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

其他

《实践性法学教育论丛》征稿启事

法学作为一种应用性社会科学,自身具有很强的实践属性。相应的,法学教育的基本目标应定位为法律职业教育,培养未来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法学教育目标是法学教学方法的方向指引,教学方法应以能否实现教育目标为评价标准。遗憾的是,我国目前主流的教学方法依然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学生则被动接受,这种教学方法被形象地称为“填鸭式教学”。不仅如此,课程内容主要讲授法律的概念、价值、条件、范围、效果、体系等静态的、抽象的知识,而较少涉及法律的实践运作和基本技能培养,法律职业伦理方面则更加缺失或薄弱。总体上看,这种传统教学模式难以适应法律职业教育的目标,出现了理论与实践间的巨大鸿沟,并由此导致法科毕业生难以适应社会实际需求。如何填补法学理论与实践之间的鸿沟?答案就在于大力推进实践性法律教育,开展法律实践教学。那么,到底什么是法律实践教学?一言以蔽之,Learning
其他

法律硕士学院成功举办“法硕教育国际研讨会”

研讨会分为法学院院长论坛、实践教学论坛以及法律职业伦理教学论坛三个部分。与会嘉宾围绕法硕教育改革及体制机制创新,与参会者分享了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