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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首例!核酸阳性,货车司机隐瞒行程被公诉!
一名新冠肺炎阳性货车司机
隐瞒行程、导致疫情传播风险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5月17日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
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对邹某某提起公诉
据悉,本案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南昌市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案,检察机关依法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从严从快对邹某某提起公诉。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邹某某自2022年4月24日驾驶货车到安徽、上海、广东等地送货后来南昌,4月27日凌晨2时许进入南昌某市场。
4月27日凌晨1时许,邹某某驾车来昌途中,在沪昆高速上接到广州市疫情防控办电话通知,告知其在广州做的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并要求其靠边停车等待当地的疫情防控人员处理,但他并未听从安排停车而是继续行驶。
邹某某知道到上海手机行程码会“带星”。4月24日到达上海之前,他将自己的其中一部手机关机,到达南昌后,将没有上海行程的行程码出示给防疫工作人员查验,以此隐瞒行程。
4月27日早上,青云谱警方接到防疫部门的协查后,立即查找到该车及车上人员,邹某某仍拒不如实交代其具体的行程轨迹。经疾控部门复核,邹某某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我从外地来南昌,为了逃避南昌市防疫检查,故意关闭手机、隐瞒行程,导致疫情传播风险,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我的这种行为十分恶劣,既害了自己,又妨害了社会,对此我非常悔恨,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邹某某说,“教训深刻、令人警醒。请大家以我为戒,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要自觉维护和遵守各项防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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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新法制报(文/李思依 首席记者刘宇琦)
编辑:熊玮
校对: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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