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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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吃出6000条寄生虫?这东西最好别碰、别吃!

春天来了天气越来越暖和晚上外出吃宵夜的小伙伴们也越来越多了啤酒烧烤、小龙虾、田螺……通通上桌用牙签掏出田螺肉一口塞进嘴里……这样的夜晚光是想想都让人心情愉悦但是,请注意!不是所有的“螺”都可以吃!田螺虽然很美味但他的有些“小伙伴们”体内却积聚了大量毒素可千万不要误食了!一起来看👇👇👇福寿螺福寿螺,原产于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适应能力强、食性杂,还具备极强的繁殖能力,是一种危害严重的入侵物种。目前,福寿螺在长江以南广大地区已有广泛分布。福寿螺是一种人畜共患寄生虫病的中间宿主,据统计,一个福寿螺中含有寄生虫少的有3000条,多的达6000条。如果误食了生的或加热不彻底的已感染广州管圆线虫幼虫的福寿螺寄生虫进入人体后会寄生在中枢神经系统严重者可能会出现瘫痪、嗜睡、昏迷等甚至死亡↓↓↓安全起见,最好别吃如果你就爱吃这玩意儿一定要烹调熟透!作为消费者该如何区分田螺和福寿螺呢?请记住下面这四字口诀!—
4月19日 下午 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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飙涨!周杰伦演唱会2张连座票,黄牛喊价15万!热搜第一,网友怒了:等着砸手里

是周杰伦坐在我腿上唱吗?”“为什么不实名制?”“啥子30秒,一秒钟都没得!”。▽日前,省消保委就应对“黄牛票”泛滥情况,发布了苏消有话讲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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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消有话讲 | 当抢票也要“考试”,你“卷”赢了吗?

2023年暑期已然开始,随着气温一路高涨的还有粉丝的热情。各地演出市场百花齐放。据携程不完全统计,7月至8月全国将有超百场演唱会、音乐节举行。“黄牛”和“抢票难”是演出市场绕不开的话题,各主办方以及场馆也是频出奇招。近日,某明星演唱会门票发售,为了避免黄牛抢占大量粉丝资源,别出心裁推出了答题抢票机制。消费者在购票前需要先答题,达到一定正确率方可购票。对此,部分黄牛雇佣“985”“211”研究生答题再度引发热议。部分消费者表示,此举可以让“真爱粉”如愿以偿,避免黄牛牟利。也有部分消费者表示,题目太难,票更难买了。随着消费者对于精神愉悦、氛围感消费的需求不断上涨,近些年消费者和黄牛之间的矛盾愈发紧张。黄牛票的大肆泛滥,剥夺了很多消费者以正常价格享受服务的机会,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更有甚者,部分黄牛高价卖票,对于卖不出的就地焚毁,导致部分资源浪费,极大地扰乱了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予治安管理处罚。为应对“黄牛票”泛滥情况,目前已经有很多措施:答题买票、限时买票、限制退改赠和强实名制等等。各种措施褒贬不一,效果各异,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少麻烦。答题买票,诚然提升了部分黄牛买票的难度,也给消费者带来了挑战;限制退改赠,更是涉嫌限制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可谓是“两败俱伤”。江苏省消保委认为打击黄牛,需要社会合力,而非降低消费者的体验感。票务公司、主办方、场馆方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共同努力,探索出全流程的防范机制,而非各行其是。以铁路行业为例,早年火车票一票难求,黄牛屡禁不止,12306先是推出高难度验证码,一度难上热搜。但是后续12306通过“实名制”“人证合一”“阶梯退票”“候补机制”等组合措施,让黄牛计无可施,让消费者购票畅通无阻。省消保委建议,文体演出行业参考铁路售票机制:一是,强化事前监督,建立黑名单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识别异常账号,规范售票流程;二是,“实名制购票”与“入场人证合一”相结合,避免黄牛借用他人身份信息钻空子;三是,完善售后服务机制,建立完善的“候补”“退票”流程,避免黄牛票在二级市场泛滥,以促进票务公平交易,提升消费者幸福感。作者:欧欧(江苏省消保委)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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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花哨、操作繁琐、套娃收费?继开机广告后,省消保委再探智能电视领域消费问题→

2019年7月起,省消保委针对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开展了系列调查、整改、诉讼维权专项行动。同时,对拒不整改的相关企业依法提起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最终胜诉。期间,省消保委联合中国电子商会出台了《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目前,智能电视开机广告问题得到有效规制,趋势向好,成效显现。该案被评选为“江苏法院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和《中国消费者报》“2021年十大消费维权新闻”,参与了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2021年度”评比。2023年,该案还入选人民法院高质量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典型案例。时隔多年智能电视开机广告问题是否有所冒头?智能电视领域还存在哪些问题?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省消保委针对智能电视领域开展了专项调查,并于6月28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调查结果。图/新闻发布会调查概况◆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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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消保委智能电视相关问题消费调查报告

一、调查概况(一)背景和目的智能电视以海量资源、智慧大屏、高清画质等特点在我国加速普及发展,深受广大消费者青睐。根据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在第十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上发布的《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23)》,截至2022年12月,我国智能电视激活终端3.15亿,激活率达76.6%。当前,相较于视频网站(优酷土豆、爱奇艺、腾讯视频等)直接提供会员服务的模式,智能电视会员服务模式更为复杂,各个会员之间体系互不相通,加之智能电视用户量逐渐增加、市场竞争持续加剧,会员充值出现了如收费主体繁多、收费项目复杂、收费重复等问题,此外,层见叠出的广告、难度升级的操作等一定程度上降低消费者体验感和满意度。2月15日,中消协发布2022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其中提到,在线会员服务乱象屡现,问题主要有智能电视平台“套娃式”收费、视频平台会员服务体验不佳等。图:关键词云舆情监测发现,2023年一季度,#智能电视使用套路#、#你家电视广告多收费乱吗#、#看个电视太费劲了#等话题频频登上微博热搜,关于智能电视会员充值、广告、投屏、适老化等讨论在社交平台又活跃起来。1月至6月期间,江苏全省与智能电视相关消费舆情信息共计17567条,其中消费维权舆情4579条,占舆情总量的26.1%。消费是拉动经济的关键引擎,在畅通经济循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结合中消协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提振消费信心”,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苏省消保委”)从消费供需两端入手,及时掌握消费需求,积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加快建立和完善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在此背景下,为了更好地呵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针对智能电视会员收费花样多、页面形式繁杂、广告多、误导消费等问题,江苏省消保委聚焦智能电视领域展开消费调查,了解消费者对智能电视相关问题的看法以及行业现状,并提出有益建议,为相关部门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或制度、加强行业监管等提供参考。(二)调查方式和对象本次调查以线上问卷调查、线下体验式调查和专家分析解读相结合的方式展开。1、线上问卷调查本次线上问卷调查对象为使用智能电视观影的消费者,调查共收集有效问卷14832份。2、线下体验式调查结合线上调查结果及舆情大数据分析,选取了市场占有率较高的10个智能电视品牌进行线下体验式调查。具体包括:海信、TCL、小米、华为、索尼、长虹、三星、酷开、海尔、夏普。图:调查对象体验过程中,由20名体验员(每个品牌各2名)通过使用智能电视进行开通会员、观看影视等操作,深入展开实际消费体验。3、专家分析解读本次调查还邀请律师对10个智能电视品牌的会员协议以及爱奇艺、优酷、腾讯、芒果TV等视频网站会员协议进行梳理分析,以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瑕疵。二、现状及问题分析(一)智能电视普及率高,用户体验感不佳1、超九成消费者使用智能电视,免费观影阻碍多问卷结果显示,参与线上调查的男女比例分别是:男性61.52%、女性38.48%。从年龄来看,超过一半(52.63%)消费者年龄在26岁-40岁;其次有29.69%消费者为19岁-25岁;41岁-60岁的占比13.13%;18岁及以下的有3.77%,61岁及以上的0.78%。从月收入水平来看,四成(40.91%)消费者每月3000—5999元,1500-2999元的占比23.23%,6000-9999元的占比21.58%。图:线上问卷消费者概况线上调查发现,有97.34%的消费者平常会使用智能电视观看影视内容,仅2.66%的消费者表示不使用智能电视。其中,消费者家庭中智能电视使用品牌占比前五的分别是三星、索尼、小米、创维、LG。图:使用智能电视消费者占比图:智能电视品牌占比当被问及“一周大约花费多少时间在观看智能电视上”时,近七成(69.33%)消费者每周观影时长15小时以下,其中29.68%消费者表示在5小时以内,39.65%的消费者在“5-15小时”;26.22%的消费者使用时长在15小时以上;取决于这周有无感兴趣剧集的消费者占比4.45%。从上述数据来看,智能电视受众群体广,但仅不到三成的消费者每周观影时长在15小时以上,收视时长相对而言表现一般。线上调查中,有超过八成(81.83%)消费者表示购买的智能电视自带会员体系,仅18.17%的消费者表示没有。在线下体验调查中,有25%的消费者反映智能电视本身没有会员体系,覆盖索尼、三星、长虹等品牌,但是可以选择如酷喵、芒果TV、华数TV等第三方的电视端APP进行观影。图:智能电视会员体系占比线下体验过程中,有85%的消费者表示在没有开通会员情况下,仅可以收看少量免费节目,影视资源较老、更新慢,且部分免费专区隐藏深,需要多步骤操作才能发现。同时,还有25%的消费者反映首页推荐多是需要开通会员或者单点付费的资源,涉及TCL、酷开、华为、夏普品牌。消费者实拍:华为电视首页推荐多为VIP资源消费者实拍:夏普电视电影推荐页面均为VIP资源2、“套娃式”收费问题突出(1)重复充值、多次付费等现象被吐槽随着智能电视行业的发展,影视节目越来越细分化,消费者对内容付费、知识付费的认知更加深入,对智能电视购买会员的接受度也有所提升。但是,重复收费、“套娃式”收费频频困扰消费者。当消费者被问及“使用智能电视观看影视内容时购买了哪些会员(多选)”时,仅13.16%的消费者在使用智能电视观影时没有购买过任何会员;67.92%消费者购买过智能电视自带会员;44.35%消费者购买过视频平台会员。消费者对购买的智能电视会员整体满意度尚可,其中超五成(53.35%)消费者表示对购买的电视会员非常满意,近三成(29.04%)消费者比较满意,13.1%的消费者表示一般,表示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的消费者占比4.51%。图:消费者购买会员类别消费者对会员充值中需要购买不同种类、多个会员不满。当被问及“您觉得智能电视中以下哪些会员充值情况不合理?(多选)”时,超过六成(63.94%)消费者认为购买了智能电视会员还要购买视频平台会员不合理;有43.92%的消费者认为同一平台的不同端口单独开通会员不合理;认为部分功能(如投屏功能)需要开通会员才能用不合理的也超过四成(43.9%)消费者;还有认为部分影视内容(如付费影片、儿童专区等)需要单独开通会员不合理的消费者占比29.22%;18.04%的消费者则认为影视资源分布在不同视频平台,需要开通多个会员不合理。图:不合理的会员充值现象线上问卷调查显示,当消费者遭遇“套娃式”收费现象后,超过六成(62.53%)消费者选择使用手机或者平板电脑端观看,还有60.31%消费者选择其他渠道观看,继续购买会员的仅占28.3%。说明智能电视市场会员用户黏性有待提高。图:消费者遭遇“套娃式”收费现象后选择(2)电视会员体系复杂混乱,单点付费有效期较短线下体验调查中,智能电视除带有自身视频会员,还嵌入了其他视频平台、频道栏目的会员体系。智能电视模块、功能日渐丰富,还包含了少儿、音乐、健身、知识、体育等栏目。如TCL智能电视有企鹅影院、4K花园、粤视厅会员、雷鸟教育、雷咚咚少儿等。种类丰富的同时,也意味着会员体系复杂,且VIP资源之间部分存在交叉重合,既有重复部分又有独家部分,消费者很难显著区分,往往陷入“重复充值”迷区。在开通了电视自带会员、栏目会员或APP会员后,所有品牌的智能电视还存在节目或影片单点付费现象,单独购买价格不等,且设置有效期,部分资源有效期短。以索尼电视消费者体验为例,单次购买《阿凡达·水之道》需在开通会员后额外花费12元,有效期仅48小时。夏普消费者在“少儿”“教育”频道发现,单点付费节目有效期2天。索尼消费者实拍:观看影片单点付费夏普消费者实拍:单点付费有效期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由于智能电视各个服务方之间合作模式不同,各个服务方通过细分市场资源达到盈利效果。而各个服务方在消费者开通会员前又未能全面、准确告知消费者智能电视的会员内容、涉及平台,不能清晰认知每个会员涵盖的内容、服务等,使得“套娃式收费”、重复收费等方式变相加价行为屡屡出现,这样不仅侵犯了用户的合法权益,还严重影响了观众的观看体验。3、开机广告得到有效规制,但广告多、广告时长仍待规范智能电视开机广告问题得到有效规制,趋势向好,成效显现。江苏省消保委始终关注智能电视领域的消费问题,于2019年开展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消费调查,并约谈企业要求整改。同时,对拒不整改的相关企业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最终胜诉。该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2020年,省消保委还联合中国电子商会出台了《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团体标准,以期更好引领智能电视产业行业发展。本次线下体验调查显示,体验人员均反映开机后没有广告或开机广告可以一键关闭,其中超过一半体验人员反映没有开机广告,涉及TCL、海信、索尼、夏普、小米、三星等品牌。另外,索尼电视体验员反映进入索尼电视安装的App后或有广告,随机出现,有时会出现有长达十几秒的广告,在广告页面上找不到关闭按钮,需强制观看5秒后才可跳过;但是,譬如海信电视进入安装的App后虽有广告,页面提示可以一键跳过,不用被强制观看。消费者实拍:索尼电视进入华数TV会员后进入APP有广告,不能关闭;海信电视进入酷喵App后有广告,显示可关闭体验人员在没有开通会员前观看影视节目,打开节目均有广告,包括片头广告、中插广告等,广告时长15-120秒不等,一集电视剧播放两次以上广告,且不可关闭,提示开通会员后可跳过广告;开通会员后,除贴片广告外,其他广告均可以跳过或关闭。消费者实拍:夏普电视非会员观看2分钟广告,提示开通会员可跳过广告当前,对于智能电视观影时的广告时长尚未有明确统一的规定,但是,以《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为例,播出电视剧时可以在每集(以45分钟计)中插播2次商业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在19时至21时之间播出电视剧时,每集可以插播1次商业广告,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本次调查中,未开通会员前,智能电视片头广告、中插广告时间较长,还时不时跳出办理会员免广告的宣传,一定程度上影响消费者的观影体验。(二)会员开通充值问题较多,存在误导消费倾向1、宣传页面涉嫌误导消费者线上问卷调查中,对于每月愿意支付会员费用的最高价格范围,近一半(47.18%)消费者在10元-20元范围内,23.72%的消费者在20元-30元之间,超过30元以上的仅占比6.41%。图:消费者购买会员每月支付最高价格范围智能电视会员开通,在宣传方面往往以首月优惠、低价吸引消费者,可能导致消费者对价格出现错误认知的情形。其中,有25%的消费者认为智能电视会员价格涉嫌误导宣传。在开通会员价目表中,连续包月首月价格与次月不相同,但是字体大小不一,首月低价字体很大,次月划线价字体小,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以小米影视VIP为例,连续包月首月15元,次月自动续费按照35元/月标准,续费说明的字样较小。消费者实拍:小米影视VIP连续包月价格显示图关于消费者的充值习惯,线上调查中有47.8%的消费者表示按需充值会员,31.46%的消费者是按月购买,还有12.35%的消费者按季度购买,按年购买的消费者占比最少,占总量的8.39%。另外,线下体验调查中,消费者家中电视品牌为海信,在开通电视会员时发现,海信聚好看影视VIP仅可开通包年会员,年度会员费用598元,无法选择按月或者季度充值购买,消费者在会员充值方面的自主选择权被限制。除单点付费外,其他栏目费用如下表所示,一年需支付会员费用达1710元。图:海信聚好看影视VIP开通页面图:海信电视开通VIP总费用2、视频平台电视端观影受限,投屏有限制消费者对视频平台的会员权益认知主要包含可投屏、可登录多个终端、可跳过广告、画质佳、资源更丰富等。本次线上调查显示,有54%的人认为会员可以投屏观看影视内容,占比量最大;其次是同一账号可同时登录多个终端(45.49%)、节省贴片广告时间(44.75%);还有37.82%的消费者认为画质、音效等体验感更佳,22%的消费者认为可观看影片、价格有优惠;认为下载速度快的消费者占比6.39%。图:消费者了解的会员权益占比关于“开通会员后是否满足了您的观看需求”的问题,有超过一成(11.11%)消费者表示没有满足或不太满足,还有40.39%的消费者表示基本满足。在线下体验调查中,有消费者反映部分视频平台在投屏时存在一定的限制及误导宣传。消费者在芒果TV开通VIP投屏提示清晰度不可以切换,必须安装芒果TV电视端APP;在优酷平台开通VIP后提示清晰度1080P及以上需要下载酷喵TV进行观看;以游客身份在爱奇艺平台观影,会提示观看高清、准高清清晰度视频需要开通白金VIP,然而实际上黄金VIP就可以观看不同清晰度影片,涉嫌误导消费者。而在腾讯视频平台VIP投屏观影没有限制,也不存在误导宣传的情况。消费者截图:爱奇艺游客身份(左)和黄金VIP(右)的清晰度提示对比消费者截图:开通会员后优酷(左)、芒果TV(右)不同程度限制播放清晰度舆情监测发现,2023年1月-6月,有关电视投屏的消费维权信息1792条,有消费者吐槽优酷一个账号只能登录一部手机,切换非常麻烦,且开通手机VIP后投屏仍被限制,需要再付费升级会员,但是如果开通了酷喵VIP,该VIP权限包括电视端,消费者可以直接在电视上观看,无需投屏。(三)智能电视操作复杂,适老化服务有待提高本次线上问卷调查显示,会员充值、广告宣传、界面操作三大问题是消费者关注的重点。当问及智能电视及平台会员还存在哪些问题时,54.32%的消费者认为会员价格过高、会员充值信息促销弹窗过多;53.72%消费者认为界面复杂、操作繁琐、缺少适老化操作使用模式;还有53.47%的消费者认为广告多、办理会员后仍要手动跳过广告;认为同一视频平台TV端和手机端会员互不兼容的则占比28.11%。图:智能电视及视频平台会员存在哪些问题超八成消费者认为智能电视操作复杂。智能电视开发的页面复杂,令人眼花缭乱,甚至需要几个遥控器轮番控制,操作繁琐等吐槽声音不绝于耳,屡上热搜。年轻人适应智能电视操作方面都要花一定时间摸索适应,遑论老年人在观看电视时面临的难度。此次线上调查显示,超过八成(81.11%)消费者认为智能电视操作复杂繁琐,仅不到两成(18.89%)的消费者持否定态度。图:智能电视操作是否复杂占比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超过2.6亿人,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超过1.9亿人,80岁以上人口达3580万人。伴随着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银发经济”规模快速增长,老年人消费意识不断提升,特别是对文化娱乐的消费意愿也愈发强烈。然而,智能电视“不智能”却成为老年人消费的“拦路虎”。随着智能电视功能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丰富,其操作却越来越复杂,这与老年人希望电视界面清晰简单、操作快捷方便的消费需求大相径庭。本次体验调查还特别选取10%的样本由50岁以上的消费者进行操作体验。体验中,50岁以上的消费者在无人指导情况下,打开智能电视存在按键操作失误跳转会员开通页面需要再次返回的情形。此外,在电视主页面,消费者还存在无法准确切换栏目、不知道光标跳转到哪个项目、很难找到观看历史及记录等情形。另外,智能电视适老化服务尚待完善。互联网时代,引导老年消费者享受科技带来的便利、提升老年消费者的体验感十分重要。在智能电视领域,更应当通过科技向善,提高适老化服务水平,提升老年消费者的视听体验。在本次线下体验调查中,仅索尼品牌体验员反馈,该电视有字体选择按键,消费者可以根据需求选择字体大小,方便老年人操作和观看影视节目。消费者实拍:索尼电视提供适老化操作(四)会员协议问题颇多,消费者权益保障不到位本次调查中,江苏省消保委委托律师,就多家会员协议中涉及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查和专业解读。发现智能电视会员协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协议内容冗长、告知不充分,重要提示不醒目智能电视的会员协议内容大多在5000字左右,部分如三星、酷喵(优酷及天猫公司)、爱奇艺等经营者的会员协议内容超过万字,消费者在电视上阅览如此庞杂、冗长的内容或从中寻找到需要的条款,实属困难,对协议的阅读意愿也会大打折扣。消费者实拍:海信电视会员协议对于重要条款未作任何醒目提示就智能电视这一特殊播放载体而言,几乎所有智能电视会员协议都使用单一颜色,仅用加粗形式提醒注意,其醒目程度不足以使消费者注意相关条款。部分会员协议受智能电视本身条件所限,不能明显显示出加粗及未加粗部分的区别,且重要条款如对于电视端会员权益的限制条款内容、自动续费条款下的扣费方式等规定未醒目提示消费者注意。对于会员服务的具体内容,大多协议中只以“具体服务种类及服务内容以相关服务页面公布、实际提供的内容为准”进行告知,而不同服务界面、产品页面仅会展现部分视频内容,并未明确告知所购会员及其所在等级或不同分区所能获取的影片内容、数量,除弹窗提示外也未提供更为便捷的查阅方式。对于同一经营者名下的会员的不同类型、同一类型会员不同等级能获取的影片数量、内容、质量;不同会员专区是否存在额外单片付费;不同经营者是否会存在重复收费,存在概括告知但未做充分说明。消费者实拍:酷开电视会员协议有关服务内容告知不充分2、协议存在单方设定、显失公平问题(1)消费者是否知晓或同意不影响会员协议变更的效力大部分会员协议中,经营者都约定了针对会员权益内容、套餐服务内容,经营者有权单方进行部分或全部调整,经营者仅需对消费者进行概括告知。如腾讯视频会员协议中约定“腾讯会不时发布并修订关于腾讯视频的用户守则、活动规则、使用规则、公告、提示、通知及在线FAQ等内容。腾讯将通过系统提示或信息推送或后台公告等形式发布,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生效,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生效要件仅为发布而非征得消费者同意,换言之协议赋予经营者单方变更会员协议的权利,消费者是否知晓或同意并不影响协议变更的效力。消费者实拍:长虹电视会员协议中关于设备及系统差异的条款对于软件版本、终端设备与操作系统的差异可能带来的无法收视或观看效果达不到承诺,通过格式条款规定豁免自身可能存在的过错责任,既规避了对于支持收视应匹配的软硬件要求的充分告知的责任,也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因为智能电视终端条件所限,实际观看效果或内容会存在差异,但经营者理应做好播控平台集成的软硬件与收视效果的匹配,且应在会员套餐销售前就明确告知消费者,而不应让消费者承担因软硬件系统问题而不能收视的不良后果。(2)会员续费方面操作较为复杂自动续费订阅易、取消难,显失公平。基于商业考量,诸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了会员自动续费的功能,但相较于开通时扫码付款的便利,取消自动续费功能不仅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取消,还设置了复杂的取消方式。以酷喵会员为例,如在支付宝开通自动续费渠道,关闭时需要依次点击“支付宝—我的—设置—支付设置—免密支付/自动扣款—xxx有限公司—解约”方能解约。《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5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在服务期间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显著、简便的随时取消或者变更的选项,并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3)会员协议单方面免除经营者责任部分经营者未从消费者角度出发设置合理公平的救助措施,有违诚信义务、变相加重了消费者负担。如优酷会员协议中约定,若消费者设备丢失、损坏、进行系统升级、还原、清空或其他类似行为的,将可能会导致消费者无法继续使用绑定于此设备的VIP会员权益,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在此种情形下,经营者应可以通过消费者更换新设备等救济方式承继其原会员套餐下收视权益。经营者的这一规定,推卸了对消费者完全是可以做到的补救与帮助责任,有违合同履行的诚信义务,让消费者不公平地承担损失。优酷VIP会员服务协议截图还有部分条款存在会员转让、退费规定显失公平的情形。如规定:会员费一经收取,不可转让、概不退还。对会员这方面的限定,不合理且显失公平。从实践看,由于经营者告知不充分而导致消费者误购、多购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应当允许消费者行使反悔权进行退费;实践中,购买人是否获取相关服务及内容等,经营者完全可以通过信息技术方式获知。对于未使用会员服务的情形,出于个人原因,要求转让或退费,应当允许。具体退费比例以其实际使用的期限及获取服务的内容等确定。消费者实拍:TCL电视会员转让、退费条款的规定3、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问题根据2020年3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的9.6条的规定,当个人信息控制者(即服务方)与第三方为共同个人信息控制者时,个人信息控制者应通过合同等形式与第三方共同确定应满足的个人信息安全要求,以及在个人信息安全方面自身和第三方应分别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向个人信息主体明确告知。就目前智能电视保护个人隐私的相关条款来看,大部分会员协议或相关协议中并未明确自身和第三方分别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还有部分智能电视中的隐私条款豁免了经营者对于第三方保护个人隐私的责任。如海信电视聚好看会员协议中约定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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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消有话讲|残疾人消费权益,你我共同守护!

今天(5月15日),是我国第32个全国助残日,主题为“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消费公平是实现消费者权益的价值基础,残疾人一样享有平等参与消费活动、平等发展的机会和权利。我们反对在消费中歧视残疾人,并一直致力于消除残疾人的消费不便和消费不公现象。“2022年4月,消费者杨先生通过智慧315反应称,其是一位残疾老人,几个月前花费8800元购买了常州某公司生产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但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行驶中车辆发动机有异响,去维修部检查发现该发动机漏油严重引起,需要拆开发动机修理,杨先生认为维修方案不合理,会影响车辆正常使用,要求更换发动机。省消保委智慧315平台工作人员核实后与厂家联系,阐明消费者生活及消费实际情况,要求企业保障残疾用品质量及残疾人消费品质,最终商家积极与消费者联系,消除疑虑,修理好发动机并提供适当补偿,消费者杨先生表示满意。江苏省消保委认为:一个城市的温度体现为对弱势群体的态度,时代飞速发展,消费产品服务日新月异,我们不能让弱势群体“掉了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提升助残意识,有“爱”助无碍!中华民族向来有尊老爱幼、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助残日”的设立让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氛围逐渐浓郁。我们建议消保委系统开展消费助残日活动,开展好维护残疾人消费权益的宣传工作。多渠道宣传消费知识、维权案例;在各类别残疾人中广泛普及相关消费知识,提高全社会维护残疾人消费权益的意识,为残疾人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保障残疾人专用产品质量,提升消费感受。产品的改造、质量的提升是“残疾人消费公平”的最终追求。我们建议经营者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保障盲杖、助听器、人工耳蜗、轮椅等辅助器具的生产质量,增强残疾人专用产品的供给能力;鼓励市场主体超标准提升残疾人消费产品的供给质量。省消保委系统将配合职能监管部门的质量监管工作,积极参与残疾人专用产品质量检验认证体系或相应标准的建立,开展好残疾人专用产品的体验、比较试验等活动。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以跬步致千里。省消保委系统将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消费者投诉便利化程度,畅通残疾人绿色维权渠道,加大维权的力度,交出残疾人消费维权满意答卷;探索建立各级消保委残疾人消费维权方面的投诉信息公示工作。努力做好对残疾人消费工作的有问必答、有求必应。“盲人”不辨色彩,维护他的权益却成为他内心的光。残疾人消费权益维护,需要你我共同守护!来源:江苏省消保委
202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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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小鹏汽车”被处罚

在北京买车有纠纷只能在广州仲裁?😓近日北京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规定不公平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告并罚款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小鹏汽车)主要从事小鹏牌汽车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小鹏汽车在北京地区的销售主体,其余门店以及分公司均为体验店。购车时,消费者可以在小鹏汽车APP线上或线下实体店选购,且需与北京小鹏汽车签订《小鹏汽车购买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内容由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并由当事人在销售车辆过程中重复使用。其中,协议第十三条规定:“本协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因本协议引起的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未协商一致解决该等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该内容部分文字使用加粗、下划线作出提示。消费者在使用小鹏汽车APP购买车辆时,需要在线上签订购买协议,在此签订过程中该协议第十三条无法更改。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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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调查 | 银行开卡服务槽点多?这里有份问卷,邀您参与!

参与方式点击此文左下方“阅读原文”或扫描(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参与问卷调查活动时间截至2022年1月2日17:00来源:江苏省消保委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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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APP开屏广告“摇一摇”,谈何创新?!

“双十二”期间,省消保委发布了《APP开屏广告“摇一摇”,你怎么看?》,(↑点击查看)指出APP软件“摇一摇”开屏广告,商家以误导方式诱使用户进入广告页面,变相强迫消费者观看广告的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利!同时,在江苏省消保委公众号发起的投票结果显示,91%的消费者表示曾经遇到过“摇一摇”等类似形式的开屏广告,92%的消费者对这种开屏广告表示厌恶。该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以及热烈探讨,众多消费者也对此种广告交互形式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开屏有广告就算了,开屏摇一摇跳转到别的APP是咋回事?我以后打开什么软件都得“供”着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广告达到了让你放下手机的目的。以前打开程序不敢乱点,现在打开程序不敢乱动。这个最过分,完全不能忍,我不点都能跳广告去。早就想投诉了,找不到地方。针对这个问题,人民网发表评论:“相关APP别拿已设置‘跳过’和‘关闭页面’按钮来搪塞。事实上,极易触发的‘摇一摇’何尝不是‘暗度陈仓’式强制跳转?”最新进展来了截止目前,百度、喜马拉雅、番茄小说和华为音乐已经和我委取得联系并就“摇一摇”形式的开屏广告整改做出承诺百度承诺将在后台新增屏蔽摇一摇的开关,用户打开此开关后永久屏蔽摇一摇开屏。开屏页面会增加文字提示“百度APP后台支持屏蔽摇一摇广告”,提醒用户可在APP后台永久屏蔽摇一摇广告,为用户提供自主选择权。喜马拉雅表示将在未来的版本中对摇一摇广告互动形式增加可关闭按钮。番茄小说承诺将在开屏广告页面增设“摇一摇”设置按钮,消费者可以选择关闭或开启“摇一摇”互动形式。华为音乐表示已暂停“摇一摇”的广告导入形式。后续会通过增强负反馈等方式,便于用户自主选择广告展现形式。微博、豆瓣、虎扑、联享家仍未联系我委同时,根据网友反馈和消费者投诉,我委发现开屏“摇一摇”并非少数,市场上大批软件均存在“摇一摇”开屏广告,只是该形式有一定随机性,不是每个人或每次打开这些软件时都会出现。江苏省消保委认为首先,我委对百度等明确表示将增加“摇一摇”屏蔽或关闭按钮、将选择权交还用户的整改态度给予肯定。无论何种形式的开屏广告,其设计的进入方式都应当确保体现用户意图,尊重用户的选择权,不可欺骗误导消费者。在沟通中,部分企业提出通过降低“摇一摇”灵敏度或频率的方式整改,我委未予认可。灵敏度的感知因人而异,因手机品牌而异,降低灵敏度、降低频率均难以保证消费者是自主决定进入广告页面。其次,开屏“摇一摇”等新型交互模式是否是一种创新?在沟通中,多家企业表示,使用“摇一摇”等新型交互模式是互联网广告的形式创新,希望给用户新的体验与玩法。但是我委认为,如果企业所谓的创新并没有带给用户便利和良好的用户体验,这样的“创新”意义何在。企业产品的研发,除了要考虑产品应用本身,还需要兼顾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使用感受良好,这样才是完整的产品,而不是瑕疵产品。最后,“摇一摇”广告需要软件获取特定手机传感器数据,而目前该数据的获取大多未征得消费者同意。有企业表示,传感器数据不涉及个人隐私,不属于个人信息。但是我委认为,随着科技的发展,手机传感器将不断精进,商业模式的不断更新将会较以往更广泛的综合运用大数据,多种数据的叠加使用户的“人物画像”更为清晰。所以,软件在获取手机各类传感器数据时如何兼顾数据应用和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相关部门应对该问题予以重视。来源:江苏省消保委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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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消有话讲| APP开屏广告“摇一摇”,你怎么看?

今年7月26日,国家工信部启动互联网行业专业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应用软件启动弹窗欺骗误导用户、强制提供个性化服务等问题,包括弹窗整屏为跳转链接、定向推送时提供虚假关闭按钮等场景。国家网信办也于8月27日启动“清朗·移动应用程序PUSH弹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经过这一系列的整治行动,开屏广告的投放日益规范,也让消费者有了更加清爽的上网体验。但是,近期有消费者反馈打开部分APP时,明明自己没有点击屏幕,却依然出现了跳转……省消保委关注发现,一些APP悄然上线了一种新的开屏广告模式“摇一摇”了解广告详情或跳转相关应用软件该模式也引发网友“不适”所谓“摇一摇”功能是指用户在打开一个软件时,开屏广告界面稍有摇晃就会自动进入广告详情页面、跳转打开广告相关软件甚至直接进入软件下载页面。某些软件设计的“摇一摇”功能极易触发,消费者拿手机时稍有不稳、走路时重心稍微起伏或者乘车时稍有颠簸等身体姿势发生变化,可能都会触发“点击广告”的效果,被迫跳转。根据消费者投诉反馈,江苏省消保委发现“百度”“喜马拉雅”“豆瓣”“微博”“虎扑”“华为音乐”“番茄小说”和“联享家”等软件均存在上述情况在这种“摇一摇”模式下,消费者如果不想跳转广告需要维持手部及身体平稳,保持手机在同一水平位置不变,待广告页面关闭后才可随意变换身体及手部姿势使用手机,否则极可能被迫进入广告页面。虽然开屏广告页面也有跳过或关闭按钮,但是商家高敏“摇一摇”设置极易让消费者在走路、坐车或者转身等情况下跳转广告页面,这些跳转更多并非消费者本意。商家以误导方式诱使用户进入广告页面,变相强迫消费者观看广告的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此外,软件通过“摇一摇”实现进入广告是调取了手机的某项传感数据,但是该调取是否必要,软件调取行为是否取得消费者同意和授权也存疑,消费者个人数据安全能否得到保障令人担忧。对于这种APP开屏广告新花样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来源:江苏省消保委
202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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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屏”的电脑网络弹窗,也该治治了!

作为资深网民,苦弹窗久已!有事冒冒泡,没事跳一跳。关闭按钮不显眼,一不小心还越点越多!是不是很烦?!好消息!日前,工信部对APP开屏弹窗行为集中整治,效果显著。截止目前,68家头部互联网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告别了,APP弹窗。同样恼人的PC端网络弹窗,还会远吗?7月18日上午,江苏省消保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PC端应用软件网络弹窗那些事!随着网络的普及升级及网民人数的与日俱增,形式多样的网络弹窗活跃在各类互联网应用平台。根据江苏消费网舆情监测中心数据显示,2021年1月至今,江苏省内有关网络弹窗的相关舆情信息共5935条,其中负面舆情信息3737条,问题主要集中在网络弹窗内置木马病毒、不能一键关闭,其内容涉嫌诈骗、低俗等。在此背景下,省消保委开展了PC端应用软件网络弹窗调查,旨在呼吁相关平台珍惜声誉、控制弹窗,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调查概况线上问卷调查抽样体验调查线上共收到有效问卷14727份;线下体验调查共选取30款应用软件;在官方渠道下载测试的30款软件的基础上,随机抽取了其中10款消费者反映问题众多的软件,通过华军软件园、太平洋下载中心、腾讯电脑管家、360软件管家等四个常用第三方平台再下载测试。调查结果从本次调查反映的情况来看,大部分消费者深受弹窗困扰,弹窗存在内容以及形式等多种问题,还有不少软件采用嵌入广告的方式,打“擦边球”以规避相关法律规定的监管。↓↓↓网络弹窗没有关闭按钮或按钮不醒目,不能一键关闭;网络弹窗弹出频率高,一次性弹出广告数量多,且占网页尺寸过大;软件安装时未经提示强制捆绑安装其他软件;软件安装时默认勾选安装其他软件,且存在弹窗;商业性推广内容不标注“广告”字样、不注明广告来源及软件名称。具体情况如何?继续看↓↓↓“
2021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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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调查赢红包 | 嘿!江苏人,今年你的钱都花去哪儿了?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起步的重要之年。展望未来,我国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都将发生一系列深刻而复杂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迫在眉睫。在此背景下,江苏省消保委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经济双循环下江苏省消费现状研究,从而探究现有市场待发掘的消费潜力以及如何激发这些消费潜力,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信息基础。欢迎您参与到本次的线上调查中,请您认真并如实填写,有机会赢取红包哟~感谢您的帮助与支持!活动时间截至6月13日17:00声明:文章内容综合来源于江苏省消保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江苏户传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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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它 买它 买它 … 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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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3日
自由知乎 自由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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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 | 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标准这样规定是不是更好呢?

声明:文章内容综合来源于江苏省消保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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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 参与调查赢红包 | 疫情对你的消费意愿有什么影响?

@你疫情结束后,你最想做的事是什么?吃火锅?喝奶茶?看电影?“放肆”买买买?自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爆发以来,超长假期和“隔离”的生活状态不可避免地抑制了广大消费者的各种“购买力”和“消费力”相信不少人已经开始幻想,疫情结束之后的生活……防疫期间的你……宅家看风景你是哪种生活形态?对此,江苏省消保委有话说……为深入了解疫情对江苏省居民消费的影响,掌握居民的消费意愿和担忧情况,发现潜在的消费问题,以促进政府部门更好地加强市场监管,应对困难和挑战,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起了本次居民消费调查。更有机会赢取现金红包哦~活动时间2月26日16:00至3月1日17:00声明:文章内容综合来源于江苏省消保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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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调查 | 你手机里有几个APP会员?江苏省消保委邀您发声!

不知不觉,手机里的APP越来越多随着APP的内容和功能日益繁杂,通过付费享受更高质量、更多类别的服务是大势所趋。APP平台会员服务是否物有所值?开通会员后当真有VIP的待遇?消费者是否能明白消费?纠纷处理机制是否顺畅有效?这些手机APP会员到底要不要开这些问题往往让消费者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为此,江苏省消保委开展APP会员制消费有奖调查问卷活动时间:2019年10月9日-10月13日17:00❖如果您也是一位手机APP会员的消费者,欢迎参与问答~更有机会赢取现金红包哦~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江苏省消保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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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调查 | 您租过车吗?有哪些“雷区”容易中招?

听起来很“ok”租车市场套路深消费者真心伤不起江苏省消保委直击消费痛点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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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调查 | 您在使用运动APP吗?会通过TA购买健身用品吗?

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江苏省消保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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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棒的41位维权人士!你最心仪谁? 寻找2018年度“江苏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活动,您的投票至关重要!

小伙伴们,我们如约而至了今年,有哪些维权人士荣登候选?共有41位哦!2018年度“寻找江苏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活动”今天正式启动啦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