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每一位公务员都是普遍劳动者的一员|以职工的名义向干部致敬

方家评说 方家评说 2022-09-09



(全文2200字,阅读时间约6—8分钟)



五一劳动节快乐


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

“五一”国际劳动节之际,谨向每一位劳动者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马克思关于劳动的概念,既存在着内在的对偶构型(抽象劳动与具体劳动),也包含着外在的二维分类(智力劳动与体力劳动)。


外卖小哥和副处长的劳动必然是有差别的。但这种差别不在于人与人的不同,而是“劳动”本身自含意义、凝结其中的“无差别化劳动”创造价值的不同。



一个是体力劳动,一个是智力劳动,本无所谓谁比谁尊严和高尚,只不过是在传统“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理念与现实之中使不同劳动、不同劳动者之间产生了隔阂与撕裂。



干部是不是职工



观测劳动者之间地位的差距与偏见,我们可以从探讨干部是不是职工这个基本问题说起。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并不简单。


君不见,领导讲话、官方文件、大小媒体都在频繁地使用“广大干部职工”这一说法。按此表述可以得知,干部与职工是有差别的,干部地位高于职工、干部不属于职工范畴。


在潜意识里, 广大职工自认为低于广大干部一等或几等,广大干部也不太情愿自己与“广大职工”混为一谈。在机关里“职工”多是指工勤人员,前提还得有编制,没编制的叫“临时工”。


口头上讲的毕竟有些随意,没有法律的那么规范和严谨。从法律文本来看,公务员当属职工之列,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临时工都属于职工。


2007年12月出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开篇第一句就是:“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其后,为了实施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9月制定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8年2月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从这可以看出,公务员确实属于职工范畴,要不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就没有上位法依据了,只不过机关事业单位的人还是有些不情愿被“职工”,改成了体面的“工作人员”一词。


“工作人员”这一词在宪法里只把体面给了“国家机关”,而把事业单位排除在外了。宪法“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大学教授们该不会想到自己也属于职工吧!


好在宪法“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把国家机关也好、企事业单位的人也好,都统一、平等地称之为“职工”。


那什么是“职工”呢?职工是指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所以不仅在企业也在机关事业单位中有工会组织。



公务员该不该发加班费




既然公务员属于职工,那么公务员肯定也是劳动者,这一点毫无疑问。


公务员是劳动者,那适不适用于劳动法呢?劳动法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这就意味着公务员不适用于劳动法,也就不适用于劳动法中关于加班及加班报酬的有关规定。为了老百姓的幸福,公务员非常辛苦,“五加二”“白加黑”已成一种工作常态。公务员该不该发加班费呢?



公务员的劳动报酬由公务员法调节。前些年公务员关心的该不该发加班费的问题在2019年6月起实施的新公务员法中有了明确规定:“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相比旧法,新法加了一句话: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也就是说,公务员加班的问题,从原来的一种解决方案,变成两种解决方案:能补休就补休,不能补休就补贴。


大多数公务员思想觉悟高,不好意思加班了就要求补休,而且现在也拿不到补助,因为“国家规定”还没有出来。如果按照劳动法中提及的“1.5倍工资”“2倍工资”“3倍工资”来支付公务员加班补助显然是不妥的。总不能哪头占便宜就靠哪头吧!正如企业职工退休不能享受公务员退休标准一样。



还公务员以劳动者身份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这就要求,公务员必须有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准,不能简单以(直接)劳动的时间作为衡量价值的尺度,把自己蜕变成商品交换,而应以劳动为荣、奉献为乐。




公务员是普通的劳动者,又是特殊的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任何一位公务员,不论其职务高低,他首先是公民、是职工,享有其法律规定的劳动权利和义务,需要付出劳动,也应获得劳动报酬,加班补休和拿补助都是应该的,只要合理合法合规。


另一方面,作为公务员又不同于一般公民和职工,享有至高无尚的行政职权,这就要求拥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奉献精神,当好人民公仆。


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公务员没能理解其双重身份,视自己于职工之上、人民之上,没有清晰地厘清权力的边界和人民赋予的责任,偏离了法制规范、滑出了人生轨道,最终走向了人民的反面。其结果是毁誉了公务员的公信力,让“仇官”心态盛行。


为此,我们必须让公务员回归“普通劳动者”本位。全社会都要给予公务员端正的评价,切忌听说公务员加薪就反感,还是要赋予其应有的劳动者尊严和职业的体面。当然作为公务员自身还是要以其劳动实绩、无私奉献、正义担当赢得社会的尊重。



疫情过后,该给公务员加工资了


百善孝为先|建议恢复官员居家持丧“丁忧”制度


建议推行公务员自主退休制、财产代管制、积分顶职制


官场风云:上去、下去、进去、出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