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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不动产登记进入倒计时,你准备好了吗? @评论有奖

2015-12-23 包头日报 包头日报

导语


近日,记者从包头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已进入倒计时阶段,本月24日,包头市不动产登记局将挂牌办公,明年3月底前,我市市四区将颁发第一本不动产权利证书;明年年底前,各旗县区将陆续实施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所谓“不动产”,是指土地、海洋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分散在国土、房管、农牧、林业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


不动产登记在包头还是一个新鲜事物,近期,有不少群众提出疑问。为此,记者专门采访即将加挂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的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为老百姓答疑解惑。


一盘棋同步走搜索

自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落地实施以来,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关注,包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了让这项民生新措尽快落地包头、惠及百姓,市不动产登记各项筹备工作一直在稳步开展。

2014年8月,我市便建立了包头市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局阶联席会议制度,标志着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全面启动。

2015年3月,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领导小组成立。同年9月,我市制定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方案;11月16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明确在市国土资源局加挂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同时设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市房管部门承担的房屋登记职责、林业部门承担的林权登记职责、农牧业部门承担的农村牧区土地和草场(含水域、滩涂的渔业养殖)承包经营权登记职责划入市不动产登记局。

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可谓“一盘棋同步走”,目前,石拐区、白云矿区、土右旗、固阳县和达茂旗已挂牌成立不动产登记局。


老证依旧有效搜索

最近,有不少群众咨询,一旦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过去的权属证书是否就作废了?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并不是说现有的不动产需要全部统一登记。”市国土局负责人表示,“这里有个原则叫‘不变不换’,就是说过去的旧证书不变,继续有效,也不需要换新证。只有新产生的一些不动产权利登记时需要使用新版证书,旧证书只有在变更、转让等情况下,才需要换新的。若干年后,通过产权人的转让、交易、变更,逐步将旧版证书替换为新版证书。”


方便群众办证搜索

到哪里办证?什么时候能办?需要哪些条件?登记后是不是谁都可以查询?最近,市国土资源局接到不少群众类似问题的来电。

该局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老证还依然有效,所以想办新证的老百姓不用太心急。考虑到不动产登记整合工作的复杂性,为尽量避免因新旧机制变化给广大群众办证带来的不便,从现在到2016年3月底市本级开始发放第一本不动产权利证书期间,仍由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四区农牧林水部门按原工作流程办理土地、房屋以及林权登记业务,保证各项登记工作正常运行。待正式启动不动产登记程序后,我市将在市房管局产权交易大厅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设置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

该局工作人员同时表示,登记资料并不是谁都可以查询,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相关不动产登记资料。


实实在在好处多搜索

“开展不动产登记,对老百姓到底有什么实实在在的好处?”最近,有不少群众提出这样的疑问。

记者了解到,长期以来,我国实施的是不动产分散登记制度。然而,随着不动产交易活动的日趋活跃,“五龙治水”的登记模式弊端日益凸显,致各部门之间难以共享信息资源。统一登记后,可以更好地理清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权利界限、减少权属纠纷、提高登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维护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有效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


文|包头日报记者 洪彬

包头市不动产登记局将挂牌办公,明年3月底前,我市市四区将颁发第一本不动产权利证书…小伙伴们怎么看?有什么看法和意见,欢迎【写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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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卉儿 星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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