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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电商法施行一月:当当网涉嫌违法 商品质量问题遭质疑

DSWQ315 网购投诉平台 2022-09-24

 导 读 

电子商务法施行以来,绝大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与平台经营者都向合规合法看齐。但调查发现,一些漏网之鱼要么打法律擦边球,要么顶风作案,给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带来一定影响。此外,据“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微信ID:DSWQ315)接到用户对“当当网”平台的投诉案例显示,当当网存在商品质量问题、退款久未到账以及网络欺诈等问题。


“砍单”一直以来是投诉热点。消费者下单成功并付款后,电商经营者以商品缺货、系统出错、操作失误、订单异常等理由单方面取消订单,或者一直拖着不发货,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不同程度侵害。电子商务法施行后,电商平台上以商家实际发货或发送邮件确认发货即合同成立,类似这样的条款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电商法》第49条第2款有关电商平台“砍单”行为的规定,受到了众多“剁手一族”的关心。据了解,该条规定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项内容的,其内容无效。”这意味着电商法实行后,电商平台不得再将“以实际发货或发送邮件确认发货时合同成立”等 类似不平等条款加诸于消费者身上。


但值得注意的是,仍有当当网聚美优品、蜜芽网等四家电商平台并未按照《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及时修改协议条款,仍规定实际发货或发送发货确认邮件时合同成立。


据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商投诉平台——“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315.100ec.cn)收到用户维权案例显示,“当当网”存在商品质量问题、退款久未到账以及网络欺诈等问题。以下为部分典型案例:



01

“当当网”商品质量问题 商家已操作退款


吕先生于2019年1月11日在“当当网”入驻商家“聆雨轩图书专营店”购买图书一本,订单号为37437973179。


吕先生在“当当网”入驻商家“聆雨轩图书专营店”购买图书一本,收货后发现印刷问题,类似盗版,遂发起退货申请,申请单号:384743909 (已经受理)。平台退货说明显示:入驻商家自签收之日起48小时内完成退款操作,1月24日退货商品被店家签收,26日没有收到退款,联系当当人工客服“妙云道姑”又被告知“48小时”,我当即回应已经超过,被告知银行还需1个工作日处理,至此春节假期后商家退款仍无任何反馈。对于当当“口头承诺48小 时”的不作为。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对此,“当当网”发来反馈称:我司联系消费者,消费者拒接,此单我司商家已操作退款,当当会在1个工作日退款,银行会在当当退款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按原方式退回,同时运费已退至其当当账户余额。


02

用户遇网络欺诈 售后“当当网”商家拒绝处理


刘先生于2017年12月份3日支付宝被偷盗刷1300元,订单号为2017120321001004050523431362。


刘先生支付宝被偷盗刷1300元。支付宝方面表示这笔订单只能定为诈骗,无法提供支付外的数据,建议我们去找当当,而一开始客服人员以查不到此订单并以此挂电话。第二次拨打当当网客服拒绝为我们提供订单信息,并且以信息泄露为由拒绝提供订单帐号且态度恶劣。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03

“当当网”疑虚假促销 售后困难  回复:已处理


刘先生于2019年1月19日07:30分左右购买“当当网”“威露士官方旗舰店”的五种商品,订单号为37466090648,37466079238,37466075618,37466064888。


刘先生购买“当当网”“威露士官方旗舰店”的五种商品,遭遇虚假促销、拒不发货类商业欺诈。店铺以平台系统故障问题,一种商品直接取消订单,另外四种商品填写物流信息后,以订单配送失败为原因做退货退款。平台投诉后,当当平台以双休日联系不上商家为由,给予答复,周一回复。今日周一,再次联系,说24小时内 回复。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对此,“当当网”发来反馈称:此单我司已有工作人员联系消费者协商处理,协商为其补偿30元额。


为更好帮助消费者解决网络纠纷,做好用户与电商服务的桥梁,运行九年的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全新上线了“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315.100ec.cn)。 新系统实现一键投诉、24h在线、自助维权、同步直达、实时处理、进度查询、评价体系、法律求助、大数据分析等诸多功能,真正实现了“天天315”,成为 千千万万电商用户的“网购0维权神器”。目前,平台“绿色通道”服务向广大电商平台开放,电商可自主申请入驻,实时受理、反馈和查询用户满意度评价。


》》点击“阅读原文”,进入电子商务消费纠纷协调平台快速在线投诉通道

【维权渠道】
(1)工商部门、当地消费者委员会: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异地投诉需加拨区号);
(2)点击阅读原文进入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315.100ec.cn)

(3)微信公众账号:网购投诉平台(DSWQ315);
(4)新浪微博:电商维权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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