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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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来源:南昌市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督查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有效推动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市生态环保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洪环委办〔2021〕15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督查,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严肃查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的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施工扬尘防治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二、督查范围南昌市辖区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督查内容各参建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和“四不开工、四不出门”的要求;各在建工地是否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总造价情况,是否编制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并进行备案;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建立在建工地清单和扬尘防治执法检查问题台账,是否依据法律法规对违法工程参建单位进行严管重罚;各地对整改工作“回头看”检查的情况,对扬尘污染反复的失信单位信用管理和运用的情况。四、工作安排(一)企业自查各在建工地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根据此次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扬尘防治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并建立台账,能立即整改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期限,严格确保整改到位。(二)县区排查市安监站、市执法办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在建工地扬尘防治情况的检查巡查,开展辖区内在建工地的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采取重点检查和拉网检查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检查中发现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改;对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并公开通报。市安监站、市执法办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于每月月28日前将当月扬尘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南昌市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调度表》报至市建设局质量安全科。(三)市级督查我局将不定期派出督查组,根据督查内容对各县区扬尘防治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抽查。督查中发现扬尘污染或扬尘防治不到位的,予以限期整改并追责通报;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法约谈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五、有关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站在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活幸福的高度去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责任,做到扬尘防治工作常态化,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二)压实主体责任。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提供现场施工扬尘防治的资金保障。施工单位应具体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建立明确的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制,减少施工作业过程扬尘污染。监理单位应严格监督各项扬尘防治措施的实施,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日常检查及巡查,对未落实防治施工措施的,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或暂停令,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三)强化监管执法。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对扬尘防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以铁心硬手予以查处。特别是对项目前期场地平整、清表、挖运、打桩等动土作业未落实扬尘防治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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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推行电子投标保函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进投标保函方式,进一步降低招投标活动交易成本,依据《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赣公管办〔2020〕5号)精神,我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添加了电子投标保函功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在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中添加电子投标保函。二、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可以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选择电子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得拒绝。三、采用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应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开具和提交。操作手册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金融服务→资讯中心→帮助中心→产品介绍→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手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2月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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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发文,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来源:江西省住建厅、住建部、各地住建厅等再见,竣工结算!施工过程结算时代到来!2020年9月23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同时提出: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设单位应有满足施工所需的资金安排,并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合同应约定施工过程结算周期、工程进度款结算办法等内容。分部工程验收通过时原则上应同步完成工程款结算,不得以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理由变相拖延结算。政府投资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资金按时支付到位,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款结算的理由。2020年7月,住建部发布《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加强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和价款支付监管,引导发承包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工程款支付和结算,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范围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相较于竣工结算,推行施工过程结算,主要作用是规范施工合同管理,避免发承包双方争议,节省审计成本,有效解决“结算难”,从源头防止农民工被欠薪。全国各省市相关文件汇总:山东省2020年9月17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指导意见(试行)》,通过规范结算行为,缩短结算周期,减轻企业负担。竣工后对过程结算结果不再进行二次审计。特别要求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工程项目原则上应实行过程结算。结算周期可按照施工形象进度或施工时间周期划分,明确变更、签证、索赔等事项应计入当期过程结算。强调建设单位资金责任和担保责任,为开展过程结算提供资金保障。加强合约管理,减少工程施工变更调整的工作量。河南省2020年7月23日,河南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实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指导意见》。1、适用范围:合同工期一年以上(含本数)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施工过程结算。2、结算周期:可按月或按工程形象进度确定,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应超过60日,其中人工费用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3、结算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工程招标投标文件、施工方案、已完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工程量、经确认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索赔等资料。4、结算支付:过程结算款支付周期应与合同约定的过程结算周期一致。签证、变更以及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的索赔等费用,应在工程施工过程结算中同期办理。5、发承包双方达不成延期付款协议的,承包人可按合同和发包人提交的支付担保文件约定,要求提供支付担保的保证人支付发包人应支付的(竣工)过程结算价款。6、发承包双方不得因施工过程结算计价争议,不按合同约定的周期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7、即日起执行。之前已招标和已签合同的工程可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完善相关施工过程结算的内容和手续。湖南省2020年5月28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省内房建、市政项目中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1、合同中对施工过程结算办理的各项时限未有约定的,其期限均为28天。2、施工过程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签字认可后,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由发包方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未完成竣工结算备案的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3、发包人要按约定的比例支付过程结算款,支付比例没有约定的,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将支付比例确定为80%至90%之间。浙江省2020年5月20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自6月20日起,在全省房建和市政项目中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1、适用于省内能够实行分段即时结算的新开工房建和市政项目。以政府投资项目,且合同工期在18个月及以上的新开工工程为推广示范重点。2、施工过程结算中涉及人工、材料补差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可参照本省现行指导性计价依据执行,补差时间与节点周期相一致。合同履行期间,涉及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签订补充协议,并在当期过程结算中同步办理价款结算;涉及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增减以及计算偏差,按合同约定计算,并在过程结算中支付。3、施工单位要根据结算周期编制相应的结算报告,并递交建设单位。对答复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28个工作日确定。4、因建设单位原因无法按期竣工验收的,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山西省2019年3月22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第57号)》(以下简称《通知》)发布,从5月1日起,在房建和市政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1、施工合同工期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应当实施施工过程结算。2、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3、发包人未按规定完成施工过程结算的,不应组织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对长期拖延工程结算和拖欠工程款的发包人,有关部门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4、发包、承包、招标代理、监理、造价咨询(包括财政评审)等单位,因违规行为影响施工过程结算难以实施的,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理结果通过山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布。四川省2020年1月22日,四川发文,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两年以上的新开工项目要积极推行施工过程结算。从2020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发包人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过程结算的理由,拖延办理结算和支付工程款。施工过程结算节点,按工程主要结构、分部工程或施工周期进行划分。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应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进行单独约定。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施工过程结算节点、施工过程分段结算详细范围、计量计价方法、计量计价争议处理、风险范围、验收要求,以及价款支付程序、时间、比例、逾期支付处理等内容。广东省2019年6月13日,广东省住建厅印发通知,推进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1、对实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项目,在行政审批、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时,可简化程序、降低抽查频次。2、已开工工程,可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是竣工结算文件组成之一。3、因发包人原因逾期未完成审核的,可按合同约定视同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报送的施工过程结算报告。4、发包人超过约定时限不支付工程施工过程结算或竣工结算款项,又不达成延期付款协议的,可以抵押偿付方式将该工程折价,还可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北京市2019年1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工程款结算和支付相关要求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严禁拖欠工程款。对经人民法院认定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应当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对其新建项目,不予批准开工。属于政府投资工程的,不得要求施工单位以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全面落实施工过程结算,按照施工合同约定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重庆市2018年12月20日,重庆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在建筑领域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要求:新开工、建设工期两年以上工程,推行施工过程结算。1、在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施工过程结算周期、计价方法,以及价款支付时间、程序、方法和支付上限。2、施工过程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以及经确认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索赔。3、实施过程结算的项目,在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预售资金时,给予政策支持。附江西原文:关于印发《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建字[2020]9号各设区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经研究,现将《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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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住建厅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为加强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动态管理,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我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3〕44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建设市场实际,经调查测算,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标准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中的建筑、安装、市政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100元/工日;装饰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117元/工日。二、执行时间本次调整的综合工日单价自2020年12月20日起执行。三、有关事项(一)本通知适用于本省范围内执行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含2019版《江西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的建设工程。(二)2020年12月20日及以后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应执行本通知规定。(三)2020年12月20日前签订合同的工程,2020年12月20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调整综合工日单价。(四)定额综合工日的调整价格与现行定额综合工日价格的价差部分,作为价差处理,按规定计取有关税金。本通知由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请直接与该局联系。联系人:陈屹电话:0791-8831789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12月1日推荐阅读
2020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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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江西省住建厅正式发文!10月1日起,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

来源:江西省住建厅10月1日起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省住建厅“放管服”改革又迈大步。10月1日起,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此举将全面推进我省工程造价领域“放管服”改革进程,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据介绍,工程造价关系到整个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每4年要重新审批一次,原来需要企业经办人提供多项材料,并多次往返。实行告知承诺制后,申报、延续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的,企业可以告知承诺方式完成资质申报,全部流程在网上办理,实现“一次不跑”。企业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省住建厅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如发现企业承诺事项与实际情况不符且情况严重的,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3年内不受理其资质申请,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在江西住建云或媒体平台公布。1.10月1日起,江西省内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正式开始实行告知承诺制2.告知承诺制之后,申报、延续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可以全程在网上办理3.按实际情况申报资质,如若发现不符合且情况严重的,将被撤销其相应的资质,且三年内资质申请不被受理,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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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筑管理”为您提供本地最新政策和资讯,诚邀关注!

“江西省建筑管理”微信公众号由度川团队运营,为你及时提供江西省及各地市最新的资质/执业/招投标/财税/安全/质量等行业监管动态和区域资讯,同时也将及时分享全国性重要政策。本公众平台推送的每篇文章都是我们精心采编或创作而成,信息及时、真实、客观。以下是我们近期推送的部分文章,点击可以查看文章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也诚邀你关注“江西省建筑管理”微信公众号。江西建筑企业2018年新增千亿营收;前三季度社会融资规模全国第9...九江市:开展2018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双随机”检查省政府定了!江西这些地方要建机场!还有高速公路…坐等升值好消息,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有保障了!江西:至少将10%工程款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断流拍,前十月南昌完成供地不到全年4成
201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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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流拍,前十月南昌完成供地不到全年4成

来源:新华网8~10月11宗地流拍,业内人士:南昌楼市已入寒冬今年以来,各地楼市调控政策不断加码,出让土地条件也变得愈加严苛,加之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开发商拿地越来越谨慎。南昌市同样如此。记者梳理统计数据发现,今年前10月南昌市本级共供应2255.46亩地,仅完成全年供地(共5850亩)进程的38.55%,流拍现象不断增多,8~10月有11宗地流拍。供地大幅减少前10月只完成不到全年计划4成乐居江西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0月30日,2018年南昌市(含赣江新区、南昌县,不含进贤县、安义县,下同)经营性土地(非工业用地)成交数量、成交总面积、成交总金额,同比去年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不过,从2018年上半年数据看,相比去年上半年,市场则要冷清不少。南昌尚美佳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度南昌市本级商品房供地计划为5850亩,上半年共供应1421亩,完成率仅为24.29%。截至10月30日,南昌市本级共完成商品房供地2255.46亩,仅完成全年供地进程的38.55%。11月份,南昌土拍市场入市量再次跌入谷底,仅3宗限价地块入市。土地溢价率低上半年市区仅1宗地过100%2018年上半年,南昌市主城区共成交4宗居住用地、3宗商服土地,市区土地溢价率100%以上仅有1宗;新建区共成交3宗居住用地、3宗商服用地,南昌县、安义县、进贤县共成交10宗居住用地、3宗商服用地,一区三县土地溢价率100%以上有7宗;赣江新区成交8宗商服用地,无居住用地成交,土地溢价率100%以上的仅有1宗。乐居江西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9~10月,南昌市(含赣江新区、南昌县,不含进贤县、安义县)共成交13宗经营性非工业用地,成交面积约533亩,成交总金额约40.87亿元,成交面积同比去年金九银十下跌70.36%。流拍不断增多8~10月共有11宗地未成交8~10月流拍土地不断增多。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显示,8月份,九龙湖6宗优质地块流拍;9月份,南昌计划出让住宅、商业用地7宗,实际出让住宅、商业用地6宗,1宗位于九龙湖地块流拍;10月份,位于青云谱、赣江新区和九龙湖片区的4宗居住用地及商业地块均流拍。流拍有些是因为拍卖条件稍显苛刻,留给开发商开发空间较少,有些则因底价设置过高,导致利润空间不多。大型房企拿地也越来越谨慎。10月份,在房企百强中,仅新力拿了地,绿地、红星美凯龙、万科、恒大、碧桂园等品牌房企在南昌均无拿地。“南昌近几个月出现了一些流拍的现象,表明开发商在整个市场大环境下,拿地的选择性更强,拿地越来越谨慎。”11月21日,国家住建部房地产估价与房地产经纪专家、江西师范大学城建学院教授陶满德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业内人士南昌楼市已入寒冬期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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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有保障了!江西:至少将10%工程款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来源:新建区农名工服务中心日前,记者获悉,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并进入实施阶段,企业每月应准确核算当月农民工劳动报酬,制作农民工工资核算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送经办银行据实发放。与此同时,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工程款以不低于10%的标准转入企业在经办银行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指建设施工企业、建设劳务分包企业在经办银行开设的专门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账户。经办银行由建设单位与企业协商确定。”江西省人社厅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企业设立专用账户和通过专用账户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相关部门负责审查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专用账户的设立。企业应主动纳入农民工工资管理大数据平台,并配备劳资管理员,做好专用账户管理所需数据的采集、管理、申报等工作。据介绍,该省要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必须在开工前由企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与经办银行签订工资代发协议,设立专用账户,委托经办银行通过专用账户为该项目的农民工发放工资。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工程款以不低于10%的标准转入企业在经办银行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企业应将建设单位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企业、经办银行三方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签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监管协议》。企业负责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信息采集点,使用农民工工资管理大数据平台采集农民工实名信息。据介绍,农民工实名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等。以往农民工工资的结算以简单的合同协议为主,甚至有一些为口头约定,今后,江西还将普及农民工“工资条”。该省明确,企业每月应准确核算当月农民工劳动报酬,制作农民工工资核算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送经办银行据实发放。经办银行根据企业提供的农民工工资核算表,逐月将工资划入农民工工资卡中,并上传至农民工工资管理信息系统。经办银行不得擅自动用农民工专用账户资金,否则将承担一切后果,同时由政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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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定了!江西这些地方要建机场!还有高速公路…坐等升值

来源:江西发布赣州、南昌、抚州、宜春等多地机场传来最新规划!推进吉安高铁新区综合交通枢纽等9个枢纽场站项目新开工萍乡高铁北站交通枢纽集散中心等43个项目公路方面继续实施农村道路实现25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江西这些地方被点名了将获重大支持!近日省政府发文2018-2020年重点推进这些项目俗话说想要富,先修路一大波交通规划来袭快看看快看看你出行是否更方便了?机场方面2019年规划新开工这些项目↓↓↓新开工瑞金机场跑道长度2600米本期占地2537亩远期3032亩总投资16亿2020年规划新开工这些项目↓↓↓昌北国际机场三期扩建新建一条3600米跑道新建航站楼总投资200亿抚州机场跑道长度2800米等级4C级机坪数量6个航站楼面积1万平方米本期项目征地2397.4亩远期控制用地3000亩总投资16亿宜春明月山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跑道延长400米新建航站楼及相关配套设施并完善机场的通用功能总投资9亿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库推进上饶三清山机场扩建前期工作总投资7.5亿元公路规划(2018年7个续建项目↑)(2019年新开工8条高速公路↑)(4个储备项目↑)农村公路大力推进“四好”农村道路建设继续实施农村道路实现25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总投资约370亿真是一大波利好!交通提速利国利民!赶紧告诉家人这一好消息!为家乡点zan!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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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建筑企业2018年新增千亿营收;前三季度社会融资规模全国第9...

来源:赣云早报本期头条★前三季度江西社会融资规模全国第9据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统计,2018年前三季度江西省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4942.51亿元,同比多增190.57亿元;占全国的比重为3.21%,同比上升0.53个百分点。前三季度江西省社会融资规模在全国排第9位,同比上升4位;在中部六省排第3位,同比上升2位。分结构看,前三季度江西省表内贷款仍以间接融资中的表内贷款为主,占比同比提升9.86个百分点;表外融资虽同比少增,但位列中部首位,同比上升3位;直接融资增长较快,企业债券融资增长较显著。表内贷款方面,前三季度江西省表内贷款增加3900.94亿元,同比多增619.10亿元,占全省社会融资规模的78.93%,同比提升9.86个百分点。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3874.88亿元,同比多增650.55亿元;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增加26.06亿元,同比少增31.44亿元。表外融资方面,前三季度表外融资减少167.85亿元,同比少增952.83亿元。其中,委托贷款增加75.64亿元,同比少增261.10亿元;信托贷款减少93.20亿元,同比少增671.88亿元;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150.29亿元,同比多减19.85亿元。直接融资方面,前三季度江西省直接融资增加394.02亿元,同比多增318.84亿元。江西播报★江西两月查处240余起涉砂案件处罚258人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江西省组织开展的鄱阳湖生态环境水域采砂整治和全省河湖卫士监督执法行动,成效显著,两个多月中查处非法涉砂案件240余起,行政处罚258人。据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介绍,此次整治行动全省共查处非法移动采砂船舶32艘、非法采砂船舶60艘、非法运砂船舶219艘,整治非法砂石码头15个,化解涉砂矛盾21起,处罚金额430余万元,行政拘留33人,移交刑事立案2起。★江西建筑企业2018年新增千亿营收改革开放40年来,江西建筑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近日,我省5家企业入选“中国承包商80强”榜单。据了解,2018年,全省建筑企业营业收入新增1000亿元,年底有望突破1700亿元,目前位列全国第15位,发展增速在中部六省中位列第一。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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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开展2018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双随机”检查

来源:九江市建设局为加强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监管,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水平,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市造价站于2018年11月5日-14日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检查。此次检查按照“双随机”的监管原则,从检查企业名录库中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检查企业名单,共检查了24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咨询企业资质达标情况,执业行为,档案管理,2018年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成果文件备案情况,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继续教育情况以及咨询企业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等。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检查组当场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下一步,我站将根据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处理,向社会通报检查结果,并上报省造价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