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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 | 保护你的钱袋子!四部委出台最严网贷监管细则

2016-08-25 央视新闻

P2P理财是一个近年来十分引人瞩目的话题。一方面,它来得很快,好像一夜之间就铺天盖地了;另一方面,它跑得也不慢,有不少P2P平台出现了问题,也是一夜之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为了防范金融风险,规范P2P平台运营,8月24日,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了P2P网贷机构不得从事的十三项行为,同时要求客户资金必须由银行进行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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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银行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

办法对P2P网贷经营业务采用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明确了包括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不得发售金融理财产品、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等形式的债权转让等十三项禁止性行为。

在政策安排上,允许网贷机构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担保或者与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合作。为防止网贷机构设立资金池和欺诈、侵占、挪用客户资金,办法规定由银行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

同一自然人同一机构借款上限20万元

同时,办法还规定网络借贷金额应该以小额为主。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机构借款余额上限为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机构借款总余额不超过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机构借款余额上限为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机构借款总余额不超过500万元。


明确“小额分散”原则 降低投资者风险

专家指出,此前一些大额融资平台不履行约定,频频卷款跑路,给投资者造成巨额损失,表明目前的网贷行业并不成熟,为了减少投资者的损失,规定限额是必要的措施,符合中国目前的国情。

办法表现出了更强烈的风险防范意识,制定了更加严格的风险防控标准,确定了P2P投资的单笔上限和总额上限,明确和强化了“小额分散”的原则。说白了,就是国家用政策法规在帮助投资者降低风险,让你投入得少点、散点,避免遇到风险赔掉老本。这种政策导向,必将引起P2P行业的重新洗牌,而投资者也该由此看清趋势——P2P平台没有暴利空间,遇到有人标榜暴利,就必须提高警惕、保持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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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平台近年屡现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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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我国出现了第一家P2P平台,随着网络技术和经济环境的变化,2013年P2P呈现迅猛发展的趋势,到了2016年6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共2349家,借贷余额6212.61亿元。对于这样的发展趋势,业内人用“疯狂”来形容。

然而,2016年上半年,相关部门对网贷机构进行了摸底排查,却发现了不少问题。概况起来无非三点:

第一,网贷平台跑路失联,你借出去的钱找不回来了;

第二,坏账逾期,借出去的钱对方还不了;

第三,提现困难,你的钱在它的“池子”里,但他就不给你提现。


  • 典型案例1:“e租宝”涉嫌非法集资

“e租宝”案件是近年来最受关注的P2P平台涉案事件。2014年7月,“e租宝”平台正式上线,以开展“融资租赁债权转让业务”为幌子,许诺9%至14.6%的年化收益率,销售所谓的理财产品。公安机关发现,“e租宝”平台虚构融资项目、在全国利用大量空壳企业和线下公司,采用持续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并用于自用和肆意挥霍,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同时公安机关发现,有转移资金、销毁证据、高管潜逃的迹象。2016年1月,北京检察机关对涉案的21人批准逮捕。

  • 典型案例2:宏量财富平台人去楼空

2015年底,广州一个刚刚上线两个多月的P2P平台突然关闭了。这家名为宏量财富的P2P平台声称与一家成立了十多年的专业担保公司签订有互联网金融项目合作协议,并有专业的网贷资金托管系统进行资金托管。平台突然关闭后,焦急的投资者找到了公司所在地,却发现已是人去楼空。

  • 典型案例3:智创合业承诺高收益涉嫌诈骗

2015年,杭州一家名叫智创合业P2P公司,宣称不仅以“诚信为源,服务为本”,而且承诺根据投资时间长短,年化收益从10%到20%不等。如此高的收益,让不少投资者动了心。然而,这家公司没能兑现承诺。事发后,警方立案侦查,并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对公司负责人进行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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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唐怡  主编/侯振海

编辑/张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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