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副省长与副省级城市市长,谁的含权量高?

深海官察 方家评说
2024-10-13

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的市委书记、市长均是副省级,属于中管干部。

副省级城市市委书记一般由省委常委兼任,有时也由省委副书记兼任。如,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孟凡利,四川省委副书记、成都市委书记施小琳,浙江省委副书记、杭州市委书记刘捷

一般而言,副省级城市市委书记的含权量显然高于副省长,但副省长与副省级城市市长谁的含权量高呢?

当然,这里的副省长仅指未进省委常委的副省长。如果是省委常委的副省长,其含权量显然要高于未进省委常委的副省级城市市长。

从行权地域看,副省长的含权量高。

我国的行政层级主要分为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市、区)、乡(镇)等五个层级。

这种层级既有行政级别的上下,也有管辖范围的大小。副省长的行权地域覆盖全省,副省级城市市长的行权范围仅限于本市区域内。

如果副省长、副省级城市市长同时参加一个会议或活动,媒体报道时,其排序是点名副省长之后再说副省级城市市长。

如果一个副省级城市市长转任副省长,通常可以说是重用。从一市之域上升到全省范围,行权的地域幅度更大了,从市领导到省领导,这样的人事安排当然属于重用。

重用,现在的规范叫法是“进一步使用”,指的是干部的职务层次发生了变化,一般指的是排序上的变化,但职务级别未发生变化,是在同一个台阶上的不同位置调整。

从行权领域看,副省级城市市长的含权量高。

副省级城市不仅行政级别、经济权限比地级市高,而且是一个城市历史贡献、区域地位、经济实力、发展定位的综合体现。

副省级城市的经济总量、人口规模、财政贡献,在本省一般占据相当的比例。

副省长一般分管省里某些领域的工作,而市长是掌管市政府的全面工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如果副省长转任副省级城市市长,虽然行权的地域幅度收窄了,但其行权的领域幅度大大拓宽,因而通常也可以说是重用。

对于有志在一个地方干一番事业的领导干部而言,在副省级城市是大有可为的。

副省级城市是个能干事业的地方,是个能干成大事的地方。

从来源走向看,两者不相伯仲。

副省级城市的市长人选来源通常有两个渠道:一是由地市州或省厅重要部门一把手升任,二是由副省长转任。

副省长的来源渠道一般也为两个:一是地市州或省厅重要部门一把手升任,二是副省级城市市长转任。

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来源,那就是地市州或省厅重要部门一把手升任,而且两者之间有时相互转任。

如,阮成发当时由湖北省委常委、副省长转任武汉市代市长,唐良智由襄阳市委书记升任武汉市代市长。

2011年2月17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选举阮成发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唐良智为市长

广州市市长孙志洋由广东省副省长转任。

南京市市长陈之常,由淮安市委书记升任。

杭州市市长姚高员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厅长升任。

武汉市市长程用文由湖北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升任。

副省长和副省级城市市长的晋升通道相差无己。通常是晋升为省委常委。前者通常兼职省委职能部门一把手,后者一般为顺接市委书记。就难易程度而言,前者似乎易于后者。但后者一旦接任市委书记,其政治成长空间往往又优于前者。

当然,无论是副省长或是副省级城市市长,跨省交流、转任省人大或政协副职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不管是担任副省长还是副省级城市市长,这样的安排都是组织从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推进干部交流的角度,经过认真考察、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

为领导干部,无论被安排在哪个岗位、担任什么职务,都是组织的器重和培养。

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是领导干部应有的胸怀和格局。

在执政为民的理念下,比较“含权量”的实质其实是比较“含民量”,权利不管大小,位置不论高低,都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声明|本文纯属个人观点。如有不妥,请联系修改或删除。图片选自网络,侵删。

 

     

【重磅】5年来15个副省级城市市委书记、市长调整情况观察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方家评说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