的形成方法(ZL201410061904.5)专利权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9.补燃型溴化锂吸收式换热系统(ZL201410071231.1)专利权人: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10.一种用于水稻机插的缓释复混肥(ZL201410175904.8)专利权人:南京农业大学11.辐射探测、测量、识别、成像系统的定时装置及方法(ZL201410277442.0)专利权人:苏州瑞派宁科技有限公司12.阶梯式垃圾焚烧炉(ZL201410414565.4)专利权人: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13.水工建筑物渗流性态分布式光纤感知集成系统与方法(ZL201510345172.7)专利权人:河海大学14.L波段高效率、高线性度空间行波管(ZL201510490825.0)专利权人:南京三乐集团有限公司15.基于微波的智能交通行为感知方法及系统(ZL201510650462.2)专利权人:南京慧尔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6.一种制备盐酸右美托咪定关键中间体的方法(ZL201510800034.3)专利权人: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17.一种利用磁性树脂分离提纯赤霉素GA3的工艺(ZL201510864578.6)专利权人:南京工业大学18.一种空域动态调配的滚动时域控制方法(ZL201610553920.5)专利权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八研究所19.一种基于TBLC活化过氧化氢体系的织物轧蒸漂白方法(ZL201611025859.3)专利权人: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视角可切换的液晶显示装置及视角切换方法(ZL201680017266.4)专利权人: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1.一种γ-氨基丁酸晶型及其制备方法(ZL201611102083.0)专利权人:南通励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大学22.列车制动闸片(ZL201611220050.6)专利权人:常州中车铁马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23.一种乙炔清净废硫酸的再生工艺(ZL201611226230.5)专利权人:中石化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24.一种基于三维点云的目标识别与定位方法及系统(ZL201710081331.6)专利权人: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一种非贵金属复合氧化物整体式催化燃烧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ZL201710256841.2)专利权人:南京工业大学26.一种硅片水平生长设备和方法(ZL201710300122.6)专利权人:常州大学27.汽车(依维柯)(ZL201730156739.6)专利权人: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28.一种地铁车辆门系统异常工况和部件退化的同步检测方法(ZL201710378336.5)专利权人: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9.基于三维卷积神经网络的视网膜OCT图像的分类方法(ZL201710506132.5)专利权人:苏州比格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0.一种使用有机硅制备高质量光纤预制棒的方法(ZL201710582304.7)专利权人:江苏亨通光导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31.一种阳离子树脂基载锆纳米复合吸附剂的工业制备方法(ZL201710707171.1)专利权人:南京大学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2.洗衣机(ZL201710853500.3)专利权人:无锡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33.气体突破压力测试装置及方法(ZL201711182357.6)专利权人:中国矿业大学34.逆变奥氏体韧化的马氏体不锈钢及其制造方法(ZL201810102932.5)专利权人:南京理工大学35.用于核电站构件放射性去污的复合激光去污装置及方法(ZL201810315736.6)专利权人: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36.球栅阵列的封装结构及其封装方法(ZL201810737627.3)专利权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7.一种垃圾渗滤液MBR出水深度处理方法及系统(ZL201811424126.6)专利权人: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8.电容式麦克风(ZL201811472303.8)专利权人: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9.一种铝合金低压铸造及时补给金属元素装置及其补给方法(ZL201910400428.8)专利权人:南通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永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一种P型钝化接触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的制备方法(ZL201910474322.2)专利权人: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41.深海潜水器分布式智能漏水检测系统及方法(ZL201910693923.2)专利权人: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二研究所)42.一种富含高污浊胶体颗粒物水体的生态修复方法(ZL201910865924.0)专利权人: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43.一种液压挖掘机控制系统及方法(ZL201910859246.7)专利权人:徐州徐工挖掘机械有限公司44.亚稳态检测装置和方法、ADC电路(ZL201911366573.5)专利权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5.HyperledgerFabric区块链隐私数据存储与访问系统及其方法(ZL201911384637.4)专利权人:南京理工大学46.一种高导电型碳导电浆料及其制备方法(ZL202010792085.7)专利权人: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7.400MPa级耐蚀钢筋及其生产方法(ZL202110051522.4)专利权人:江苏省沙钢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48.一种三氯氢硅质量检测方法、提纯控制方法及装置(ZL202110774793.2)专利权人: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江苏专利发明人奖(10名)1.乔光辉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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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波:充分肯定基金委评审专家被“打招呼”顽疾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2023年6月13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党组召开2023年第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会,会上,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高波同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自然科学基金委党组扎实有力推进评审专家被“打招呼”顽疾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禁止“围会”、不得搞“人情评审”……5月24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请托行为禁止清单》,对科研人员、依托单位、评审专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等“四方主体”,集中明确提出“24个不准”。相关负责人表示,“打招呼”情节特别严重的,相关人员将被永久取消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对“打招呼”亮红灯、敲警钟,切中了科研人员的重点关切。“打招呼”现象由来已久,甚至成了一种“显规则”。据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调研,2018年至2021年间,评审专家在项目评审中“偶尔被打招呼”和“经常被打招呼”的合计比例,从78.42%下降至73.01%。也就是说,尽管现状有所好转,但高达七成的比例仍不容乐观。然而,项目评审公正与否事关科研大局,最应保持初心的学术场岂容“圈子文化”盛行、“攻关”变“公关”?需要强调的是,学术场中的“打招呼”,不只是单纯的走关系:就从主观意图而言,有的人是为了“捞偏门”,实力不够“关系”来凑;有的人是怕吃亏,被迫陷入“囚徒困境”。据《半月谈》几年前的调查,对科研评审中的乱象,一名高校教授的自述令人震惊——“评审打招呼、做工作成了自保的方式,别人打了招呼你不打,就觉得你不重视。”“甚至要用本子记下给谁打过招呼,以后怎么还人情。”歪风何以难消停?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学术圈相对封闭,权威色彩较重,若是缺乏有力的外部监督,难免近亲繁殖、互为掎角之势,备受诟病的“学阀”现象就是一例。因此,对于“打招呼”“做工作”,一些人总是心情复杂:一边认为这有辱斯文、不爱惜羽毛,一边又缺乏“破坏规则”的勇气,最终只能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显而易见,破除各种利益纽带,“小打小闹”不解渴,还须釜底抽薪、猛药去疴。正如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负责人所言,“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人”。在制度完善方面,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探索值得肯定。如此前在“原创探索计划”中,引入双盲评审、评审意见反馈和答复等方式,一方面避免人情干扰、保证公平公正,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鼓励原始创新,让具有前瞻性的项目脱颖而出;再如,强化评审专家名单保密管理,严禁任何人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围会”,三个“任何”掷地有声,释放出“零容忍”的态度。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学进。以学术为志业,心浮气躁要不得,人情世故更不可取。还科研一片净土,有必要重提一个基本的“常识”——唯才是举,能者居之。(高维)版权声明本文来源:科技部等,仅用于学术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若有侵权,请联系微信号:nsf-online删除或修改!资源推荐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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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发布10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今日,科技部新发布10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加上本月已发布的26个重点专项,本月发布了36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分别是:(1)“物态调控”重点专项(2)“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3)“地球系统与全球变化”重点专项(4)“引力波探测”重点专项(5)“数学和应用研究”重点专项(6)“催化科学”重点专项(7)“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8)“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9)“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10)“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本月此前已发布26个专项:(1)“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专项(2)“深海和极地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3)“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4)“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5)“主动健康和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6)“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重点专项(7)“前沿生物技术”重点专项(8)“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9)“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重点专项(10)“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重点专项(11)“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12)“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重点专项(13)“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14)“工业软件”重点专项(15)“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重点专项(16)“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17)“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重点专项(18)“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19)“地球观测与导航”重点专项(20)“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1)“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重点专项(22)“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23)“可再生能源技术”重点专项(24)“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25)“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重点专项(26)“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专项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物态调控”等7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四个面向”总要求,持续推进“揭榜挂帅”、青年科学家项目等科技管理改革举措,着力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现将“物态调控”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2.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过程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具体工作流程如下。——填写预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预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预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专业机构受理预申报书并组织首轮评审。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填写正式申报书。对于通过首轮评审和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请,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专业机构受理正式申报书并组织答辩评审。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1.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3.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4.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5.港澳科研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分别由香港创新科技署、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按要求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应根据指南的具体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推荐单位名单在国科管系统上公开发布。三、申报资格要求1.申报“物态调控”“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地球系统与全球变化”“引力波探测”“数学和应用研究”“催化科学”“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的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见附件1)。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申报“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的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内地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4.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5.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6.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7.项目申报查重要求详见附件2。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在研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8.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四、项目管理改革举措1.关于“揭榜挂帅”项目。为切实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强化重大创新成果的“实战性”,重点研发计划聚焦国家战略亟需、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攻关任务,设立“揭榜挂帅”项目。突出最终用户作用,实施签订“军令状”“里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团队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鼓励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优势团队积极申报。明确榜单任务资助额度,简化预算编制,经费管理探索实行“负面清单”。2.关于青年科学家项目。为给青年科研人员创造更多机会组织实施国家目标导向的重大研发任务,重点研发计划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根据领域和专项特点,采取专设青年科学家项目或项目下专设青年科学家课题等多种方式。青年科学家项目不要求对指南内容全覆盖,不下设课题,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鼓励青年科学家大胆探索更具创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径,更好服务于专项总体目标的实现。3.关于部省(市)联动。部分专项任务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区域产业发展重大需求,采取部省(市)联动方式实施,由部门和地方共同凝练需求、联合投入、协同管理,地方出台专门政策承接项目成果,在项目组织实施中一体化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出和落地转化。4.关于技术就绪度(TRL)管理。针对技术体系清晰、定量考核指标明确的相关任务方向,“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探索实行技术就绪度管理。申报指南中将明确技术就绪度要求,并在后续的评审立项、考核评估中纳入技术就绪度指标,科学设定“里程碑”考核节点,严格把控项目实施进展和风险,确保成果高质量产出。五、具体申报方式1.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4日8:00至8月4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2.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8月8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3.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4.业务咨询电话:(1)“物态调控”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388(2)“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344(3)“地球系统与全球变化”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32(4)“引力波探测”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35(5)“数学和应用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0(6)“催化科学”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6(7)“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76(8)“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6(9)“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82(10)“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98附件:1.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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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人,2023年度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拟资助对象名单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433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各地各单位审核推荐、初审、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对2023年度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拟资助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至20日。版权声明本文来源:江苏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仅用于学术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若有侵权,请联系微信号:nsf-online删除或修改!资源推荐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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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重拳出击!请教、咨询、“打招呼”或将被永久取消基金申请资格

5月24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请托行为禁止清单》,清单禁止了科研人员、依托单位、评审专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的24类项目评审请托行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打招呼”相关人员或将被永久取消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在日前发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请托行为禁止清单(征求意见稿)》基础上,正式清单新增了两项内容,分别是禁止科研人员“接到会议评审答辩通知后至会议评审结束前,与项目评审规定回避关系以外的专家进行请教、咨询等学术交流和活动”;禁止评审专家“接受会议评审邀请后至会议评审结束前,与项目评审规定回避关系以外申请人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请教、咨询等学术交流和活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请托行为禁止清单(2023年5月23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审议通过)为扎实开展评审专家被“打招呼”顽疾专项整治工作,更好地维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项目科学公正的评审环境,压实和规范科研人员、依托单位、评审专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等“四方主体”的责任和行为,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推动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等,制定本清单。一、科研人员禁止清单(一)打探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专家及名单。(二)打探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分组及评审结果、会议评审时间地点及讨论意见等不能公开或者尚未公开的信息。(三)亲自或者委托他人向项目评审专家、管理人员等进行游说、说情、送礼、行贿等。(四)接到会议评审答辩通知后至会议评审结束前,与项目评审规定回避关系以外的专家进行请教、咨询等学术交流和活动。(五)实施或者参与“围会”行为。(六)协助他人或者单位实施请托行为。(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二、依托单位禁止清单(一)打探、收集评审专家信息。(二)纵容实施或者纵容参与请托行为。(三)有组织地实施请托行为。(四)不积极配合、拖延、包庇、阻碍或者干扰请托案件调查。(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依托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实施或者参与列入科研人员禁止清单的行为。三、评审专家禁止清单(一)违反保密规定,披露按要求不能公开或者尚未公开的评审信息。(二)主动向申请人或者其他利益相关人透露自己的评审专家身份。(三)投感情票,搞“人情评审”。(四)利益交换、收受礼品礼金、接受贿赂等,投利益票。(五)评审专家参与请托、相互请托,违规为申请人、依托单位获得项目提供帮助。(六)接受会议评审邀请后至会议评审结束前,与项目评审规定回避关系以外申请人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请教、咨询等学术交流和活动。(七)接受或者未拒绝其他请托行为。(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四、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禁止清单(一)泄露评审专家、未公开的评审意见等工作秘密;未经批准或者非因岗位工作需要,打听和询问评审专家、评审意见等保密信息;超越职责和规定权限查阅或者操作他人评审过程信息。(二)参与或者接受请托,违规为申请人、依托单位获得项目提供帮助。(三)违反利益冲突回避有关规定,不按要求主动报告有利益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形。(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在编人员、兼职人员、流动编制人员、兼聘人员以及合同制人员。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以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研不端行为举报系统进行负责任的举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版权声明本文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仅用于学术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若有侵权,请联系微信号:nsf-online删除或修改!资源推荐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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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位院士!基金委新一届领导班子公布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最新消息,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窦贤康为第九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任命陆建华、张学敏、江松、于吉红(女)、韩宇、兰玉杰为第九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副主任。其中,窦贤康、陆建华、张学敏、江松、于吉红同志均为院士。基金委网站也更新了新一届领导班子信息,共8人:版权声明本文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仅用于学术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若有侵权,请联系微信号:nsf-online删除或修改!资源推荐
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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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人才创新,根据《关于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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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发布

各市科技局,广德市科技局、宿松县科经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落实“引领”“倒逼”两张清单,推动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贡献,为安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增动能。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工作,请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和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条件和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2022年1月1日前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2.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申报单位为企业的,2022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或超过2%(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为准,如企业有资本化费用须另附证明;统计部门数据做重要参考。);申报单位为科研院所、高校和三甲医院(含三级专科医院)等事业单位的,2022年度研发投入须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以2022年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事业单位调查表中的JG1-08表等数据为准),军事单位因保密需要,可不提供研发投入材料。3.2022年度社保为零或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企业所得税为零的企业原则上不得申报。因享受社保减、免、缓、退等政策导致2022年度社保为零的企业除外;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税收优惠政策导致企业所得税为零的企业除外。(二)项目主持人条件和要求4.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5.大胆使用青年科技人才承担重大科技任务,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承担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6.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70周岁(1953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7.同一个项目主持人限申报1个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或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或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同一个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年度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和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三)其他条件和要求8.放宽一个项目周期内企业申报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数量限制,企业承担科技攻关计划(专项、项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以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9.项目申报单位(高校院所系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10.项目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由牵头单位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11.申报单位、法人、项目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归口管理单位应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列入实施联合惩戒限制期的责任主体不得推荐。12.申报项目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13.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14.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二、支持方式和支持强度1.项目实行不限额推荐,采取公开竞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实施周期一般2-3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2.原则上每个项目省支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鼓励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团申报重大基础研究指南项目,其中由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省在市(县)先行投入的基础上予以资助,项目总投入中企业投入不低于60%,省和市(县)分别按不高于20%给予资助。项目立项后,省财政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鼓励联合沪苏浙龙头企业或高水平研究机构开展协同攻关。3.省财政资助资金可分期拨款,其中首年度拨款不低于资助总额的50%。三、申报程序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按领域选择“重大基础研究指南项目”等,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系统填报起始时间:2023年5月10日16:00后,关闭时间:2023年5月29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2.审核推荐。各市科技局、各归口管理单位应强化主动服务,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积极指导项目申报单位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申报单位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核,于2023年5月31日17:30前完成审核推荐,6月1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一式两份)送(寄)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邮编
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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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四类奖项提名工作的通知

(四)被提名科技进步奖的,应当是在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被提名项目研究成果整体推广应用时间在2年以上(即2020年12月31日前已应用)。
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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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拟推荐对象公示!多数为院士、杰青等!

近日,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公示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拟推荐对象,推荐人选中,绝大多数为院士、杰青和长江特聘教授等。经高校推荐、专家评审,确定杨宁等20人为个人奖拟推荐对象,“两观三性建筑理论与设计”科技创新团队等3项为团队奖拟推荐对象。公示期为2023年4月28日-5月3日。版权声明本文来源:教育部,仅用于学术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若有侵权,请联系微信:nsf-online
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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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超30万项,五年增长近50%,​2023年国基金项目初审结果公布

4月28日,国自然基金委公布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初审结果。在2023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共接收各类型项目申请304333项。共受理项目申请303322项,首次超过30万项,比2022年增长了3.58%,而在2018年,受理量首次超过20万项,短短五年时间,增长了近50%。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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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2023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各有关单位: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依据《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工作,坚持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支持科研人员面向“基础引领”和“应用倒逼”重点领域以及“十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需求自主选题,努力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贡献,为安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增动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类型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受理的项目包括杰青项目、优青项目、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一)杰青项目。主要支持在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且有望获得国家级科技人才计划或科技重大项目资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高水平研究,培养一批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二)优青项目。主要支持省属单位在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且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培养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学术骨干。(三)青年项目。主要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独立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四)面上项目。主要支持科技人员,围绕学科发展前沿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需求,自主选题开展创新研究。二、有关要求(一)申报要求1.项目面向省基金依托单位申报,申请人应为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每个申请人限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2)是依托单位正式受聘的科学技术人员,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在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六个月;(3)是所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在读研究生、离退休以及兼职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2.省基金项目申请数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申请省基金项目限1项;(2)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申请省基金项目合计限2项;(3)正在承担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3.申请人及其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符合《办法》相关规定。(1)杰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突出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项目(含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2)优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较好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项目、优青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3)青年项目申请人,男性应当是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应当是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且已承担过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二)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申报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系统上传申请人本人以及参与者签字的“个人科研诚信承诺函”。2.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3.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4.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合同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5.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6.申请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7.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实验动物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为准)。8.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应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合格的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三)经费管理要求1.根据《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皖科资〔2021〕10号)《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皖财教〔2022〕134号)等相关要求,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实施“包干制”,项目申报单位在提交项目申报书和签订项目任务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只需明确项目经费总额。2.各依托单位应根据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要求,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按要求向省基金办完成制度备案。对于新获批包干制项目但尚未完成备案的依托单位应及时将本单位制定的包干制管理规定报省基金办备案;对于之前已完成备案但需要重新修订的,也应及时完成修订工作并重新备案。3.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应按照《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皖财教〔2022〕13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四)依托单位职责1.依托单位应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省基金项目执行、验收等管理。2.依托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申请。3.依托单位按要求完成项目推荐后,确认生成项目清单,并出具加盖公章的“依托单位科研诚信承诺函”。4.依托单位应建立完善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审查机制,防范伦理和安全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加强伦理审查和过程监管。(五)合作研究要求1.参与人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2.项目依托单位和合作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并说明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项目依托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合作研究协议在项目申报期间无须提交,项目立项后须随项目合同书一并提交。(六)其他要求1.2023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限依托单位指标申报。杰青项目面向全省依托单位申报,优青项目面向省属依托单位申报。2.2022年度到期结题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项目申请,其中结题验收“不通过”的,不予立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以获得国家基金委相关学部盖章结题证明通知材料为准。3.项目申请人、依托单位及法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需良好。依托单位应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等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列入实施联合惩戒限制期的责任主体不得推荐。4.依据《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就办〔2023〕1号)“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等要求,鼓励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聘请科研助理岗位,杰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至少安排1名科研助理岗位。科研助理岗位聘请情况由依托单位统一上报,并确保报送的数据与单位报送教育部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系统的数据一致。三、申报安排(一)请省自然科学基金各依托单位登录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按要求组织项目申请人注册并开展申报工作。(二)申请人注册并登陆后,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及报告正文,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附件材料按规定统一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上传,附件全部材料合计总页数不超过40页,其中包括不超过5个代表性成果,主要指:论文/论著、专利、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三)依托单位应当公示本单位的申报项目,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申请人下载打印书面材料(A4幅)提交依托单位,依托单位进行审核确认,并形成推荐项目汇总表,连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统一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书面材料。(四)项目系统从2023年4月28日起开放申报填写,请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尽量避开申报高峰期,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造成上传失败等情况导致错过申报。(五)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17:00,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申请。四、联系方式申报工作联系电话:0551-65370092、64696835、62610365材料寄送联系电话:0551-62999803信息系统咨询电话:400-161-6289、0551-62654951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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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究专题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加强对基础研究的支持,促进交叉科学发展,切实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源头创新支撑,现启动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究专题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资助计划2023年度重点研究专题项目主要支持数学+、物理+、生命+、化学+四个交叉学科,数学+项目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150万元/项,物理+、生命+、化学+项目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项。项目实施周期4年,项目和课题的申请人均须为不超过45周岁的科研人员。项目须符合指南(详见附件1)。二、项目申请接收2023年度重点研究专题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登录地址: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具体安排如下:1.申请人撰写申请书(4月28日至6月14日16:00)申请人自2023年4月28日起可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于6月14日16:00前通过该系统将电子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审核。提示:(1)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2)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功能于6月14日16:00停止服务,鉴于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根据单位具体要求提前做好申请书撰写。2.依托单位审核申请书(4月28日至6月16日12:00)依托单位在审核时间内重点对本单位申请人、参与人的申请资格、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提示:审核过程中,依托单位可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3.依托单位提交申请书(6月15日至6月16日16:00)依托单位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提交电子申请书。提示:6月16日16:00以后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功能将停止服务,请依托单位妥善安排提交工作。4.依托单位提交承诺书及项目清单(6月17日至6月21日16:00)依托单位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提交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项目清单(承诺书在系统中下载)。基金办将依据依托单位提交的承诺书及项目清单开展项目评审工作。提示:6月21日16:00后依托单位提交功能将停止服务,请依托单位妥善安排相关工作。三、注意事项1.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申请书中“申请者保证”栏目,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和合作单位做好沟通工作,确保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知晓并同意参与项目研究。申请项目如获资助,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和任务书的签字、盖章手续,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和任务书,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2.请依托单位注意审核本单位提交项目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名称及附件材料等信息,确保上述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四、联系方式联系人:涂裔盟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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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发布15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四个面向”总要求,持续推进“揭榜挂帅”、青年科学家项目等科技管理改革举措,着力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现将“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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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学部主任:未来资助将把握3个重要方向,包括加大青年学者资助力度

管理科学部2023年度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审查会顺利召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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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优青(海外)申请系统将再次开放一周!

申请人条件及其他相关要求仍按照2022年12月30日发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规定执行。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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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最美高校辅导员”、“最美大学生”先进事迹公布!

中央宣传部、教育部近日联合宣传发布2022年“最美高校辅导员”“最美大学生”先进事迹。来自10所高校的10位辅导员获此殊荣,分别是:北京科技大学孙晓丹、西安邮电大学刘洋、安徽工业大学杨建、山东科技大学范俊峰、电子科技大学李毅、塔里木大学李丹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尼加提·艾买提、湖南农业大学常徕、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孔祥慧、南昌大学胡邦宁。他们有的坚持播撒理论火种,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有的用创新方式讲好红色精神,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有的把学生当亲人,用真心、耐心、细心助力学生成长成才。王金磊、王煜尘、邓宇皓、刘迪波、张雨霏、陆亦炜、周晓辉、赵德煜、曾韵、戴正勤等10名大学生被评为2022年“最美大学生”。他们有的矢志科研、勇攀高峰,用实际行动交出“强国有我”的青春答卷;有的心怀大我、积极参与国际维和,生动讲好中国故事;有的顽强拼搏、为国争光,在奥运赛场展示青春风采。版权声明本文来源:教育部、人民网,仅用于学术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若有侵权,请联系微信:nsf-online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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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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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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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高校,迎新党委书记!

据南昌大学和南昌航空大学官网显示,此前任南昌航空大学党委书记的罗嗣海已任南昌大学党委书记,南昌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李德平已任南昌航空大学党委书记。罗嗣海简历罗嗣海,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江西兴国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现任南昌大学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人才,江西省“赣鄱英才555工程”领军人才,兼任教育部2018-2022年土木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岩土力学与地基处理、环境岩土工程和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主持或参与国际合作、国家级和省部级及横向课题近30项;出版专著2部,公开发表论文180余篇;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和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科技成果一等奖等科技成果奖励10项。1981.09-1985.07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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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公布

根据《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过网络初评、奖种评审委员会复评、奖励评审委员会总评,评出2022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拟授奖项目/人(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5日(2023年4月3日-4月17日)。完整名单下载请在公众号对话框输入:贵州科技奖2022版权声明本文来源:贵州科技厅,仅用于学术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若有侵权,请联系微信:nsf-online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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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建议:大量增加青年和面上项目,砍掉重大项目,不为解决就业扩招博士生

近日,金砖国家治国理政研讨会暨人文交流论坛于2023年3月30-31日在江苏省扬州市隆重举行。天津大学马寅初经济学院院长张中祥教授以“经济发展、“四链”融合与创新”为题在培育全球发展动能,推动科技创新转型单元做了主题发言。张中祥演讲中,谈到改变科研体制和激励的相关建议,国家不仅仅是要大力投入科研资金,尤其是基础研究的资金,同时更重要的是要有效利用这些科研资金。张中祥建议,国家大量增加自由探索的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砍掉重大项目,维持少量重点项目,就是有效利用科研资金的途径。张中祥建议,不要再为解决就业盲目扩招博士生了,不仅严重影响了博士生培养质量,也进一步强化恶化内卷程度,再加上不合理的考评机制,为生存计博士生和年轻学者很难安下心了做需要长年坐冷板凳才有可能出的真正的科研成果。张中祥指出,中国要在原始创新和关键技术取得突破,需要科研体制和激励机制的改变。不能再把投入作为KPI评价指标。把科研投入作为评估指标是中国大学与科研评估的特色。一些领导的指导思想,过于强调大兵团作战,搞弯道超车,结果最后都是搞了整装集成,像数学、社会科学都搞成几千万的项目。但科研体制和激励机制不改变,不利于充分调动和发挥科研人员的创新和为社会创造财富的积极性,科研人员很难专心做学术、做关键技术,更别提得到突破。张中祥指出,制度激励没搞对,投的钱就打水漂了,起不到真正的效果。国家不仅仅是要大力投入科研资金,尤其是基础研究的资金,同时更重要的是要有效利用这些科研资金。张中祥建议,国家大量增加自由探索的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砍掉重大项目,维持少量重点项目,就是有效利用科研资金的途径。张中祥认为,通过兴趣申报的青年和面上项目,是最有可能百花齐放、遍地开花的,更是最有可能出现原创成果的。同时,这些项目也是锻炼、培养、提高学者科研素质和学术水平的有效途径。面对国外对高精尖技术的不断的关卡,面临的卡脖子的问题越来越严重越来越紧迫,国内教育界、科技界比以前更需要自由独立探索的空间,更需要开放竞争,这样才能够大胆设想,大胆创新,大胆试错。如果没有这样的空间,还一直唯唯诺诺,很难想象这种被动的局面会改变。张中祥建议,不要再为解决就业盲目扩招博士生了,不仅严重影响了博士生培养质量,也进一步强化恶化内卷程度,再加上不合理的考评机制,为生存计博士生和年轻学者很难安下心了做需要长年坐冷板凳才有可能出的真正的科研成果。从事基础研究,队伍不需要大,而是在精,精简地方上重复设立的研究基础共性重复问题的机构。在精简优化队伍的基础上,改变不适合基础研究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大幅提高基本工资,完善考评机制,让研究者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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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数增长11.8亿元,创下新高!

今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公布《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众号后台回复2023基金委预算,获取完整pdf),今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数再次增长,比2022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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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名博士后,拟入选博士后研究项目特别资助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博士后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85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博士后事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渝人社发〔2020〕70号)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苏春等213名博士后拟入选博士后研究项目特别资助。版权声明本文来源:重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仅用于学术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若有侵权,请联系微信号:nsf-online删除或修改!资源推荐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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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75万元!基金委发布一项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BMGF)的合作协议和共同商定的工作安排,2023年双方将联合资助中国研究人员与国(境)外合作伙伴在全球健康领域开展合作研究。一、项目说明本项目旨在通过支持研发新的监管科学体系、工具和方法,并将其应用于疫苗的研制、注册、生产、预防接种和上市后管理,促进我国疫苗研制和创新,助推疫苗产业高质量发展,保证疫苗的质量和供应。本项目鼓励申请人组建公共政策、法学、药学等多学科交叉整合的研究团队开展研究,将确认优先领域的具体问题、探索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开发和验证用于支持疫苗监管决策的新模式、新工具和新方法,以及政策建议整合在一项研究中。项目申请人应聚焦以下领域提交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的项目申请书。1.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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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流大学,迎来院士校长!

3月29日上午,宁波大学干部教师大会召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所长蔡荣根担任宁波大学校长。自2020年8月领导班子换届后,该校校长一职一直空缺。据澎湃新闻记者的梳理,今年已有丁奎岭、贾振元、李言荣三位院士就任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大连理工大学校长和西北工业大学党委书记。2022年有19位两院院士履新高校校长,包括浙江大学校长杜江峰、武汉大学校长张平文等。蔡荣根简介蔡荣根,1964年9月出生浙江杭州,理论物理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蔡荣根1985年毕业于杭州师范学院物理系;1987年毕业于四川大学物理系获硕士学位;1995年于复旦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曾在中科院理论物理所、韩国国立汉城大学、日本大阪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2000年6月加入中科院理论物理研究所工作。2003年获基金委杰出青年基金资助,2006年获政府特殊津贴,2017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2019年当选国际广义相对论和引力学会会士,2020年当选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2023年3月,任宁波大学校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大项目“引力波相关的物理问题研究”首席科学家,创新群体项目“粒子物理和宇宙学”负责人。主要研究领域为引力理论和宇宙学,发表论文240余篇,论文被他引12000余次。蔡荣根院士曾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汤森路透全球高被引科学家奖。版权声明本文来源:澎湃新闻,仅用于学术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若有侵权,请联系微信号:nsf-online删除或修改!资源推荐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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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省理工科技评论》“35岁以下科技创新35人”中国入选者名单发布!

“35岁以下科技创新35人”中国区榜单(TR35中国入选名单)。此次榜单入选者横跨计算机、生物和生命科学、化学、物理、材料、半导体、量子计算等各大领域。作为一家科技智库,《麻省理工科技评论》自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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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预通知:2023年科技奖励与人才项目答辩多媒体交流会

2023年科技奖励与人才项目答辩多媒体交流会(北京)会议预通知各位专家:为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通科技成果、人才、奖励荣誉与成果转化的结合通道,促进科技成果和人才的有效评价,科奖中心平台将于2023年4月中下旬在北京召开“2023年科技奖励与人才项目答辩多媒体交流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会议内容★围绕科技奖励及人才类项目(高层次/中青年)答辩材料特点,重点讲述:1)国内科技奖励与人才项目的基本情况2)科技奖励提名、评审的关键流程介绍3)科技奖励答辩材料的经典框架与内容规划4)人才类项目答辩材料的经典框架与内容规划5)奖励人才项目重点、亮点内容的提升途径6)会议评审及答辩多媒体制作注意事项(以正式通知为准)★建议参加人员★高校、研究院所、医院、企业拟参加2023年度科技奖励与人才项目答辩的科研人员建议参会。★时间与地点★会议时间:2023年4月中下旬(待定)会议时长:1天会议地点:北京★费用与支付方式★参会费:待定。付款方式:报名信息经审核通过后,款项直接汇入会议协办服务公司账户。未收到报名成功的通知,请勿汇款。发票:在会议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供发票。报名成功后,会务组发送正式通知。★报名方式★限名额(预报名阶段可锁定名额),请联系周老师咨询或预报名。周老师,电话:18701118732(上方二维码)
202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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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院士在香港设立首个工作站

中国工程院院士在香港建立的首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7日在香港正式揭牌。该院士工作站由中国建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湘生合作成立,将为香港建筑业引入国家级前沿科研成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交流,为大湾区建设发展贡献力量。香港特别行政区署理行政长官陈国基在揭牌仪式上表示,院士工作站在香港建立,与香港创科未来发展方向相辅相成,对于促进香港与内地在工程、科技等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开创性和标志性意义。陈湘生在致辞时表示,在香港建立院士工作站是响应国家号召,力争在关键技术领域实现更大突破,为香港民生改善、经济发展向好贡献智慧,为香港建筑行业转型升级贡献力量。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学选致辞时表示,院士工作站立足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依托香港的独特优势,集聚创新资源,着力攻坚基础设施、智慧建造、建筑工业化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助力香港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创新科技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工程师李如生致辞时表示,相信陈湘生院士工作站会成为内地与香港建筑业界十分关键的连接点,必将加强内地与香港建筑业界的深度合作,为香港长期稳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据了解,工作站将聚焦绿色低碳发展及智慧建造等关键技术领域,加快重大工程技术攻坚,促进深港融合、科技兴港,引领建筑行业科技变革。未来工作站将与香港学术界和建筑业界继续保持交流合作,在绿色和低碳建筑等课题上积极推动香港建筑业迈向工业化和智慧化,支持香港建筑行业的转型升级。香港中联办副主任尹宗华出席活动并为院士工作站揭牌。版权声明本文来源:网络,仅用于学术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若有侵权,请联系微信号:nsf-online删除或修改!资源推荐
202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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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唯一!“双一流”教授,获奖

”青年女科学家奖。全球共有5位女科学家获奖,杨楠是亚太地区唯一获奖的女科学家。意大利外交与国际合作部(MAECI)于2022年发起首届“Science,
202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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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青校长,拟任新职!

近日,四川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其中显示,西华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李秋实,成都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黄涛,成都大学党委书记刘强和成都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王清远,拟任省管本科高校正职。据了解,成都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王清远,曾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李秋实李秋实,男,汉族,1970年9月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重点人才计划特聘教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现任西华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23年3月,拟任四川省管本科高校正职。黄涛黄涛,男,1972年4月生,四川宜宾人,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9年9月至1993年7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9月至2008年1月,西南财经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攻读研究生,获经济学硕士和博士学位。2000年9月起,先后任西南财经大学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助理调研员、信息中心副主任、西南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发展规划处副处长、行政机关党总支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2017年4月起,任成都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挂职任广州市荔湾区委常委、副区长)。2023年3月,拟任四川省管本科高校正职。刘强刘强,男,汉族,中国国籍,1967年12月出生,四川乐山人,中共党员。1985.09-1989.07
202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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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工业领域最高奖项公布(附名单)

3月19日上午,第七届中国工业大奖发布会在京举行。本次工业大奖共授予19家企业、19个项目中国工业大奖,授予26家企业、22个项目中国工业大奖表彰奖,授予17家企业、20个项目中国工业大奖提名奖。中国工业大奖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我国工业领域的最高奖项,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第七届中国工业大奖获奖名单大奖企业和项目获奖名单(共38个,企业19家,项目19个,排名不分先后)表彰奖企业和项目获奖名单(共48个,企业26家,项目22个,排名不分先后)提名奖企业和项目获奖名单(共37个,企业17家,项目20个,排名不分先后)版权声明本文来源:科奖中心整理自中国工业报,仅用于学术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并保留图片二维码。若有侵权,请联系微信:nsf-online
202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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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25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国科管系统发布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5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的通知,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指南意见征集”菜单栏中查看指南意见征集材料。版权声明本文来源:国科管系统,仅用于学术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若有侵权,请联系微信号:nsf-online删除或修改!资源推荐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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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协: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推荐工作

市学会、基金会,各区科协、基层组织:根据市奖励办《关于启动2022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安排,为做好北京市科协系统的提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工作重点2022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重点奖励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科技成果,加强对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和突破“卡脖子”技术相关成果的支持。人物奖聚焦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重大突破、促进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的科技人才;自然科学奖聚焦重大科学发现、从源头和底层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成果;技术发明奖聚焦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支撑北京市重点领域发展的成果;科学技术进步奖聚焦关键技术创新及应用推广、支撑北京市重点领域发展的成果。二、提名要求(一)推荐渠道市学会、基金会、区科协、基层组织均可对奖项提名推荐。(二)推荐要求1.学会、基金会应在本学科、本领域、本行业范围内进行提名推荐;区科协、基层组织应在本地区、本单位范围内进行提名推荐。2.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每个领域(按照三级学科划分)可推荐1人。3.杰出青年中关村奖:每个领域(按照三级学科划分)可推荐1人。4.国际合作中关村奖:每个领域(按照三级学科划分)可推荐1人。5.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原则上提名推荐数量不限。提名一等奖(含特等奖)时还需提供1家民政部登记的本领域科技类全国性学会、行业协会(研究会)的推荐意见,或者3位院士的推荐意见(见附件2)。6.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提名从2021年度开始,通过受理公示后,提名有效期最长可为5年,候选人在有效期内不更改姓名、国籍、工作单位、证件号等关键信息的,提名者无需重新提名。其它5个奖项的提名有效期仅提名当年度有效。(三)推荐基本条件被提名人(项目)必须符合《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满足以下条件:1.被提名人和被提名项目候选人应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科学精神。2.杰出青年中关村奖的被提名人出生日期应在1981年1月1日以后。3.已获得或当年度被提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个人,不得作为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的候选人。4.已获得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的个人,不得再次作为同一奖项的候选人。5.同一人每年度只能作为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中一个奖项的候选人。6.被提名项目要求整体应用1年以上【自然科学奖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公开发表(出版)1年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普及类的科普作品普及1年以上】,时间节点为2022年3月31日;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或者许可的项目,应在2022年3月31日前获得主管行政机关的批准。被提名项目近三年经济效益的年份为2020年至2022年。7.提名项目所含科学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能在同年度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中重复使用。8.2020、2021年度连续两年提名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能以相关技术内容提名。9.同一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候选人。2020年、2021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本年度不能作为提名项目的前三候选人。三、报送方式及报送材料提名书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者按照《2022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见附件1)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填写内容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详实,强化诚信承诺。(一)人物奖包括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请于2023年4月3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北京市科协数字组织人才系统(http://bastservice.shzzpt.org.cn/Login),市科协收到材料后,将向被推荐人手机号码发送“人物奖提名子账号系统及账号与密码”,按要求在4月7日17时30分系统完成首次填报。需报送提交材料:1.推荐工作报告(盖章PDF版)。2.提名书(格式见附件1,Word版及提名单位签字盖章PDF版)。提名书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填写内容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详实,强化诚信承诺。3.附件材料(PDF版,与提名书第七项内容顺序保持一致)。4.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且符合“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回避申请要求”的,应提交《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回避申请表》PDF文件申请专家回避(相关要求及格式见附件3)。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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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3年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申报推荐工作启动

各州(市)科技局,省属及中央驻滇单位,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红河片区、德宏片区管委会,有关单位:为贯彻落中央及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落实《云南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加大中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和支撑云南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等规定,为做好2023年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条件(一)基本条件在云南省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一般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人事关系在云南,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工作的在岗人员。其中: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及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2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过省级以上科技(研)项目或者担任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及中职(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2年(2021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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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揭榜领题榜单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博士后设站单位:为推进博士后科研成果与企业需求深入对接,激发博士后创新潜能,释放博士后创业活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433号)精神,现将2023年度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揭榜领题榜单予以公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榜单设置通过向我省产业集群领域企业及相关博士后设站单位广泛征集,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工作专班组织专家遴选后,评选产生150个博士后研究课题,形成了2023年度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揭榜领题榜单,涉及高端新材料、生物医药、集成电路和新型显示、新型医疗器械、新型电力和新能源装备、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物联网、高端纺织、新兴数字产业、绿色食品、高端装备等11个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详见附件)。二、揭榜条件揭榜方须为新近进站或拟进站到我省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应当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433号)所列申请条件。揭榜方应能针对榜单课题提出技术攻关的可行性解决方案。三、揭榜流程1.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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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稳步扩大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规模!

近日,国家基金委发布《2022年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综述》,部分摘录如下:1、2022年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共接收2397个依托单位提交的14类项目申请294396项。经初步审查,全年共受理项目申请304716项;对2223项项目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受理项目数占接收项目申请总数的0.72%,在不予受理项目中:(1)“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推荐信、导师同意函、伦理委员会证明等附件材料”、(2)“研究期限填写错误”、(3)“不属于项目指南资助范畴”、(4)“申请代码或研究领域选择错误”、(5)“申请人不具备该类项目的申请资格”是主要的不予受理原因。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共受理复审申请206项。经审查,维持原不予受理决定200项;原不予受理决定有误、重新送审6项。2、2023年工作展望部分明确:在原创探索计划实施方面,以更大力度推动实施原创探索计划,做好资助项目跟踪管理和接续支持,不断优化完善项目评审、资助和管理模式。3、2023年工作展望部分明确:稳步扩大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规模,培养基础研究人才后备军。加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统筹衔接,提升资助效益。4、2023年工作展望部分明确:进一步强化各类国家科技计划组织实施的衔接协同,避免重复申报和重复资助,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部门推荐类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纳入联合限项审查。在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形成和项目遴选过程中,要进一步注意避免与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重复部署。5、2022年各类型项目资助情况2023年工作展望(1)持续推进科学基金深化改革。在科学问题凝练方面,充分利用专家咨询体系、双清论坛的作用,加强与国家、行业、企业等各方面、各层级需求的对接,通过凝练科学问题典型案例,引导广大科研人员更加重视科学问题凝练。在推动科研范式变革方面,对不同领域科研范式转变的基本情况和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资助工作,促进和推动科研范式变革。在分类申请与评审方面,对各领域分类申请与评审实施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完善分类评审相关措施和做法,强化资助真正符合科学基金资助导向的项目。在“负责任、讲信誉、记贡献(Responsibility,Credibility,Contribution,RCC)”评审机制改革方面,坚持正向引导,不断完善和统一各项指标,逐步提升项目评审的公正性。在原创探索计划实施方面,以更大力度推动实施原创探索计划,做好资助项目跟踪管理和接续支持,不断优化完善项目评审、资助和管理模式。(2)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稳步扩大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规模,培养基础研究人才后备军。加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统筹衔接,提升资助效益。优化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的申请和评价机制,继续开展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考核评估及延续资助工作,有意识地发现和培养更多具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继续面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托单位青年科研人员开放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加强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做好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组织实施工作,吸引更多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持续加大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实施力度,分层次、全方位资助优秀外国学者来华开展高水平合作研究。(3)强化多元投入,促进协同创新。加强统筹管理,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协同创新。2023年稳步扩大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和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及与行业部门设立联合基金的合作范围,丰富和壮大新时期联合基金资助体系,使其成为科学基金深化改革中强化多元投入、促进协同创新的重要载体。持续探索科学基金接收社会或个人捐赠的可行路径和方式。(4)加强重点/重大类型项目资助统筹。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与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各类国家科技计划组织实施的衔接协同,避免重复申报和重复资助,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部门推荐类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纳入联合限项审查。在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形成和项目遴选过程中,要进一步注意避免与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重复部署。此外,要做好科学基金各类型项目之间的资助统筹,在总体资助布局、指南确定等方面加强内部协调。(5)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完善经费管理。通过稳步实行包干制、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等措施,保障科研人员的经费使用自主权。二是加强在研项目管理,提升资助效能。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细化管理要求、加强监督检查,补齐项目管理特别是重大类型项目管理中的短板和弱项,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完善信息系统功能,持续提升服务质量。通过研究期限自动生成、完善实施主要参与者信息在线采集等,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提交要求,提高工作效率。版权声明本文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仅用于学术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若有侵权,请联系微信号:nsf-online删除或修改!资源推荐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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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关于深化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

关于深化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深化科技评价改革,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规律、科技创新规律、人才成长规律的科技评价制度,提高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深化科技评价改革要求,正确发挥评价引导作用,以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为核心,以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重点,客观、真实、准确反映不同评价对象实际情况,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构建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营造评价、激励、保障协同的科技创新生态,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破立并举。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协同推进,在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不良倾向的同时,建立更加科学和公平的科研活动评价体系,着力解决科技创新中出现的价值追求扭曲、学风浮夸浮躁和急功近利、论资排辈等问题。
202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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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中国黄金协会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公布

版权声明本文来源:教育部,仅用于学术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若有侵权,请联系微信:nsf-online
202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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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6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国科管系统发布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多模态网络与通信”等6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的通知,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指南意见征集”菜单栏中查看指南意见征集材料。版权声明本文来源:国科管,仅用于学术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若有侵权,请联系微信号:nsf-online删除或修改!资源推荐
202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