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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 | “内鬼”入侵苹果数据库 “洗白”近万部水货机 月入60万

2016-04-26 央视新闻

4月25号,河南省高院公布10起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引人注目:案犯吴某等人以秘密安装无线路由器的方式侵入了苹果公司的网络,通过为他人“改机”“解锁”手机9000余部,五个月违法所得共计300余万元。

据河南郑州警方介绍,2012年4月,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接到报警,辖区内郑州富士康公司监控到有人非法入侵网络,并在厂区发现一台神秘的无线路由器。随后,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并对被查获的无线路由器覆盖区域进行排查。2012年4月25号,民警在紧邻富士康厂区的一栋民房内将吴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并查获了笔记本电脑、手机、无线路由器等物品。

里应外合 安装神秘路由器

后经警方调查,被抓获的吴某等3人都曾是深圳富士康公司员工懂得将美版苹果手机进行“改机”“解锁”等技术。2011年11月底,吴某等人利用郑州富士康公司某部门主管段某,在郑州富士康厂区内安装无线路由器,侵入富士康公司和苹果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为低价购买的美版苹果手机刷机、解锁。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分子利用企业内部装无线路由器,和在出租房内的无线路由器进行点对点的上网连接,进入到企业内部网络以后,来获取国内手机标识代码和移动终端的标识号,因为手机只有和移动运营商绑定才能使用,将国外走私过来的水货手机通过刷机的形式,获得在国内可以使用的渠道,销售到市场上获取不法利益。

当场抓获 终审判处主犯5年有期徒刑

按照吴某的交待,郑州警方随后将其余涉案人员抓获。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11年12月到2012年4月期间,吴某等人共刷机9000余部,违法所得共计300余万元。

2015年12月3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吴某、邹某、兰某等3人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各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其余6名涉案人员也分别判处5年至2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此案为类似案件确立裁判规则

目前,该案已入选“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5)白皮书”。通报称,该案是一宗涉嫌同时侵害著作权、商业秘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新类型典型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一、二审法院在相关法律规定不明确、判例缺乏的情况下,准确界定了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性质;同时,对被告人处以高额罚金,从经济上剥夺其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条件。此案为类似案件处理确立了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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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

  200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大会第35届系列会议就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共同提出的关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日”提案进行讨论,经审议宣布:将《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正式生效日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宗旨是在全世界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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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监制/杨继红  主编/陈洁

编辑/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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