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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 | 拿着天价“工资” 却让别人替着干活 演员替身乱象你咋看?

2016-11-29 央视新闻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

近日,某人气男演员连用替身3天的爆料在网络引发热议。对此,该男演员所在的剧组和制片人火速否认了这个说法,称其不仅所有戏份亲自上阵,而且在拍戏时满身伤病也毫无怨言。

其实,对于演员用替身,业内看法并不一致,有人认为用替身是为了更好地完成拍摄,也有人非常不满部分演员滥用替身的现象。


关于“替身”争议多

替身,又称“替身演员”,指代替影片中原演员表演某些特殊的、高难度的动作和技能,或原演员所不能胜任的惊险动作的特殊演员。在业内,替身一般分为“文替”、“武替”、“光替”、“手替”等。


对于演员该不该使用替身,业内看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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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一:替身当道是业内乱象


日前,曾制作过多部大热剧的制片人何静,在接受采访时爆料称,某部热拍剧中的两位演员,拿着接近1亿元的片酬,最后竟然只一起搭拍了两天的戏,其他用的都是替身。


△资料图/视觉中国

“滥用替身意味着粗制滥造”

编剧汪海林也曾无奈地表示:“到横店影视城看看,就会知道替身有多泛滥。一些演员的戏份,可能超过一半都是各种替身完成的。”汪海林直言,以前的替身演员一般都是以应急措施而存在,“一部戏的许多替身演员,往往备而不用,因为主演出状况的情况并不多”。

汪海林强调:“滥用替身意味着粗制滥造,演员演戏最起码的要求是把属于自己的台词说出来,属于自己的戏份演出来,你拿这么高的片酬,不演戏不说台词,这就是艺德的沦丧。”

“演员要有社会责任感”

对于这种“拿钱不干活”的不敬业行为,除制片方有意见之外,合作的演员也十分不满。

成龙就曾表示,有的人气演员“很多戏都是用替身完成的”,“人气演员只是过来拍几个特写就完成了整部电影”。

曾拍摄《亮剑》等剧的演员张光北透露,某部剧中,一位和自己搭戏的年轻演员从不出现,拍戏都靠替身,“难得出现了,一天随意拍70场戏,而他一天的片酬是100万元人民币”。

演员于震也在发布会上表示:“演员的首要任务是塑造人物形象,其次还要有社会责任感。替身问题,在真正的演员身上是不可能出现的。在《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里,已快八十岁的吕中老师,有一场戏她在现场拍了十多个小时。有一个大全景镜头,就看两个人上车。我说吕中老师您收工,把服装脱给替身吧。吕中老师说,我背后是有戏啊。我赶紧把全景改成近景,镜头追着吕中老师上车。”


△演员吕中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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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二:各司其职避免损伤没啥不对


也有人认为,用替身是业内常见现象。演员拍戏过程中,总会遇到高难度或者特殊性的镜头,导演组担心演员们难以完成,于是就出现了“武替”、“文替”以及“光替”等。


△刘德华和其替身,可以假乱真。

“武替”主要负责打斗或危险镜头;“文替”是替演员的背影或者全景里面的镜头;“光替”则是替演员站位,在剧组换机位打光时需要其一动不动站在原地。此前,包括刘德华在内的多位明星都曾大方地跟替身合影,本尊和替身的极高相似度让网友津津乐道。

此外,有长期在剧组工作的业内人士表示,不少演员进剧组都签了巨额保险,他们的安全当然是重中之重,替身的使用能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风险,“如果受伤的是当红演员,剧组的损失可就大了!”



使用替身不等同于滥用替身,演员要亲力亲为,这既是演员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对每一名观众的负责,更是对艺术无私的追求和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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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今年8月,央视新闻对演员“天价片酬”事件做了报道。目前,影视圈内几个当红明星的片酬动辄一部戏8000万到1.2亿的片酬,导致剧组制作经费严重被占用,其他工作人员的酬劳极低。有的一线演员片酬近亿,而一般新人三个月打包仅15万。业内人士表示,这样的恶性循环,导致影视剧故事情节越来越难看。

对于“天价”片酬,广电总局也于今年8月提出要求,指导行业协会联合大型影视公司抓紧制订抵制“天价”片酬的行业自律公约;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就“注重影视作品思想价值和审美导向,优化影视制作成本结构”制订倡议书,加强对市场的引导。完善备案立项环节审核要求,及时制止片方盲目炒作明星、粉丝、网红的行为。

导演张江南表示,广电总局提出遏制“天价片酬”,对行业而言是件好事,“可以倒逼一些轻松赚钱的影视公司,让他们明白不是有明星就万事大吉,还是要重视内容”。

“如果作品本身的内容非常好,演员会自降片酬,因为这和他(她)的发展息息相关”。另外,张江南还提到,可以通过和演员签署分账协议,“如果影视剧收视高,票房好,演员可以参与分账,这样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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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杨继红  主编/张天宇

编辑/郭爽 史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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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替身≠滥用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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